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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0rz.tw/Tw0vA (節錄部分作為回答) : 苗博雅 : 【一通接不到的電話,兩封寄不出的信,兩條救不回的冤魂】 : 在所有的死囚中,杜氏兄弟寫信給我的頻率算是頗高。他們的死刑判決2012年才定讞,我 : 們2013年5月才開始通信。第一封來信,他們就說「本案件於91年7月8日曾由台南地方法 : 院做出無罪判決,實屬冤枉……」。他們積極喊冤,每次來信總是熱切地詢問,是否有平 : 反的機會。 : 在台灣,死刑冤案救援非常困難,而杜氏兄弟案,更是難上加難。因為案發地點在國外, : 更荒謬的是,一個判決死刑的案件,所有的證物也都在國外。中國從未將所謂指向杜氏兄 : 弟的證物交給台灣,法院所掌握的,僅是幾張「證物的照片」。要找出所謂的新證據、不 : 在場證明,簡直難如登天。 : 杜氏兄弟懷疑被公安或他人陷害,想傳喚證人來對質,抱歉,法院說,找不到這個人;他 : 們想傳喚製作鑑定報告的中國公安局人員來詰問,抱歉,法院只能找一個沒有實際參與鑑 : 定的台灣專家出庭;他們想將證物重新鑑定,抱歉,證物不在台灣。最後,最高法院拿出 :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把所有來自中國、無法檢驗的證言、證物採為證據,杜氏兄弟死刑判 : 決確定(父親早已因病於獄中病逝)。 : 好不容易,我們在反黑箱服貿運動找到一個突破口,讓大眾注意到兩岸黑箱司法互助協議 : 的問題,讓杜氏兄弟平反之路露出微光。我們取得案件的卷宗,冤獄平反協會也正在研究 : ,本案是否有提出再審、非常上訴、釋憲的可能性。 : 但,我們追不上馬政府殺人的速度。 : 這兩封信裡,我說,我們在反黑箱服貿運動宣講此案,也寫了文章,很多民眾都覺得法院 : 的判決很誇張;賴中強律師和成大李佳玟教授都寫了文章聲援,佳玟教授近期內也會在法 : 學雜誌上刊登文章;有立委關心兩岸黑箱司法互助的議題,正在安排開公聽會;我們將在 : 五月下旬舉辦座談會,找學者來談判決的問題。他們的律師也已經正式以書面向羅瑩雪部 : 長陳情,指出案件疑點,希望部長槍下留人。 : 我將信中提到的文章都印了一份,要寄給兩兄弟參考。 : 上次他們來信,提到4月30日要打電話到廢死。那是死囚在母親節的電話懇親機會。我猜 : ,他們想用難得的懇親電話,討論如何平反,而我也打算在電話裡跟他們聊聊我們已經做 : 的、預備安排的行動。 : 但是我的信已經寄不出去,今天行事曆上「杜氏兄弟來電」也變成無盡的遺憾與諷刺。 : 昨天下午,杜氏兄弟的大哥看到死刑執行的新聞,記者又點名兩兄弟,心急地不停來電詢 : 問,是否有最新的消息。而我什麼承諾也給不了。最後一通電話不是我接到的,只聽同事 : 轉述杜大哥聽到消息後傷心欲絕,直問「做什麼努力都沒有用了嗎?」。這個政府,讓死 : 囚家屬只能看電視才知道親人即將死亡,要透過民間團體的確認才知道已經來不及。我想 : ,堅信父親和兄弟無辜的杜大哥一定很不解,為何杜家會遇上如此絕望的滅門血案。 : 今天進辦公室,桌上躺著一封來自台南看守所的信。字跡一看,我就知道是杜氏兄弟。 : 信裡他們詳細說明了法院認定案發時間的行程;他們提供了許多資料,說立委開公聽會時 : 可以用;他們感謝幫忙的學者專家和民間社團;他們說希望可以冤獄平反成功。 : 信裡寫著「如果不是你們全心全意的幫忙,可能我們父子三人就冤枉死了。感恩!」 : 落款日期4月26日,死前三天。 : 對不起,我真的做得不夠、做得太少。 : http://www.cna.com.tw/topic/popular/4424-1/201404290416-1.aspx : 廢死聯盟赴法務部抗議執行死刑 :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法務部今晚槍決戴文慶等5名死囚。