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g945 (ug945)》之銘言:
: 每次遇到有重大殺人事件 死刑總會被拿出來討論
: 我不是從事相關研究 只想表達一下個人的意見
: 先表明立場
: 以目前現狀來看我反對"不執行死刑"及"故意不判死刑"
我支持死刑,與你一樣反對"不執行死刑"及"故意不判死刑"
: 我對政府現階段把死囚當作提升民調或轉移焦點的祭品不以為然
出了這個鄭姓殺人現行犯,
對無能的KMT執政當局而言,
這無疑是一個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政府可以藉機擴權,
可謂是名正言順!
藉此拉台聲望低迷已久的民調,
可謂是水到渠成!
: 定讞無疑慮的死囚應該立即執行不要拖拖拉拉
個人最初是這麼認為的:
對於罪證確鑿的隨機無差別的殺人現行犯,
應該火速進行審判及執行死刑....
希望只是個人的多慮而已:
因為模仿潮已經產生,
倘若不儘速使該殺人犯就地正法,
模仿犯恐怕會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來?
(竟然連粉絲都出現了....)
: 在那邊沽名釣譽說是為了人權也只是怕被扣上"反人權"的帽子
: 真的不想執行那就別判死刑
: 如果不判死刑卻是故意輕判那根本就不符合比例原則 死刑應該廢掉
沽名釣譽的政客很多,
不過他們正掌握著國家機器....
公共議題太多,公民非常忙碌....
大家都生長在多事之秋的年代....
: 死刑存廢我是持開放態度 只要大多數人支持就沒問題
呼應兩段之前自己所提及的,想多做補充:
個人支持死刑,
不過不表示我喜歡死刑!
更不代表死刑一定是正確/完美的刑罰,
只是認為死刑在短時間之內,
仍是一種過渡時期的過渡手段,
亦是過渡時期內必要的"惡手段"!
但是放眼未來....
臺灣的民主如果要更加的深化,
必然是要朝向"完全廢除死刑"這個"神聖的目標"
邁進、前進!
近兩日也在板上閱讀不少文章,
廢死方面也有許多的意見表達出來,
有許多文章都頗感同意,
不過話說回來,
死刑的目的是為了隔絕犯人與社會,
避免兩者有所接觸,
而只有"終身監禁"可以辦得到"永久隔絕",
但臺灣目前似乎沒有真正的"終身監禁"....
死刑若因細故(例:精神異常....等)減輕其刑,
那便是判無期徒刑,
而無期徒刑,
經過25年,
若在獄中表現良好(而服刑期間,也展現出無盡的懺悔之心)
便就可獲得假釋。
以5/21鄭嫌為例,他今年才21歲,
假設他有精神疾病或任何原因被清判,
當他出獄時,僅僅也只有46歲而已,
到時候該嫌假釋出獄,倘若又再度犯案?
豈不是又有人的生命再度受到威脅呢?
相信假釋再犯的案件多到不勝枚舉,
大家對此類相關的情形,
應該都不會感到陌生吧!
其中也不乏是假釋第一天就犯案的....
: 甚或是讓每個人都自己決定 當自己成為被害人時是否要讓加害人免除極刑
: 可是目前很顯然的反對廢除是暫大多數
: 就跟極統極獨意見一樣 我不見得贊成但是同意廢死有發聲的權利
: 只要廢死有辦法成功獲取認同 那就沒問題
: 針對這次北捷事件
: 我不認為死刑會對遏止這類行為會有任何幫助
你的預想有相當可能,
倘若鄭嫌的死刑將於不久便要執行了,
也不能擔保這樣的人....
也不能保證這樣的事....
永遠不會再出現....
但也不能因此而因噎廢食,
而不執行死刑!
: 到現在我都還想不通兇手的犯案理由是什麼
: 而且以犯案的程度來說死刑似乎是很合理的
沒有人能清楚鄭嫌的理由是什麼?
但無論有什麼/任何的理由?
也無論這個社會確實是有多麼對不起他/或與他相關的人?
"殺死別人,奪走別人的寶貴生命"的行為....
是絕對不允許的,
更何況鄭嫌是"隨機且無差別的殺死無冤無仇的任何人",
相信這是全體老百姓都認同的"最大公約數"!
