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ummerleaves:現在單純 警察濫權 就可以獨立開副本惹 05/01 21:01
推 conshelity:超越憲法的男人 05/01 21:02
→ pipiball:當警察就跟當兵一樣阿 05/01 21:02
推 devil1026:國家機器會思考嗎XD 05/01 21:02
推 jimmily:今天下課,忠孝新生出口也站兩個,幹你媽的畜牲 05/01 21:02
推 jerrylin:沒有 只有教服從命令 05/01 21:03
→ seigaku00765:公務員有考績問題 在服從問題上沒什麼保障 05/01 21:03
推 amaranth5566:獨裁者首先需要法律背書 ,然後超越法律 05/01 21:03
→ QQfat:我覺得主因是之前打人的警察還沒揪出來 他們認為上面會坦 05/01 21:03
→ hanbur:反正是人民先視法律為無物的 05/01 21:04
→ QQfat:但實際情況是 逼到不行了 他們也是被拿來當犧牲品 05/01 21:04
推 ea00382:王卓鈞那種背景出來的貨色 配合福從體制 真的會一堆鳥事 05/01 21:04
→ amaranth5566:獨裁者進化,我們暴民更要進化 05/01 21:04
→ DRIariel:考績評等都是故意弄來折磨人的手段.. 05/01 21:04
噓 gerund:唱這些高調沒有用 只要有這類的行為就等著被調查移送就對了 05/01 21:05
→ ilohoo:讓鴿子痛過一次就乖了 畢竟只是領錢的不要拿命開玩笑 05/01 21:05
→ pkmu8426:上面帶頭亂 下面沒膽只有照幹 05/01 21:05
→ qazcxz999:高鐵有調查局跟國安局的… 05/01 21:06
推 gowaa:下面的人就奴役 有辦法不 沒辦法 要生活啊... 05/01 21:06
→ liholan:沒有思考能力 05/01 21:06
推 photopower:此文的下一篇求解,被看的是你的阿哪答你會如何 05/01 21:07
推 peiring:我們公司也有考績啊,但主管下的命令太白痴,我照樣說啊 05/01 21:07
→ kapasky:長官要是下令朝可疑者開槍 我就不信誰會毫不遲疑照辦? 05/01 21:07
→ ilohoo:如果第一個人開槍沒辦懲處反而有賞 之後就搶著開槍了 05/01 21:12
→ davy012345:警校就是教他們聽命令就對了的地方 你想的太美好了 05/01 21:13
推 peiring:又不是軍人 05/01 21:14
推 ducks:不用期待了 上面罩下面當然幹 05/01 21:15
推 darkbrigher:不然哩 哪一國的警察會折斷自家國旗的 也就中華民國的 05/01 21:15
→ rayven:台灣是警察國家的本質從兩蔣到現在一直沒變,除了那八年 05/01 21:22
→ dian9:應都希望下屬可以乖聽話依指令行事就好 被挑戰或反對很麻煩 05/01 21:23
推 lucifer666:現在鴿子只要"覺得"你可能違法就把你預防性羈押了= = 05/01 21:24
→ rayven:兩蔣戒嚴時代深夜在外面走路警察就可以抓你了 05/01 21:25
推 waiting0322:長官下令底層會直接執行原因是考績掐住脖子,因為考績 05/01 21:27
→ rayven:馬英九一直希望能回到那個時代 05/01 21:27
→ waiting0322:有名額限制,所以你被亂打乙等也不會有人挺 05/01 21:28
推 sadmonkey:基本上警察體系跟軍方體系很像,只是一個用來打仗一個用 05/01 22:01
→ sadmonkey:來管理民眾,別把警察都想的太聰明有正義感 05/01 22:01
噓 XP1:盤查和質問並不違法呀,他有權盤查任何人,那只是盤查而已。 05/01 22:02
→ XP1:你一直問警校有無教法律,我覺得你真的須要多讀書。 05/01 22:03
推 jojoboyz:搞清楚一點,根據釋字535,警察根本不能隨意臨檢 05/01 22:14
→ jojoboyz:我覺得你真的須要多讀書 05/01 22:15
→ XP1:閣下法律系?應該不是。大法官釋字第535,係指不得「隨意隨機 05/01 22:19
→ XP1:隨處。」但是依照警察職權刑法法賦予,在客觀判定或公共場合, 05/01 22:20
→ XP1:。請您多讀書。^_<啾咪 愛你唷^^ 05/01 22:20
→ XP1:捷運、機場、火車站等是交通樞紐,並非隨機隨意隨處任意盤查。 05/01 22:22
→ XP1:你有沒有發現刑訴教授偷偷掉了幾滴眼淚嗎 一哭一哭唷^_< 05/01 22:23
推 kvankam:教更多的是怎麼騙民眾承認或合作 以減少自己麻煩啦 05/01 22:25
→ vincentix:...還刑訴老師掉淚咧!那是因為大家客氣沒有向他要臨檢 05/01 22:29
→ vincentix:規劃許可!不要忘了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第一項第六款 05/01 22:30
→ vincentix:的發動是要由相當分局長職務以上長官指定... 05/01 22:31
噓 XP1:他沒有設臨檢站 也沒有在隨機隨處攔車 臨檢規劃許可個雕 05/01 22:31
→ XP1:員警在捷運站、機場、火車上盤問乘客或行人,那不是臨檢。 05/01 22:32
→ XP1:臨檢規劃許可個雕?笑到肚子痛惹>"< 05/01 22:32
→ vincentix:那你的合理懷疑跟事實足認犯罪是在哪裡 05/01 22:32
→ vincentix:照上面所述就兩個人在大門然後隨機盤問!真的可以嗎? 05/01 22:33
噓 XP1: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沒有第一項第六款這滑稽的東西 05/01 22:34
→ XP1:第六條當中裡面第一到第六全都是款,沒有第一項又轄第六款。 05/01 22:34
→ XP1:它一到六都是款是平行,哪來的「第一項第六款」,歐巴馬發明的? 05/01 22:35
→ vincentix:喔不好意思 條項款目 我的法學大意沒學好 那你敎我 05/01 22:35
→ XP1:第六條第一款指出「或有犯罪之虞者」 睜大你的眼睛 我笑了 05/01 22:35
→ vincentix: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這部份你要怎麼標記 05/01 22:35
→ XP1:那跟法學大意無關 門外漢硬要塞名詞還塞錯 05/01 22:36
→ vincentix:所以你覺得他們有犯罪之虞的虞在哪裡XDDDDDDDDDDDDDDDDD 05/01 22:36
→ XP1: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 ← 捷運站不是公共場所喔? 05/01 22:36
→ XP1:不要用XDDD來掩飾糗態。之虞←係指尚未發生。 05/01 22:37
→ vincentix:對阿 我是門外漢 那你用文字來敘述我剛剛打的要怎麼標 05/01 22:37
