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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覺得你應該也不會看啦,五小時之前的文章了應該不少人看過了 還是貼一下CWT的臉書給不知情的人看 陳為廷 5 小時 · 超扯。剛接到詹順貴律師的電話,他著急說洪崇晏剛被中正一的便衣押上計程車帶走,應 是被現場拘提。 目前律師趕到保安警察大隊,確認狀況是,八六在今早參與完「還我喇叭」行動後,解散 、正要去吃飯的路上,卻遭便衣員警攔下,當場亮拘票、將他上銬押上計程車,送往保安 大隊。 拘提的理由,應是為了「411中正一行動」。行動過後,中正一曾發過兩次到案通知給八 六,要求他到中正一作筆錄。但一如318之後各案的作法,我們都一貫拒絕到警局應訊, 要求檢察官直接發傳票,我們願意直接到地檢署向檢察官說明。 這理由,在我們上次主動到地檢署到案說明時,已經講得很清楚:警方在這些案件中並非 中立,而是事件「當事人」,要「當事人」來訊問「當事人」,本身就不合理。就過往經 驗,警方也的確會在作筆錄時,惡意地以誘導式提問入人於罪。因此,我們就算被逮捕、 在警局應訊,也往往全程依法保持緘默。事實上,整場行動,警方都全程搜證。證據中我 們該負的法律責任,我們絕不逃避。但我們拒絕惡意誘答八六的律師過去也兩度向警方清楚表達這個意思,要求直接送地檢署。但檢警還是硬要拘 提,完全莫名其妙。 強行拘提根本毫無必要。如上所述,到了警局,我們也是保持緘默。最後結果還是一樣: 到地檢署去說。今天中正一卻挑在這時機下手,唯一的意義就是,「惡整」。這是一場清 楚、惡意、中二的司法報復。方仰寧絕對必須付出代價。 請各位轉發,關注後續發展。 另補一句,我自己本身也已收到兩次中正一的到案通知。第二張還是我們去地檢署主動到 案後幾天,刻意限時掛號寄來。不知道一個個拒提,是否是檢警這波反撲的幼稚戲碼。無 論如何,我將持續堅持檢方直接訊問,拒絕赴警局說明。 https://www.facebook.com/a102579/posts/842804449069042?stream_ref=5 -- 反正中正一就是要做點動作給8.4看,其實他們也知道洪崇晏不會講什麼 實際上就是整人罷了,但是8.4就愛這味 -- 世界は美しくなんかなそしてそれ故に、甚隽瞗C The world is not beautiful; therefore it i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253.21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9292887.A.4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