廢死聯盟集結40人 : 晚間赴法務部前抗議政府執行死刑,並喊口號問部長羅瑩雪,「殺人的感覺好嗎?」 : 羅瑩雪昨天批准死刑執行令,法務部統一在今天晚間6時30分在台北、台中、台南、花蓮4 : 地刑場,槍決鄧國樑、劉炎國、杜明雄、杜明郎、戴文慶5名死刑犯。 :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晚間召集約40人在法務部前抗議,表示嚴厲譴責法務部在政府聲望跌落 : 谷底之際,選擇以執行死刑作為挽回民意的手段,已讓人看穿暴虐本質。 : ---------------------------------------------------------------------- : 你沒看到不表示他們沒有做。 : 不衝撞博版面聲音被掩蓋,衝撞了又被叫暴民,叫警察快來執行公務帶走他們。 補個新聞 這兩個傢伙死刑定讞日期是 2012/3/08 大概兩年前 不是上個月定讞 這個月槍決 http://tinyurl.com/mv6decw -------分隔線--------- 佛山台商命案 杜清水2子死刑定讞 〔記者項程鎮、吳俊鋒、黃博郎/綜合報導〕杜明郎、杜明雄兄弟被控與父親杜清水,父 子3人在中國殺害台商、警衛及中國女子共5條人命,最高法院昨維持台南高分院更六審見 解,判這對兄弟死刑確定,杜明郎、杜明雄成為第56、第57名待槍決死囚;至於共同殺人 的父親杜清水,99年已病死獄中。 法界人士指出,杜明郎、杜明雄是待決死囚中,在中國殺人後回台被判死刑確定的僅有案 件,也是近年來類似殺人案判死刑確定的唯一案例,本案檢警偵辦期間,曾因中國公安不 願提供證物,致案情膠著。 蒐證不足 一審無罪 一審時,台南地院認為中國公安對被告的蒐證不足,命案現場沒有杜清水、杜明郎的指紋 或其他跡證,只有1段膠帶有1枚杜明雄指紋,但無法證明膠帶是杜明雄犯案時使用,故判 3人強盜殺人罪無罪,只就杜清水父子在中國持槍向台商恐嚇取財部分判有罪,一度讓3人 交保。 但二審逆轉,判死刑,台南高分院採信中國公安蒐證,且有案發當地計程車司機「付光選 」作證,指案發前1天,載杜明雄兄弟買西瓜刀及6副橡膠手套,此後更一審到更六審都維 持二審判決。 庭訊時,杜明郎、杜明雄否認在中國殺人,表示兄弟倆到中國,是為了勸在台犯案、潛逃 中國的父親杜清水返台服刑,並聲稱被栽贓犯案,盼法院還給公道。 合議庭認為,杜明郎(39歲)、杜明雄(36歲)在歷次庭訊,對命案發生前1天到命案當 天的行蹤,供述都不一致,也都無法明確交代行蹤,且刑事警察局測謊時,結果皆呈不實 反應;當地台商也指出,杜清水在中國期間不事生產,常向台商索取錢財揮霍,若被拒, 就藉機報復,且被告還託人匯錢回台,足認定殺人事證明確。 殺害5命 搭機回台 台籍杜清水、杜明郎、杜明雄父子,被控於90年7月15日在中國買水果刀等作案工具,隔 天進台商侯國利、葉明義等人在中國廣東佛山的聯窖五金化工廠內,先殺死保全員田學伍 、伍遠寨,再到房間內殺害葉明義、侯國利及中國女子熊玉嬋,搶得人民幣247萬餘,搭 機返台。 杜氏父子3人,收押在台南看守所10年多,台南看守所長莊能杰指出,父親杜清水前年因 中風而病死獄中,這2年來,兄弟在獄中都很配合,沒有違規,情緒算平緩。 這些年持續上訴未果,他們仍抱持最後希望,如今死刑定讞,情緒波動恐難免,將加強輔 導。 --------------------- 一般來講 死刑犯有兩種 A類 陳金火 管鍾演這種罪證確鑿的 廢死不會浪費太多力氣在這種身上 因為沒用 一般只是打掉之後出來嘴砲政府殺人一下 B類 鄭性澤 邱和順這種 可能有爭議 廢死會全力打這一類 在媒體上能鬧多大就鬧多大 如果這兩個傢伙是B類 從定讞到槍決 大概兩年 兩年不是一個太短的時間 廢死在媒體上大出風頭也好幾年了 為什麼這兩年的時間內 廢死沒有像鄭性澤 邱和順案一樣 努力讓這個案子在媒體上曝光 以現在媒體傳播的速度 很快就可以讓這兩人像鄭性澤 邱和順一樣 列入免死名單 反而是多數人 一直到被打掉才知道有這個案子和這兩個傢伙 八卦板戰廢死戰那麼久的魯蛇們 這是你們熟悉的廢死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241.11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8862961.A.07F.html