→ XP1:連之虞都不知道?之虞並非指你已經發生。 05/01 22:37
→ vincentix:難道是要標後段嗎ZZZZZZZZZZZZZ 05/01 22:37
→ XP1:去查辭典 什麼叫做之虞 我笑的肚子很痛 05/01 22:38
→ vincentix:你那麼久沒打臉我只好直接提這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 05/01 22:38
→ vincentix:所以覺得我看起來像要大便可能會拿大便攻擊人!可以查我 05/01 22:39
→ vincentix:不跟你說了!我要去洗香香惹 05/01 22:40
→ XP1:笑到我肚子痛 還開溜喔?現在流行滑稽出糗之後開溜喔?XD 05/01 22:41
→ XP1:執法者判斷有危害「之虞」,他就可以盤查。這是大法官解釋賦予 05/01 22:43
噓 Xinlong:某人別丟臉了 一個人等捷運什麼都沒做叫做有客觀合理? 05/01 22:54
→ XP1:某人別丟臉了,這是大法官解釋賦予執法者的,判斷由執法者自訂 05/01 22:56
→ XP1:誰是執法者?正在執勤的員警就是法定的執法者。 05/01 22:56
→ XP1:某人現在是小孩辦家家酒在那邊跳腳,就不是法律了.某人別丟臉了 05/01 22:57
噓 Xinlong:某人的邏輯不就是獨裁國家的行為嗎? 還合理化勒? 05/01 22:57
→ XP1:有沒有危害[之虞]並非任何一個旁人說的算.是執法者當下的判斷. 05/01 22:58
→ XP1:還在那邊硬抝什麼獨裁.那是法律規定的好嗎.大法官解釋所賦予. 05/01 22:58
→ XP1:還在那邊硬抝什麼獨裁. 05/01 22:58
推 OoJudyoO:就笨蛋阿 05/01 22:58
→ XP1:張三於火車站徘徊,他也是一個人。不能盤問嗎? 05/01 22:59
→ XP1:這跟你說的一個人等捷運人數有關嗎?一個人就不能盤問? 05/01 22:59
→ Xinlong:一個人什麼都沒做 在等捷運就被認定有問題 到底是誰有問題 05/01 23:00
→ XP1:又跳針了 各位看XD 05/01 23:00
→ XP1:重複的回答你(跳針)這是大法官解釋案中賦予執法者的權限. 05/01 23:00
→ Xinlong:獨裁就獨裁 硬坳說法律規定 看不懂"客觀" "合理"的意思喔? 05/01 23:00
→ XP1:執法人員認為有危害之虞,他就能盤問。客觀合理不是你說的算 05/01 23:01
→ XP1:誰認定?執法者認定. 05/01 23:01
→ Xinlong:"客觀"不是指警察的"主觀" 你會等捷運直接合理劃上有問題? 05/01 23:01
→ Xinlong:照你的"客觀"跟合理" 全台北等捷運的都有問題 05/01 23:02
→ Xinlong:等個捷運什麼都沒做被警察盤查都有人為警察護航 05/01 23:02
→ XP1:在硬抝很糗.盤查那時候,你看捷運站多少人在搭車?幾百人有吧. 05/01 23:03
→ XP1:他有每個人都盤查嗎?沒有.他只對特定那幾個.那是他的判斷懷疑 05/01 23:03
→ Xinlong:自己攪清楚什麼叫合理吧 等個捷運被認為"合理懷疑" 05/01 23:03
→ XP1:如果他隨機的對幾十個人盤查,你再來跳腳.他有嗎?沒有. 05/01 23:03
→ XP1:跳,跳,跳乎伊爽。 05/01 23:04
→ Xinlong:對阿 等捷運幾百人有 為什麼要盤查我 我也一樣等捷運 05/01 23:04
→ Xinlong:我做了什麼 沒什麼 只是警察看不順眼 你繼續跳阿 05/01 23:04
→ Xinlong:什麼都沒做 只是警察無聊 看不順眼就盤查 有人就跳針說我 05/01 23:05
→ Xinlong:有問題 那請問那一條法律規定不能帶單眼坐捷運? 05/01 23:06
噓 XP1:跳,跳,跳乎伊勇。 05/01 23:06
→ Xinlong:這不是獨裁是什麼? 自己說不過就就抹黑別人跳針 真好笑 05/01 23:06
→ XP1:你去看字典什麼叫獨裁.獨裁是政治和統治.跟警察執勤有關係? 05/01 23:08
→ XP1:這些法都是立法委員修訂的.這裡面也有綠營立委捏.哭哭 05/01 23:08
→ XP1:賦予"合理懷疑,盤問"是大法官解釋案.難到大法官獨裁? 05/01 23:09
→ XP1:什麼是獨裁?獨裁和警察執勤有關?好滑稽XDD 05/01 23:09
噓 Xinlong:合理懷疑的點是什麼 講清楚啦 不是警察看不順眼就叫合理 05/01 23:09
→ XP1:立委修訂的法律.大法官解釋案的賦予.所以立委獨裁?大法官獨裁? 05/01 23:10
→ Xinlong:你要講法律就跟你講啦 先把合理跟客觀講清楚啦 05/01 23:10
→ XP1:就跟你說合理懷疑這是執法者的權限和判斷.你是要跳針幾百次? 05/01 23:10
→ Xinlong:你警察自己判斷有問題 別人判斷沒問題就是主觀 05/01 23:10
→ XP1:跳完就講獨裁 05/01 23:10
→ Xinlong:主觀客觀不懂回去查字典啦 05/01 23:11
→ XP1:地院的法官在審理判決時,也有自由心證,那是不是主觀?是。 05/01 23:11
→ XP1:難到判決出爐,你也說法官獨裁,法官主觀? 05/01 23:11
→ XP1:你講法?我系上老師會笑到哭的XD 05/01 23:11
→ Xinlong:合理懷疑要有合理性 講出來 光只是帶單眼合理性在那邊啦 05/01 23:11
→ Xinlong:你系上老師遇到你真的會哭沒錯 05/01 23:12
→ XP1:我只看到滑稽扮家家酒跳腳硬抝 重複跳針 一下扯獨裁 一下扯主 05/01 23:12
→ XP1:觀 05/01 23:12
→ XP1:所以你的意思是,警察盤問,還要先做個問卷,問問大家,才叫客觀? 05/01 23:13
→ Xinlong:你不是要提法律? 客觀是依據什麼? 合理性是什麼? 講阿? 05/01 23:13
→ XP1:以後路上看到可疑的人,先去做個問卷調查.大家說可疑,他才盤問? 05/01 23:13
→ XP1:那可疑人早就跑了,還盤問個雕 05/01 23:13
→ XP1:跳 跳 跳乎伊爽 05/01 23:14
→ Xinlong:所以你認為帶單眼坐捷運 全台灣的人大部份都認為違法喔? 05/01 23:14
→ Xinlong:帶單眼的都可疑? 你繼續跳沒關係 有人硬護航也太丟臉了 05/01 23:15
→ XP1:就跟你說大法官解釋賦予執法者判斷的權利<<這句跳針七次 05/01 23:15
→ XP1:就跟你說大法官解釋賦予執法者判斷的權利<<這句跳針七次 05/01 23:15
→ XP1:執法者認為可疑,就可以盤檢。國家賦予的權利。 05/01 23:15
→ XP1:大法官有說:要全民客觀認定,才能盤檢唷。 大法官有這樣賦予嗎 05/01 23:15
→ XP1:跳針五千年 滑稽 05/01 23:15
→ XP1:照你這樣說,都不用盤問了.治安大亂.每要盤問,就來公投問全民. 05/01 23:16
→ Xinlong:對啦 繼續跳針啦 值法者只要有權利 都沒限制 合理性 客觀 05/01 23:16
→ XP1:全民公投說此人可疑,然後警察才能開始盤問?人都跑了 05/01 23:16
