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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ke (V FOR VENDETTA)》之銘言: : 就我在四月份的時候在八卦版說槍斃馬英九 : 後來有人把資料拿去告密了! : 今天下午六點多的時候台南刑事局拿案件要我去作筆錄 : 罪名應該是妨礙秩序罪!! 妨礙秩序是章節 不是法條 你中的一定是這一章的刑法153煽惑犯罪 這一條根本是萬用思想犯鬥爭工具吧 昔有刑法100 今有刑法153 莫須有都可以用這一條搞你 真是偉哉 來搞廢除刑法153條聯盟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2.3.18.7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0067320.A.069.html
sufferp: 05/14 19:35
LeonardoChen:萬用思想犯鬥爭條款 05/14 19:38
bugbook:現在已經有多少人中這個法的招了? 05/14 19:39
reaturn:所以證明黨工是存在的 05/14 19:46
DRIariel:http://ppt.cc/dCgy 拒絕思想警察 民主不開倒車 05/14 20:18
hwenagua: 那我也支持 馬英九趕快下台 黨工全部散會 05/14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