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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氏案根本不是這種爭議 簡單來說好了 有個殺人案件 台灣法院在審理的時候 要證物:沒出現 要證人:沒出現 完全靠"警方"的筆錄資料就說有絕對的證據力 然後判了死刑 現在被槍決了 你覺得合理? 還不講這個警方是大陸的警方 ※ 引述《tenshoufly (tenshou)》之銘言: : ※ 引述《outra (奧特羅)》之銘言: : : 很多人都說 無罪推定 : : 美國有名的辛普森殺妻案,儘管證據很多 : : dna,血跡反應之類都有, 但律師以那是警察看辛普森是黑人故意陷害他的假證據。 : : 結果最後變成黑人白人的抗爭 : : 白人陪審團判有罪,黑人陪審團判無罪。 : : 最後一審判無罪後....之後辛普森出一本,假如是他殺的,詳細描寫犯案過程的書 : : 今天舉這個例子要說,假設法律人們引以為傲的無罪推定真的成立。 : : 很多案子根本就不能判。比如強姦罪,只要兇手咬定是女方自願的, : : 請問有什麼百分百的機會能定他罪? : : 打人,重傷害也一樣,只要他一口咬定就不是我打的。 : : 也可以說是對方誣賴陷害阿。 : : 只能說很多情況最終還是要回到法官根據僅有的證物作最後的判斷。 : : 這個案子有人說看起來99%是杜作的,但還有1%不是就不能判, : : 如果用這個邏輯就很多案子只要矢口否認是不是就不能判了? : 辛普森的案子不是證據多寡問題,而是所有黑人陪審團無視證據,不管 : 警方提出甚麼證據陪審員就是不採信,最後刑事被認定無罪也只是反應 : 陪審制遇到爭議性案件有他的缺失,看看之後民事判決辛普森幾乎賠光他 : 家產,辛普森案後美國後一直想辦法改善陪審團的弊端,不過遇到種族膚色 : 問題就常常會無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7.188.24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8869823.A.122.html
nogoya:該死就該死,但連證人都不來交互詰問是哪招?幹你媽的法官 04/30 22:57
Kunimoto:祖國警察辦案 能不聽嗎 04/30 22:57
weirdgrape:所以是洪仲秋翻板? 04/30 22:58
HudsonE:而且就算是他們殺的,被判死的兒子很有可能根本也沒關係 04/30 22:58
Irence:祖國最擅長抹黑和羅織罪名 04/30 22:58
eu3:3樓沒那麼誇張.是的話媒體早就大肆報導了 04/30 22:58
nogoya:媽的還一口氣打掉兩人?肏你媽的 04/30 22:59
eu3:還是不要太相信廢死團體 04/30 22:59
Asasin:判決書幾十頁可以濃縮成這麼簡短,你贏了,下去領三百吧 04/30 22:59
HermesKing:這篇精簡 XD 04/30 22:59
Irence:法輪功在祖國也都被以莫須有罪名處理掉 04/30 22:59
nogoya:這難道沒有違反訴訟程序嗎? 04/30 22:59
bluelune:洪案是因為網路鬧大 媒體才報的 04/30 23:00
Asasin:照理說他們在大陸殺了人是不是要引渡去大陸受審? 呵呵 04/30 23:00
nuendo:這麼有爭議的為什麼會先被執行? 04/30 23:00
Asasin:他們並不是無罪,持槍恐嚇取財一審就被判有罪了 04/30 23:00
Asasin:判決書看一看不覺得有爭議阿... 04/30 23:01
台灣司法最爛的是跟民眾一樣推論 持槍恐嚇有罪=殺人取財一定是他幹的? 我不是唸法律的 但是所有法律系出來的應該都知道台灣刑事案件判決通常有多粗糙 不是要說無罪推論嗎? 光靠一些情境推論就飽了 民眾也支持 這就是這麼多冤案發生的原因啦 我不是支持廢死 但是我今天他媽的很度濫這麼有爭議的案件 兩條人命被政府當作權謀政治手段給殺了 我對於自己的國家有這種政府跟司法機關感到很可恥 法院居然沒有證人證物的情況下就判了 靠杯這跟黑人一定有罪不是一樣的道理? (對不起我只是舉例不是要戰種族) ※ 編輯: padro (120.7.188.243), 04/30/2014 23:05:38
Asasin:都更六審了判決書加起來幾百頁好好看吧 04/30 23:01
mathlove:難講喔 因為是民國90年的事 04/30 23:01
eu3:引支那受審 一定直接吃子彈..XD 04/30 23:01
Rodrigo:恐嚇就判死~挺有趣的 04/30 23:02
Asasin:拚死又不是因為恐嚇,國文造詣差看不懂就直說嘛 04/30 23:03
eu3:沒什爭議+1 04/30 23:03
所以你們覺得以後刑事案件的審理 法院審理不需要證物 也不需要證人 就靠檢方跟警方的筆錄及起訴書就能給判決 一點爭議都沒有?
