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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beee (阿比)》之銘言: : 蘋果即時 : PTT嗆人奧客、死魯蛇 12鄉民不起訴 : 2014年07月03日20:02 : 新北市游姓男子去年5月在PTT八卦版PO文,敘述自己曾在麥當勞遇到服務態度不好的店員 : ,卻引來鄉民群起圍攻,留言嗆他「奧客」、「死魯蛇」,游男憤而控告12名留言鄉民涉 : 嫌公然侮辱等罪嫌。但新北地檢署認為游男以帳號發文,無法讓瀏覽者推敲、連結出他的 : 真實身分,今天對挨告鄉民做出不起訴處分。 : 不起訴處分指出,有網友在PTT八卦版PO上一篇新聞報導「遭客訴暴怒!秀泰影城員工摔 : 客手機」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游男去年5月25日晚間上網回文,敘述自己曾經去麥當勞買 : 蛋捲冰淇淋時,也遇到店員服務態度不好,竟然將發票放在桌上,而不是放在他的手上。 : 這篇回文引發鄉民回響,幾乎都是噓文留言嗆他,更有鄉民直白嗆「奧客」、「不然要把 : 發票塞到你屁眼喔」、「刁民,自以為是」、「買個蛋捲冰就想當大爺」、「是不是想摸 : 正妹的手被打槍,腦(應為惱)羞崩潰啊」、「死魯蛇,你玻璃娃娃內心這脆弱、腦殘有 : 要醫嗎」等語,游男一怒之下控告12名鄉民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等罪嫌。不過挨告的鄉民 : 均供稱不認識原PO,只是針對消費經驗、服務態度發表評論,沒有要辱罵原PO的意思。 : 檢方認為,游男以帳號PO文,沒有提及自己個資,鄉民們也無法看到帳號就能推敲、連結 : 游男本人真實身分,因此游男名譽應無受損,也沒有遭社會貶損評價的可能。檢方並指, : 游男在公眾網路發文,本可預期文章可能遭到網友負面甚至激烈回應,而縱使鄉民留言文 : 字尖酸刻薄,仍應認屬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範疇,因此將12鄉民不起訴。(游仁汶/新北 : 報導) 這就怪了 前陣子不是有說帳號可以跟現實人格做概念式連結 概念式連結 也就是說創100個帳號就有100個人格阿 就像影分身 然後卡痛 蛤蟆油炎彈一樣阿 怎麼遇到八卦板轉彎了.... 檢察機關根本就是八卦板開的 -- Q 56 9 2/17 - □ (已被分類帽刪除) <鄉民>超貼 S 62 1 2/25 - □ (已被分類帽刪除) <鄉民>政治問卦 W ◣_◢ 66 3 2/27 - □ (已被分類帽刪除) <鄉民>專板 E 82 X2 3/02 - □ (已被分類帽刪除) <鄉民>引戰 E ▆▃ 339 5 3/05 - □ (已被分類帽刪除) <鄉民>無八卦 T = =452 3/07 - □ (已被分類帽刪除) <鄉民>一行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163.194.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4392855.A.937.html ※ 編輯: OOOOGAY (203.163.194.8), 07/03/2014 21:08:09
linceass:RRRRR 嗨爪出來面對 07/03 21:08
jason050117:你的意思是說 他是法院認證的人格分裂? 07/03 21:08
gain:喇鹹感!!!!!!!!!!!!!!!!! 07/03 21:08
senior:你要不要看仔細一點 這個干法院屁事 07/03 21:09
Mahoutsukai:判例看看就好 換個法官 就會有完全不同的結果 別鐵齒 07/03 21:09
※ 編輯: OOOOGAY (203.163.194.8), 07/03/2014 21:09:28
steve1121:聽不懂你想表達的是什麼? 07/03 21:09
GOD5566GOD:唉 航航好可憐 07/03 21:09
jimmy00520:關法院屁事 明明是檢察官做的 07/03 21:09
SFlash:每個法官自由心證 他爽那樣判你不服也只能上訴 07/03 21:09
jimmy8343:他可以找十個朋友說那ID認得出他 搞不好就行了 啊... 07/03 21:10
horain:我才剛被告而已 總共25位被告... 07/03 21:10
MeiLu5566:他馬的台中哪個屁孩出來講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 07/03 21:10
shine32025:航航好可憐 法院像月亮 初一十五不一樣 爛判 07/03 21:10
Taoyuan5566:呼懂 喇先修李KEN 07/03 21:11
jimmy8343:H大有關鍵字嗎 我很好奇 07/03 21:11
ge0619mini:不爽你去考法官啊 07/03 21:11
shine32025:每個法官見解都不衣樣 07/03 21:11
b9821022:法院認證 07/03 21:11
Leeng:自由心證啊 07/03 21:12
shine32025:有判決書嗎 07/03 21:12
BRANFORD:我猜H的那個不是麥當勞 是井蛙之底 07/03 21:12
dsfrf:法官大人:「統肥!我一定判你有罪!」 07/03 21:12
timmyen:法官快還我統鍵盤R 07/03 21:13
shine32025:法官還嗆說:無論如何你一定有罪 07/03 21:13
horain:B 你也被告嗎?XDDD 07/03 21:13
jimmy8343:文山二分局? 07/03 21:13
shine32025:這是怎麼回事XD 07/03 21:13
shine32025:當初有個法官對統神說: 沒有一個法官認為你沒有犯罪 07/03 21:15
BRANFORD:沒有 但是我對那件事有印象 07/03 21:15
shine32025:看來是法官搞統神 07/03 21:15
debris:我覺得我判的不錯啊,RRRRRRR 07/03 21:15
dlevel:哪樁啊,有文嗎?? 07/03 21:15
horain:桶神會被搞 其實是事後在實況罵警察法官 才會被搞吧 07/03 21:16
millertw:XDDDD 統神不是遇到這個法官 07/03 21:19
goldfishert:統神那案子是罵承辦員警才會說能和現實連結吧 07/03 21:21
s2678132:這跟法官有何關係?不起訴是檢察官的認定OK? 07/03 21:22
SQUAD12345:別再什麼承辦員警了,概念是連結就是在講被某板主告 07/03 21:23
versace:這都只是個別判決 而非判例 這樣了解嗎? 07/03 21:25
s2678132:統神那個是他太嗆..如果一開始就態度良好有悔意 07/03 21:26
s2678132:頂多來個緩起訴... 07/03 21:26
season002:這種本來就看運氣,看被告遇上哪一派的檢察官啦 07/03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