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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NTU李茂生教授所分享的內容 小弟非法學背景出身,但還是能掌握基本的法學概念。 還請那些不斷"臆測"杜氏父子3人"可能"有罪的人,好好思考一下。 看看這個,然後繼續支持死刑。 這學期刑事政策的課是讓研所同學自行挑選死刑案件做分析。正好上上星期報告同學挑的 是杜明郎、杜明雄的案子。以下是她剛寫在FB的內容。她應該很難過的。 <不管你贊不贊成死刑,請聽我說。 剛剛被國家殺死的其他人案件我不知道,但是剛剛殺死的杜明雄和杜明郎,在台南地院第 一審判決是無罪。 至少曾有法官認為他們有冤。 我最近才研究完杜明郎杜明雄的案件,並寫完報告。 這是一個在中國強盜殺五個人的案件,父子三個人飛去中國強盜殺人,再飛回台灣(父親 已經病死獄中)。 首先,這案子所有證據來自中國公安,而且證據少得可憐。 第二,裡面唯一載著父子三人去買西瓜刀和幫買手套的計程車司機證人付光選,除了警詢 時有筆錄,審判中從來都沒有出現。 (因為是中國人,而且傳喚不到)他第一次警詢說:「我載著他們去買西瓜霜」,隔天又 翻供說是「去買西瓜刀」。就成了關鍵證詞。實務濫行擴張傳聞法則的運用,使這種未經 對質詰問的證詞成關鍵的證據。 第三,本案中封口膠內確實有杜明郎兩枚指紋,但是地方法院的法官也說了,封口膠是工 具性的物品,不能排除他之前曾拿去用,留下指紋的可能性。 第四,本案中杜清水(父)有銷贓,杜明郎有指紋。但是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杜明雄有強盜 殺人,唯一的證據就是他跟著父親和兄弟坐飛機去中國,再坐飛機回台灣。 沒有其他證據了。 沒有其他證據了。 沒有其他證據了。 除非你覺得小狗嗅聞找到包包也是證據(這已經被最高法院所排除) 你覺得死刑判決一定都沒有瑕疵,一定都很謹慎,但那只是你覺得。 確實,你會說如果不是他們做的,杜清水怎麼會突然多出那麼多錢,確實,這一切都很有 可能是他們死有餘辜,確實, 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太過巧合。 但是但萬一不是呢? 所有冤獄都剛好有很多巧合,不是嗎? 人死了,就算以後平反也沒用了。 就算你真的贊同死刑,但是國家用殺人來當做挽回民調的工具,你真的贊同嗎?這種行為 跟為了錢殺人,有什麼不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8.225.7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8855174.A.6F1.html
ivorysoap:林志穎也說台灣司法不公才逃去英國 04/30 18:53
又看到一個隨意類推的人= = ※ 編輯: a126sam01 (140.138.225.79), 04/30/2014 18:55:04
ivorysoap:英國如果也來不相信台灣的司法判決拒絕引渡你覺得? 04/30 18:54
大大你剛好是第二個,請針對老師的內容做回應@@
AustinRivers:不管啦 一堆馬迷都清楚案情 04/30 18:54
※ 編輯: a126sam01 (140.138.225.79), 04/30/2014 18:56:03
ivorysoap:我是主張判無期關到死省得要冒那萬分之一判錯的風險 04/30 18:55
AustinRivers:江國慶也剛好擤個鼻涕就被刑求逼供了 04/30 18:55
所以大大你才知道"無罪推定原則"的可貴啊~~~
SoFanCy:所以錢到底怎麼來的 04/30 18:56
egghard29:這個問題是司法的問題 正常的行政本來就該執行司法判決 04/30 18:56
ieoAAAA:同樣的劇情放在CSI,也只是剛開演而已~ 04/30 18:56
qooisgood:我就說嘛 法律幹嘛保障一般人呢 保障懂法律的人就好啊 04/30 18:56
歐?所以當你變成"可能"的殺人犯,當你看到別人這樣的流言,你開心嗎??? ※ 編輯: a126sam01 (140.138.225.79), 04/30/2014 18:57:48
qooisgood:剩下的管他去死 反正有罪推定是全民共識 04/30 18:56
egghard29:說穿了就是這些唸法律只會考試的XX才把死刑這正確的事 04/30 18:57
qooisgood:這麼愛說去跟法官說就好了啊 反正別人小孩死不完 04/30 18:57
ivorysoap:那兄弟怎麼不解釋一下多的錢從哪裡來的 04/30 18:57
hope951:重點在於點在於我們不相信中國的報告... 04/30 18:57
egghard29:弄得真爭議不斷讓人見縫差針 然後面對質疑就堆給別人 04/30 18:57
ivorysoap:測謊沒過又是怎麼回事? 04/30 18:58
hope951:一審法官判無罪的原因這這篇一樣是不採信中國報告 04/30 18:58
※ 編輯: a126sam01 (140.138.225.79), 04/30/2014 18:59:20
hope951:鄉民也只是因為中國跟馬英九推文而已 04/30 18:59
lwei781:可能會死刑的 英國拒絕引渡很正常 04/30 19:00
eu3:..........無言 之前拿槍恐赫要殺台商怎不說? 04/30 19:00
e大.....我希望你是反串的,如果是這樣,他們也只能被判"恐嚇罪"啊= =a 我強烈懷疑你根本沒把文章看完,只是純粹想到處被打臉罷了@@ ※ 編輯: a126sam01 (140.138.225.79), 04/30/2014 19:02:45
