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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steemfor (尊重)》之銘言: : 所以我反對拿掉公投法的投票率門檻 : 以免將來某些偏激小團體 : 經常性提一些自肥公投案 : 逼得多數百姓去參與三不五時、大大小小的公投案 : 於是,在多數人民厭煩公投之後,不再關心公投時 : 藉著極少數民意(例如這5.35%投票率的例子)+沒有門檻的「簡單多數決」 : 自肥成功!!! : 我以前的文章、推文常說建議把投票率門檻調降為30% : (因為我覺得公投投票率有60%就偷笑了,畢竟公投不若總統大選熱門,取一半就是30%) : 新聞報導KMT副黨鞭建議40%(我猜她是以公投投票率可以來到80%為前提) : 也有部分立委建議關於修憲(含主權)相關的保持50%,而內政相關的可以考慮40%(?) : 我覺得都不錯 : 但就是不可以「簡單多數決」!!! : 別讓偏激份子趁亂左右國家政策!!! 奇怪,那北歐一堆先進國家都是簡單多數決,他們怎麼就沒有這些狀況 實務上公投提案也不會每天表決,而是和其他的選舉方便搞在一起投 你不出聲,就代表默認,那是你家的事情 你沒注意,也沒關心,那更是你家的事情 不關心,沉默,就代表棄權,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世界上只有一種權利不需要被保護 那就是沉默、冷漠、不關心的人的權利不需要被保護 不發表意見的人被人陷害去死也是正常的,那是他們應得的正當後果 比如說高雄這個例子,如果真的會有危機感,反方就會動員 動員出反對力量根本就不難 民主政治裡制度設計要鼓勵人民表達意見,而不是鼓勵人民放懶 放懶的人就要給他懲罰,懲罰愈大愈好,奴性應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34.22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8330368.A.D41.html
neilisme:50%以上的棄權時 由人民選舉選出來的政府決定就好了 04/24 17:08
innominate:不是這樣看,公投選贊成/否決/不投票,三種各有其意涵 04/24 17:08
ju2wei:那些國家? 求? 04/24 17:08
innominate:有一定的門檻是讓不投票的人參與意見 04/24 17:09
apa9394:道德 人性 社會主義 北歐>>>>>台灣 04/24 17:09
esteemfor:台灣民主素養尚不成熟... 04/24 17:09
成熟必須要學習 不學習不會自然改變 比如高雄這個例子 市民被陰了一次之後 以後就會更關心政治 踴躍投票 就會出現正向循環和學習 那麼高雄這個代價可以說非常輕微 我希望大家不要把自己變成中國人 什麼都用不成熟要學習當藉口 那永遠不會成熟
jun1981:本來就是,議題重要投票率自然高 04/24 17:09
innominate:至於現在的門檻過高當然要修,但不必直接跳到簡單多數 04/24 17:09
kent:取消門檻 那要怎樣操作「拒領公投票」 04/24 17:10
※ 編輯: may3 (111.184.34.227), 04/24/2014 17:11:22
jun1981:還有說可以隨便公投的,以為現在隨便連署就可以公投阿 04/24 17:10
Honor1984:支那豬黨永遠就是站在反民主的立場上 箝制民權 不遺餘力 04/24 17:10
neilisme:少數人想搞的議題不被注意就想降低門檻來偷渡 04/24 17:10
jazzycat:純推倒數第二句! 04/24 17:10
jun1981:要八十萬人連署才能全國性公投耶,很簡單嗎 04/24 17:10
hagousla:為什麼每次舉的例子都是西歐北歐?不是美國英國日本韓國? 04/24 17:11
jazzycat:英國就在西歐 04/24 17:12
kaky:不是連署夠了就能公投嗎? 還要啥要件? 04/24 17:12
kaky:八十萬人算啥服貿上街五十萬啊 五十萬人一人拉一張就百萬了 04/24 17:13
kent:連署不一定有用啊 行政院的公投審議委員會可以搞你 04/24 17:13
innominate:不投票也是人民的自由,不投票不等同否決 04/24 17:13
innominate:但你不能忽視不投票人的意見 04/24 17:13
我認為不投票人的意見理應被忽視 這是不關心政治的懲罰 ※ 編輯: may3 (111.184.34.227), 04/24/2014 17:15:13
jun1981:取消門檻是對的,全國性公投連署本身就有難度了 04/24 17:15
innominate:不,比如說王建煊曾經提過一個公投案叫做"反貪腐" 04/24 17:15
innominate:我認為這是一個廢話公投,所以我根本不想投 04/24 17:16
對啊,所以反貪腐就不關你的事情,那又怎樣,這個過了或不過,我覺得沒什麼意義 對我們覺得沒有意義的人來說,本來就是棄權,又沒關係
jun1981:根本不用擔心少數人操弄公投 04/24 17:16
kira925:提案難易度提高就沒這些問題了 我們現在是倒過來 04/24 17:16
andy89202033:不投票不就是不表示意見嗎? 04/24 17:16
※ 編輯: may3 (111.184.34.227), 04/24/2014 17:17:09
innominate:當王建煊提出一個廢話公投,我只想讓這案無效 04/24 17:16
kent:既然那麼在意不投票人的意見 幹嘛不強制投票? 04/24 17:16
innominate:而不是被迫去投他的贊成票 04/24 17:16
那你可以投反對票啊
kent:既然不強制投票了 不投票的人的意見重要嗎? 04/24 17:17
