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bJ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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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郭台銘出錢罷免陳歐珀 內政部:最高可
時間Tue May 6 22:13:07 2014
1.政治獻金法不適用罷免案,這於監察院2011年2月15日的會議已有結論
2.法令會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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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506/392921
郭台銘出錢罷免陳歐珀 內政部:最高可捐3百萬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到馬英九總統母親秦厚修的喪禮鬧場,引起眾怒,鴻海董事長郭台銘痛
罵陳歐珀「禽獸不如」,揚言出錢罷免。
內政部官員表示,依據《政治獻金法》規定,捐錢
支持罷免案必須以政黨、政治團體為對
象,
個人捐款最高上限30萬元、企業捐款則以3百萬元為限,郭台銘必須符合《政治獻金法
》相關規定。官員也說,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案提案及連署人必須與
被罷免人同一個選區,郭台銘如果不是宜蘭縣的選民,就不能提案或連署罷免陳歐珀。
此外,依據《選罷法》規定,
郭台銘捐款支持罷免活動,也不能從事與罷免相關的宣傳活
動,例如不得刊登廣告宣傳等,僅能用於罷免案徵求連署階段的必要活動,例如成立罷免
辦事處等所需開支。(徐珮君/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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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oJudyoO:快罰啦 05/06 22:13
推 timshan:推 法律標準初一十五不一樣 05/06 22:15
推 marlboroshue:差那麼多割闌尾就違法,紅海鍋董捐三百是不是可扺稅? 05/06 22:20
推 hjgx:不能募款,但可以捐錢,懂嗎? 05/06 22:42
推 huangwm:小鍋很有錢是吧 那弄個100億來阿 05/06 23:37
→ huangwm:光說不練 05/06 23:38
推 jackyxxx:所以是要郭捐給KMT? 人民捐要罰錢 他就可以捐300萬? 05/06 23:44
噓 ueewen:所以要罷免吳蔡林,是要把錢募給他們,然後自已罷免自已? 05/07 01:16
→ ueewen:!還是只有政黨能罷免?! 05/07 01:17
推 mantoro:內政部要不要順便協助成立一個罷免陳x珀專案小組比較乾脆 05/07 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