作者deepdish (Keep The Faith)
看板PublicIssue
標題[情報] 姚立明:預防性羈押解釋
時間Sat May 3 05:56:49 2014
資料來源:
https://www.facebook.com/worldjustawesome
關於預防性羈押,行政法下課後問了姚立明老師,他大笑了幾秒
並回答:
除非該人有先造成重大犯罪(縱火、炸彈etc.) 並且已"定罪"確定
他之後想再進入特定場所時,才能適用這種辦法
這是檢警最常用的"濫訴"作風,
目的在於阻止那些怕事又不懂法律的小老百姓,讓他們不敢繼續參與社運
這也顯示了政府把多數人民當笨蛋,以為講講鬼話,
人民就會跟小朋友一樣不敢亂走,乖乖上床睡覺。
害怕預防性羈押的記得轉發此文,我們沒有必要害怕
這種罪狀就算檢警呈上,法官也會笑笑駁回
不過我忘記問刑法153了......
--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於是我們奮力前進,卻如同逆水行舟,註定要不停地回到過去。
<本人適用通用公共不枉死聲明 GPNUDD v1.0
http://i.imgur.com/i5e62nT.jpg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88.9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399067812.A.479.html
推 akira78724:推 05/03 06:26
→ OoJudyoO:對阿 大家要知道 羈押是法官定奪 不要怕 05/03 06:37
推 Dyren:推姚戰神! 05/03 06:37
→ OoJudyoO:想當初 媽英九主張羈押權在檢方 真是封建 05/03 06:37
推 sharkimage:推 05/03 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