Ravenl:+9 毀滅巨劍 一瞬間發出 藍色的 光芒 04/30 21:02
e04su3:控這麼多是沙小 04/30 21:04
lukehong:你這說法不就跟出事情先檢討在野黨一樣嗎... 04/30 21:04
a1122334424:是阿 其實按照慣例 廢死滿廢的 04/30 21:04
Szss:自己不清楚怪廢死 04/30 21:05
AsakuRacing:服貿去年就簽完了 還不是到318才很多人注意到? 04/30 21:06
a126sam01:又是一篇轉移重點的文章,他們的律師有在做啊? 04/30 21:07
jma306: 一些反政府反中只會說中共偵查不可信 04/30 21:09
a126sam01:再噓一次好了,廢死手上有很多Case,不是每件都有人力 04/30 21:10
jma306: 這凶手冷血殘忍到極點了 04/30 21:10
imfeather:有多少人相信中共的司法... 04/30 21:10
s04102003:我早知道了 04/30 21:10
tpkgo: 你相信廢死會去調查嗎 廢死就只是廢....死 04/30 21:10
a126sam01:J大是標準迷信權威者,請先移駕您的尊軀,到其他篇看看 04/30 21:11
a126sam01:請參照93651這篇 04/30 21:12
a126sam01:拜託支持他們兄弟倆有罪的,找強一點論述再來好嗎? 04/30 21:14
jma306:你去看看自由和蘋果之前報導吧 04/30 21:14
a126sam01:不要拿廢死聯盟坦好嗎? 04/30 21:15
jma306:不要跟我說豬油不可信 蘋果也不行 04/30 21:15
a126sam01:又是報導,貼上來並發表你的看法啊 04/30 21:15
a126sam01:9.2專精的跳針嗎XD 04/30 21:16
jma306:你自己也該做做功課 別一直要等人餵食 04/30 21:16
a126sam01:這不就跟eu3一樣,要大家看判決書,結果PO出來後就GG了w 04/30 21:17
best31403:這個證人的筆錄就沒有證據能力啊,到底在爭什麼? 04/30 21:18
a126sam01:b大你看看J大的論述....好沒力啊www 04/30 21:18
a126sam01:連打人臉都懶得打,憑甚麼說服別人XDDD 04/30 21:19
MaYingDog:死囚讓他們死的太有尊嚴了,應該凌遲才對 04/30 21:19
windyone:洗文章的廢文 別人說他有罪你就信有罪? 04/30 21:19
MaYingDog:一堆鍵盤檢察官,看了就覺得頗呵 04/30 21:19
a126sam01:跟這邊的黨工說聲晚安歐^W^ 04/30 21:20
jma306: http://0rz.tw/ApkY8 04/30 21:20
a126sam01:連消息來源都可以拿來當作判決嗎wwwww 04/30 21:21
best31403:給我看新聞幹嘛...馬騜看報治國是他的事 04/30 21:22
best31403:不要以為法官也是看報判決好不? 04/30 21:22
jma306:只相信有利自己的證據 果然很廢死 04/30 21:22
a126sam01:噓J大自己不做功課,看了新聞就全盤接受不思考XD 04/30 21:23
jma306:而且法官審到更六審 不是三天兩天亂審 04/30 21:23
a126sam01:黨工無誤(蓋章 04/30 21:24
jma306:看到廢死的文章 覺得有利攻擊KMT政府就見獵心喜 04/30 21:24
