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oxinga:為何只有一死才算是處罰 終身監禁就不算 05/23 08:04
所以我才強調「量刑」阿
→ tonyko13:因為在東方社會中..殺人償命還是一個根深蒂固的主流價值 05/23 08:27
→ tonyko13:要改變這些就要有整個完整的配套措施.還有文化價值的改變 05/23 08:28
噓 exponential7:為什麼要花納稅人的錢養殺人犯一輩子y 05/23 08:34
→ exponential7:又再跳針 這件事情明明家屬跟社會都不原諒他 05/23 08:34
→ exponential7:都希望兇手死 你在講"如果"家屬願意原諒 05/23 08:35
這篇文章一開始就是在討論死刑本身,跳針的人是你。
→ exponential7:現在執行死刑是"民意" 05/23 08:37
→ exponential7:不要把政府做的違反民意的事 跟死刑混為一談 05/23 08:37
→ serlontw:其實不用花$養,找座島讓其自行生活,定期清點就好... 05/23 08:39
我記得北監有統計數字出來,
受刑人其實是有產值的,而且還是淨產值
不需要納稅人的錢來養。
→ SLS530:你們知道無期徒刑,得許假釋出獄嗎?讓他出來多殺幾個? 05/23 08:46
「要不要廢死」跟「這個刑案要不要判死」是兩件事情。
推 koxinga:為什麼甚麼事都要提到"納稅人的錢" 錢這麼重要嗎? 05/23 08:47
我也不知道。
→ koxinga:請他吃碎麵到老 是會比貪汙浪費更多錢嗎? 05/23 08:48
→ koxinga:非常討厭什麼台灣都是錢最重要的價值觀 05/23 08:49
欸,其實我覺得k大的論點有值得發展的潛力
為什麼我們會對「受刑人花錢」這件事情這麼敏感?
這是否是一個象徵,代表我們不把他們當作「自己人」,
(承認彼此是同一個社會的人)
也因此對於受刑人的教育,完全不關心也不抱期望
→ koxinga:再說他真的有可能有救 會改變 在獄中也可以從事生產 05/23 08:50
→ koxinga:還是你想叫受刑人都去踩飛輪發電 05/23 08:50
噓 exponential7:你還不承認自己在跳針 一直拿"如果" "萬一" 05/23 08:53
→ exponential7:卻不面對類似這次惡意的 邪惡的隨機殺人 05/23 08:54
這是邏輯的問題,
今天大家想要他死他就得死,
是否代表當大家不想要他死,他就不用死?
所以我才會拉回來說這是量刑的問題。
→ exponential7:永遠跟民意做對 政府以"民意"執行死刑 05/23 08:55
→ exponential7:講的好像政府自己想殺 05/23 08:55
→ exponential7:說產值就更可笑 那犯人老了 糖尿病癌症那些 05/23 08:56
→ exponential7:在獄中做那些手工最好夠付醫療費 還是要不治讓他死? 05/23 08:56
→ exponential7:像阿扁這樣 一些非窮凶惡極的監獄當然要醫他們 05/23 08:58
恩,我承認目前監獄會有淨產值應該是沒有把就醫的部分考量進去。
也因為老人不會進監獄,所以不會統計到這塊。(一定歲數以上好像可以免刑)
→ exponential7:但是魏嫌 難道在獄中生重病也要醫他 開甚麼玩笑 05/23 08:58
→ exponential7:所以廢死覺得都不用死 就要聽廢死的? 05/23 08:59
你還是沒有看懂我最一開始的論點阿,
這篇文章的的問題意識在於,
受害者家屬的「仇恨」能不能當作量刑的標準?
拉到更外圍,去談與案件無關的人。
如果廢死的意見不行影響量刑,那為什麼大眾的意見可以?有任何本質上的差別嗎?
→ exponential7:那魏嫌老了應該在監獄還是放出來? 放出來繼續殺人? 05/23 09:00
推 exponential7:差別在人數 不然公投阿 如果公投廢除死刑過了 05/23 09:08
→ exponential7:誰敢反對? 05/23 09:08
推 herrotrowa:政府以"民意"執行死刑問題也很大吧,如果不以證據、事實 05/23 09:08
我談的是「證據能力」,講「資格」
你提的數量是「證據力」,講「效果」
我們沒有在溝通。
→ herrotrowa:法律為基礎,那也只是另一種暴力罷了 05/23 09:08
推 exponential7:我沒說不考慮證據事實法律 05/23 09:10
→ exponential7:如果證據事實法律都符合死刑 但是民意反對 05/23 09:11
→ exponential7:我認為這個case可以不要執行 05/23 09:11
→ exponential7:但證據事實法律民意都支持死刑 什麼理由不判死? 05/23 09:12
→ exponential7:提再多不該判死或冤案都沒意義啦 05/23 09:14
→ exponential7:就跟空難一樣 沒人能讓空難從歷史上消失 05/23 09:14
→ exponential7:你們要不要反對搭飛機? 05/23 09:15
→ exponential7:空難死的人也很無辜 飛機摔下去人也活不回來 05/23 09:15
→ exponential7:未來一定還會有空難 只是機率多少 所以要反對飛機? 05/23 09:16
→ tonyko13:提醒一下..樓又歪了..北捷的事情真的和廢不廢死無關... 05/23 09:16
噓 SLS530:蓄意砍人, 4死21傷!這樣還不叫罪大惡極,什麼叫罪大惡極? 05/23 09:18
→ SLS530:姦殺4死21傷?分屍4死21傷?您的口味有沒有這麼重? 05/23 09:18
→ SLS530:刑法第271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05/23 09:19
→ SLS530:依法就可以死刑 05/23 09:21
唉,如果大家不願意就文章論點討論,只想要發洩情絮。
那我就不再回文了。
※ 編輯: iamalam2005 (1.170.46.102), 05/23/2014 09:26:41
噓 SLS530:死的是遊民,依法一樣可以處死刑 05/23 09:33
→ SLS530:覺得法官會依民意判刑,才是錯誤觀念 05/23 09:34
推 flyhigher:真的連這個版都在發洩情緒,好煩。 05/23 09:44
推 song7775:原PO一直強調要不要廢死跟這個案子要不要判死是不一樣的 05/23 12:10
→ song7775:怎麼會有人一直混在一起說.... 05/23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