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mon7242 (檸檬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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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這個國家到底怎麼了.....
時間Thu May 1 13:06:54 2014
剛在臉書上看到另一篇律師分享文,
覺得國家真的瘋了。
更可怕的是有一群人完全無視這種瘋狂。
現在無視的人,可曾想過有天自己必須上街頭時,
過往漠視的一切會反撲撕扯他們嗎....
Charlotte J. Lin 覺得很煩;在台北地檢署
今天下午臨時被司法改革基金會呼叫去支援一個被逮捕無律師的民眾,義務
陪她偵訊。從下午四點直到近十一點在保安大隊偵訊完畢,隨即移送地檢署
,在地檢署12點多訊問完畢。外面有等她的幾個夥伴,一行數人都以新台幣
三萬塊交保。
其中一個女生,是長髮的身障(左腳為義肢)藝術家(黑管演奏老師),因
為坐在花圃,照相抗議場景,被警察制止,後強硬拖行,在途中警察踩到她
的頭髮,罵了一聲:「幹!不要踩我的頭髮」,被依「侮辱公務員公署罪」
逮捕。
另一個女生,在人行道想圍上去,警察把她推倒手臂擦傷,她又站起來,警
察再推時,雙手交叉抗拒,被指推警察,好幾個警察擁上抓住她,因為已經
沒有力氣,聲嘶力竭,所以情急張嘴咬了一個警察手背2秒,希望他們的手
離開她的身體。被依「傷害罪」逮捕。
偵訊時承辦的警員,在等候的時候與我們聊天,還勸告我的當事人要戒煙、
要多喝水,多喝檸檬水,要敷臉,他兩天只睡三小時,都是這樣保養。地檢
署陪我坐電梯的警察,在我質疑地說「這個執法的打擊範圍未免太大」時,
小聲地回說這個打擊範圍真的太大,回頭給我一個無奈的笑。
走進偵訊室,那個女生已經上了手銬(我第一次幫上了手銬的當事人辯護,
因為我從來沒有為『滔天大罪』的被告辯護過。雖然,我不太懂坐在那裡的
那個女生,究竟罪大惡極在哪裡。)
當我們偵訊完畢,最後一個女生,因為無法聯絡家人,在柵欄裡用零錢打公
共電話給朋友,試圖湊到交保的數額。
外面幾個一起被抓的夥伴在長椅上等她(他們今天才認識,沒有互相的電話
),藝術家女孩對我說:我知道他們要嚇唬我們,但我們待會就要回凱道。
我留了電話號碼給她,說我先回家餵餓了八小時的貓。有事請隨時聯絡我。
這是我執業這麼久以來,第一次在午夜走進台北地檢署的交保室,第一次為
弱勢的刑事當事人辯護(以財產等級區分),第一次感受到捍衛正義的無奈
(無論是有同理心的警察或辯護律師),第一次這麼真實地覺得
.......... 這個國家真的瘋了!
大家真的都累了!但你真的不能因為「逛街、補習」不方便,就入人於罪呀
!
我們真的是「民主的台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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