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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法律系學生,有些法律上問題想問 關於內政部長今天說的蒐證作預防性羈押 想請問與憲法保障人民之抵抗權、人身自由權有牴觸嗎? 社會運動都需要號召,有時難免會用較激烈的方法… 若是國家濫用羈押權豈不是重回戒嚴時期 當國家元首毀憲亂政,濫用國家機器的情況下 人民被迫循體制外管道申訴卻被羈押 在這情況下可以申請大法官釋憲嗎? 非法律系學生,有概念的人可以解惑嗎? 謝謝~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5.102.6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8848685.A.5EA.html
qooisgood:羈押可以不用問法官 這只有國民黨這垃圾黨做得出來 04/30 17:06
qooisgood:反正都可以殺人就民調了 白色恐怖算啥 04/30 17:07
rotusea:只有法官有羈押權 就是這樣 04/30 17:10
amnesia07:樓上 馬鷹睪也有羈押權阿 看看阿扁 04/30 17:12
lwjw:別以為法官的素質跟警察一樣低落 04/30 17:13
joey1149:要開羈押庭法官裁定羈押才可以吧 哪有這種亂押的 04/30 17:16
joey1149:我念電機的結果法律比檢察官還懂XD 04/30 17:16
emiyakonoha:羈押是絕對的法官保留喔 一定要經過法官 04/30 17:28
isuiem92:這新聞只是要製造恐嚇群眾要乖一點 04/30 17:31
tschia:簡單說完全沒有適用的空間 不用學法會認字的就知道了 04/30 17:50
tschia:蔡正元說得對 哪個白痴說出來的蠢話 04/30 17:51
takagimaria:激烈是一回事 符不符合預防性羈押是另一回事 04/30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