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D1983:統神表示: 07/03 20:51
→ jimmy8343:沒口德不犯法 私信罵人再難聽也沒刑責 07/03 20:52
私信有刑責 有告成功的案例 妨害名譽
→ b2202761:不是這麼簡單 他不起訴理由是他名稱跟現實無法做連結 07/03 20:52
是阿 如果他今天在那篇文中 附上自己照片 這樣就鐵定告的成了..XD
→ jimmy8343:刑法保障的是名譽 07/03 20:52
推 taso5566:可以告民事 07/03 20:53
→ b2202761:而且公然侮辱其實沒啥明確規範 [自由心證偏大] 07/03 20:53
→ b2202761:如果改天你碰到認定算侮辱的檢察官 你要怎辦? 07/03 20:53
可是我看了好多判決 幾乎都是不起訴...可能法官也想省麻煩..
→ b2202761:無法否認 公然侮辱這條法律 自由心證太大了 07/03 20:54
※ 編輯: wusnnin (59.115.88.9), 07/03/2014 20:55:26
→ b2202761:公然侮辱也沒這麼好告 起訴的很少 07/03 20:55
推 jimmy8343:拿出來看吧 假如當事人私下對罵我真的不知道算公然侮辱 07/03 20:55
→ b2202761:私下對罵不算公然侮辱 公然是要有第三者可以看到才算 07/03 20:55
噓 steve1121:想釣魚 爆真實身份先 這裡很少有人敢這麼做的 07/03 20:55
幹嘛噓我- -
※ 編輯: wusnnin (59.115.88.9), 07/03/2014 20:56:12
→ doris202:概念式連結 07/03 20:56
推 season002:私信被告起訴 我猜是誹謗 不可能是公然侮辱 07/03 20:56
→ steve1121:很沒有誠意 po一篇幾個字 就想純聊天似的 07/03 20:57
推 goodevening:真的要有心告就自訴,不然就民事訴訟 07/03 20:57
→ jimmy8343:那也要是跟第三人說才算是誹謗 當事人互相也不構成吧 07/03 20:58
推 taso5566:基本上推文無法判定是針對特定人 07/03 20:58
→ man790810:耶我可以釣魚 07/03 20:59
噓 jay111101:誹謗也要有第三者看到~~公然汙辱罪章是社會法益 07/03 20:59
→ taso5566:除非推文有指定某個id,才會構成公然侮辱 07/03 20:59
→ jay111101:我真不懂私信為何有刑責,有大大可以開示嗎??? 07/03 20:59
→ b2202761:民法》的名譽權受侵害,與《刑法》誹謗罪不盡相同 07/03 21:01
→ b2202761:刑法告不成的 其實 民法上有可能告成功 07/03 21:01
噓 BRANFORD:私信 沒有給不特定多數看到 可以妨害名譽? 貼個例子瞧瞧? 07/03 21:02
→ eva19452002:如果有人私信罵我,我刻意公開給大家看,告的成功嗎? 07/03 21:05
噓 jay111101:被害人的行為要算在行為人頭上???樓上你沒搞錯吧.... 07/03 21:06
噓 bestbadman:喔 07/03 21:08
→ nonocom:哈哈哈 沒錢請律師還想當告人 難怪被當訟棍 07/03 21:17
→ nonocom:更何況還有自由心證 是不是釣魚來的 檢查官又不是白痴 07/03 21:18
推 nonocom:甚至你過不過的了幫你做筆錄警察的那關都還是未知數呢 07/03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