→ XP1:跳 跳 跳乎伊勇 05/01 23:16
→ Xinlong:都是屁話 警察自己主觀判決 合不合理也他說了算 05/01 23:16
→ XP1:是,國家賦予他的權利。懷疑或不懷疑,當下是他說的算。 05/01 23:17
→ XP1:別忘了,他只有問話而已。沒有逮捕或阻止。 05/01 23:17
→ Xinlong:蓋世太保說你有問題就帶你走 所以蓋世太保合法 你支持啦 05/01 23:17
→ XP1:他覺得可疑,所以他問話。他有逮捕'壓制或做了什麼嗎?沒有 05/01 23:17
→ XP1:硬抝什麼太保押走 05/01 23:18
→ XP1:警察在捷運站盤問民眾,問完就走了。什麼太保押人.硬抝難看XD 05/01 23:18
→ XP1:對方沒犯罪,警察只能懷疑和盤問。問都不行問嗎?有逮捕嗎? 05/01 23:18
→ Xinlong:跳 跳 跳乎伊宋 05/01 23:19
→ XP1:還在那邊蓋世太保,我還建達出奇蛋 05/01 23:19
→ XP1:這個新聞當中,民眾被盤問,感覺很不舒服。有帶走嗎?再掰啊 05/01 23:19
→ XP1:問一下都不行? 一下說獨裁 一下說帶走 真的是抝的很難看 05/01 23:19
→ Xinlong: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 05/01 23:20
→ Xinlong:生危害者為限 05/01 23:20
→ Xinlong:現在是要臨檢了嗎? 05/01 23:20
→ XP1:警察有臨檢嗎? 盤問是臨檢嗎 真可憐 滑稽 05/01 23:21
→ XP1:警察有觸碰他身體?有拿走他相機?有打開他包包?都沒有 05/01 23:21
→ XP1:他口頭問你問題 問完也沒事 有檢查什麼嗎 有帶走嗎 臨檢個雕 05/01 23:22
→ XP1:他有說違法嗎 真的抝的很難看耶 05/01 23:22
→ XP1:警察有說違法 然後上手銬嗎 他只有問話 問完沒事<<跳針好幾次 05/01 23:22
→ Xinlong:到底在合理什麼啦 合理性不講 就說別人有犯罪疑慮? 05/01 23:22
→ XP1:之虞<<尚未發生 他有說違法嗎 跳針五百次 瘋了 05/01 23:23
→ Xinlong:一直說合理 到底拿相機那邊有問題啦 05/01 23:23
→ XP1:這個房子蓋的不好,有倒塌之虞。 <<<倒了嗎?尚未發生.可憐 05/01 23:23
→ XP1:犯罪之虞,有說你犯罪嗎?有逮捕嗎? 他只有口頭問話而已<跳針 05/01 23:24
→ Xinlong:所以拿相機有疑慮 穿衣服有沒有疑慮? 帶眼睛有沒有?y 05/01 23:24
→ XP1:今天那個人被逮捕嗎 沒有 被搜身嗎 沒有 被限制活動嗎 沒有 05/01 23:24
→ XP1:今天那個人被逮捕嗎 沒有 被搜身嗎 沒有 被限制活動嗎 沒有 05/01 23:24
→ XP1:警察依法盤問,口頭問話都不行?問完之後有怎樣嗎? 跳針五千次? 05/01 23:24
→ Xinlong:你沒說但是你的權力是建立在有犯罪疑慮上 沒有犯罪疑慮 05/01 23:24
→ Xinlong:你是那來的權力啦 05/01 23:25
→ vincentix:我的想法應該跟這個律師比較接近啦..如果他有錯我就認了 05/01 23:25
→ XP1:警察依法盤問,口頭問話都不行?問完之後有怎樣嗎? 跳針五千次? 05/01 23:25
→ XP1:今天那個人被逮捕嗎 沒有 被搜身嗎 沒有 被限制活動嗎 沒有 05/01 23:25
→ XP1:你是要跳針五萬次才高興 那我也來跳 05/01 23:25
→ XP1:跳 跳 跳乎伊爽 05/01 23:26
→ vincentix:還有我以為釋字535是要保護人民自由權 限縮警察發動盤問 05/01 23:26
→ Xinlong:你要不要看完這文章在來講 別再丟臉了 05/01 23:26
→ XP1:跳 跳 跳乎伊勇 05/01 23:26
→ vincentix:還有 我真的想知道真的沒有人會條項款目這樣描述嗎? 05/01 23:27
→ XP1:跳 跳 跳 跳嘎袂起笑 05/01 23:27
→ Xinlong:同一件事 警察遇到律師被電到倒歉 05/01 23:27
→ XP1:跳 跳 跳 謀跳棟未條 05/01 23:27
→ Xinlong:然後有人發現自己說的東西 以前就被打過臉 開始跳了 05/01 23:27
→ XP1:警察對拿相機的民眾口頭問話,有逮捕,搜身,限制嗎? 都沒有 05/01 23:28
→ XP1:他覺得可疑,他不能問話嗎?他有說:你被捕了,你違法? 05/01 23:28
→ vincentix:很誠心地請教XP1或真的懂法律的先進 條項款目用法錯我改 05/01 23:28
→ XP1:他有說民眾違法嗎?有將民眾逮捕嗎?沒有 05/01 23:28
→ XP1:跳 跳 跳 謀跳棟未條 05/01 23:28
→ Xinlong:文章內不一樣? 照你的邏輯 警察做什麼倒歉? 05/01 23:29
→ Xinlong:看完文章再來跳啦 別丟臉了 05/01 23:29
→ XP1:跳 跳 跳 跳嘎袂起笑 05/01 23:29
→ XP1:你回顧你剛才推文,一下扯說獨裁,一下扯說太保把人押走... 05/01 23:29
→ XP1:警察"口頭問話"叫獨裁?有押走嗎? 再掰啊 XD 05/01 23:30
→ Xinlong:繼續跳吧 這不是獨裁 什麼才是獨裁? 05/01 23:30
→ XP1:那個人被問完話之後,有怎樣嗎?沒有.他照舊搭他的捷運. 05/01 23:30
→ vincentix:這樣跟警察要檢查後行李箱叫民眾打開看有無三角標何異 05/01 23:30
→ Xinlong:法律給警察的權力是盤查有犯罪疑慮的人 沒犯罪疑慮你去盤 05/01 23:31
→ XP1:硬抝嘛.這個相機男子,有被打開什麼嗎?又開始硬抝了XD 05/01 23:31
→ XP1:硬抝嘛.這個相機男子,有被打開什麼嗎?又開始硬抝了XD 05/01 23:31
→ XP1:那個人被問完話之後,有怎樣嗎?沒有.他照舊搭他的捷運. 05/01 23:31
→ vincentix:因為只是隨便問 XP1先生您也贊成民眾可以不理警察摟 05/01 23:31
→ Xinlong:查並不是法律給警察的 所以沒這麼權力 別再跳了 05/01 23:31
→ XP1:問話而已.問完有怎樣嗎?有說民眾違法嗎?有逮捕嗎?都沒有. 05/01 23:31
→ XP1:警察現場也沒說"你違法"或者將之逮捕.都沒有.跳乎伊爽 05/01 23:32
→ XP1:問話也不行?問話獨裁喔? 05/01 23:32
→ Xinlong:警察沒權力盤查沒犯罪疑慮的人 盤查了就是擾民啦 05/01 23:32
→ vincentix:因為只是隨便問 所以XP1先生您也同意民眾可以不理警察摟 05/01 23:33
→ XP1:跳 跳 跳乎伊 爽 05/01 23:33
→ Xinlong:問話本來就是不行 你那條法律有說警察能盤查沒犯罪疑慮的 05/01 23:33
→ Xinlong:人 不是很愛講法律? 05/01 23:33
→ vincentix:唉 如果XP1真是警察 我覺得自己唸再多法律也沒用 05/01 23:34
