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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當的門檻其實有必要,目前的法律其實只要少量修改就可達到完美 改成若公投與全國性大選搭配舉行(像縣市長、立委總統) 該次選舉投票率即視為公投投票率,廢票亦同。 白話說,舉例你去投立委,除了兩張分區和不分區,還強制要領公投選票, 你把整張公投票都改滿印章,廢票也計入投票率, 如果把選票撕毀或帶回家,也會有相關法規處罰。 最近很紅的幾句話像是 民主就是數人頭 你們少數人不要綁架多數人....等,碰到公投法討論議題,應該又會轉彎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7.70.6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8349295.A.7B5.html
cafopupu:選出廢物不是更噓廢 04/24 22:23
cafopupu:代你老木 議你老木 轉彎你老木的老木 04/24 22:23
cafopupu:抱歉原po 看到白海豚我就G動了 04/24 22:25
cafopupu:CD等等幫你推回來 04/24 22:25
cafopupu:可惡白海豚 噓錯了 04/24 22:27
benza:我有權選擇領或不領公投 04/24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