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wing13 (Redwing)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PTT嗆人奧客、死魯蛇 12鄉民不起訴
時間Thu Jul 3 22:31:36 2014
※ 引述《Abeee (阿比)》之銘言:
: 蘋果即時
: PTT嗆人奧客、死魯蛇 12鄉民不起訴
: 2014年07月03日20:02
: 新北市游姓男子去年5月在PTT八卦版PO文,敘述自己曾在麥當勞遇到服務態度不好的店員
: ,卻引來鄉民群起圍攻,留言嗆他「奧客」、「死魯蛇」,游男憤而控告12名留言鄉民涉
: 嫌公然侮辱等罪嫌。但新北地檢署認為游男以帳號發文,無法讓瀏覽者推敲、連結出他的
: 真實身分,今天對挨告鄉民做出不起訴處分。
: 不起訴處分指出,有網友在PTT八卦版PO上一篇新聞報導「遭客訴暴怒!秀泰影城員工摔
: 客手機」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游男去年5月25日晚間上網回文,敘述自己曾經去麥當勞買
: 蛋捲冰淇淋時,也遇到店員服務態度不好,竟然將發票放在桌上,而不是放在他的手上。
: 這篇回文引發鄉民回響,幾乎都是噓文留言嗆他,更有鄉民直白嗆「奧客」、「不然要把
: 發票塞到你屁眼喔」、「刁民,自以為是」、「買個蛋捲冰就想當大爺」、「是不是想摸
: 正妹的手被打槍,腦(應為惱)羞崩潰啊」、「死魯蛇,你玻璃娃娃內心這脆弱、腦殘有
: 要醫嗎」等語,游男一怒之下控告12名鄉民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等罪嫌。不過挨告的鄉民
: 均供稱不認識原PO,只是針對消費經驗、服務態度發表評論,沒有要辱罵原PO的意思。
: 檢方認為,游男以帳號PO文,沒有提及自己個資,鄉民們也無法看到帳號就能推敲、連結
: 游男本人真實身分,因此游男名譽應無受損,也沒有遭社會貶損評價的可能。檢方並指,
: 游男在公眾網路發文,本可預期文章可能遭到網友負面甚至激烈回應,而縱使鄉民留言文
: 字尖酸刻薄,仍應認屬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範疇,因此將12鄉民不起訴。(游仁汶/新北
: 報導)
: http://ppt.cc/0i9~
: 五樓釣魚!
借標題一問,小魯是個魯蛇律師,不過最近在網路上跟人討論判決內容
如
http://ppt.cc/u-ua此案件,被告黃仁傑經北院判決犯竊盜罪定讞
卻有人跳出來說,我討論判決內容涉犯妨礙名譽,
抓馬詳見文章代碼(AID):
#1JiyRoA5 (LAW)
小弟學植未深,就教於各位大大,這構成妨礙名譽罪章哪一條?
有無此法律見解的八卦,另外我想請問有無台大版黃先生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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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4.14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4397899.A.565.html
→ r02182828:你在八卦版要求純法律討論 會不會想太多 07/03 22:32
→ notwithyou:這不是有專版可以問嗎?沒八卦你也來問 07/03 22:32
推 aiweisen:它只想借題發揮吧 07/03 22:32
→ cul287:魯律嗎? 07/03 22:33
推 yoyodiy:你不是律師嗎 還來問八卦阿宅鄉民 哪還有人敢找你打官司 07/03 22:33
推 Roystu:專版已經破60推了 07/03 22:33
→ DiAbLoE:這條不就是讓權貴想告就告的嗎 07/03 22:33
→ a1052026:真律師還假律師?真律師會到八卦板跟人討論法律? 07/03 22:33
推 aiweisen:樓上...批踢踢上有很多職業你也知道 有鄉民律師不足為奇 07/03 22:35
推 duck78803139:在專板有看到你的討論,還蠻精彩的! 07/03 22:35
推 LoveMoon:還蠻無聊的 07/03 22:36
→ Redwing13:因為某大大說討論這個會構成妨礙名譽,我不知道是不是 07/03 22:37
→ Redwing13:我考上後書裡面新增的規定 07/03 22:37
※ 編輯: Redwing13 (140.112.24.144), 07/03/2014 22:38:46
推 LoveMoon:花那麼多時間在那種人身上幹嘛 I服了U 07/03 22:39
→ Redwing13:今天晚上沒狀寫嘛 07/03 22:40
推 johochula:XDDDD 07/03 22:50
※ 編輯: Redwing13 (140.112.24.144), 07/03/2014 23: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