→ XP1:跳 跳 跳乎伊 勇 05/01 23:34
→ Xinlong:大法官535號釋憲 就是保護人民不被警察這要騷擾 05/01 23:34
→ vincentix:XP1大大晚安 Xinlong大晚安 05/01 23:35
→ Xinlong:你拿不出合理性 客觀性 只會在那邊跳? 05/01 23:35
→ XP1:跳 跳 跳嘎袂起笑 05/01 23:35
→ vincentix:Xinlong大 我覺得夠了!你再講他也是這樣XDDDDDDDDDDDD 05/01 23:35
→ XP1:跳針五千次:所以警察盤問前要做公投?投完票才能盤問?人都跑了 05/01 23:35
→ XP1:你一直扯客觀.那以後盤查,是不是作問卷調查? 05/01 23:36
→ Xinlong:如果某人真的讀法律 那他系上老師大概都要哭了 05/01 23:36
→ XP1:調查完或者全民公投完,大家說他可疑,才來盤問? 05/01 23:36
→ Xinlong:合理性在那邊啦 帶相機是犯了什麼法啦 05/01 23:36
→ XP1:那要警察幹麻?社會治安大亂.以後都不能盤問 05/01 23:36
→ XP1:>>>>>都說之虞了<<<<<<沒人說犯法 你一直要跳針 怪怪的 05/01 23:37
→ Xinlong:客觀事實就是帶相機不犯法啦 只有你跟警察的"客觀"是犯法 05/01 23:37
→ XP1:之虞,還沒發生。 這房子有倒塌之虞。<<還沒發生 05/01 23:37
→ vincentix:這篇文章沉太深 不介意我把它用推文的方式放到前面 05/01 23:37
→ XP1:警察有說他犯法?有逮捕他?沒有。剛才跳針五千次,你還來這招? 05/01 23:37
→ XP1:警察有說他犯法?有逮捕他?沒有。剛才跳針五千次,你還來這招? 05/01 23:37
→ Xinlong:之虞什麼啦 帶相機在之虞什麼? 犯法的疑慮阿 看不懂怪我? 05/01 23:38
→ XP1:盤問,不等於對方犯法。警察只是問話,沒有逮捕。沒說他犯法 05/01 23:38
→ Xinlong:沒犯法 是在之虞什麼啦 警察拿隻魚出來講我就要被盤查喔? 05/01 23:38
→ XP1:所以這個案件中,問完話就走人。有人說他犯法?有人逮捕他? 05/01 23:38
→ XP1: 跳 跳 跳乎已勇 05/01 23:39
→ Xinlong: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看不懂全文喔? 05/01 23:39
→ XP1:「或有」 您真可憐 05/01 23:39
→ XP1:「或有」犯罪之虞者 這兩者具備其一 05/01 23:40
→ XP1: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05/01 23:40
→ Xinlong:法律規定就是要有犯罪疑慮的才能盤查 你不看全文 怪我? 05/01 23:40
→ Xinlong:兩者都一樣是犯罪 有差? 05/01 23:40
→ XP1:繼續跳 可憐 05/01 23:41
→ XP1:建議你去修幾門課 看看台上怎麼教你 真可憐 05/01 23:41
→ Xinlong:繼續當文盲 只看自己要看的 前後文都在講犯罪疑慮 再跳阿 05/01 23:41
→ XP1:「疑慮」還沒發生 上面有說"已發生犯罪"才能盤問? 05/01 23:41
→ XP1:「疑慮」還沒發生 上面有說"已發生犯罪"才能盤問? 05/01 23:41
→ XP1:犯罪嫌疑、犯罪之虞。 嫌疑是指已發生? 05/01 23:42
→ XP1:可憐 滑稽 05/01 23:42
→ Xinlong:再跳阿 帶相機有什麼犯罪疑慮的合理性? 05/01 23:43
→ XP1:你跳了第十九次."懷疑"這是國家賦予執法者的權限.<<跳十九次 05/01 23:43
→ Xinlong:沒犯罪疑慮的話 就沒權力盤查 然後等等你又說只是盤查沒 05/01 23:43
→ XP1:執法者認為可疑,由執法者認定。 05/01 23:43
→ Xinlong:沒說你犯罪 這不是跳針是什麼? 05/01 23:43
→ XP1:"沒有犯罪疑慮"不是你我說的算。你有執法權嗎?沒有。 05/01 23:44
→ XP1:你說他沒疑慮就沒疑慮嗎?你有國家賦予的法定執法權嗎?沒有 05/01 23:44
→ Xinlong:執法者認定 所以你認為執法者認為帶相機違法 所以你挺他 05/01 23:44
→ XP1:我不能說樓下老張有沒有感冒,因為我沒醫生證書。 05/01 23:44
→ Xinlong:所以執法者就算不據客觀與合理性也沒問題? 05/01 23:45
→ XP1:但是領有執照的醫生 就能說老張有感冒 或沒感冒 他可以 05/01 23:45
→ XP1:除了法定人員之外 你我可以說 他沒可疑!或他有可疑! 05/01 23:45
→ XP1:不行 05/01 23:45
→ Xinlong:那大法官還釋什麼憲 反正合理性跟客觀性也是警察說了算 05/01 23:45
→ XP1:可疑與否不是你說的算 那我說陳進興和張錫銘一點都可疑 行嗎 05/01 23:46
→ XP1:可憐 再抝嘛 05/01 23:46
→ Xinlong:事實就是警察這樣做違法 遇到律師就倒歉 05/01 23:46
→ XP1:他有國家賦予的權利.他是正在是執勤中的執法者.他有這權力 05/01 23:47
→ XP1:你有嗎?你是執法者嗎?不可疑,你說的算嗎? 05/01 23:47
→ Xinlong:自己看人家律師分享的經驗 看過再來跳 05/01 23:47
→ XP1:跳 跳 跳乎勇 05/01 23:47
→ Xinlong:別再跳啦 合理性不是你這樣解釋啦 看完人家律師的案例再跳 05/01 23:49
→ XP1:跳 跳 跳乎爽 05/01 23:49
→ Xinlong:怎麼不反駁人家律師的事件 好可憐 警察都倒歉 有人還在跳 05/01 23:51
噓 XP1:跳 跳 跳嘎袂起笑 05/01 23:54
→ vincentix:不要在這邊噓了啦 我下面開一篇新的給您噓 05/01 23:55
噓 XP1:跳 跳 謀跳 棟未條 05/01 23:55
→ Xinlong:沒犯罪疑慮喔 自己劃的重點自己要看喔 05/01 23:59
噓 XP1:又來了 當事人沒有犯罪疑慮 你說的算? 05/02 00:01
→ XP1:跳針二十三次 05/02 00:01
→ XP1:他有沒有犯罪疑慮,誰說的算? "法定執法人員" 05/02 00:01
→ XP1:你是一個民眾,你跳出來說他沒有犯罪疑慮。你說的算?誰賦予? 05/02 00:02
→ XP1:我假設,地院的法官,判決某人有罪,要入獄。你跳出來說他沒罪 05/02 00:02
→ XP1:你說的算還是法官說的算?嗯? 05/02 00:02
→ Xinlong:那請警察解釋一下 帶相機的犯罪疑慮是什麼? 再跳? 05/02 00:02
→ XP1:警察是法定執法人員,正在執勤。他認為某甲有犯罪"之虞"。 05/02 00:03
→ Xinlong:警察盤查 反問他為什麼查 只說你帶相機 這樣叫有犯罪疑慮? 05/02 00:03
→ XP1:跳針繼續 05/02 00:03
→ XP1: 跳 跳 謀跳 棟未條 05/02 00:04
