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a1250423:純噓阿伯 05/12 23:25
推 zoobox:推勇敢堅定行動力! 05/12 23:26
推 epistemie:非推不可 熱情啊大家熱情 05/12 23:27
推 bbclearn:賣老阿伯 05/12 23:28
推 vul3vu06:推這女學生! 05/12 23:31
→ maleegobi:說罷免門檻違憲 是曲解憲法設計的說法 這同學書沒唸透 05/12 23:36
推 chu:樓上是否能發表你的高見呢 05/12 23:38
→ maleegobi:罷免門檻 是依據憲法23條授予的立法形成自由 並無違憲 05/12 23:39
→ maleegobi:除非根本剝奪了罷免權 否則光是門檻並不構成違憲 05/12 23:39
→ maleegobi:罷免門檻是立法問題 不是憲政問題 這是大一就該有的基本 05/12 23:40
→ maleegobi:身為知識份子不是敢講就行 重點要講得正確 否則就會誤導 05/12 23:41
推 coffee777:推一個!!! 05/12 23:42
推 sky125a:推 05/12 23:42
→ maleegobi:何況還是以街頭方式向無知公眾宣達錯誤觀念 以訛傳訛 05/12 23:42
→ maleegobi:結果反而引起更多因對憲法法理無知誤解所致的社會紛擾 05/12 23:43
→ maleegobi:台灣今天會亂就是因有很多一知半解的學生 熱情有餘卻 05/12 23:45
→ maleegobi:專業不足 意氣用事 導致民粹化 與 無謂的社會成本浪費 05/12 23:47
推 Shalone:單以該句違憲來說,確實不太恰當。可以說違法憲法精神,但 05/12 23:49
→ Shalone:並沒有違法條文,宣講內容確實有瑕疵 05/12 23:50
→ Shalone:但這樣的瑕疵就給你無限擴張成導致民粹化+浪費無謂成本? 05/12 23:50
→ maleegobi:憲法並未明定或禁止訂定門檻 而是授權立法者立法 05/12 23:51
→ maleegobi:所以我才會說這是立法問題 不是憲政問題 05/12 23:51
→ Shalone:然後這樣就讓你進一步將“台灣會亂”歸咎在學生身上,未免 05/12 23:51
推 fjdkqp:我覺得樓上也沒唸什麼書阿 憲法第11條的人民言論自由呢?? 05/12 23:51
→ Shalone:言過其實 05/12 23:51
推 pagenotfound:憲法171條也說 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05/12 23:51
推 susophist:原來自走砲是女鄉民,早知道就去幫忙了...(後悔) 05/12 23:52
→ maleegobi:不先弄懂問題的解決層次 就發動群眾 =民粹 05/12 23:53
→ pagenotfound:透過立法技巧來歸避憲法賦予的權力,難道此修正沒有 05/12 23:53
→ pagenotfound:違憲之逾 05/12 23:53
→ maleegobi:立法可以解決的問題 搞成群眾衝突=浪費社會成本 05/12 23:54
推 Shalone:我可以接受沒有違法條文憲法,但提高門檻符合憲法精神嗎? 05/12 23:54
→ sonora:科, 獨裁者的進化 over 05/12 23:54
推 jotaro:那可否請問立法委員將自我罷免門檻提高的問題應如何解決? 05/12 23:54
→ Shalone:現在立委就是要靠立法解決問題,然後你希望民眾乖乖吞下去 05/12 23:54
→ maleegobi:憲法23既已授權 就無171的牴觸問題 05/12 23:55
→ pagenotfound:的確立法可以解決,如果可以調低門檻更好 05/12 23:55
→ fjdkqp:指maleegobi 她表達自己的想法是她的自由 我覺得她關心台灣 05/12 23:55
→ Shalone:我想我沒意願溝通下去了。今天學生言論即便有瑕疵,但整體 05/12 23:55
→ maleegobi:你可以罷免立委 如割闌尾 y 05/12 23:56
→ fjdkqp:瑕不掩瑜 政府公然違法的部分怎麼都都不拿出來檢討 05/12 23:56
→ Shalone:的論述並沒有扭曲或是惡意散播謠言,也並非刻意製造混亂 05/12 23:56