a126sam01:阿又來了....你移駕您的尊軀到前面幾篇瀏覽好嗎??? 04/30 21:24
jma306:這種心態我當然可以理解 04/30 21:25
best31403:拜託,判決的正確與否是看理由書不是看他更幾審 04/30 21:25
sexygnome:某J就不懂什麼叫傳聞證據啊,刑訴都不懂還有什麼好說的 04/30 21:25
a126sam01:好那照你的邏輯太陽花=多元成家=廢死=dpp,結案XD 04/30 21:26
jma306:我當然法律很弱 更六審有幾個法官經手了 別說你更強 04/30 21:26
best31403:你判錯就是判錯,不會因為更一百審判錯就變成對的 04/30 21:26
milicic2103: 04/30 21:28
cimone:命案發生前1天到命案當天的行蹤,供述都不一致,也都無法 04/30 21:30
lwei781:因為還在跑程序啊.... 04/30 21:30
cimone:也都無法明確交代行蹤 04/30 21:30
cimone:自己自救都沒喬好 是要怎麼讓人救命? 04/30 21:35
eu3:就心虛阿..搞到自己被判死刑..真的蠻慘的 04/30 21:36
eu3:殺完人滿上就跑回來台灣.. 04/30 21:37
eu3:測謊也沒過 04/30 21:39
eu3:錢和搶的數量也一樣..XD 04/30 21:40
a126sam01:eu3大說好的高見呢? 04/30 21:40
a126sam01:我想馬上會有人跳針說,因為無法好好交代這些錢, 04/30 21:41
a126sam01:所以判死刑剛好wwwww 04/30 21:41
a126sam01:又是這種標準起手式XD 04/30 21:41
bukkake0103:測謊也能拿來説嘴... 04/30 21:42
a126sam01:哈哈哈我都不太想戰他這點了XD 04/30 21:42
a126sam01:都沒人跟大家解釋錢與人命之間的關聯性啊XD 04/30 21:42
a126sam01:搞不好人家是用偷的,結果人被其他仇家宰了。 04/30 21:43
a126sam01:這些仇家跟他們說以後會想辦法幫他們弄出來之類的 04/30 21:44
a126sam01:檢察官只能片面的接受公安"殘破不堪"的資料。 04/30 21:45
a126sam01:當然我也不想亂臆測,只是以上這些證據的有效力實在 04/30 21:45
a126sam01:有問題啊..... 04/30 21:46
jma306: 偷的? 虧你講得出來 04/30 21:46
jma306:願意偷當然很美好 至少不用犧牲5條性命 04/30 21:47
a126sam01:我說過這只是我的臆測罷了,拜託請你去前幾篇看判決好嗎 04/30 21:47
a126sam01:還是你要我貼給你?? 04/30 21:47
jma306:如果被其他仇家宰了 杜家食客一起死應該也很合理 04/30 21:48
jma306:既然兇手這麼冷血 食客有辦法逃掉 也未免太福至心靈 04/30 21:49
jma306:而且錢被食客偷了 人被26殺手殺了 26殺手純殺興趣不為財 04/30 21:50
jma306:這樣的故事要編起來 能寫成小說賣出去嗎 04/30 21:51
a126sam01:所以你這樣就要斷定他人死?你是法官嗎??? 04/30 21:53
a126sam01: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04/30 21:53
jma306: 說的好 你是法官嗎??? 04/30 21:53
eu3:...挺廢死到這種程度 還滿噁心的...= = 04/30 21:54
a126sam01:我們不能扮演上帝的角色懂嗎?? 04/30 21:54
jma306: OK 要傳教來啊 04/30 21:55
a126sam01:eu3又是你,我有說我挺廢死嗎,不要亂扎稻草人歐>.^ 04/30 21:55