→ Xinlong:再跳啦 是不會說犯什麼罪之虞喔? 05/02 00:04
→ XP1:跳 跳 跳嘎袂起笑 05/02 00:05
→ Xinlong:只會說別人有犯罪之虞 說不出是犯什麼罪 不是獨裁是什麼? 05/02 00:05
→ Xinlong:有沒有犯罪之虞 警察說了算 犯什麼罪也說不出來 是算什麼? 05/02 00:06
→ XP1:這些法條是誰定的?元首嗎?不是。是你我選出的立法委員定的。 05/02 00:06
→ XP1:大法官的解釋和警察職權行使法,是大法官和立院諸公們。 05/02 00:07
→ XP1:再抝獨裁嘛 05/02 00:07
→ XP1:這些修法立委,不少還是綠營席次的。再抝獨裁嘛 05/02 00:08
→ XP1:跳 跳嘎袂起笑 05/02 00:08
→ Xinlong:法律就規定不行了 關立法者什麼事? 再跳阿 05/02 00:08
→ Xinlong:警察沒權力 你說警察有權力盤查有犯罪疑慮的人 問你犯什麼 05/02 00:09
→ XP1:又來了 05/02 00:09
→ Xinlong:罪又跳說 盤查又不是說你犯罪 阿沒犯罪就不能盤查阿 又跳 05/02 00:10
→ XP1:有犯罪之虞所以盤查,並非已有犯罪事實,才能盤查。 05/02 00:10
→ XP1:有犯罪之虞所以盤查,並非已有犯罪事實,才能盤查。 05/02 00:10
→ Xinlong:回去說 盤查是法律給警察的權力 阿法律就規定要有犯罪疑慮 05/02 00:10
→ XP1:並不是你已經犯完罪,才能盤查。看清楚。 05/02 00:11
→ XP1:然後對方只有盤查,沒有逮捕。沒說他帶相機犯罪。 05/02 00:11
→ Xinlong:阿問題犯什麼罪的疑慮 又繼續跳盤查而已 沒說你犯罪 05/02 00:11
→ XP1:跳 跳嘎袂起笑 05/02 00:11
→ XP1:已經犯罪,那要逮捕。 沒有犯罪,那是盤查。 05/02 00:11
→ XP1:由於沒有犯罪事實,所以他只有盤問你,而沒有逮捕你。 05/02 00:12
→ Xinlong:繼續跳阿 你用的法律在打你的臉 05/02 00:12
→ XP1:他問完之後走人,沒把對方怎麼樣。 你硬抝很滑稽 05/02 00:12
→ Xinlong:就問你犯什麼罪的疑慮 我沒問你犯什麼罪阿? 05/02 00:12
→ XP1:跳 跳 謀跳棟未條 05/02 00:13
→ Xinlong:帶相機沒犯罪疑慮 你憑什麼盤查? 05/02 00:13
→ XP1:跳 跳 跳乎伊爽 05/02 00:13
→ XP1:有沒有疑慮,不是你我一般百姓說的算。國家沒賦予你我這權力 05/02 00:13
→ XP1:同樣的話 你已經跳針第二十四次 05/02 00:13
→ XP1:國家賦予執法中的執勤人員,有懷疑的權利。他說的算。 05/02 00:14
→ Xinlong:阿所以再跳合理性跟客關性 所以我問犯什麼罪的疑慮阿 05/02 00:14
→ XP1:你一直跳說,帶相機沒疑慮沒疑慮。有無疑慮不是你說的算。 05/02 00:14
→ Xinlong:他說了算 那我問犯什麼罪的疑慮阿 什麼罪都講不出來? 05/02 00:14
→ Xinlong:連犯什麼罪都說不出來 還要坳合理性 05/02 00:14
→ XP1:都說了他沒犯罪,所以警察沒逮捕他。 05/02 00:15
→ XP1:沒犯罪:只能盤查,不能逮捕。 05/02 00:15
→ Xinlong:什麼都警察說了算 不是獨裁是什麼? 我問犯什麼罪的疑慮阿? 05/02 00:15
→ XP1:所以警察沒說他犯罪,也沒逮捕他。<<跳針第二十六次 05/02 00:15
→ Xinlong:我沒說他犯罪 我問他有什麼犯罪疑慮看不懂喔? 05/02 00:16
→ Xinlong:沒說他犯罪 沒犯罪疑慮 憑什麼盤查? 05/02 00:16
→ XP1:有沒有犯罪疑慮,由執勤中的警員認定。不是你我認定。<<跳針 05/02 00:16
→ XP1:有沒有犯罪疑慮,由執勤中的警員認定。不是你我認定。<<跳針 05/02 00:16
→ XP1:有沒有犯罪疑慮,由執勤中的警員認定。不是你我認定。<<跳針 05/02 00:17
→ Xinlong:有犯罪疑慮是犯什麼罪的疑慮啦 他認定我可能犯什麼罪 05/02 00:17
→ Xinlong:講不出來是不是啦 05/02 00:17
→ XP1:你一直說他帶相機沒疑慮,有無疑慮不是你自己認定,謝謝。>"< 05/02 00:17
→ XP1:那我說陳進興和張錫銘都沒犯罪疑慮。那也是我自己個人看法 05/02 00:17
→ Xinlong:沒有犯罪疑慮是憑什麼盤查啦 有疑慮是怕他犯什麼罪啦 05/02 00:17
→ XP1:你一直說他帶相機沒疑慮,有無疑慮不是你自己認定,謝謝。>"< 05/02 00:18
→ XP1:有沒有犯罪疑慮,由執勤中的警員認定。不是你我認定。<<跳針 05/02 00:18
→ Xinlong:不是我講有疑慮 是警察講 阿有什麼疑慮要不要講出來分享 05/02 00:18
→ XP1:老張有沒有感冒,由執照醫師認定。不是你說沒有就沒有。 05/02 00:18
→ Xinlong:他認定有疑慮 我現在問是疑慮他犯什麼法 講出來分享一下啦 05/02 00:18
→ XP1:跳 跳 跳乎已爽 05/02 00:19
→ Xinlong:有疑慮代表警察怕他犯罪 阿是怕他犯什麼法啦 分享一下啦 05/02 00:19
→ XP1:真可憐 嘖嘖 同情ing 05/02 00:19
→ XP1:嘖嘖嘖嘖嘖 同情 05/02 00:19
→ Xinlong:要不警察不看法律 覺得你不順眼 有犯法疑慮 照三餐盤查你 05/02 00:19
→ Xinlong:你也ok就對了啦 反正問警察是疑慮會犯什麼法也不用講 05/02 00:20
→ XP1:硬抝很難看.真的.警察盤查他並非"看他不順眼".你抝的很難看 05/02 00:20
→ Xinlong:最基本的問題 講不出有犯什麼罪疑慮 警察就沒權力啦 05/02 00:21
→ XP1:同情你 嘖嘖 繼續跳 乎伊爽 05/02 00:21
→ Xinlong:不是看他不順眼 要不然理由是警察認為他可能會犯什麼法? 05/02 00:21
→ Xinlong:警察盤查的權力只有認定有犯罪疑慮時 他認定犯的是什麼罪? 05/02 00:22
→ XP1:跳 跳 跳乎已爽 05/02 00:22
→ XP1:他沒認定他犯罪,你看 你又跳針了 05/02 00:22
→ Xinlong:你這麼懂法律 分享一下 帶相機等捷運會有什麼犯罪疑慮? 05/02 00:22
→ XP1:犯罪 ≠ 犯罪之虞 05/02 00:22
→ XP1:所以他沒逮捕他,因為警察沒認定他[犯罪]。 05/02 00:23
→ Xinlong:XP1:有沒有犯罪疑慮,由執勤中的警員認定。不是你我認定。 05/02 00:23
→ XP1:犯罪[疑慮],你看,你真的很可憐 05/02 00:23
→ Xinlong:你自己講的啦 再跳阿 法律就規定有犯罪疑慮才能盤查 05/02 00:23
→ XP1:我的同情就是這樣來的 你真的是非常之可憐 嘖嘖 05/02 00:23
→ XP1:XP1:有沒有犯罪「疑慮」,由執勤中的警員認定。 05/02 00:24
→ XP1:疑慮是已犯罪嗎? 有人說他已犯罪嗎? 05/02 00:24