→ pagenotfound:他訴諸社會要求立法者反應民意有錯嗎? 05/12 23:56
→ sonora:我們也可以公投, 祇是設計一個永遠不會過的方法而已. 05/12 23:56
→ maleegobi:她當然有權利表達 但她的公開表達內容同樣應受公評 05/12 23:57
→ Shalone:一點小瑕疵就無限上綱,是無聊且不分輕重的 05/12 23:57
→ maleegobi:請看懂我的原意 我不是指她製造混亂 而是指「很多一知半 05/12 23:57
→ Shalone:我沒興趣繼續跟你荒謬的公論認真了 05/12 23:58
→ maleegobi:解」的學生衝過頭卻是基於錯誤認知 造成無謂的動亂 05/12 23:59
→ maleegobi:訴諸社會必須根基於正確的認知基礎 訴求才有正當合法性 05/13 00:01
→ sonora:剝奪的解釋有 1.沒有這個方法, 2.看起來有無法做到. 05/13 00:02
→ maleegobi:要發起社會運動或訴諸輿論是你的自由 但前提必須正確 05/13 00:02
→ sonora:修改罷免法不是第一次, 一步歩的增加條件. 不讓你做得到 05/13 00:03
推 evelynaway:說這麼多 要讓人了解正確的真相 怎不自己上呢? 05/13 00:03
→ maleegobi:我完全不反對她上街+發起運動 但必須以正確的觀念出發 05/13 00:03
→ sonora:這個正確是追求正確, 還是不正確就不能行動? 05/13 00:03
推 ron761230:女生喔,好猛! 05/13 00:04
推 kathyfour: 05/13 00:04
→ maleegobi:自己上是當每個人都大學生很閒?還是不上就沒權利講話? 05/13 00:04
→ maleegobi:不正確就行動 叫「意氣用事」傳遞錯誤的觀念 叫以訛傳訛 05/13 00:05
推 evelynaway:我的意思指,既然你有能力讓更多人知道正確的,怎不行 05/13 00:06
→ sonora:真的有完全的正確嗎? 科,加油... 05/13 00:06
→ evelynaway:動? 05/13 00:06
推 lRoseDin:等我們都變成了聖人再行動吧! 05/13 00:06
→ maleegobi:以訛傳訛 的結果 叫 三人成虎 05/13 00:06
→ evelynaway:啥沒時間都是藉口的,擠出來就有 05/13 00:06
推 pagenotfound:請問哪裡有錯誤呢?你講半天我還是看不懂 05/13 00:06
→ maleegobi:我在這裡辛苦地推文就是我能力所及的行動因為我不是學生 05/13 00:07
→ evelynaway:我知道她說以後立委任期自肥成八年或變回國大是錯的 05/13 00:07
→ evelynaway:因為憲增有規定任期 05/13 00:08
→ maleegobi:錯在「沒有違憲」 而是應該訴求「修法」 這不是憲法問題 05/13 00:08
→ evelynaway:今天跟著行動的明明有上班族... 05/13 00:08
推 sonora:m大哥,你知道也有很多上班族參戰嗎? 05/13 00:08
→ maleegobi:要求修法調整門檻就對了 扯違憲反而誤導無知大眾 05/13 00:09
→ evelynaway:文中有說上班族幫忙發傳單 05/13 00:09
→ sonora:違反憲法精神啊~ 05/13 00:09
推 lRoseDin:上班族這裡有三人今天去自走砲也去國防部看蔡媽媽了 05/13 00:10
→ maleegobi:我參戰與否 不需要敲鑼打鼓地昭告天下 :) 05/13 00:10
→ maleegobi:不想紅 也不必引起爭議 又可以說該說的話 蠢人才會公開 05/13 00:11
→ lRoseDin:微笑 :) 05/13 00:11
推 drymartini:為什麼你認定「大眾一定無知」這件事,需要昭告天下呢? 05/13 00:11
推 Pauline0208:推勇敢的女生 05/13 00:11
→ lRoseDin:不是這位同學很勇敢,而是我們都太懦弱了 05/13 00:12
→ maleegobi:憲法的解釋 是先文義後精神 這是憲法的解釋方法 非任意 05/13 00:12
→ sonora:欸欸, m大哥要不要討論違反憲法精神這件事拉~ 05/13 00:12
→ sonora:所以後面不能討論? 05/13 00:13