sexygnome:要證明有罪就要在法庭上提出證據,這是基本的刑訴概念 04/30 19:00
eu3:這台商和他們有複雜的金錢關西..幾次都鬧到要殺人 04/30 19:00
shadow0326:嗯 名偵探毛利小五郎也都是靠XX和犯人有過節來判案的 04/30 19:01
shadow0326:恐嚇罪可以廢了 直接改成殺人未遂罪就好 04/30 19:02
我覺得這串文可以知道大家的法學素養,少部分人還停留在威權時代啊......... ※ 編輯: a126sam01 (140.138.225.79), 04/30/2014 19:04:44
best31403:好恐怖啊,這樣如果我在街上搭訕正妹被拒絕 04/30 19:05
best31403:過一會他被強制性交,那我不嫌疑最大QQ 04/30 19:05
eu3:..我只是想表達你這篇文章很不客觀 ..一堆都不說 04/30 19:06
那還請你多多指教啊?請另開一篇文章大家多多交流啊 ※ 編輯: a126sam01 (140.138.225.79), 04/30/2014 19:08:04
eu3:系列文好好看吧...判決書也請你看看 04/30 19:07
這是小弟純分享,請直接點出判決書的結論,供大家參考。
best31403:啊你說的都是腦補,又不能當成證據,他說沒有其他證據 04/30 19:07
hugr85:強烈支持 去翻案 如果證據確實是冤案 槍殺法官 04/30 19:07
hugr大請注意,這是你所扎的稻草人,與老師所分享的內容無關。
best31403:有錯嗎?還是現在我國開放腦補當證據啦 04/30 19:08
※ 編輯: a126sam01 (140.138.225.79), 04/30/2014 19:10:34
hugr85:對了廢死 會這麼拚嗎 趕快找下一個可以博反面的比較實在 04/30 19:08
eu3:你覺得他有沒有殺人麻? 你看完判決書 先不要說那麼多 04/30 19:08
sexygnome:基本刑訴都不懂的人看得懂判決書?哈哈哈哈 04/30 19:08
eu3:這案子當時就有怪了..難怪最後法官會判它們死刑定讞 04/30 19:09
eu3:有沒有罪法官來判 不是你說了算 04/30 19:11
標準直接訴求權威,那如果權威錯了呢???誰來扛這個錯? ※ 編輯: a126sam01 (140.138.225.79), 04/30/2014 19:12:22
eu3:隨隨便便就被廢死 混淆... 04/30 19:12
還是請eu3大大直接另開文章,好好跟大家分享,我想知道你的看法,聽聽您的想法。 ※ 編輯: a126sam01 (140.138.225.79), 04/30/2014 19:14:10
sexygnome:eu3你才被混淆,此案牽涉到程序正義的事好嗎 04/30 19:13
yeurus:其實重點一直很明顯,那就是管你有像山一樣高的證據,也要 04/30 19:13
eu3:根本沒有注意整個案子的細節 走向... 04/30 19:13
yeurus:經得起檢驗才行,就是有人會為了護航一直跳針抓那些間接證 04/30 19:13
yeurus:據或想當然爾的嫌疑 04/30 19:14
對啊ye大這也是我很好奇地一點,從前幾篇文章來看,eu3跟少數幾個帳號 一直瘋狂為判決護航,怎麼不請這些修過形訴等相關課程的大大出來分享呢?? ※ 編輯: a126sam01 (140.138.225.79), 04/30/2014 19:16:23
DreamsInWind:我看過判決書了 不覺得這篇的指控有什麼錯XD 04/30 19:14
nousgu:就算他作了很多壞事 也不能把他可能沒作過的推到他頭上.. 04/30 19:15
no大神中肯啊QAQ
end81235:啊就有人柯南看太多以為推理可以定刑案… 04/30 19:16
※ 編輯: a126sam01 (140.138.225.79), 04/30/2014 19:17:51
pieceofcake:我覺得他有殺人 他也覺得他有殺人就不用證據就可以判? 04/30 19:17
best31403:一個證據沒有經過鑑定,證人沒有具結之後被詰問 04/30 19:18
pieceofcake:死 證據就亂七八糟 硬要判人死 以後投票判死好了? 04/30 19:18
best31403:這種案子也判的下去,刑事訴訟法乾脆廢掉好了 04/30 19:18
stevenkuo:來灣裡走走 為何一審無罪二審死刑?二審法官號稱閻羅王 04/30 19:20
召喚eu3大大~~號稱中立理性客觀的大大們請分享啊~~~~~ ※ 編輯: a126sam01 (140.138.225.79), 04/30/2014 19:24:56
mis1114:看柯南推理定刑案就算了 問題柯南還找得出證據 這在哪? 04/30 19:44
eslite12: 04/30 20:10
kaede0711:扯的就是這種未超越合理懷疑的案件,判無期徒刑還有轉圜 04/30 20:35
kaede0711:餘地,直接判死 04/30 20:36
kaede0711:整個死無對證,日後就算找到那位計程車司機也沒人可以 04/30 20:38
kaede0711:對質了,更何況還未必有此人 04/30 20:38
Octavius1202:原來測謊沒過+帳戶有多錢可以殺人...神邏輯WWWWW 04/30 23:02
after1:. 04/30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