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ASHOCK:蔡正元有事嗎? 還是那對見義勇為的母子檔有事... 05/01 11:35
推 FATTA5566:人家是國民黨元老還有黨證耶,那位農會小職員有嗎 05/01 11:35
推 cymine:伸縮自如的標準 05/01 11:35
推 yspen:法院本來就國__黨開的 05/01 11:37
噓 panpan:你拿個貪汙總統來舉例 失敗中的失敗 05/01 11:37
連戰:欺詐總統人人得而誅之 同樣是詐欺犯 拿來舉例滿適當的阿:)
※ 編輯: phantom23 (36.231.200.232), 05/01/2014 11:38:42
→ wxtab019:那貪污總統和賣國總統哪個比較嚴重 05/01 11:38
推 yspen:如果馬英九像陳水扁一樣有才 貪點錢也OK 可惜馬英九是國際認 05/01 11:40
→ breeze0221:雙重標準阿~ 05/01 11:40
→ yspen:證的馬邦伯 05/01 11:40
推 acharles01:貪你媽的污 唯一有罪被關的那條還是辜仲諒做的偽證 05/01 11:42
推 a51062004:沒辦法阿 某黨主政阿 只要一講不喜歡的話就發傳票了 05/01 11:42
噓 Kunluns:學者:誅不等於殺。“誅而殺之”聽說過嗎?誅只是聲討罪行 05/01 11:43
→ Kunluns:而已。 年輕人,要加強學習啊! (茶) 05/01 11:43
噓 acharles01:"人人得而誅之"這話的誅字 查個國語字典有很難嗎 05/01 11:45
→ acharles01:老年人 多翻點字典阿 05/01 11:45
http://www.zdic.net/z/24/js/8BDB.htm 字典在這邊 不用謝我了
1. 把罪人殺死:害民者~。~滅。~鋤。~戮。伏~。
2. 責罰:~意(不問罪行,只根據其用心訛定罪狀)。口~筆伐。
3. 責求:~求無已(一味索取,沒有止境)。
※ 編輯: phantom23 (36.231.200.232), 05/01/2014 11:49:51
噓 Kunluns:學者:騷年,看清“誅”字怎麼寫了嗎?寫一百遍先!(茶) 05/01 11:48
有阿 看懂啦 自由心證嗎 我就是判定你有罪 如果你是要用2來解釋的話
問題連爺爺是法官嗎?
請連公子直接回家問爸爸不是更快更有效率?
※ 編輯: phantom23 (36.231.200.232), 05/01/2014 11:55:52
噓 Kunluns:學者:騷年,誨汝,知之乎?為學當講求本義,誅之為文也, 05/01 11:57
→ Kunluns:從言從朱。朱者,正色也,正色之言謂之誅,斯則誅之本義也 05/01 11:58
→ Kunluns:。小子其識之。 (茶) 05/01 11:58
可不可以問一下您是從哪個朝代穿越過來的?XD
這是民主法治問題 說文解字的部份你可以去國考版喔(答錯科別了喔 不計分)
※ 編輯: phantom23 (36.231.200.232), 05/01/2014 12:07:53
推 Kunluns:學者:騷年,“人人得而誅之”可是100%的古語哦,正是說文 05/01 12:10
→ Kunluns:解字時代的話。要正確理解這句話,當然要代入那個時代的語 05/01 12:10
→ Kunluns:境。 (茶) 05/01 12:10
http://ppt.cc/h6GL
推 MarkFung:講同樣的話,有黨證就要代入那個時代的語境 沒有就該死 05/01 12:27
→ MarkFung:對了.."那個時代"有總統嗎?有民意代表嗎?有政黨嗎? 05/01 12:28
→ MarkFung:有選舉選輸了就開始亂嗎?不對...有民主選舉總統直選嗎? 05/01 12:28
你可以回去那個時代阿XDDDDD 但是那個年代定罪還是要審判的
推 jiniba:阿扁遭槍擊,馬:子彈上膛了,死得很難看,連:人人得而誅之, 05/01 13:03
→ jiniba:李桐豪:全民可以槍殺陳水扁,整個看起來,根本組織犯罪,而且 05/01 13:05
→ jiniba:還動手實行了,應該立即搜索這幾個人,保全犯罪證據 05/01 13:06
同意 我主張預防性羈押整個國民黨XDD
※ 編輯: phantom23 (36.231.209.71), 05/01/2014 17:46:29
推 reil:連勝文出來面對 05/01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