→ Xinlong:有盤查代表有疑慮 有疑慮是怕他犯什麼罪 講一下阿 05/02 00:24
→ Xinlong:我有說他犯罪喔 要不要看一下 我問什麼再回 05/02 00:24
→ XP1:因為有犯罪「疑慮」,所以只能盤查,沒有逮捕。 05/02 00:25
→ Xinlong:我一直問 警察是怕他犯什麼罪 沒犯罪我知道 05/02 00:25
→ XP1:最終那警察只問了話,也沒搜身也沒怎樣,也沒逮捕。跳針五千年 05/02 00:25
→ Xinlong:阿是怕犯什麼罪 犯什麼罪的疑慮 不回我這個 一直跳針 05/02 00:25
→ XP1:問話都不行,要警察幹麻?犯罪預防這門課你去上兩堂。 05/02 00:26
→ XP1:「犯罪預防」你去上幾堂,還沒發生,預防它發生。所以問話。 05/02 00:26
→ sassuck:當然不行無故盤查 -_- 不然鴿子今天路上隨便抓人合法喔 05/02 00:26
→ XP1:問都不能問?誰獨裁?真可憐 嘖嘖 05/02 00:26
→ XP1:又來這招了,有抓人嗎? 你看 這招你先前試過 不靈了XD 05/02 00:27
→ sassuck:不要這麼落後好嗎 你看美國鴿子誰敢無故抓人問話 05/02 00:27
→ XP1:它只有問話,沒抓人。 你又用這招 不靈了啦xD 05/02 00:27
噓 Xinlong:阿我問你預防犯什麼罪 你要來問話 說不出來 你是預防什麼? 05/02 00:27
→ sassuck:不能隨意問話叫做保障人民權利 又不是戒嚴警察國家 05/02 00:27
→ Xinlong:沒有犯罪疑慮 你憑什麼法律問題 本來就不能隨便問 05/02 00:28
→ XP1:你沒看新聞寫的?有人在網路散佈說要去捷運癱瘓. 05/02 00:28
→ XP1: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警察去捷運站盤查.這是有故,不是無故. 05/02 00:28
→ XP1:所以警察沒有無故盤查 也沒有說他就是癱瘓者 也沒逮捕 05/02 00:28
→ XP1:它是問話 犯罪預防 也沒把對方怎樣 05/02 00:29
→ Xinlong:啊是他散佈的喔? 阿他帶相機就是要癱瘓喔? 有什麼證據? 05/02 00:29
→ XP1:又來了 真的很同情你 05/02 00:29
→ sassuck:有人說就可以直接發動搜查權? 05/02 00:29
→ XP1:"警察沒說它散布,也沒說它癱瘓" 所以只有問話 沒有逮捕 05/02 00:29
→ Xinlong:所以網路上有人說 某人要殺我 警察可以盤查全台灣的人喔? 05/02 00:29
→ XP1:又來一個門外漢 哪來的搜查? 連碰都沒碰到 再掰啊 05/02 00:30
→ sassuck:那今天有人說去癱瘓總統府 鴿子是要去總統府一個個問嗎 05/02 00:30
→ XP1:口頭問幾句 連碰都沒碰到 問完就走了 哪來搜查 硬掰 05/02 00:30
→ Xinlong:沒有合理性沒有客觀性 就判定別人有犯罪疑慮? 可笑 05/02 00:30
→ sassuck:連人權的概念都沒有 只會相信政府是對的 批判性思考呢? 05/02 00:30
→ Xinlong:s大接手 某人跳針太嚴重了 05/02 00:31
→ sassuck:你今天抓人來問就是認為有犯罪可能 問題是犯什麼罪? 05/02 00:31
→ sassuck:證據呢? 我要出門上課了Q_Q 05/02 00:31
噓 XP1:你去翻新聞.有人曾說要炸機場和飛機.結果警察也是去盤問機上乘 05/02 00:32
→ sassuck:我的時間跟大家相反 所以Xinlong你該睡了XDDDDD 05/02 00:32
→ XP1:客.不能問嗎?問而已,有逮捕嗎?問完之後那些乘客依舊起飛了呀 05/02 00:32
→ XP1:因為有情資顯示,所以並非無故.而且也沒說乘客是犯人啊."問話" 05/02 00:32
→ XP1:有把乘客抓起來嗎?沒有. 05/02 00:32
→ sassuck:炸 跟 號召搭捷運 請問這兩件事可以類比嗎?? 邏輯混淆 05/02 00:32
→ XP1:那篇散佈的文章明明是寫"癱瘓捷運,造成十萬人癱瘓" 05/02 00:33
→ sassuck:不對喔 抓人問話在某種程度上就已經認定有違法之虞 05/02 00:33
→ XP1:大家都看過那篇文章,那號召大家癱瘓捷運,根本不搭捷運。 05/02 00:33
→ XP1:又來一個虎濫的 根本沒抓人 硬要抝 這招剛才有人用過了啦XD 05/02 00:34
噓 Xinlong:可笑 繼續跳啦 帶相機坐捷運被判定有癱瘓捷運的可能 05/02 00:34
→ sassuck:不對喔 搭捷運是大家的自由喔 我買票就可以使用 05/02 00:34
→ XP1:它只有問話 沒有抓人 05/02 00:34
→ XP1:所以他只有問話 問完就走了 對方沒被逮捕沒被搜身啊 05/02 00:34
→ Xinlong:超有法制的啦 警察下次看到帶眼睛盤查你是不是有殺人可能 05/02 00:34
→ XP1:繼續抝啊 05/02 00:34
→ sassuck:炸掉機場/飛機 則是會嚴重妨礙生命安全 這是不能類比的 05/02 00:34
→ Xinlong:沒說你殺人啦 盤查而已啦 沒說你犯罪啦 05/02 00:34
→ XP1:對 不能類比 那警察問那個相機男 問完就走了 相機男繼續去搭車 05/02 00:35
→ sassuck:某人連人權的概念都沒有 Xinlong我覺得就放著讓他當笑話 05/02 00:35
→ XP1:有被怎樣嗎 沒有 05/02 00:35
→ Xinlong:照三餐盤查你啦 反正有人說盤查而已 沒說你犯法 05/02 00:35
→ sassuck:不對喔 重點是過程不是結果 不要一直跳針 05/02 00:35
→ Xinlong:反正盤查不用有法律支持 警察說要盤查就盤查啦 05/02 00:36
→ sassuck:你用的手段跟方法根本不對 連結果的正當或合適性都可議 05/02 00:36
→ XP1:什麼手段?有觸碰到對方?有搜身?都沒有 到底什麼手段? 05/02 00:36
→ Xinlong:反正合理性 客觀性都不用 隨便說一條法律說懷疑你犯罪就好 05/02 00:36
→ XP1:方法不對?他口頭問話,問完就走。有怎樣?什麼方法不對? 05/02 00:36
→ Xinlong:反正有人說方法沒有不對 只是用錯人 小老百姓就該死 05/02 00:37
→ Xinlong:同樣的事遇到律師懂法律的 就道歉啦 05/02 00:37
→ XP1:跳 跳嘎袂起笑 05/02 00:38
→ Xinlong:然後跳針不看自己劃的重點 沒犯罪疑慮也能盤 沒合理性也能 05/02 00:38
→ XP1:跳針又來了 有沒有犯罪疑慮 不是你我說的算 05/02 00:39
→ XP1:執勤中的執法人員判斷有無疑慮,不是你我說無疑慮就無疑慮 05/02 00:39
→ XP1:老張有沒有感冒,執照醫生說的算.不是你說沒感冒就沒感冒 05/02 00:39
→ XP1:重複跳針五千年 05/02 00:39
噓 Xinlong:問你犯什麼罪的疑慮你跳針說癱瘓捷運 問你合理性客觀性你 05/02 00:40
→ XP1:跳 跳乎伊勇 05/02 00:40
