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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字445號: 1.集會遊行非屬特許制,而近準則主義 2.集會遊行之申請除違反集遊法11條外,主管機關均應許可 蔡教授亦無有集遊法11條,危害國家安全或公共利益者 根據過去大法官會議解釋,不準公投盟集會違憲 警察機關沒有拒絕集會遊行申請的權力 只要提出申請就應許可 就算你不支持公投盟的訴求,也該捍衛他們憲法上的權利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8.84.22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7275662.A.788.html
ksk0516:准 04/12 12:08
ericinttu:有多不準? 04/12 12:08
melomelomelo:跟kobe命中率一樣不準 04/12 12:09
duskyw:推最後一句 04/12 12:09
Manzana5566:在台灣 憲法看看就好 對某些人來說 04/12 12:09
sd09090:太吵了被撿舉數次 04/12 12:10
comipa:憲法只是馬狗用來依法行政洩洩指交用的. 04/12 12:11
alvar:恩 04/12 12:12
tllk:申請路權卻攻入大門,之後申請不過,這樣很合理啊。 04/12 12:13
tllk:應許可,又不是"得"許可 04/12 12:14
dnek:樓上你是不是搞反法律上應和得的意思…… 04/12 12:15
plus203ft:我會被tllk笑死 04/12 12:16
djkuo1101:樓上好像搞不清楚"應"跟"得" 04/12 12:16
p86506:為什麼可以事前禁止申請 04/12 12:16
dnek:那個唸作「德」不是三聲喔,是可以拒絕,應才是不能拒絕 04/12 12:16
djkuo1101:我是指tllk 抱歉 04/12 12:16
plus203ft:"應"許可是除非有得不許可的情事不然都必須準的好唄 04/12 12:16
uyn:警察是說以後都不準啦~ 警察何時有這種權利了 ? 04/12 12:16
p86506:知道公投盟下次會拆立法院? 04/12 12:17
gtman:准...準 傻傻分不清? 04/12 12:17
plus203ft:tllk加油阿!我想看你接著要回啥 04/12 12:17
EvilPrada:跟狗民黨那群垃圾談法 無異於對牛彈琴 那個垃圾集團只 04/12 12:18
EvilPrada:會挑對自己有利的來執行 04/12 12:18
xisland:憲法只保障人行道及馬路,不包括立法院圍牆內的院子 04/12 12:19
plus203ft:哦所以就可以禁止公投盟的日後申請柳 04/12 12:20
clowve:你跟違憲也要做的人說,他們聽不懂…… 04/12 12:22
dophon:還沒許可 就可以先來喔?許可書從頭到尾有人看到了嗎? 04/12 12:24
dophon:一堆網軍講的像真的一樣 你是有看到許可書下來了嗎? 04/12 12:26
pchunter:那不會先走法途徑喔? 走不通在遊行也不遲 04/12 12:32
MermaidFA:公投盟合法申請到18號啊 04/12 12:44
hdcc:大家都看不到違憲的事實,只看到被撒冥紙 04/12 12:46
humour:為什麼不學好中文! 04/12 12:58
gkkkkkkkkkkk:.......某位臉真腫XDDD 04/12 13:06
p78533578:有些人好像都不看字的。頗呵 04/12 13:24
airmax:為什麼中文不學好,還要出來丟人現眼? 04/12 13:25
mc12355:公投盟成員當時人在立院廣場 不在申請的集會處 04/12 13:54
mc12355:根本就不知道警察憑什麼取消 一日一申請的路權 04/12 13:54
mc12355:取消當天路權已經有疑義了 還取消往後包括申請的權利 04/12 13:55
Refauth:tllk講得很清楚啊!他覺得"有攻入大門"所以就"申請不過"啊 04/12 14:15
Refauth:以後"tllk的小孩上課講話"所以就"申請參加校外教學不過"啊 04/12 14:16
Refauth:同理"某某某違反過交通法規"所以就"申請護照不過"也合理嘛 04/12 14:17
Refauth:我這樣子幫tllk舉例,大家懂了沒有? 04/12 14:18
r123122:t大黨工沉默了 04/12 15:37
cat5672:順便一提一個很基本的原則 憲法是用來規範國家公權力 04/12 17:29
mingxian:國語老師常請假齁 04/12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