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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g945 (ug945)》之銘言: : 每次遇到有重大殺人事件 死刑總會被拿出來討論 : 我不是從事相關研究 只想表達一下個人的意見 : 先表明立場 : 以目前現狀來看我反對"不執行死刑"及"故意不判死刑" 我支持死刑,與你一樣反對"不執行死刑"及"故意不判死刑" : 我對政府現階段把死囚當作提升民調或轉移焦點的祭品不以為然 出了這個鄭姓殺人現行犯, 對無能的KMT執政當局而言, 這無疑是一個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政府可以藉機擴權, 可謂是名正言順! 藉此拉台聲望低迷已久的民調, 可謂是水到渠成! : 定讞無疑慮的死囚應該立即執行不要拖拖拉拉 個人最初是這麼認為的: 對於罪證確鑿的隨機無差別的殺人現行犯, 應該火速進行審判及執行死刑.... 希望只是個人的多慮而已: 因為模仿潮已經產生, 倘若不儘速使該殺人犯就地正法, 模仿犯恐怕會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來? (竟然連粉絲都出現了....) : 在那邊沽名釣譽說是為了人權也只是怕被扣上"反人權"的帽子 : 真的不想執行那就別判死刑 : 如果不判死刑卻是故意輕判那根本就不符合比例原則 死刑應該廢掉 沽名釣譽的政客很多, 不過他們正掌握著國家機器.... 公共議題太多,公民非常忙碌.... 大家都生長在多事之秋的年代.... : 死刑存廢我是持開放態度 只要大多數人支持就沒問題 呼應兩段之前自己所提及的,想多做補充: 個人支持死刑, 不過不表示我喜歡死刑! 更不代表死刑一定是正確/完美的刑罰, 只是認為死刑在短時間之內, 仍是一種過渡時期的過渡手段, 亦是過渡時期內必要的"惡手段"! 但是放眼未來.... 臺灣的民主如果要更加的深化, 必然是要朝向"完全廢除死刑"這個"神聖的目標" 邁進、前進! 近兩日也在板上閱讀不少文章, 廢死方面也有許多的意見表達出來, 有許多文章都頗感同意, 不過話說回來, 死刑的目的是為了隔絕犯人與社會, 避免兩者有所接觸, 而只有"終身監禁"可以辦得到"永久隔絕", 但臺灣目前似乎沒有真正的"終身監禁".... 死刑若因細故(例:精神異常....等)減輕其刑, 那便是判無期徒刑, 而無期徒刑, 經過25年, 若在獄中表現良好(而服刑期間,也展現出無盡的懺悔之心) 便就可獲得假釋。 以5/21鄭嫌為例,他今年才21歲, 假設他有精神疾病或任何原因被清判, 當他出獄時,僅僅也只有46歲而已, 到時候該嫌假釋出獄,倘若又再度犯案? 豈不是又有人的生命再度受到威脅呢? 相信假釋再犯的案件多到不勝枚舉, 大家對此類相關的情形, 應該都不會感到陌生吧! 其中也不乏是假釋第一天就犯案的.... : 甚或是讓每個人都自己決定 當自己成為被害人時是否要讓加害人免除極刑 : 可是目前很顯然的反對廢除是暫大多數 : 就跟極統極獨意見一樣 我不見得贊成但是同意廢死有發聲的權利 : 只要廢死有辦法成功獲取認同 那就沒問題 : 針對這次北捷事件 : 我不認為死刑會對遏止這類行為會有任何幫助 你的預想有相當可能, 倘若鄭嫌的死刑將於不久便要執行了, 也不能擔保這樣的人.... 也不能保證這樣的事.... 永遠不會再出現.... 但也不能因此而因噎廢食, 而不執行死刑! : 到現在我都還想不通兇手的犯案理由是什麼 : 而且以犯案的程度來說死刑似乎是很合理的 沒有人能清楚鄭嫌的理由是什麼? 但無論有什麼/任何的理由? 也無論這個社會確實是有多麼對不起他/或與他相關的人? "殺死別人,奪走別人的寶貴生命"的行為.... 是絕對不允許的, 更何況鄭嫌是"隨機且無差別的殺死無冤無仇的任何人", 相信這是全體老百姓都認同的"最大公約數"! 