→ Xinlong:跳針說警察說了算 還有比這可笑的嗎? 什麼都警察說了算 05/02 00:40
→ Xinlong:阿我問你警察24小時盤查你有沒有問題 反正什麼都他們說 05/02 00:41
→ XP1:是執勤中的執法人員說的算.國家賦予他這樣的權利. 05/02 00:41
→ XP1:什麼樣的場合,什麼人說的算。看病,醫生說的算。 05/02 00:41
→ XP1:檢查建築物,建築師說的算。有無犯罪"疑慮"?執法者說的算 05/02 00:42
→ Xinlong:可笑的是 我問你權力來源 沒犯罪疑慮那來的權力 你又說 05/02 00:42
→ XP1:又跳針了你 我再回答你第二時九次 05/02 00:43
→ Xinlong:警察說了算 問你什麼都警察說了算 法律什麼時候有這樣說 05/02 00:43
→ XP1:你重複的說"他沒犯罪疑慮!憑什麼盤問" 05/02 00:43
→ XP1:你重複的說"他沒犯罪疑慮!" 有無疑慮是你說的算? 05/02 00:43
→ Xinlong:現在問你盤查的合法性 別再跳針看醫生了 05/02 00:43
→ Xinlong:有疑慮是疑什麼啦 你說癱瘓捷運 有沒有合理性啦 05/02 00:44
→ Xinlong:帶相機跟去癱瘓捷運 一點都沒有相關 那有合理性客觀性 05/02 00:44
→ Xinlong:你是要跳多久 合理性客觀性 帶相機關癱瘓捷運什麼事 05/02 00:45
噓 XP1:你是要跳多久?有無疑慮不是你自己一個人說的算. 05/02 00:46
→ Xinlong:一個人帶相機搭捷運 看不出那邊有癱瘓捷運的可能 05/02 00:46
→ XP1:你堅持了三十一次,說那相機男 沒疑慮、沒疑慮、沒疑慮31次 05/02 00:46
→ XP1:有無疑慮 是否有癱瘓可能 不是你說的算 你要跳針幾次? 05/02 00:46
→ Xinlong:不是我說了算也不是你說了算 反正都警察說了算? 05/02 00:46
→ Xinlong:那要釋字535做什麼啦 05/02 00:47
→ XP1:我如果堅持說老張沒感冒!沒感冒!31次.但是最終是醫生說的算 05/02 00:47
→ Xinlong:一看就沒合理性的東西 硬要坳警察判斷 05/02 00:47
→ XP1:我沒說我說的算.我剛才到現在重複百次"執法者說的算" 05/02 00:47
→ XP1:合理性是你說的算? 05/02 00:47
→ Xinlong:照你這樣說 警察是執法者不是法官啦 也不是他說了算 05/02 00:48
→ XP1:警察局是執法機關,員警是執法者。 法院是法治機關,不一樣。 05/02 00:48
→ Xinlong:別丟臉了啦 警察合理性這麼明顯還要坳警察說了算 05/02 00:49
→ XP1:警察執勤,他是"執法"。 法官不是執法者,要念書^_< 05/02 00:49
→ Xinlong:警察說了算就不用大法官釋憲來約束警察了啦 05/02 00:49
→ Xinlong:你什麼都覺得警察說了算 怎麼不反駁一下那篇律師 05/02 00:50
→ XP1:警察是"執行"法律的人,他叫執法者。法官是判決,他是法制人員 05/02 00:50
→ XP1:警察只能盤問或逮捕,有罪無罪由法官判決。兩者是分開 05/02 00:50
→ XP1:多讀書 以免滑稽 05/02 00:50
→ Xinlong:不是很合理 不是很合法 阿警察道什麼歉 05/02 00:50
→ XP1:跳 跳 跳乎伊爽 05/02 00:51
→ Xinlong:你自己說有罪無罪法官判定 05/02 00:52
→ Xinlong:那警察有什麼權力判定帶相機有犯罪疑慮? 05/02 00:52
→ Xinlong:都給你說就好了啦 不是什麼都警察判定嗎? 05/02 00:52
→ XP1:你又可憐了 犯罪"疑慮" ≠ 犯罪 05/02 00:53
→ XP1:你果然不是本科系的 一直滑稽 05/02 00:53
→ Xinlong:阿我最不懂法律了啦 你要不要反駁一下人家律師的案例 05/02 00:53
→ XP1:跳針第五百次 警察認定他有犯罪"疑慮" 05/02 00:53
→ XP1:這個房子有倒塌的疑慮,並非指這個房子現在發生倒塌 05/02 00:53
→ Xinlong:阿犯什麼罪你又要跳了是不是? 先反駁完人家律師的案例啦 05/02 00:54
→ Xinlong:講再多都沒用啦 人家真實案例就是警察道歉啦 因為違法啦 05/02 00:54
→ XP1:警察可以認定對方是否有犯罪"疑慮"然後進行盤問或逮捕。 05/02 00:55
→ Xinlong:反正你都無視啦 永遠都別人跳針啦 05/02 00:55
→ XP1:有罪與否是地檢署的檢察官決定是否起訴,地院法官的一審判決 05/02 00:55
→ XP1:所以檢警、檢警,檢和警是分開。你連這都不知道 好滑稽跳針 05/02 00:55
→ Xinlong:好啦好啦 你最強啦 強到都無視人家律師的案例 05/02 00:55
→ Xinlong:我只是順著你的話 反問你啦 我最不懂法律 你最懂啦 好棒棒 05/02 00:56
→ Xinlong:光貼一個你自己都不看的重點 無視關鍵的部份只看自己要看 05/02 00:56
→ XP1:警察可以盤問人,但他沒有判決權,他沒說那人違法。 05/02 00:57
→ Xinlong:的小段落 阿是想表達什麼 先看完人家律師的案例再跳啦 05/02 00:57
→ XP1:有無違法是法官的事。警察負責巡邏執勤盤問。有問題嗎? 05/02 00:57
→ XP1:可憐 嘖嘖 真的好可憐 同情ing 05/02 00:57
→ Xinlong:別再跳 我沒說警察有權力定人罪 我說警察沒權隨便盤查 05/02 00:57
→ Xinlong:你自己跳半天 連別人說什麼也攪不清楚 可憐 05/02 00:58
→ XP1:盤查就是執法人員的勤務之一,他不盤查,他當什麼警察? 05/02 00:58
→ XP1:警察除了巡邏、逮捕人犯、盤查也是他們的勤務項目。 05/02 00:58
→ Xinlong:我有說不能盤查喔 你又只看自己要看的 我說不能隨便盤查 05/02 00:59
→ Xinlong:你再跳阿 05/02 00:59
→ XP1:他有隨便盤查嗎?隨便是你說的 05/02 00:59
→ Xinlong:說半天 你就是不反駁人家律師的案例 看你跳半天也是丟臉 05/02 01:00
→ XP1:跳 跳乎伊爽 05/02 01:00
→ XP1:看來你真的辦家家酒完全不是本科系的 真滑稽 05/02 01:00
→ Xinlong:光貼兩個你自己都不看的東西有什麼用啦 直接反駁啦 05/02 01:00
→ XP1:滑稽唷 同情 嘖嘖嘖嘖嘖 (掩嘴竊笑)XD 05/02 01:00
→ Xinlong:講半天只是看自己要看的 說別人跳針 阿死不看律師案例 05/02 01:01
→ XP1:跳 跳乎伊勇 05/02 01:01
→ Xinlong:難怪 就算政府或執法者帶頭違法都沒事 因為都會有人護航 05/02 01:02
→ Xinlong:叫你看看人家律師真實案例 得到的就是在那邊跳 還能說什麼 05/02 01:02
→ XP1:違法是你說的 你看 你又可憐了 05/02 01:02
→ XP1:你說的那案件 那員警被法院判決違法嗎?沒有 05/02 01:03