eu3:最荒誕 莫過於殺完人之後 還有廢死團體這麼挺他.. 04/30 21:56
a126sam01:謝謝你的新聞分享,一審判決書此。我支持一審的判決以上 04/30 21:56
a126sam01:請問如何證明啊= = 04/30 21:57
a126sam01:你手中那些資料可以讓他們像014"一刀斃命"啊XD 04/30 21:57
jma306:你支持一審 是你的自由 但是你不是法官 04/30 21:57
jma306:台灣也沒有陪審團制度讓你發揮才能 04/30 21:58
a126sam01:J大你也不是法官,所以你也不能用臆測方式定人生死... 04/30 21:58
a126sam01:有打臉的味道出來了XD 04/30 21:58
jma306:( a126sam01:我們不能扮演上帝的角色懂嗎??) 如果殺人者也 04/30 21:59
jma306:懂這句話就好了 04/30 21:59
eu3:總之他們下地獄了! 04/30 21:59
a126sam01:證據力如此薄弱的情況下要定人罪,你是誰啊? 04/30 21:59
jma306:我又沒說過我是法官 我也不認為我網路言論能影響司法判決 04/30 22:00
a126sam01:WOW所以這兩位崇拜權威的論調又出來啦XD 04/30 22:00
a126sam01:我也沒說我是法官啊,你吃錯藥啦XD 04/30 22:01
eu3:沒什威權論調..它們有沒有殺人 法官 檢官已經認定了 04/30 22:01
jma306:說不過人家 就在找帽子戴了? 分類帽好多喔 04/30 22:02
eu3:其實你應該也覺得他們有殺人...我知道 XD 04/30 22:02
a126sam01:所以測謊+資金交代不清就能得到殺人的結論?? 04/30 22:02
eu3:靠邀 一點點東西都交代不清楚 死一死也好... 04/30 22:03
jma306:對了 上面推文你好像有意要傳教 怎沒繼續 04/30 22:03
a126sam01:跟不了解"無罪推定原則"與"罪刑法定主義"爭辯好累啊.... 04/30 22:04
jma306:把上帝抬出來了 怎又收回去 04/30 22:04
eu3:還不只測謊+資金交代不清勒..一大堆... 04/30 22:04
a126sam01:又是你的"一大推論"了XD 04/30 22:04
a126sam01:你們在打就這兩點嗎? 04/30 22:04
a126sam01:請問兩位要不要找一下殺人罪的要件啊= = 04/30 22:05
eu3:你覺得它們有沒有殺人麻? 04/30 22:06
a126sam01:這種論述在之前的文章都有啊,拜託去看啦= =a 04/30 22:06
a126sam01:法律沒有用"你覺得如何"來判斷人家有沒有最好嗎@@ 04/30 22:06
eu3:我只是單純問你 你覺得他們有沒有殺人? 04/30 22:07
jma306:已經定讞兩年才在盧 真的該死了 04/30 22:07
a126sam01:跪求兩位爺去看好不好= = 04/30 22:07
eu3:他媽的整個看下來 你覺得?? 04/30 22:07
a126sam01:你又是這種地等級的論調= = 04/30 22:07
eu3:你先回答 你覺得有沒有? 04/30 22:07
eu3:不回答 當你有了喔? 04/30 22:08
a126sam01:"我覺得怎樣,所以XXX"或"都拖幾年,還是XXX" 04/30 22:08
a126sam01:那我們需要法律幹嘛?大家自由心證不就好了 04/30 22:09
eu3:連這都不敢回答... 04/30 22:09
a126sam01:司法院也可以關了啊 04/30 22:09
a126sam01:哀這種程度的激將法太弱了,練練再來 04/30 22:10
a126sam01:重點來了,就算很多人覺得他99%有罪,但是找不到關鍵性 04/30 22:10
a126sam01:或一刀斃命那種類型的證據,誰都不能輕易判死刑啊= = 04/30 22:11
