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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間的經過,離政黨推薦監察員的期限(9/12)也越來越近。 這也使得許多人認為若無法在推薦期限前完成修法,即使修正通過也只是枉然。 但推薦期限的問題並不是無法透過立法手段解決。 事實上,只要在修正條文中明訂該次修法適用於本年度選舉, 並對因修法獲得推薦監察員權利的對象提供適當名額的監察員及補推薦期間即可解決。 至於因此增加的預算則可以動用預備金、追加預算的方式支應。 相關新聞可參考下列資訊 [新頭殼]修法派監票員 http://newtalk.tw/news/2014/09/01/50934.html [蘋果]監票者聯盟要求修《選罷法》 讓小黨可監票 http://ppt.cc/lCEU 如此重要的議題,我們都需要持續關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147.9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9664287.A.CDB.html
BlueKidds : 支持 不過網路支持沒啥力量 有沒有實體的方法 09/02 21:40
dsa3717 : 要開議了 之前的立委名單可以拿出來準備傳真 09/02 21:43
acidrain : 09/02 22:10
butten986 : 辦實質活動? 09/03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