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ntex01 (tears in my heart)》之銘言:
: ※ 引述《bernicellu (bernice)》之銘言:
: : 補上憲法條文之卦
: : 憲法十七條(參政權):
: : 為什麼不能宣傳罷免?
: : ..內政部憲法零昏..
: : 選上爛尾做再爛都讓這些公職做到飽,.是這樣嗎
: : 爛尾的言行做為離譜..憑甚麼代表民意??
: : 喔..棄置憲法罷免權於不顧
: : 政府部門帶頭違反憲法及違反選罷法.毀憲亂政..無視憲政體制.XD
: 其實不用說創制,複決權啦.禁止宣傳本身就已經是剝奪人民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
: 這條法這樣根本是有很大的違憲問題.
: 除非政府有什麼非常正當的理禁止民眾宣傳或反宣傳,
: 不然是不能剝奪人民的基本權利.
: 所以我是建議直接申請釋憲把這惡法給廢了.
: 看內政部裡那群垃圾打手還能拿什麼來用...
大家不覺得支那豬狗黨現在已經開始在打預防針了嗎?
假使連署人數過門檻
或者最後罷免案投票成功
支那破馬政府可能會套用SARS其間鬼臭支那吳儀講過的話
http://www.youtube.com/watch?v=eNNGENdvTW0
這是於法不符、於理不容、於情不合的行動
違法在先
不予承認
堅稱還有沉默的大多數 -> 自動綁架沒有發聲的人民和支那豬狗黨同一陣線
最後丟一句鬼臭支那沙祖康的名言
誰理你們!
這樣子該怎麼辦?
我敢賭支那豬狗黨還會再派出
一些不明不義、假仁假義、只出一張嘴的政客
在媒體、空中政論頻道中說
大家應該坐下來好好談
先想辦法釋憲修法.......
表面上裝得一副很同情大家最後被支那破馬以違法在先的理由破解罷免
慢慢拖
最後不了了之
下次立委選舉那些爛闌尾又繼續高票當選
罷免程序當然還是要做
但是對於剝奪人民權利的惡法
現階段有任何來得及的解決之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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