Asasin:要說爭議,用廢死的角度來看每個死刑犯都有爭議阿 04/30 23:03
nogoya:廢死的吃屎吧 垃圾團體 04/30 23:04
eu3:連陳進興都有爭議吧?@@ 04/30 23:04
Rodrigo:一堆判決書寫的超瞎~居然還有人真的信... 04/30 23:04
Asasin:是阿,只是這次扯到大陸就堆恐中的跑出來聲援廢死XD 04/30 23:05
Asasin:判決書寫的超瞎? 舉一件來看看 04/30 23:05
※ 編輯: padro (120.7.188.243), 04/30/2014 23:06:31
Asasin:好啦好啦,很有爭議啦,以後台灣人在大陸犯案就送去大陸啦 04/30 23:06
Asasin:讓大陸去判這樣總不會有爭議了吧? 04/30 23:06
Rodrigo:詐欺、性侵一堆鳥判決書~不用我多說... 04/30 23:06
※ 編輯: padro (120.7.188.243), 04/30/2014 23:08:58
Asasin:舉個例子來看看嘛,到底哪裡鳥大家討論討論總可以吧 04/30 23:07
eu3:廢死團體..ZZ 04/30 23:07
Rodrigo:不是我支援費死~是台灣司法官真的有夠怠惰... 04/30 23:07
outra:是一堆鳥判決,所以以後性侵就別判了嗎? 04/30 23:08
fckj1131017:廢死跟本亂源 04/30 23:08
Asasin:很多時候有爭議的案子、恐龍法官都是因為檢察官起訴引用的 04/30 23:08
Asasin:罪名有問題,結果都是法官被罵恐龍法官,口連 04/30 23:09
不懂不要裝懂 檢察官起訴罪名錯誤法官可以補告發正確罪名 這個都有法官做過 不是檢察官爛起訴錯罪名法官就只能照判 如果要判也是要判錯誤的罪名無罪 會被罵就是法官自己爛 最好笑的是我根本就支持死刑 然後一堆人在我的文下面放抹黑廢死的推文 ※ 編輯: padro (120.7.188.243), 04/30/2014 23:10:01 ※ 編輯: padro (120.7.188.243), 04/30/2014 23:12:02
wujunda:推 04/30 23:10
g005522:唉 感嘆 04/30 23:19
a126sam01:哈哈哈 04/30 23:29
tyhg33:我本身也支持死刑 但看到這種判決真的無法相信司法 05/01 00:02
tyhg33:連請大陸公安跟計程車司機到台灣當場對致都沒有 只靠一方的 05/01 00:03
after1:台灣的刑事偵查好像都是從少線索做推理. 由推裡找關鍵事證 05/01 00:04
tyhg33:片面之詞 這樣不太公正吧 05/01 00:04
after1:再用關鍵事證去突破兇手心防. 再由兇手供出只有兇手知道的 05/01 00:04
after1:事證 05/01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