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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velyn8932:說之前執行的死刑刺激鄭捷殺人,而且廢死追求的也不是 05/23 12:13 : → evelyn8932:減刑,而是任何人都沒有權利決定他人的生死。真的要說 05/23 12:13 那很好,我再問一次: 如果"任何人都沒有權利決定他人的生死", 那麼,廢死要求法務部長不簽死刑,是不是在要求法務部長"決定犯人的生死"? 一句話就把廢死的論點打到爆了,他們沒半個敢回答的... (總不能凹說"生死只包括死,不包括生"吧^^) -- "夕夏小妹妹脖子上那個蝴蝶結沒有打死,綁得還有點鬆, 由此可知,我的當事人並沒有置她於死地的打算"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AzUB9AXr0M#t=1m40s
--安田好弘,去年六月於台灣廢死聯盟會場的演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39.1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0819225.A.417.html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9.13), 05/23/2014 12:27:51
deep77092:回答你歪理就好了 05/23 12:29
emiyakonoha:這邊的生死比較像偏義複詞 05/23 12:31
我就知道會有這種凹法XD 但正如我之前所言,沒有權力決定死,當然也沒有權利決定生。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9.13), 05/23/2014 12:33:55
deep77092:"歪理"跳真好用呢^_< 05/23 12:34
zerodsw:....除了父母,有誰的生是別人給的 05/23 12:35
把"生"硬凹成"生下來",還真會凹呢。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9.13), 05/23/2014 12:36:53
van67736:………… 05/23 12:37
我等著看他們怎麼回答。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9.13), 05/23/2014 12:37:39
forevergood:我就說台灣文化和價值及信仰不適合討論廢死 05/23 12:38
forevergood:這樣只會引來無意義的爭吵 根本無助於公民結論 05/23 12:39
我知道啦,我只是笑一下他們自己的邏輯都不通罷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9.13), 05/23/2014 12:41:24
everforwind:和宗教信仰者討論邏輯是無意義的, 懂? 05/23 12:44
LayerZ:所以決定生死的不是人,是法律阿~_~ 05/23 12:49
KMTMAMI:廢死後沒有捷運殺人 都跑去湯姆熊割喉排隊吃免錢飯 05/23 13:01
KMTMAMI:廢抓酒駕聯盟:抓酒駕根本沒用 天天大執法還不是天天有酒駕 05/23 13:04
KMTMAMI:如果有人就是想被抓故意酒駕怎麼辦 酒駕應該除罪化 05/23 13:05
zx198507:喔 原來廢死與法務部有權力支配的關係,跟法務部與囚犯之 05/23 13:05
zx198507:間的權力支配關係是等價的。這邏輯XD ps我念物理的 05/23 13:06
只是說他們的論點有根本的謬誤,這和權力關係沒有關連。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9.13), 05/23/2014 13:09:16
zx198507:邏輯不通的是你啊,連背景條件都不知道。講邏輯..... 05/23 13:18
zx198507:你這邏輯謬誤叫錯誤比較,就是把不同條件的case進行比較 05/23 13:19
如果是針對"法務部長"這個人"有沒有權力決定人的生死", 那就是站在同一個基準點上比較了,對吧?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9.13), 05/23/2014 13:26:38
zx3393:如果你這樣堅持,那你淫了。 05/23 13:35
frank94:生是現狀,死是改變現狀 05/23 14:22
frank94:不過我也好奇,為何可以給一個人簽不簽的權力 05/23 14:23
frank94:為何一個人可以影響到法院的決策 05/23 14:25
frank94:至於法院是否有權判一個人死,已經快令我想破腦袋了 05/23 14:34
zerodsw:什麼凹生=生下來,生是既存事實哪來甚麼權利 05/23 15:06
mited:生死本來就是偏義複詞 就像是生死學幾乎都在談論死亡 05/23 15:30
mited:很堅持要能決定生的話 你是要把鄭捷塞回他母親子宮嗎 05/23 15:31
從權力的角度來說,決定生與決定死是一樣意義的。 順便我查了一下佛教定義的"生死": 生死,佛教術語,乃指有情眾生在世間的出生與死亡兩個接續而輾轉的狀態。 也是佛教中說明眾生在一生當中四個過程階段─生、老、病、死中, 代表生命的最初始與完結最後的階段,而這兩個階段, 正好是上一個生命連結下一個生命,而這樣的循環不止的生死, 在沒有因為透過佛法的修行而斷盡一念無明的煩惱前,是無法中斷的。 誰跟你說生死學只能談死的?(爆笑)
aki80:就是因為有死刑 法務部長才有決定簽不簽的權利不是嗎? 05/23 15:40
aki80:不簽是不去做決定,不是決定犯人不死 05/23 15:41
不簽其實就是決定犯人不死啊。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9.13), 05/23/2014 16:18:56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9.13), 05/23/2014 16: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