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tm0721999:你是… 04/30 03:46
林杯服役時是旅級上兵人事官..
看過、處理過編裝表的..
推 BingBaKing:推初音 04/30 03:50
推 jackken11:誰要組織記得找我 04/30 03:50
→ BingBaKing:也要找我 04/30 03:51
我改個錯字XD 順便補充,這些都是一些軍事經驗,可以從軍事版精華區找到部份,另外
一部分,其實我講的這個,算紀效新書鴛鴦陣的簡化版。
此外,我補充一點好像有人發現我沒有提到前兩排除盾牌以外,右手拿啥?除了隨便拿(
絕對不可以拿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裡面規定不准的東西喔)以外,我另外推薦這個
牌子的雨傘:
http://www.bluntumbrellas.com/0
這是紐西蘭品牌的超級防風傘,可以耐12級強風(>117 km/h)
http://www.bluntumbrellas.com/blunt-story/blunt-born
風洞測試: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OaEShbyXFc
推 galogaygay:我認真肯學吃苦耐勞也要報名 04/30 03:53
推 dostey:這需要一個團體,如蛇黑島青之類的 04/30 03:54
推 CassSunstein:既然是防守 命名為駐紮兵團吧~ 04/30 03:55
→ mgdesigner:ps blunt的傘很貴,沒有一樣裝備的人結陣的話,請不要 04/30 04:11
→ mgdesigner:去作一般的靜坐結陣XD那樣很貴的傘會丟的>_< 04/30 04:12
推 ahiru:自衛團還是不要打比較好,如果鎮暴打人,直接讓自衛團進行現 04/30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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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經過高規格持械訓練的高等黑帽犯罪者,其實實務上很難徒手逮補,這免不了要用棍
子、盾牌去處理,而且由於是短期訓練的公民團,不可能人人瞬間變武術高手,所以得數
人對付一個黑帽,把他壓制到無法逕行違法攻擊,解除武裝逮補後送。
→ ahiru:行犯逮捕,其他帶往連上等流程不變,最後去電地檢署要求派檢 04/30 04:18
→ ahiru:察官過來進行偵查,理由就用現行犯的共犯仍有救援意圖,且無 04/30 04:19
→ ahiru:法順利移送地檢署,剩下就可以把他關到檢察官過來了,這樣也 04/30 04:20
此外其他你的見解很好。 我就更新到本文裡去
※ 編輯: mgdesigner (123.195.166.38), 04/30/2014 04:27:04
→ ahiru:可以避免嗣後自衛團被告妨礙自由,順便一提,檢察官偵查庭哪 04/30 04:21
→ ahiru:裡都可開,沒有限定一定要地檢署,如果有律師在場協助進行逮 04/30 04:22
→ ahiru:捕會更好 04/30 04:22
推 CassSunstein:感謝原PO詳盡的分析~再次補充:由於這種正當防衛是 04/30 04:27
→ CassSunstein:槓到底 一切看誰合法就贏到底違法就輸到脫褲 所以 請 04/30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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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真的,駐紮兵團一定要守法,甚至要比對方還要更守法,這個我想要定義為:
交戰守則(按美軍習慣),訓練階段一定有法律課程,讓大家都要很清楚。
→ CassSunstein:用最嚴格的標準要求駐紮兵團本身不違法 然後面對犯罪 04/30 04:29
→ CassSunstein:等警察 而予以優勢人力武力逮捕後(警察一定鬼叫不停) 04/30 04:30
→ CassSunstein:等檢方到場後 駐紮兵團本身若沒違法 才能閒看警察輸 04/30 04:32
→ CassSunstein:因為警察反控兵團施暴時 兵團有充分理由答說逮捕罪犯 04/30 04:33
這點真的很重要
推 cat5819:你那台車110km/h指的應該是車速吧,它網頁裡寫得是72psi 04/30 04:33
sry我錯了真的是這樣....這樣可能要重新評估了,就是12級風吹到傘面上承受風壓可以到
多少,不過至少多多少少可以檔一點就是了XD
→ CassSunstein:因此 兵團不可去管主動衝去推拒馬而被合理逮捕的民眾 04/30 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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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這真的很重要。
→ CassSunstein:而最好只專門逮捕 對完全合法的民眾卻加以施暴的警察 04/30 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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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 編輯: mgdesigner (123.195.166.38), 04/30/2014 04:42:16
→ CassSunstein:因主動去挑釁警方的民眾 本身先犯罪 警察有權逮捕他 04/30 04:37
→ CassSunstein:兵團不可干涉此事 兵團只就警察衝來施暴 而加以反制 04/30 04:38
→ CassSunstein:所以 我說 判斷何時方可合法反制暴警 需法律專業知識 04/30 04:40
yes,除了配了律師以外,我想訓練養成課時,一定要有足夠的法律課時間。
※ 編輯: mgdesigner (123.195.166.38), 04/30/2014 04:52:46
※ mgdesigner:轉錄至看板 PublicIssue 04/30 05:12
推 Lans1002:接受徵召 04/30 05:47
推 Lans1002:我已經想組織武裝很久了 04/30 05:50
推 Lans1002:除了守法進行合法正當防衛,還需要部隊紀律,嚴禁私下報復 04/30 05:54
→ Lans1002:戰俘 04/30 05:54
推 errantry162:這有點專業推 04/30 06:05
推 killerken:推 04/30 07:17
→ zqxwcevrgg:注意行為範疇 不幸變成集團性犯罪可能不是這樣而已 04/30 07:19
→ zqxwcevrgg:組織犯罪條例可不是開玩笑的 04/30 07:24
推 shalayuki:專業推 04/30 07:31
推 GR1v:好像有點強 04/30 08:31
推 summerleaves:專業推,優文 04/30 08:32
推 s20030126:好像有點強 04/30 09:03
→ erain:不過你一打下去 後面鎮暴一定救 那第一線怎麼擋的住? 04/30 09:24
所以要訓練過,前面檔好,後面要快速解決
→ erain:除非你的人力有大於五倍吧 04/30 09:26
這不是雙方人力的總體比數問題,而是「區域人力比」
推 bowin:推專業! @_@ 04/30 11:40
推 fantasibear:推推推推推 04/30 12:08
推 captdavince:請問原po是否知道民人用甩棍的合理,我可以也配甩棍嗎 04/30 13:42
可以參考此文
http://scumotor.com.tw:8080/gemmore/Talk&F10N3L00&8
※ 編輯: mgdesigner (123.195.166.38), 04/30/2014 17:16:39
推 none024:推這篇! 05/02 0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