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go650 (瘋)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爆卦] 剛打去新北市政府經發局市場處....
時間Mon Apr 28 18:49:34 2014
※ 引述《arsjapan (阿誓)》之銘言:
: 標題: [爆卦] 剛打去新北市政府經發局市場處....
: 時間: Mon Apr 28 17:06:10 2014
:
:
: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74000
:
: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處聯絡網頁
: http://www.newtaipeimarket.ntpc.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14
:
: 市場處回我MAIL了哦~ 真有效率,回覆如下~
:
: 有關您詢問4/26自由時報報導「攤商掛布條反核市場處令取下」之新聞,市場處接收到民
: 資申訴,與自治會協調後,請攤商拆下布條,是否有違憲之情事,本處回應如下:
:
: 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明確揭示,人民有言論之自由。我們也尊重個別攤商表達意見的權利
: 。只是公有市場是一個公開的營業場所,除了個別攤商的意見表達外,我們也必須兼顧其
: 他攤商及民眾的意見。
: 因此,我們在與市場自治會討論溝通後,自治會亦認為現階段不宜在市場內以懸掛布條的
: 方式來表達意見,也希望為了讓市場回歸一般的營業場所。因此,才和自治會一起以勸導
: 的方式與攤商溝通,更無以強制要求取下情形,過程中亦取得攤商理解。所以,並沒有違
: 反憲法賦予人民的言論自由,更沒有箝制攤商的言論情形。
:
: 感謝您對本市市政之關心與建議,我們謹此表達敬意。敬祝您 身體健康、闔家平安。
:
小攤商的疑慮:
是市場中不能掛布條,還是布條上的個人意見要受限?
反核四也是、支持總統也是,請問有民眾反應,市場處就會去關
切勸導取下嗎?
[一般公開的營業場所]
意味布條內容不應違反公序良俗,請問不支持核四廠和違反哪一點?
在不違反公序良俗的情況下,任何民眾對於任一攤商的任何意見表達,只要到了貴單位,
貴單位都會責員與其所屬自治單位開會進行了解溝通與勸導嗎?
如果不是,那請問貴單位受理出面協商的標準是什麼?
更何況不管是政黨傾向或社會議題乃至於自家攤位的宣傳促銷資訊,全都算是攤商個人意
見,如果貴單位認為自治會有權管理攤商個人意見,請貴單位相關規定載明於何處?法源
依據為何? 謝謝!
:
:
:
: 我沒主動戰他,
: 是我在跟他求證與詢問時,他蔑笑後問我「你覺得呢?」
: 我才會回敬他一句
: 「中華民國的法律你應該比我懂吧!要不然你怎麼考上公務員的?!!!」
:
: 也沒有沾沾自喜,只是把我行動據實PO出來,
: 讓大家了解有這樣的事情跟政府的回應。
:
: 我是打電話到負責的單位去詢問,基層人員接聽並認為他可以回應我的問題才回覆的,
: 我也不是針對他個人,是針對新北市政府做這件事的立場。
: 如果基層人員無法回覆他自己會上報請示上層回應,這樣我才戰得到他的高層狗官啊
我只能說 幹的好
:
: 推 lalalalali:推,不自殺聲明好專業... 04/28 17:51
: 推 jogkong: XD 04/28 17:53
: 推 c7683fh6:國際化不自殺聲明 真有競爭力XD 04/28 17:53
: 推 kis28519:台灣越來越像共產國家 04/28 17:54
: ※ 編輯: arsjapan (36.224.129.229), 04/28/2014 18:03:02
: 推 sodawang:英文版太強了啦 04/28 17:56
: 推 MingHangDu:跪求ericpony大大給文法正確的版本 造福大眾 04/28 17:57
: 推 acer758219:英文版XDDD 04/28 17:58
: 推 Beanoodle:公務員會唸26個英文字母就算很強了,你還要他解釋法律? 04/28 17:59
: 推 time1979: 04/28 18:00
: → wameme:推 04/28 18:01
: 推 johnny9667: 04/28 18:01
: 推 yaieki:挖賽 英文版都出來了 範本哪來的啊XDDDDD 04/28 18:02
: 推 dian9:推 謝謝分享 但為了兼顧其他攤商與民眾的意見 而否定掛標語 04/28 18:05
: → dian9:的攤商表達的意見 真是太奇怪的法律解讀了 哪裡有尊重了@@ 04/28 18:06
: → kaelaluv:不自殺申明好專業 04/28 18:07
: 推 dian9:就算掛了布條也還是一般的營業場所~到底哪裡不一般了@@ 04/28 18:08
: 推 cuteclare:反核人也要挺反核店!!! 04/28 18:09
: 推 LuvA:要打1999或是寫信到市長信箱 不然忘(吃)了回(案)很正常 04/28 18:11
: 推 minieye:推 04/28 18:11
: → arsjapan:他已經回我囉,往上找一下,我有貼,請教大家意見了 04/28 18:12
: 推 ImCPM:不知道如果攤販掛的是挺核還會不會被拆 04/28 18:1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56.22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8682176.A.999.html
→ ines1969:原原PO做得很好啊 04/28 18:52
推 arsjapan:感謝!!! 這篇戰力很好,我再回MAIL去問他好了! 04/28 20:37
推 R3210:其實很好笑,不是得罪攤商就是得罪投訴民眾,不過酸民爽最重要 04/28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