也是全體老百姓都能接受的共識! : 想不出有理由兇手會因為怕被判死而不去犯案 : 死刑對某些怕死的人來說是有效的 但對此類人來說 很顯然是無效 認同你說的這一點, 死刑對鄭嫌這類人完全無效, 近日也才剛有槍決死囚的報導, 此人隨即就來犯下這樣天理不容的隨機殺人案, 便已佐證! 但還是很抱歉再重複一次: 不能因此而因噎廢食! : 一個加害者在行兇的時候可能會考慮到行兇之後會付出的代價 : 以殺人為例 可能會想 殺人會被判死所以不該殺人 : 這是殺人的壞處 那換個角度想 不殺人的好處在哪? 如今大家身處紛亂的社會, 相信絕大部分的人, 都曾遭逢不公不義的遭遇, 當然這之中的絕大部分的人都是摸摸鼻子就算了, 大不了拍拍屁股就走人, 凡事以和為貴、息事寧人.... 另有一部份的人, 是會有所行動的, 懂得會報復, 也會使用暴力了, 只是行動的程度層次不一而已, 在這當中的一小部份的人, 很可能會想到.... 想到要用超越暴力的方式.... 可能激進到用殺戮的方式解決.... 但死刑在此時就有嚇阻的作用了, 基本上大部分的人仍具備相當理智、也懂得思考, 「如果以殺戮的方法去報復, 自己之後可能面臨的刑責....」而作罷! 據說反社會人格的人,只有4%, 但哪怕是0.00001%做出了一個案子, 這都會讓我們這個社會, 似乎充滿著不安全的感覺! : 這是我想討論的的第二個主題--生命的意義 : 這個主題牽涉太廣泛 幾句話並不能看出全貌 是值得一生追尋的問題 : 所以我不想下結論只拋出幾個有相關類似的議題 生命的意義, 因人而異......太多種人.....太多種方式了.... 有人說忙碌於工作很有意義.... ......安逸於享樂很有意義.... ......做環保....做動保....很有意義........ ......做公益..........等等........許多.... 生命的意義本來就是主觀的.... 全憑自己去定義.... 前提就是"只要自己不要去做會危害到別人的事", 但更重要的是"不要去奪取他人的生命", "任何人的生命都會是很有意義的"! 個人相信這是一個最基本的.... 且每一個人都能夠接受的共識。 : 廢死一派論述 有一說是"沒人可以剝奪他人的生命" : 而也有人說生命應該是平等的都是應該被尊重的 : 我們對於生命的尊重與保護應該要有個什麼樣的標準? : 以下列出數個值得我們探討的議題(待討論補充): : 死刑 : 安樂死 : 放棄急救 : 墮胎 如果我們可以把5/21鄭嫌殺了4人這個訊息, 改變成臺北市今天有四個嬰兒被墮胎了, 試著想想會如何? 他們明明都是人命.... 其結果卻可能大相逕庭.... 但事實上.... 卻是四個已經有各自人生道路的人, 他們的寶貴性命,被一個"夢想就是要殺人"的兇手給奪走! 人生最大的悲痛....莫過於此.... 被害者的親人、親友們必須面這個殘酷的現實.... 以及血淋淋的一切.... : 自殺(包含輕生或是有目的性的絕食或自焚自殘) : 這些議題都有牽扯到生命權的問題 : 某些宗教因素當然是全部都反對 : 我很想知道廢死在非關宗教因素之下 對這些事情的看法 : 希望有支持廢死的朋友可以一起討論 謝謝 自殺在許多宗教之內, 都是不被允許的, 自殺只有壞處、 根本沒有好處! 能活在這世上, 真的是太好了, 真是一個難得的機會, 畢竟人生只有一次! 也才短短幾十年而已, 人生本來就沒多長了? 幹嘛自殺呢? 自殺根本不能解決問題, 只會製造問題! 而該親人又要承受喪親之痛, 弄不好, 若遇到惡質的殯葬業者, 屆時可能還要噱你家人一頓竹槓, 也說不定呢! 連死都不怕了, 那還怕面對什麼困難呢? 還有什麼困難比死更可怕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100.2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0891117.A.30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