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goya:該死就該死,但連證人都不來交互詰問是哪招?幹你媽的法官 04/30 22:57
推 Kunimoto:祖國警察辦案 能不聽嗎 04/30 22:57
→ weirdgrape:所以是洪仲秋翻板? 04/30 22:58
推 HudsonE:而且就算是他們殺的,被判死的兒子很有可能根本也沒關係 04/30 22:58
推 Irence:祖國最擅長抹黑和羅織罪名 04/30 22:58
推 eu3:3樓沒那麼誇張.是的話媒體早就大肆報導了 04/30 22:58
→ nogoya:媽的還一口氣打掉兩人?肏你媽的 04/30 22:59
→ eu3:還是不要太相信廢死團體 04/30 22:59
→ Asasin:判決書幾十頁可以濃縮成這麼簡短,你贏了,下去領三百吧 04/30 22:59
推 HermesKing:這篇精簡 XD 04/30 22:59
→ Irence:法輪功在祖國也都被以莫須有罪名處理掉 04/30 22:59
→ nogoya:這難道沒有違反訴訟程序嗎? 04/30 22:59
→ bluelune:洪案是因為網路鬧大 媒體才報的 04/30 23:00
→ Asasin:照理說他們在大陸殺了人是不是要引渡去大陸受審? 呵呵 04/30 23:00
推 nuendo:這麼有爭議的為什麼會先被執行? 04/30 23:00
→ Asasin:他們並不是無罪,持槍恐嚇取財一審就被判有罪了 04/30 23:00
→ Asasin:判決書看一看不覺得有爭議阿... 04/30 23:01
台灣司法最爛的是跟民眾一樣推論
持槍恐嚇有罪=殺人取財一定是他幹的?
我不是唸法律的
但是所有法律系出來的應該都知道台灣刑事案件判決通常有多粗糙
不是要說無罪推論嗎?
光靠一些情境推論就飽了
民眾也支持
這就是這麼多冤案發生的原因啦
我不是支持廢死
但是我今天他媽的很度濫這麼有爭議的案件
兩條人命被政府當作權謀政治手段給殺了
我對於自己的國家有這種政府跟司法機關感到很可恥
法院居然沒有證人證物的情況下就判了
靠杯這跟黑人一定有罪不是一樣的道理? (對不起我只是舉例不是要戰種族)
※ 編輯: padro (120.7.188.243), 04/30/2014 23:05:38
→ Asasin:都更六審了判決書加起來幾百頁好好看吧 04/30 23:01
→ mathlove:難講喔 因為是民國90年的事 04/30 23:01
→ eu3:引支那受審 一定直接吃子彈..XD 04/30 23:01
→ Rodrigo:恐嚇就判死~挺有趣的 04/30 23:02
→ Asasin:拚死又不是因為恐嚇,國文造詣差看不懂就直說嘛 04/30 23:03
→ eu3:沒什爭議+1 04/30 23:03
所以你們覺得以後刑事案件的審理
法院審理不需要證物
也不需要證人
就靠檢方跟警方的筆錄及起訴書就能給判決
一點爭議都沒有?
→ Asasin:要說爭議,用廢死的角度來看每個死刑犯都有爭議阿 04/30 23:03
→ nogoya:廢死的吃屎吧 垃圾團體 04/30 23:04
→ eu3:連陳進興都有爭議吧?@@ 04/30 23:04
→ Rodrigo:一堆判決書寫的超瞎~居然還有人真的信... 04/30 23:04
→ Asasin:是阿,只是這次扯到大陸就堆恐中的跑出來聲援廢死XD 04/30 23:05
→ Asasin:判決書寫的超瞎? 舉一件來看看 04/30 23:05
※ 編輯: padro (120.7.188.243), 04/30/2014 23:06:31
→ Asasin:好啦好啦,很有爭議啦,以後台灣人在大陸犯案就送去大陸啦 04/30 23:06
→ Asasin:讓大陸去判這樣總不會有爭議了吧? 04/30 23:06
→ Rodrigo:詐欺、性侵一堆鳥判決書~不用我多說... 04/30 23:06
※ 編輯: padro (120.7.188.243), 04/30/2014 23:08:58
→ Asasin:舉個例子來看看嘛,到底哪裡鳥大家討論討論總可以吧 04/30 23:07
推 eu3:廢死團體..ZZ 04/30 23:07
→ Rodrigo:不是我支援費死~是台灣司法官真的有夠怠惰... 04/30 23:07
→ outra:是一堆鳥判決,所以以後性侵就別判了嗎? 04/30 23:08
噓 fckj1131017:廢死跟本亂源 04/30 23:08
→ Asasin:很多時候有爭議的案子、恐龍法官都是因為檢察官起訴引用的 04/30 23:08
→ Asasin:罪名有問題,結果都是法官被罵恐龍法官,口連 04/30 23:09
不懂不要裝懂
檢察官起訴罪名錯誤法官可以補告發正確罪名
這個都有法官做過
不是檢察官爛起訴錯罪名法官就只能照判
如果要判也是要判錯誤的罪名無罪
會被罵就是法官自己爛
最好笑的是我根本就支持死刑
然後一堆人在我的文下面放抹黑廢死的推文
※ 編輯: padro (120.7.188.243), 04/30/2014 23:10:01
※ 編輯: padro (120.7.188.243), 04/30/2014 23:12:02
推 wujunda:推 04/30 23:10
推 g005522:唉 感嘆 04/30 23:19
推 a126sam01:哈哈哈 04/30 23:29
推 tyhg33:我本身也支持死刑 但看到這種判決真的無法相信司法 05/01 00:02
→ tyhg33:連請大陸公安跟計程車司機到台灣當場對致都沒有 只靠一方的 05/01 00:03
推 after1:台灣的刑事偵查好像都是從少線索做推理. 由推裡找關鍵事證 05/01 00:04
→ tyhg33:片面之詞 這樣不太公正吧 05/01 00:04
→ after1:再用關鍵事證去突破兇手心防. 再由兇手供出只有兇手知道的 05/01 00:04
→ after1:事證 05/01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