a126sam01:這樣以後他們變成下一個"蘇建和"怎麼辦??? 04/30 22:12
eu3:不要扯蘇按了啦..XD 被刑求得很明顯 04/30 22:12
a126sam01:誰來補償他們?你們這些支持"寧可錯殺"的人嗎?? 04/30 22:13
eu3:甚麼叫做一刀斃命的證據?? 你以為關鍵時刻阿? 04/30 22:14
a126sam01:當時被刑求得很明顯,還不是直接死刑= = 04/30 22:14
a126sam01:所以你認為沒刑求都可以直接伏法啦,好棒棒毆XD 04/30 22:14
a126sam01:蘇案有刑求,他們家還不是打了很多年才平反 04/30 22:15
eu3:打錯關鍵報告 04/30 22:16
a126sam01:蘇的父母親從黑頭髮打到變白頭髮,這算哪們子的正義? 04/30 22:17
a126sam01:你可以繼續顧左右而言他啊 04/30 22:17
a126sam01:所以如果你認為憑空臆測就可以定罪,那法院收一收算了啊 04/30 22:18
a126sam01:也不需要花錢養檢察官啊,犯錯直接私刑處置就好啦 04/30 22:19
a126sam01:這樣不是更好??? 04/30 22:19
jma306: 蘇案有刑求 所以跟這案有關聯? 04/30 22:19
eu3:這案和蘇建和案 差了10萬八千里 04/30 22:20
jma306:蘋果自由報導的東西就是來自檢調 如果照你們說法 記者大概 04/30 22:21
eu3:還臆測勒...說到底就是因為他在中國犯案 才會起爭議 04/30 22:21
a126sam01:連證據力這麼弱都可以被判有殺人罪,那下一次的冤案 04/30 22:21
jma306:整篇都要改寫了 04/30 22:22
a126sam01:如果發生了,誰要來賠償,你們這些支持"寧可錯殺"的人嗎 04/30 22:22
eu3:你要怎樣的證據力麻? 拍到他殺人? 04/30 22:22
a126sam01: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04/30 22:22
a126sam01:一審地院判決書可以參考感恩 04/30 22:23
jma306:其實法官很不愛判死的 要是不是很嚴重 有一線生機法官寧 04/30 22:23
eu3:只會扯一審...人家法官後來都採信了公安的說法了 04/30 22:23
jma306:可判無期不判死 至少不會害人命 04/30 22:24
eu3:也不隨隨便便就採信 04/30 22:24
a126sam01:檢調不是拼命幫人羅織罪名的酷吏好嗎= =a 04/30 22:24
jma306:你怕無辜受害 法官也會怕自己無辜劊子手 04/30 22:24
a126sam01:他是代表國家的公權力啊..... 04/30 22:25
jma306:要講一審法官 那014的一審法匠式宣判你也很欣賞? 04/30 22:26
a126sam01:我有說我特別喜歡一審法官嗎..... 04/30 22:26
jma306:如果014之後審判更重 那該相信哪個法官判的好? 04/30 22:27
a126sam01:不要自己在扎稻草人自high好嗎?? 04/30 22:27
jma306:法官之間意見有歧異是正常 04/30 22:28
a126sam01:如果他邏輯論述清晰,罪證確鑿且依法量刑,不管罪刑輕重 04/30 22:28
a126sam01:我都會接受 04/30 22:28
jma306:你不能接受 就要跟這篇說的一樣 要早點喊冤 04/30 22:29
a126sam01:法官要判一個人死刑,證據是要非常充分不是嗎? 04/30 22:30
jma306:定讞兩年 有機會就上訴 就喊冤 04/30 22:30
a126sam01:很明顯外國公務員在實務上適用159-3有爭議 04/30 22:30
a126sam01:法官還全盤接受其證據能力,不是很弔詭嗎? 04/30 22:30
