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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yz1981 (永遠的反對黨!!)》之銘言: : 標題: Re: [爆卦] 陳文茜是公投罪人 : 時間: Fri Apr 25 07:43:59 2014 : : ※ 引述《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之銘言: : : 來看看簡單的圖表 : : 總統大選 公投 : : 總投票人 1800萬 1800萬 : : 總投票數 1400萬 74% 899萬 49.9% : : 的票 689萬 51% 899萬 100% : : 結果 馬奶當選 公投無效 : : 即使你得票遠勝馬英九兩百萬 : : 一樣回家吃自己 : : 這就是國民黨版的鳥籠公投 : : 騙騙三歲小孩的 : : 這不是國民黨版的鳥籠公投吧 : : 當年藍綠版都是採雙21標準,甚至連蔡同榮版也都一樣 不要混淆視聽了, 這是公督盟整理的各版本及表決紀錄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7DZaLYgGKPHd2RmOFJwMjF2ejQ/edit?pli=1 彙整如下: 就11月27日二讀會時的整體狀況,總共通過的63條條文中,有35條是依照黨團協商條文通 過,有22條是依照國民黨版本通過,有5條是依照行政院與民進黨團版本通過,有1條依照 民、國、行政院三版本通過。值得注意的是,國民黨所通過22條中,共19條是表決通過。 從表決記錄所見之結果,大致就是藍綠對決,由於泛藍陣營人數大於泛綠陣營,沒有任何 ^^^^^^^^ 條文表決是由泛綠陣營獲勝,甚至還發生立委已連署蔡同榮版法案,卻在條文表決時投下 反對票,陣前倒戈立委包含知名的前立委陳文茜,以及現任立委高金素梅、廖國棟,違反 ^^^^^^^^ ^^^^^^^^^^^^ 立法院議事規則中「連署人不得發表反對原提案之意見」之規定。 新聞全文:http://ppt.cc/lu~F 蘋果日報連結 這說法最可惡的是跟江宜樺一樣,竟然說鳥籠公投是民進黨政府設計的,你這樣讓擘劃 出鳥籠公投的文西小妹情何以堪,而且奪人成果來汙衊在野黨,太過分了,還不快向文 西道歉,萬一到時中共把功勞記在民進黨下怎麼辦? : : 只能說當年的民意主流就是這樣 : : 又或者說國民黨本來就是想採嚴格的標準 : : 而民進黨因為當年正在執政 所也不想讓公投門檻太低 : : 來讓人民干涉政府的施政 殺人誅心,政戰要義(這是褒揚喔!) 回到當初的時空背景就是民進黨提啥法案都沒有用,國親聯手封殺多少法案? "在這麼野蠻"這句廣告詞,如果不是國民黨對自己腳色的深切體會,怎麼寫得 出來指責民進黨。 回到公投法,別忘了公投否決後,最嚴厲的的三年內不得重新提出,也是國 民黨強勢表決通過,甚至「有關公共設施之重大政策複決案經否決者,自投 票結果公告之日起至該設施完工啟用後八年內,不得重行提出」,而且還擴 張不得提出的範圍「包括提案之基礎事實類似、擴張或縮減應受判斷事項者 」,而這認定是由公投審議委員會認定,哈哈「委員會委員21人,任期三年 ,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席次按比例推薦,送交主管機關提請總統任命之。」 *******這全都是國親版本!******* 不去講行為人的目的動機,反而去說反對的一方如何如何,人家都投反對票了 ,不然你給民進黨立委一次兩張反對票嘛!人家都夠綠了你還要抹黑><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61.251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8383041.A.53F.html : 推 Mature:我記得當年還有2/3的版本 04/25 07:45 : → julia66:是國親版的無誤 蔡版未過門檻不是否決 國親是否決不可再提 04/25 08:01 : → julia66:雖然都有門檻但結果不同 04/25 08:02 : 綠營的版本也是否決好嗎 : ※ 編輯: xyz1981 (118.165.61.251), 04/25/2014 08:03:31 你悖於事實、而且順便把髒水潑到反對黨身上的論述~好像和你的暱稱不太一致! 【公督盟】鳥籠公投誰搞的?還原公投法立法原貌 立委提案、表決狀況現形 2014年04月22日13:52 ...... 根據資料顯示,在提案門檻與連署門檻上,國民黨版與行政院版皆規定提案人數為千分之 五。連署門檻上除國民黨版為百分之五外,其餘版本皆在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四。而輿論所 質疑的「雙二一門檻」,無論是蔡同榮版、台聯版、民進黨版、國民黨版、行政院版,皆 是如此設計。唯一不同的地方在於,蔡同榮版、台聯版規定若投票人數未過半時,該場公 投為無效,其他版本皆將投票人數未過半視做「否決」。 ^^^^^^^^ 所以閣下的意思是蔡同榮先生不是綠營的嗎?抑或是他設計出「無效」版本? 如果真是這樣~ 台灣刑法有條特殊條文,雖然我覺得這條很詭異,但好像可以用在這種情形: 第312條(侮辱誹謗死者罪)   對於己死之人,公然侮辱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之罰金。   對於已死之人,犯誹謗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 噓 andersontom:現在問題又不是門檻太高 而是設總選舉人數當分母 04/25 08:15 : → andersontom:會說成鳥籠公投就是總選舉人數當分母再怎麼玩都過不了 04/25 08: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128.22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8388042.A.94C.html
cttw19:推 04/25 09:11
julia66:推 04/25 09:20
SimonLi:唉....有些議題太複雜一般人就是不想碰 04/25 09:22
frogha1:哈, 它的暱稱還叫永遠的反對黨, 真諷刺! 根本是個深藍! 04/25 09:23
Same:推 04/25 09:24
kickmeout:台灣這10,20年如果沒有陳文茜這種人綁架所謂"知識份子" 04/25 09:29
kickmeout:大概也不會那麼悽慘 04/25 09:30
solsol:312條是告訴乃論 而且還要符合故意虛構 04/25 09:31
wmtsung:永遠反對綠的XD 04/25 09:32
solsol:要成罪機率之低 拿出來唬人都唬不太到 04/25 09:32
tggbtggb:打的好~~ 04/25 09:32
noabstersion:推~ 04/25 09:34
vm3gjp4:國民黨就是不要臉 都they的錯 只有腦孬才會上當 04/25 10:04
shem:打得好,爽 04/25 10:05
askey:尹啟銘都被詐騙集團唬到了,不要高估8.4智商 04/25 10:10
apogo: 04/25 10:15
air1208:說得好,只能給推了 04/25 10:49
air1208:他那種人是典型的兩黨一樣爛,票投國民黨的"純"中立選民 04/25 10:50
mobetap:推 04/25 11:16
MermaidFA:推,KMT一直都是國會最大黨 04/25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