※ 編輯: may3 (111.184.34.227), 04/24/2014 17:17:29
kaky:放屁 人家搞代議制度要給代議士去進行為什麼要理你一成人的案 04/24 17:17
kaky:子,你有板法去搞到過半民眾支持你推翻代議士的決定算你厲害 04/24 17:17
innominate:但是如果反貪腐這個案的否決被解釋為政府要貪腐,合理? 04/24 17:17
奇怪,那你就投贊成票啊 我愈來愈覺得簡單公投有助於釐清人民自我糾結的各種奇怪思想 說起來你就是討厭王建宣和那票人而已 不是在就事論事 我覺得反貪腐很好啊
jun1981:那提案還是由八十幾萬人連署出來的阿,你不投但你不能杯葛 04/24 17:18
※ 編輯: may3 (111.184.34.227), 04/24/2014 17:19:48
innominate:你投反對票代表政府不要反貪腐 04/24 17:18
innominate:人民有杯葛爛公投議題的自由 04/24 17:18
innominate:但是現在的門檻過高確實應該降低,但不必然直接簡單多數 04/24 17:19
kaky:太好笑了找不到過半人支持 就說找不到不要一天到晚打民意卻拿 04/24 17:19
kaky:不出過半民意 一天到晚就想用兩三成的意見當成全民意見 04/24 17:19
你的過半才是假議題吧 不投票=棄權沒意見=怎樣都可以 那麼有意見的人自己來戰 這樣才叫多數吧
esteemfor:80萬人看起來很多,但佔選舉人總數僅4%,根本是偏激小團體 04/24 17:20
innominate:我討厭不討厭王建煊是一回事,但我有杯葛爛公投議題自由 04/24 17:20
innominate:反貪腐是本來就該做的事情,根本不是重大爭議 04/24 17:21
翻閱古今中外政治理論沒聽過人民有擺爛發懶的政治自由 我第一次聽說 擺爛的人民理應被懲罰 這個政治理論我倒是很常聽說
jun1981:自己不去投票,再說別人兩三成民意? 04/24 17:21
※ 編輯: may3 (111.184.34.227), 04/24/2014 17:22:54
innominate:台聯版跟蔡同榮版公投是未到門檻時該公投為無效 04/24 17:22
jun1981:你覺得他偏激,就投否決票阿 04/24 17:22
sunlman:但是若是通過連署 表示人數夠多構成"重大爭議" 04/24 17:22
innominate:我就認為台聯版或蔡同榮版這部分考慮是比較周延的 04/24 17:22
sunlman:就該就事論事而不是去杯葛它 04/24 17:23
esteemfor:人民經常參與公投會疲乏、厭煩,要防堵偏激團體的企圖 04/24 17:23
我不覺得 你去過荷蘭就知道他們一次都投三十幾個 一堆地方的芝麻小事 我認為這些東西才是真正能刺激人民公民覺醒的
kaky:公民投票不是常設議題定期選舉才是你三天兩頭搞公投人家就得 04/24 17:24
kaky:去投票? 04/24 17:24
jun1981:所以大家都會梆大選阿,怎麼可能每天在投票 04/24 17:24
kaky:如果過半的人都認為不重要 你二十五趴是要幹嘛? 04/24 17:25
innominate:即便綁大選也有盲點,除了重大爭議會去關心 04/24 17:25
jun1981:這種技術問題不用在討論了吧,公投很多就集中在同一天投票 04/24 17:25
jun1981:根本不會有天天投票的問題 04/24 17:25
innominate:如果攤開選票一看要投好幾項公投,很難每項都搞清楚 04/24 17:25
kaky:你就有辦法搞到 1/2的公民同意 公投法除了罷免總統以外目前 04/24 17:25
※ 編輯: may3 (111.184.34.227), 04/24/2014 17:27:46
kaky:檯面上的議題你都可以調公投去處理 04/24 17:26
innominate:我認同台聯版跟蔡同榮版對未達門檻的解釋就是無效公投 04/24 17:26
innominate:但目前公投門檻過高所以應該修改 04/24 17:27
kaky:否決或無效 在結果上來說都是一樣因為都不改變現狀也限制再提 04/24 17:27
kaky:起的時間 04/24 17:27
innominate:否決跟無效在政治意涵上不同,無效才是不改變現狀 04/24 17:28
kutkin:沒有辦法,台灣人太懶了 04/24 17:28
innominate:但否決應該是政府要按照否決後的民意去執行 04/24 17:28
kaky:錯了 那只是名嘴騙你的 基本上是看效果規定 否決無效都等於 04/24 17:29
kaky:沒有因為這個公投而改變現狀 04/24 17:29
kaky:難道入聯公投沒過政府就不推入聯? 沒有啊 04/24 17:30
innominate:例如政府在加入TPP前公投題目:假如公投加入TPP 04/24 17:30
jun1981:只有台灣才會說公投不能綁大選,反對公民表達的權益 04/24 17:30
innominate:否決是不准加入TPP,無效是政府就自行決定 04/24 17:30
kaky:只有公投過了它的內容才會對政府產生效力沒過就是nothing 04/24 17:30
innominate:那是"現在"的公投法這樣設定 04/24 17:31
kaky:公投加入結果沒有過,效果是人民沒有"創制"這個政策 04/24 17:32
kaky:並不是否定政府加入 只有在政府決定加入 人民投票反對過半 04/24 17:33
kaky:效果才會是 政府須受公投的結果拘束 不得加入 04/24 17:33
kaky:你無法就一個尚未發生的事情去"複決" 04/24 17:35
kaky:就位發生的事項進行的是"創制"就已發生的所為的是"複決" 04/24 17:36
realbird: 04/24 17:46
u4yjp1213:翻譯 : 改了以後 B>Z 04/24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