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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嘉銘】
Slavoj Zizek開玩笑說,東歐警察是世界上唯一知道怎麼正確發音他的名字的一群人。
這個玩笑,不是一個單純的玩笑。
當代法國思想家Jacques Ranciere對「警察」的定義就是如此。
Ranciere認為,所謂的「警察」,是對公私場所中的各種身體「命名」的戰術和策略。
透過各種身體命名的戰術和策略,「警察」可以「佈署」公私場所中身體的秩序,決定哪
些身體「看得見」,哪些身體「看不見」、「不存在」。哪些身體(連同身體上的嘴巴裡
的語言)是理性的,哪些身體是暴民。
換句話說,「警察」作為一種戰術和策略,他可以決定場所中,有沒有公民存在,有沒有
人民存在,或者有多少的身體數在現場。
「警察」決定哪些身體不存在,那些身體就消失了。
「警察」說,現場的身體,沒有公民,只有暴民。公民就消失了。
Ranciere認為,在這個意義上,「警察」的相反就是「政治」。
因為政治本身就是永遠的爭辯和異議,每個參與政治的發言者,都不斷提出不同和對立的
意見,試圖去說「公私場所」中存在的「人民」是誰(他們的認同、利益、渴望、歷史和
邊界)。
這些永遠爭議「who is the people」的過程,就是政治。而「警察」就是讓這些爭議,
也就是政治,無法存在的戰術和策略。因為「警察」根本決定了身體存在或不存在。
Ranciere把這樣「警察」的定義,不只描述警察,而且拿來描述各種現代制度,整個現代社會,甚
至各種哲學體系的「反政治性」。
但是拿來描述我們台灣非常「形而下」的實體警察體系,竟然也非常貼切。
我們的警察,扎扎實實地利用各種戰術和策略,包括法律、科技、水車、蛇籠、拒馬、盾
牌、棍棒、陣列、武術、學長世代傳授的潛規則、以及從方仰寧到最高行政首長(行政首
長當然也是「警察」的一部分)的政治修辭,決定了:
誰可以上街頭、誰「永遠」不能上街頭、誰違法誰沒有違法、誰是乖乖公民、誰是暴民、
人數有多少、媒體看不看得見、警察身體的動作是什麼(都是拉拉手和拍拍肩膀)、還可
以用挑釁的高階戰術,把公民刺激變成媒體上的暴民,當然也讓違法警察的身體在現場「
不存在」了。
我們形而下的警察,真正決定了台灣政治的不存在(現場根本沒有公民啊,有什麼好討論
他們的主張的)。
Ranciere根本就是描述台灣警察的神人理論家。
( 作者簡介:台灣國立大學兼任教師、中研院人社中心助研究員;原文刊於作者
facebo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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