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SGOTO (肉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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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內政部重申 募款罷免屬政治獻金
時間Tue May 6 17:36:1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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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諷“內政部”笨 官員奔相走告匯百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8-16 09:18:19
中評社香港8月16日電/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發起百元倒扁行動,是否違反政治獻金
法?台“內政部”昨天指出,應由監察院認定;監察院則表示,目前難以認定是否符合政
治獻金法,須等活動告一段落,才能認定。百元倒扁是否應依政治獻金法規範,在內政部
、監察院“官方解讀”角度不同;有趣的是,兩機關基層公務員也各有解讀。
據聯合報報道,部分“內政部”官員昨天到辦公大樓地下室匯百元響應活動,回辦公
室還奔相走告,向同仁宣導捐款,高興地說:“只要說要匯一百元,郵局人員就會主動提
供施明德帳號,根本不必說太多”、“長官說違反政治獻金法,是越禁捐越多。”
“監察院”官員則私下透露,“內政部”自己跳出來得太快,這兩天一再致電“監察
院”應對外說清楚,想推“監察院”出來當打手,“監察院”有這麼笨嗎?
對此事一直不正面回應的“內政部長”李逸洋,昨天在表揚績優宗教團體時,被媒體
一再逼問,才表達看法。他說,此事不應政治化,“內政部”只是由民政司出面就政治獻
金法的內容提出解釋,“與政策無關”,他不便出面解釋,以免被誤會“護主心切”、“
打壓倒扁募款”,因此還是回歸專業,由民政司解釋法令就好。
民政司長黃麗馨說,依政治獻金法,只能由政黨、政治性團體、擬參選人向監察院申
請專戶許可,才能進行募款。百元倒扁確是政治性活動,但活動有無違反政治獻金法,應
由權責機關監察院認定,並非由主管機關內政部認定。
“內政部”認為,此案凸顯政治獻
金法仍有灰色地帶,日後有必要修法,避免造成爭議。
所以應該說內政部的態度始終如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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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ionchips:就雙面人呀 馬政府從上到下都是 05/06 17:39
噓 cheng135:結論就是一堆法都有爭議 這些立委什麼法都沒修 05/06 17:40
推 illumi:現在再回顧起來,阿扁的風度實在很好 05/06 17:43
推 yoshilin:但是一個明確說罷免,一個是說倒扁,類比上有差異 05/06 17:48
推 wudodowu:國民黨都是對的 05/06 19:09
推 epistemie:一個是真正尊重民主的政府另一個不是 05/06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