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yushiung: 06/27 23:31
推 photopower:我比較好奇張所到之處每戶一到五樓都掛國旗警察會怎樣 06/27 23:31
噓 Anfauglir: 06/27 23:32
噓 opball:好了300+100 06/27 23:32
你可以證明我是黨工的話 我給你30000+10000
※ 編輯: design0606 (114.34.30.193), 06/27/2014 23:32:48
噓 kinda:原PO 請你文章最後 再多看兩次 06/27 23:32
推 pophitjazz:補血....XD 06/27 23:34
→ s81048112:手機不是犯罪工具不能扣押 加油好嗎 頗喝 06/27 23:35
第一百三十條 (逮捕被告或執行拘提羈押之附帶搜索)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
,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
^^^^^^^^^^^^^^
之處所。
你也必須加油
推 leowesley:花果山吱吱會叫你下去領五百 06/27 23:37
※ 編輯: design0606 (114.34.30.193), 06/27/2014 23:37:40
→ homerunball:那我考上檢察官以後可以搜索正妹的小褲褲嗎 06/27 23:37
→ s81048112:自己都說是偵查庭 唉唉 06/27 23:37
→ s81048112:有說扣押嗎 頗喝 06/27 23:38
→ s81048112:加油好嗎 你的法條有說扣押嗎 06/27 23:38
→ s81048112:只有搜索 但是不能打開看裡面的內容 要經過本人同意 06/27 23:38
推 irbbb:暴民只會先犯法 再來吠國家暴力 司法不公 你不知道嗎 06/27 23:38
推 FrankChaung:妳知道130的立法目的適用限制嗎? 06/27 23:39
→ s81048112:更何況你都說偵查庭了 請問是逮捕?拘提?羈押? 頗喝 06/27 23:40
噓 jame2408:人家說這條無限上綱會侵害隱私!提出認為要改 06/27 23:40
→ s81048112:乾脆說 可以直接掰開肛門檢查違禁品好了 06/27 23:41
推 cccwei:s81048112請你把刑訴第137條大聲念出來 加油好嗎? 06/27 23:42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搜索或扣押時,發現本
案應扣押之物為搜索票所未記載者,亦得扣押之。
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三項之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我幫他貼了
→ jame2408:你跳針說有法條!文不對題 06/27 23:42
※ 編輯: design0606 (114.34.30.193), 06/27/2014 23:43:17
推 cccwei:有爭議的只是適用130的即時性,不過實務上大多... 呵呵 06/27 23:44
→ s81048112:所以手機是犯罪工具? 可以任意扣押? 06/27 23:44
是不是犯罪工具 不是你我說的算
噓 Re12345:手機當然可以交出去但沒有告知解鎖密碼的義務 06/27 23:45
※ 編輯: design0606 (114.34.30.193), 06/27/2014 23:46:00
→ cjepj:憑什麼認定手機是"應扣押之物" 06/27 23:46
證據保留啊 既然他臉書說 是錄影用來自保
那證據保留有疑問嗎?
※ 編輯: design0606 (114.34.30.193), 06/27/2014 23:48:53
推 cccwei:阿就刑訴就122條啊... 連統神鍵盤都可以扣押了不是? 06/27 23:46
→ homerunball:說你通姦就通姦~大人~快鍘他 06/27 23:48
噓 whalecell:顆顆 06/27 23:49
→ s81048112:為搜索票所未記載者,亦得扣押之。 所以要先有搜索票阿 06/27 23:49
131-3 謝謝
※ 編輯: design0606 (114.34.30.193), 06/27/2014 23:50:38
推 cccwei:重點不在那邊吧.. 重點是執行搜索時.. 他依130條幹嘛要票? 06/27 23:50
推 abe10:慘惹 你要被檢舉了 罪名:質疑學運英雄 挑釁 引戰學生 06/27 23:51
→ s81048112:搜索,經受搜索人出於自願性同意者,得不使用搜索票。 06/27 23:51
→ s81048112:"本人同意" 06/27 23:51
→ design0606:那130 131你跳過不看? 06/27 23:52
推 isacjvdov:難得有頭腦清楚的人 06/27 23:54
→ s81048112:130=>逮捕?拘提?羈押? 偵查庭耶 06/27 23:54
檢察官於偵查中確有相當理由認為情況急迫,非迅速搜索,二十四小時內
^^^^^^
證據有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之虞者,得逕行搜索,或指揮檢察事務官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搜索,並層報檢察長。
※ 編輯: design0606 (114.34.30.193), 06/27/2014 23:56:05
→ design0606:難道你認為偵查庭不是偵查中嗎? 06/27 23:57
→ jiern:別跟有學生證的人講法律 只是在浪費你的時間 06/28 00:01
推 kissu5566:違法就要抓去關 06/28 00:32
推 scarrony:有學生證的都自己寫法律 06/28 00:44
推 chi0425:不要以為把公民兩個字掛在嘴邊就像吃了無敵星星... 06/28 00:49
推 joeyptt:八卦版充滿著DPP黨工,卻沒幾個唸過法律,真的快笑翻了 06/28 01:46
噓 Abbm:顆顆 06/28 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