推 evelynaway:既然有人批評過假學運 真暴亂 我想.... 05/13 00:13
→ maleegobi:大眾未必全然無知但必有無知之眾 術業有專攻 看推文就知 05/13 00:13
→ lRoseDin:就連自己無知這件唯一所知也怯於承認,於是只好偽裝 05/13 00:14
→ maleegobi:@sonora: 憲法精神的部份已在推文解釋 05/13 00:14
→ evelynaway:是的,暴民打得好,真的 05/13 00:14
→ maleegobi:「自己無知」必建立在「知人有知」的前提否則邏輯不成立 05/13 00:15
→ evelynaway:趕快把暴民通通打死吧 05/13 00:15
→ sonora:術業有專攻都跑出來了,m大哥真的是一秒十幾萬上下很有誠意 05/13 00:15
→ sonora:來溝通的... 05/13 00:15
→ evelynaway:從說自己不是學生沒時間→發現上班族參戰→跳到無須告 05/13 00:16
→ maleegobi:溝通誠意是必然有的 但吵架酸人 就沒興趣 05/13 00:17
→ evelynaway:訴大眾 因為你根本暴民死好啊XDDDD 05/13 00:17
推 lRoseDin:真理存在嗎?真的能越辯越明嗎? 05/13 00:17
→ evelynaway:憲法誰沒念過? 來啦,開個回文,大家可以誠心討論一下 05/13 00:18
→ lRoseDin:仗義半從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05/13 00:19
→ maleegobi:真理只能逼近 難以觸及 05/13 00:19
→ sonora:(雙掌合十)那飄邈美麗的真理謬思啊 (誤 05/13 00:20
→ sonora:不學無術只會酸人沒有專業先不負責任丟個網址出來了 05/13 00:22
推 lRoseDin:所以追求的是什麼呢? 05/13 00:23
推 fjdkqp:只能說死讀書 讀死書真的很可怕 不知憲法精神只知鑽牛角尖 05/13 00:23
→ freiheitkino:自走砲演講跟發動群眾是不一樣的狀況啊先生... 05/13 00:24
推 m92611041:maleegobi1版友提出並非違憲的修正,也無可厚非 受教了 05/13 00:24
推 DRIariel: 05/13 00:25
→ maleegobi:「文義解釋在法律的解釋方法上(固然)應該優先適用」 05/13 00:25
→ m92611041:但,真的要等到每個人都變成專家才能去喚醒其他人嗎? 05/13 00:25
推 evelynaway:今天去林大黨鞭FB看,有網友請他解釋切結書,然後有人 05/13 00:25
→ m92611041:這種想法 我保留態度,都已經是緊急狀況了。我絕對相信 05/13 00:25
→ maleegobi:感謝sonora 丟連結佐證我的說法 文義解釋優先 無誤 05/13 00:26
→ evelynaway:跟著回問,聯署要簽切結書,以後你們選舉是不是也要比\ 05/13 00:26
→ m92611041:這自發的女生願意接受修正(比方今天在威秀講完,記者就 05/13 00:26
→ evelynaway:照辦理?做不好就下台?然後被刪文了 05/13 00:26
→ freiheitkino:我是很好奇,既然罷免權目前出在立法問題,那麼憲法 05/13 00:27
→ m92611041:糾正她其實立委是被罰兩萬而非一萬) 她後來在中正一前 05/13 00:27
→ maleegobi:這個連結是要告訴你先就文義解釋接著才是以其他方法補充 05/13 00:27
→ m92611041:馬上就更正過來了,每個人都還在學習 05/13 00:27
→ m92611041:重點是喚醒,重點是行動。 05/13 00:28
→ maleegobi:你不一定要先成為專家 但一定要先確認宣講的內容正確 05/13 00:28
→ freiheitkino:又給與人民什麼保障,可以抗衡國會代表對於罷免權限 05/13 00:28
推 Athos:maleegobi講的也是值得思考啊 05/13 00:28
→ maleegobi:這是身為一個發想、宣講者、知識份子 該有的責任 05/13 00:29
推 x84dj94:malee講得有道理 不過更實益的做法是直接寄信給自走砲版友 05/13 00:29
