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amesyu545:五樓一口咬定四樓是白痴 04/30 22:47
噓 best31403:我賭你沒看過判決書 04/30 22:48
推 chaplin6761:所以那1%被判死的算啥? 04/30 22:48
→ eu3:同意 04/30 22:49
→ yommy1108:不能這樣講 ...請鍵盤法律專家回答 04/30 22:49
噓 robeant:有人說?能不能提點較有根據的講法 04/30 22:49
噓 Pony5566:唉 04/30 22:50
推 ahinetn123:主要是不大相信大陸方的證據吧 不過我也覺得沒啥錯 04/30 22:50
→ Sipaloy:我覺得人是你殺的,妳不要再矢口否認狡辯了.. 04/30 22:51
→ potionx:要這樣主張就先修改法律,改成通通有罪推定,看看會怎樣 04/30 22:51
→ outra: 樓上那你提告給法官判吧 04/30 22:51
→ kdash:當初檢方提供作案的證據手套辛普森根本戴不下耶 04/30 22:52
推 freddy50301:死刑最大的爭議就是誤判了絕對沒有補償的空間 04/30 22:52
→ outra:那襪子有死者血跡呢 04/30 22:52
噓 a126sam01:標準的滑坡謬誤...... 04/30 22:52
→ potionx:有罪推定可以啊,但是要附加誤判發生要陪葬。 04/30 22:53
→ potionx:不然隨便判死沒有代價那也太爽了。 04/30 22:53
→ outra:我是強調雖然想無罪推定,但往往最終還是法官要判定吧 04/30 22:54
→ outra:因為許多會上訴的案子,就是沒有所謂100%鐵證 04/30 22:54
→ a126sam01:美國是海洋法系,我們是大陸法系,這樣也可以比較..... 04/30 22:55
→ outra:以辛案來說,所有的證據只要以警察陷害就可以推翻了 04/30 22:55
噓 awakengod:有罪的是你再來說嘴 04/30 22:55
噓 after1:什麼案例不好舉. 篇篇舉這種爛例子... 04/30 22:56
→ a126sam01:你當法官跟陪審團是白癡????? 04/30 22:56
→ after1:你知道這正是程序正義重要性的教科案例嗎? 04/30 22:56
→ outra:a126就是這案子,許多人當法官是白癡阿 04/30 22:57
→ Rodrigo:不要雙重標準~福懋就是程序正義的問題~無罪推定是法定程序 04/30 22:59
→ Rodrigo:但今天司法檢警怠惰蒐證責任~只會叫被告自清 04/30 23:00
推 lwei781:1% 也太多 ...... 04/30 23:02
→ outra:其實1.4.5樓的推文還蠻有梗的 04/30 23:03
噓 skyprayer:辛普森的證據手套 辛普森本人根本戴不下... 04/30 23:06
→ skyprayer:辛普森案現場蒐證不完全 幾項關鍵證據最後都被推翻 04/30 23:07
→ outra:樓上,你說的只是一方說辭吧,對另一方來說證據並無問題 04/30 23:20
→ outra:都被推翻是都被你推翻吧 04/30 23:21
噓 blackkt:一看就知道毫無法學素養的人 才會說出的鬼話 04/30 23:23
→ a126sam01:eu3拜託我已經來看了,其他朋友回答得很好,你的看法? 04/30 23:27
→ a126sam01:一堆倒因為果的神邏輯 04/30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