也是全體老百姓都能接受的共識!
: 想不出有理由兇手會因為怕被判死而不去犯案
: 死刑對某些怕死的人來說是有效的 但對此類人來說 很顯然是無效
認同你說的這一點,
死刑對鄭嫌這類人完全無效,
近日也才剛有槍決死囚的報導,
此人隨即就來犯下這樣天理不容的隨機殺人案,
便已佐證!
但還是很抱歉再重複一次:
不能因此而因噎廢食!
: 一個加害者在行兇的時候可能會考慮到行兇之後會付出的代價
: 以殺人為例 可能會想 殺人會被判死所以不該殺人
: 這是殺人的壞處 那換個角度想 不殺人的好處在哪?
如今大家身處紛亂的社會,
相信絕大部分的人,
都曾遭逢不公不義的遭遇,
當然這之中的絕大部分的人都是摸摸鼻子就算了,
大不了拍拍屁股就走人,
凡事以和為貴、息事寧人....
另有一部份的人,
是會有所行動的,
懂得會報復,
也會使用暴力了,
只是行動的程度層次不一而已,
在這當中的一小部份的人,
很可能會想到....
想到要用超越暴力的方式....
可能激進到用殺戮的方式解決....
但死刑在此時就有嚇阻的作用了,
基本上大部分的人仍具備相當理智、也懂得思考,
「如果以殺戮的方法去報復,
自己之後可能面臨的刑責....」而作罷!
據說反社會人格的人,只有4%,
但哪怕是0.00001%做出了一個案子,
這都會讓我們這個社會,
似乎充滿著不安全的感覺!
: 這是我想討論的的第二個主題--生命的意義
: 這個主題牽涉太廣泛 幾句話並不能看出全貌 是值得一生追尋的問題
: 所以我不想下結論只拋出幾個有相關類似的議題
生命的意義,
因人而異......太多種人.....太多種方式了....
有人說忙碌於工作很有意義....
......安逸於享樂很有意義....
......做環保....做動保....很有意義........
......做公益..........等等........許多....
生命的意義本來就是主觀的....
全憑自己去定義....
前提就是"只要自己不要去做會危害到別人的事",
但更重要的是"不要去奪取他人的生命",
"任何人的生命都會是很有意義的"!
個人相信這是一個最基本的....
且每一個人都能夠接受的共識。
: 廢死一派論述 有一說是"沒人可以剝奪他人的生命"
: 而也有人說生命應該是平等的都是應該被尊重的
: 我們對於生命的尊重與保護應該要有個什麼樣的標準?
: 以下列出數個值得我們探討的議題(待討論補充):
: 死刑
: 安樂死
: 放棄急救
: 墮胎
如果我們可以把5/21鄭嫌殺了4人這個訊息,
改變成臺北市今天有四個嬰兒被墮胎了,
試著想想會如何?
他們明明都是人命....
其結果卻可能大相逕庭....
但事實上....
卻是四個已經有各自人生道路的人,
他們的寶貴性命,被一個"夢想就是要殺人"的兇手給奪走!
人生最大的悲痛....莫過於此....
被害者的親人、親友們必須面這個殘酷的現實....
以及血淋淋的一切....
: 自殺(包含輕生或是有目的性的絕食或自焚自殘)
: 這些議題都有牽扯到生命權的問題
: 某些宗教因素當然是全部都反對
: 我很想知道廢死在非關宗教因素之下 對這些事情的看法
: 希望有支持廢死的朋友可以一起討論 謝謝
自殺在許多宗教之內,
都是不被允許的,
自殺只有壞處、
根本沒有好處!
能活在這世上,
真的是太好了,
真是一個難得的機會,
畢竟人生只有一次!
也才短短幾十年而已,
人生本來就沒多長了?
幹嘛自殺呢?
自殺根本不能解決問題,
只會製造問題!
而該親人又要承受喪親之痛,
弄不好,
若遇到惡質的殯葬業者,
屆時可能還要噱你家人一頓竹槓,
也說不定呢!
連死都不怕了,
那還怕面對什麼困難呢?
還有什麼困難比死更可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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