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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警察臨檢,我可以做什麼?】 好的,我想天龍國人應該最需要自保秘笈, 警察並沒有權力恣意盤查, 雖然有超越憲法的男人,但我們還是必須知道, 遇到不合理的情況,人人有說不的權利。 釋字535號,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第6條, 內文如圖所示,請自行分享取用, 背不起來沒關係,這是警察應該要會的, (1) 把兩張圖印成一張A4,隨身攜帶 (2) 遇到盤查,先開手機錄音錄影,並問為何要臨檢? (3) 當你覺得理由不充分, 請告訴他釋字535及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第6條規定 (4) 警察如果跟你說沒讀過...就把紙本拿出來給他看= =+ 楊律師分享切身經歷: http://sleepylaw1234.pixnet.net/blog/post/211274669-臨檢及盤查 釋字535號全文: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_printpage.asp?expno=535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第6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earchNo_print.aspx?PC=D0080145&DF&SNo=4%2C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