→ sonora:大哥你就只看到優先這部分喔, 突然讓我很有自信耶. 05/13 00:29
→ freiheitkino:把持自利的情形呢?有沒有解?總不能只寄望下一次選 05/13 00:29
→ freiheitkino:舉吧?(如果只能冀望下一次選舉,幹嘛設計罷免權) 05/13 00:31
→ maleegobi:回fre: 慢者等選舉 當然你可以動員社會促成修法 或割闌 05/13 00:31
→ whiterose:“自己拿大聲公去講”, 新聞不都有寫 05/13 00:32
→ maleegobi:我們的制度存在很多不合理 必須透過正確有效的方式 05/13 00:32
→ sonora:正確有效這個又需要定義了. 05/13 00:33
推 yethours:多謝maleegobi大提供的資訊阿~ 05/13 00:33
→ maleegobi:我的重點在於 講的內容要正確 合法性才站得住 否則一辯 05/13 00:33
→ sonora:修法,需要經過立法院. 割闌,現在不就馬上讓你更難達成. 05/13 00:33
→ maleegobi:就倒 就失去公信力了 所以要宣講一定要先正確認知問題 05/13 00:34
→ sonora:之前有個公投案被退回,走合法的路之後說這個退回是無效的. 05/13 00:34
→ maleegobi:@yeth: 謝謝,略盡棉薄而已 :) 05/13 00:34
→ sonora:然後呢?來不及了,公投想要做的事情已經木已成舟了. 05/13 00:35
推 lRoseDin:我也想當自走砲,誰能提供我正確講稿?我來講 05/13 00:35
→ maleegobi:so先生建議你先把 法學緒論 讀通 酸來酸去沒有意義 05/13 00:36
→ sonora:公信力喔,想起"心靈勇氣"這部電影.科科... 05/13 00:36
→ maleegobi:把我酸死 對整個訴求也沒有任何幫助 因為我不是藍委 05/13 00:37
→ sonora:m大哥真的是一秒十幾萬上下在這個非法律專業討論版 05/13 00:37
→ sonora:希望別人去快速習得專業 (拜 05/13 00:38
→ maleegobi:好了我要睡了 最後一句: 訴求要正確 動員公眾要負責 05/13 00:39
→ maleegobi:不要 意氣用事 一下爆衝 過度動員 造成社會資源浪費 05/13 00:40
推 yethours:針對今天的講演內容還有沒有其他需要導正的地方呢? 05/13 00:40
推 evelynaway:他馬才一個人 哪來過度動員 05/13 00:41
→ maleegobi:導正不敢說 要看完整的內容才能論 05/13 00:41
→ maleegobi:@eve: 我是講原則 不是指她個人 懂? 05/13 00:41
推 oct1982:不斷發表中肯言論,要大家乖乖的? 05/13 00:42
→ maleegobi:謝謝各位的指教 我要下了 感謝各位 Orz 05/13 00:42
→ sonora:還沒有要睡, 反動的修辭m大哥也可以去讀通再來討論, 05/13 00:42
→ yethours:M大你立意是良好我們明白 有機會也到現場聽一下吧~ 05/13 00:42
→ evelynaway:對於暴民死好的,沒什麼好懂的 ^^ 05/13 00:42
→ sonora:to evelynaway,你講的這個"暴民(略)"是在哪裡出現的呢? 05/13 00:43
推 cuteclare:她也只是一個想為國家做些什麼的學生 不如拿放大鏡對準 05/13 00:45
→ cuteclare:闌尾好嗎? 05/13 00:45
※ evelynaway: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5/13 01:08
推 dian9:喔對耶 闌尾需要倍數更高的放大鏡才對 05/13 01:09
推 Ymuse:真的建議m大可以私信給她,我們今天再去中正一的公車上,她 05/13 01:19
→ Ymuse:就有在公車上提到,她多少也會擔心自己的資訊有錯漏,只要大 05/13 01:20
→ Ymuse:家願意提供正確資訊給她,我也相信她很樂意修正,但她出來 05/13 01:20
→ Ymuse:的重點畢竟還是希望大家要行動、行動、行動,呼籲大家對立委 05/13 01:21
→ Ymuse:們施壓,這點來說,我認為她的立意沒錯,也值得鼓勵 05/13 01:21
