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onica0812:甚至有盈餘 05/23 20:42
不過近五年來有三年虧損。光民國100年的虧損就超過前兩年盈餘的加總了。
http://www.moj.gov.tw/public/Attachment/44221019557.pdf
請看頁碼第6頁
→ know12345:實務上需要機關來判定誰是死刑 而機關的可靠度是問題 05/23 20:46
→ zerodsw:「有能力」執行嗎?我保留,成本不只是金錢還有社會資本 05/23 20:51
推 monica0812:唉,如果真的要比經濟的話,那四五十個死刑犯所花的錢 05/23 20:52
→ monica0812:,是多少?在多少範圍內你認為「較經濟」?生命又值多 05/23 20:52
→ monica0812:少? 05/23 20:52
子彈的造價很便宜,而且打完彈殼的金屬還可以回收。
生命值多少?無法估算,這已經不是錢的問題了。每條生命是獨特的。
先強姦再殺害無辜少女,並把少女肢解的人,他的生命是無價的。但是,被害少女呢?她
的生命不是無價的嗎?
在婦女的母親面前姦殺婦女的人,他的生命是無價的。但是,被害婦女呢?她的生命不是
無價的嗎?她的母親對她的愛不是無價的嗎?
上述這些生命之中,哪些生命值得我們尊重,哪些生命不值得我們尊重?加害者和被害者
的生命真的是等價的嗎?
至於「死刑犯的生命」和「終生監禁」比起來,哪個比較有價值呢?這也是很難回答的。
死刑犯可以同意器官捐贈,以此彌補社會,但是他永遠失去了改過自新的機會,不過他在
被執行死刑之前,還是有機會懺悔的。
終生監禁者可以以勞動來回饋社會,而且有較多的時間可以懺悔。
→ zerodsw:如果社會對死刑是便捷處理罪犯的態度,我會傾向反對死刑 05/23 20:53
推 a1122334424:死刑犯的數量很少 平均每年大概花不到一塊錢 05/23 21:00
光「吃住水電+醫療」就不止了吧?
推 jushni:用經濟這個角度考量死刑通常都是其他角度說服力不足,而拿 05/23 21:01
→ jushni:來當作藉口,不然這種小錢隨便找個政府機關來檢討就能省了 05/23 21:01
→ jushni:,有必要用在這種極大爭議的生命議題去硬幹? 05/23 21:01
推 exponential7:jushni那錢你出好不好 你自己說是小錢 你以為每個 05/23 21:13
→ exponential7:人都跟你一樣? 05/23 21:13
推 monica0812:受刑人是有產值的,不要只看花費 05/23 21:17
推 jushni:我的意思是,如果真的這麼在乎這些納稅錢,為何諸多政府浪 05/23 21:20
→ jushni:費公帑,幾百億幾千億的浪費卻不見這些人出來抗議? 05/23 21:20
我也很關心國家財政赤字的問題。
我國中央政府負債已經累積到5兆多了。而且每年還以3000億的速度在增加。
關心這個議題的板友,可以把各級政府的預算、決算數字拿出來檢討。
也可以把國家稅收的數據拿出來討論。
這邊有整理一些國家財政議題的數據,您可以拿來當另開討論串的討論材料。
http://www.ptt.cc/bbs/Policy/M.1389525568.A.1F8.html
→ jushni:很多人心態明顯是建立在別的角度,只是拿這件當藉口 05/23 21:20
推 exponential7:所以你的意思是 05/23 21:22
→ exponential7:沒抗議政府浪費大錢就不能反對政府浪費小錢? 05/23 21:22
→ exponential7:而且你又知道沒人抗議政府浪費錢? 05/23 21:22
→ exponential7:反廢死的人都是支持政府浪費大錢的人? 05/23 21:23
推 exponential7:我參加的勞工運動絕對比你們這些廢死的人多 05/23 21:26
→ evilcherry:退一萬步,將重囚編成清潔隊,也有經濟產出呀。 05/23 21:47
→ teren:成本這一點也頗有趣的 要不要換算成營養午餐? 05/23 22:26
如果您不關心成本,那也可以看看我所提的其他理由。
→ evilcherry:那盜竊犯是否要砍手?強暴犯是不是要變太監? 05/23 23:04
強暴犯有人在討論「化學去勢」。
至於竊盜犯目前法律頂多關個幾年,沒有砍手了吧?
推 evilcherry:那為甚麼竊犯不用砍手,殺人卻要填命? 05/23 23:38
竊犯沒有砍被害人的手啊。造成被害人財產損失和傷害被害人的人身性命,這有差吧?
另外,如果是砍斷被害人的手,但是被害人沒死。那除了應該關的刑罰以外,也可以再要
求加害者賠償被害人因為少了一支手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但是,如果被害者被殺死了,那就沒有補償的可能了。這是殺人和偷竊的根本不同。
不過這個討論串主要在討論「死刑」,所以建議focus on「死刑」這個議題上,免得討論
發散了~"~
→ evilcherry:(尤其是,反對廢死其中一個原因,是只有死才能阻止人殺 05/23 23:38
→ evilcherry:人) 05/23 23:39
※ 編輯: TanIsVaca (61.223.62.5), 05/24/2014 0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