→ Xinlong:這麼同情 阿要不要去同情一下人家真正的律師? 05/02 01:03
→ XP1:那員警道歉.為他的態度等.法院有判決說:員警違法 嗎? 05/02 01:03
→ Xinlong:沒被判違法是因為律師沒有控告 要不然沒違法 警察道什麼歉 05/02 01:03
→ XP1:今天這個員警去盤查相機男,這個員警遭告法院判決違法嗎 05/02 01:03
→ XP1:違法二字你自己說的 05/02 01:04
→ XP1:沒有判決 你說人家違法 你是法官 我笑了 05/02 01:04
→ Xinlong:XD 笑死人 阿律師有說他依據的法律你沒看喔? 05/02 01:04
→ Xinlong:阿反駁一下律師引用的法條錯誤阿 05/02 01:05
→ XP1:你又跳針了 這員警必須被法院一審判決有罪 但他沒有 05/02 01:05
→ XP1:違法不是你說的算 你是法官 真的很滑稽不堪耶XD 05/02 01:05
→ Xinlong:阿律師引用的法律是對還是錯啦? 05/02 01:05
→ XP1:律師在法治社會中 仍是一名百姓 他沒權利判決警察違法 05/02 01:06
→ XP1:他"覺得"警察違法 他必須告警察. 最終決定者是法官 05/02 01:06
→ XP1:我覺得老張猥褻我.我必須提告.最終由法官決定他是否違法. 05/02 01:07
→ Xinlong:你要不要看看底下的ps2啦 05/02 01:08
→ XP1:你要不要繼續滑稽不堪啦 05/02 01:08
→ XP1: 你要不要繼續滑稽不堪啦 05/02 01:08
→ Xinlong:人家警察有沒有違法盤查也不是你說了算了 是法官啦 05/02 01:08
→ XP1: 你要不要繼續滑稽不堪啦XDDDDD 05/02 01:08
→ Xinlong:那你辯解什麼啦 05/02 01:08
→ XP1:對,在還沒有判決之前,你能說警察違法嗎?你法官嗎? 05/02 01:08
→ XP1:你一直說那警察違法違法違法,說了幾十次。 05/02 01:09
→ XP1:那警察遭到法院判決違法了嗎 沒有嘛 05/02 01:09
→ Xinlong:我們現在辯的是基本人權與法律 不是定罪 你再扯什麼? 05/02 01:09
→ XP1:你剛才說警察不能盤問那個相機男 警察違法 國家帶頭違法 05/02 01:09
→ XP1:這些都你自己打的 自己拉上去看 05/02 01:10
→ XP1:你說那個盤問律師的警察"違法" 這你剛才講的 05/02 01:10
→ Xinlong:人家律師爭取他基本的人權 我們現在也一樣 05/02 01:10
→ XP1:那警察是被法院判決違法了嗎 沒有嘛 律師有判決權嗎 沒有嘛 05/02 01:10
→ XP1:律師認為那警察違法,但是最終要法院判決才算數。ok? 05/02 01:11
→ XP1:律師≠法官 ok? 05/02 01:11
→ XP1:律師是一個持有執照的職業,並不是法制人員,ok? 05/02 01:11
→ Xinlong:阿所以 你也說他們沒違法 不一樣 你硬要扯沒上法院都不算 05/02 01:11
→ Xinlong:所以我說這事件是在討論人權跟法律 你什麼都要上法院 辯什 05/02 01:12
→ XP1:律師是民間職業,警察是法定執法者,法官是法制人員。懂嗎? 05/02 01:12
→ Xinlong:麼? 現在照法律來看 你說這律師引用的法律對不對阿? 05/02 01:12
→ XP1:不要滑稽唷 我會發笑唷 ^_< 鳩咪 05/02 01:12
→ Xinlong:我問你律師引用的法律對不對? 不對反駁阿? 05/02 01:13
→ XP1:跳 跳 跳乎伊爽 05/02 01:13
→ XP1:嗚嗚 媽媽快來看 這裡有一個人好滑稽唷 我哭哭惹>"< 05/02 01:13
→ Xinlong:反正看到人家是真正的律師 就閉嘴 看到別人就說跳針 05/02 01:14
→ XP1:又來了 律師≠司法人員 你一直講律師律師 05/02 01:14
→ XP1:律師如果說張三違法 難道張三就入獄了 沒有嘛 05/02 01:15
→ XP1:張三違法與否 得經過地檢署的檢察官 和地院的法官 05/02 01:15
→ XP1:律師是一個民間職業. 05/02 01:15
→ Xinlong:我有說警察被判刑喔? 你再跳阿 我問你律師引用的法律對不 05/02 01:15
→ XP1:跳 跳 跳乎伊勇 05/02 01:15
→ Xinlong:對 不對?反駁阿 說那邊錯阿? 05/02 01:16
→ XP1:跳 跳 跳乎伊爽 05/02 01:16
→ XP1:嗚嗚 媽媽快來看 這裡有一個人好滑稽唷 我哭哭惹>"< 05/02 01:16
噓 Xinlong:是該哭 人家律師的案例 所發生的事情 擺在眼前 一樣不看 05/02 01:18
→ Xinlong:反正只要說 沒上法院 法官沒判就不算 那怎麼會有在這邊辯 05/02 01:18
噓 XP1:律師是一個民間職業. 05/02 01:18
→ XP1: 律師≠司法人員 你一直講律師律師 05/02 01:18
→ XP1:我引用法條覺得老張猥褻我,難道老張就違法有罪?未必。XD 05/02 01:19
→ XP1:地檢署的檢察官,地院的法官,判定老張觸犯猥褻罪,一審判決 05/02 01:20
→ XP1:同理,那位盤查的員警,是否違法.不是你我或律師說的算. 05/02 01:20
→ XP1:從剛才到現在,都你一個人一廂情願在那邊自我解讀 滑稽不堪 05/02 01:21
噓 XP1:我打個比方,張三告李四刑310妨害名譽(誹謗). 05/02 01:26
→ XP1:張三堅持李四有罪,張三聘的律師也說李四有罪.他們倆好開心啊 05/02 01:26
→ XP1:但是最終法院判決是無罪,例如"尚不構成誹謗要件",獲判無罪 05/02 01:26
→ XP1:這種案例常見.你說的算?律師說的算?我還說我是金城武咧 05/02 01:26
→ XP1:所以為什麼會有勝訴敗訴?會有一審二審?律師只是民間職業. 05/02 01:27
→ XP1:他職業.收錢幫人打官司,他開律師事務所還要營利事業登記證. 05/02 01:27
→ XP1:你以為他是誰?法官還是? 05/02 01:28
→ XP1:媽媽你快來看 再不來我要拉肚子了 哭哭>"< 05/02 01:28
噓 XP1:人呢 怎麼不見了 我哭惹>"< 05/02 01:35
推 nae: ......沒人理你的感覺果然很悲傷吧,誰叫你只會跳針 Orz 05/02 06:17
噓 XP1:吱吱很可憐,自己騙自己也高興。 05/02 19:59
→ XP1:一,請將畫面拉上去看所有推文,每當對方跳針重複的問,我才會 05/02 19:59
→ XP1:針對他的問題重複的回答,並註明「跳,跳乎伊爽」作為諷刺。 05/02 19:59
→ XP1:二,任何人一看到「窩哭哭惹,一哭一哭」就知道在諷刺對方, 05/02 20:00
→ XP1:沒人會誤以為這幾個字是當事人真的很傷心。所以吱吱真可憐。 05/02 20:00
噓 XP1:每次辯一辯就逃跑,一下說洗澡一下說上課,然後不見人。可憐。 05/02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