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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liwu (Love Ciroc!)》之銘言: : 大法官釋字445號: : 1.集會遊行非屬特許制,而近準則主義 : 2.集會遊行之申請除違反集遊法11條外,主管機關均應許可 : 蔡教授亦無有集遊法11條,危害國家安全或公共利益者 : 根據過去大法官會議解釋,不準公投盟集會違憲 : 警察機關沒有拒絕集會遊行申請的權力 : 只要提出申請就應許可 : 就算你不支持公投盟的訴求,也該捍衛他們憲法上的權利 說路過警察局違法的人 說說看323衝行政院違不違法啊? 去行政院外靜坐被打就火 只是路過警察局被抹黑成包圍就覺得路過的人該死 什麼邏輯!? 還有走法律路線和人民覺醒自發性路過兩個都是合法且無關聯 根本不衝突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69.12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7277372.A.8DD.html
zoo1989z:惱羞跳針~ 04/12 12:37
sssss:有違法記錄的話 警方取消路權也是合理 畢竟申請人無法控制場 04/12 12:38
sssss:面 一堆阿貓阿狗啥鳥人都跑來申請 卻要警察浪費時間 04/12 12:38
憲法就說警方沒權取消路權啊 集會遊行法違憲逆
irbbb:就霸占喊和平 兩邊都暴民 04/12 12:38
還好 愚民比較好笑 ※ 編輯: duskyw (123.110.69.123), 04/12/2014 12:40:17
urban:不合理 04/12 12:39
crazysinger:不合理 04/12 12:39
支持學運卻指責路過的人才是豬一般的隊友 被媒體操作都不知道
sssss:台灣人也有安寧的權力 暴民滾出台灣 04/12 12:40
台灣海峽沒加蓋 愚民快游過去那裡超和平 ※ 編輯: duskyw (123.110.69.123), 04/12/2014 12:44:55
zoo1989z:喜歡安寧可以去北韓啊~ 04/12 12:41
zoo1989z:而且是權利不是權力唷~ 謝謝指教~ 04/12 12:42
jogkong:去大陸也不錯,一個你再也不會聽到看到任何關於抗議的世界 04/12 12:42
Leo4891:衝入行政院本來就違法 04/12 12:44
WeAntiTVBS:行政院、AIT(非屬我國管轄)這些都是禁制區不能集會 04/12 13:03
wu7477:是否准路權 還是不准集會 不准路權就違憲嗎 有不准集會八 04/12 13:57
wu7477:掛嗎 04/12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