推 celestial318:還是不能理解 罷免權被立法架空 照前述解釋違反精神 05/13 01:24
→ celestial318:不違反憲法條文 所以什麼都不能做? 還是有別的解釋 05/13 01:25
推 MADAOTW:那藍委增加的新門檻是否有個資外流與不記名投票的問題 05/13 01:27
→ MADAOTW:這樣能拉高到憲法層級嗎 05/13 01:28
→ MADAOTW:還有罷免投票的雙21門檻是否有弱點能攻破 05/13 01:32
推 btter:推 05/13 01:36
推 drymartini:回應celest君,m君有給我們其他選擇喔---割闌尾。啾咪 05/13 01:45
推 cupple:m大 大家乖乖申述(合情合理) 立委不鳥你提高選罷法門檻 05/13 01:51
→ cupple:闌尾割不掉 申訴掰掰 立法掰掰 結案 05/13 01:51
→ cupple:民眾(非專業)上街頭引起注意 大家開始關注 找尋相關資料 05/13 01:52
→ cupple:發現他有講錯 但發現案情需要關注 站出來反對(可能不理性) 05/13 01:52
→ cupple:捍衛了民主 --> 綜上所述 Z<B ^ ^ 05/13 01:53
推 drymartini:簡短說,我跟Shalone的想法一樣,說他們違憲並不正確, 05/13 02:01
→ drymartini:但絕對是違背憲法精神的。m君則堅持這事無論如何扯不到 05/13 02:02
→ drymartini:憲法層級,是立法就可以解決的事情,所以我們想搞成群 05/13 02:03
→ drymartini:眾衝突,是民粹,是浪費社會資源。但不知為何他卻無視 05/13 02:04
→ drymartini:我們本來只想在體制內求罷免,卻被某黨立委用修法來讓 05/13 02:05
推 gyboy74:台灣政治給你們這些老灰啊惡搞的 05/13 02:05
→ drymartini:我們的路走不通的事實,還在推文中兩次教育我們,可以 05/13 02:05
→ drymartini:用割闌尾來解決我們的問題 05/13 02:06
→ drymartini:明明是那些立委想用立法的方式,讓問題變得更難解決, 05/13 02:07
→ drymartini:m君在推文中的砲火卻始終只針對民眾,對這些立委不但完 05/13 02:08
→ drymartini:全沒有批評,反而用"沒有違反憲法"替他們的劣行開脫, 05/13 02:09
→ drymartini:像這樣拿大砲打蜜蜂,卻奮力美化國家機器的暴力的人, 05/13 02:11
→ drymartini:怎麼有資格來這邊教大家何謂「知識份子的責任」? 05/13 02:11
→ goodchild:聰明反被聰明誤 05/13 02:38
推 yethours:我支持M大提供意見 也支持大家反批他XDDD 05/13 02:43
推 lampardoRio:違反憲法精神不能說違憲?? 台灣亂源就是法律系689 05/13 08:24
推 jeir:maleegobi:你這麼會講,怎麼不幫忙,出一張嘴說人家講的不對 05/13 08:33
→ jeir:民粹的定義是什麼你又懂了,可笑! 05/13 08:34
推 jeir:虎狼屯於階尚談因果 你跟大觀園裡面的懦弱迎春有拼了! 05/13 08:36
推 hank11235813:我以為民粹是中立正面的用詞 05/13 10:41
推 david014590:恐怖的不是違憲~而是在合法範圍內限制了人民的自由 05/13 11:30
→ david014590:而人民不自覺自由已經漸漸消逝~納粹不就是"依法行政" 05/13 11:30
→ david014590:出現的"合法獨裁"嗎?這不比違憲更可怕嗎?請聚焦在政府 05/13 11:30
→ david014590:而不是無所不用其極的說服我們"她說錯了" 05/13 11:31
推 lbowlbow:所以m大哥的意思是全交給立法院們看他們玩四年就好? 05/13 12:54
推 BioMachine:臭既得利益者 罵什麼罵 台北法西斯 05/13 13:02
推 timshan:去看過《民主的弔詭》 你還會認為民粹是負面用語嗎? 05/13 13:45
→ timshan:不要只會引用台灣政客所講的名詞好嗎? 05/13 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