jma306:等到被槍斃了才出來哭哭 是找剩餘價值消費嗎 04/30 22:30
a126sam01:人家律師做了啊....你真的LAG了..... 04/30 22:31
mirandaliu:,,,,,,,,,,,,,,,,,,,, 04/30 22:31
a126sam01:哭,我是為你們這些"支持寧可錯殺"的人哭.... 04/30 22:32
eu3:沒什好爭議的 我看除了拍到他們有殺人 你才會相信吧.. 04/30 22:32
eu3:你也不用哭..我知道你認為他們有殺.. 04/30 22:32
jma306:律師盡力了 我相信法官也盡力了 04/30 22:32
a126sam01:哀重點不是相不相信,重點是人家有沒有罪啊! 04/30 22:33
jma306:更六審 要經過非常多法官經手 04/30 22:33
eu3:有沒有罪 給法官決定了 04/30 22:34
a126sam01:在實務上證據力薄弱的東西,不會因為多審幾次就有力好嗎 04/30 22:36
Bookdaily:讓證據說話好嗎?測謊不算證據,其他的直接證據勒? 04/30 22:37
a126sam01:非常上訴沒這麼簡單就能上訴阿@@ 04/30 22:37
eu3:..那法官為甚麼要讓它死..有病? 基於某種複雜的心理因素? 04/30 22:38
a126sam01:你們一直刻意忽略冗長又繁瑣訴訟過程啊 04/30 22:39
eu3:LAW IN SHIT為什麼要簽? 你覺得? 04/30 22:39
Bookdaily:什麼都要靠人家想,都讓人決定,先思考一下再判斷對不對 04/30 22:40
a126sam01:一直說蘇案被刑求可以理解,也不想想人家花了多少時間 04/30 22:40
a126sam01:才能獲得平反,所以一依照兩位的神邏輯,以後不小心誤判 04/30 22:41
a126sam01:你們還是會說,阿當初沒把XX交代清楚啦,所以伏法剛好 04/30 22:42
Bookdaily:述論要有邏輯,不是亂講,這樣可以給大家帶來什麼成長? 04/30 22:42
a126sam01:阿不就好棒棒? 04/30 22:42
eebear:老實說B類那兩個名字我今天第一次看到,看來媒體沒什麼報!! 04/30 22:43
a126sam01:今天不是五條人命VS三條人命,這種簡單的殺人償命好嗎 04/30 22:44
Bookdaily:沒有邏輯性的文字只是讓費彼此時間 04/30 22:44
a126sam01:那這樣跟古代的漢摩拉比法典那種以牙還牙 差在哪? 04/30 22:45
eu3:還蠻希望你能去那些法官談看看的..不過只怕談過 ... 04/30 22:47
a126sam01:動不動就跳針:"兩年""已經更六審""廢死沒說一大堆", 04/30 22:47
a126sam01:就算他們父子三人已經伏法,但我相信這種寧可濫殺的人 04/30 22:49
eu3:有下一篇樓..立場跟你不同的... 04/30 22:49
a126sam01:絕對不會為冤案鞠一把同情淚的 04/30 22:50
a126sam01:eu3自己找資料發一篇啊,不是跟J大嫌我沒做功課? 04/30 22:53
a126sam01:那種標準的滑坡謬誤你也聽得進去? 04/30 22:53
a126sam01:美國是採用海洋法系,有陪審團制度,我們沒有啊= = 04/30 22:54
eu3:大陸法系 和海洋法系 各有有缺點 04/30 22:56
a126sam01:所以你不是在說廢話嗎= = 04/30 22:57
a126sam01:拿辛案來比較,人家有陪審團,請問我們有嗎??? 04/30 22:57
a126sam01:eu3請繼續啊? 04/30 23:26
after1:一個人只有兩隻手一張嘴. 不如你去幫忙吧? 04/30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