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JYeh (Yel D'ohan)》之銘言:
: 司法獨立指的是司法不受行政干預,不是指判決結果沒有相關性。
: 當行政和司法都是基於客觀事實來判定的時候,
: 司法和行政的判定結果會有相關是正常的,
但這個(基於客觀事實來判定)假設,正是人民期待已久而不可得的。
: 如果兩者的相關係數是零,那反倒表示法院刻意跟行政院作對。
若法院刻意跟行政院作對,則相關係數是負的,不是0。
: 行政→司法
: 行政
: ↗
: 事實→司法
: 這跟你抽獎的類比並不相同。
這是一個對抽獎的誤解:並不是每個抽獎都是公開、公平的。
或者說,就算先定義抽獎必須是公平的,抽獎仍有大戶小戶的差別,
例如有 1萬張發票的總獎金應優於 只有 1張發票。
法官在判決前,幾乎不會明示他的心證,尤其在辯論終結到宣判這好幾天的時間,
對當事人而言,確實就是在等抽獎。
: 如果你認為法官是丟銅板決定判決,
當然不是丟銅板,
很多案子兩造心裡對自己的勝負大致都有個底,丟銅板怎會有底?
但是仍不知結局如何,所以仍是抽獎。
: 那表示所有人都應該不顧事實一直上訴,直到得到自己滿意的結果。
有 1萬張發票的甲,總獎金卻少於只有 1張發票的乙時,
甲鐵定會下個月再收集 1萬張發票,一直拼下去(上訴),直到獎金比乙多。
但這不是賭丟銅板。
: 甚至就算司法完全公正,如果行政單位比較靈敏/不保守,錢都亂給,
: 那因為假陽和假陰的trade-off,假陽多了假陰就會變少,
: 也會造成法院判不用賠的機率更高。
trade-off 就不是獨立審判。
: 會逆轉是因為有新證據或是不同的法條解讀。
新證據如同中途塞東西進抽獎箱,我們不談這個。
一樣的六法全書,(幾乎)一樣的法官養成教育,
怎會有不同的法條解讀?是法官裝傻、真傻、誤植、貪腐、怯懦....何者在作祟?
最近高院、最高院對因果關係有符合人民期待的新見解,造成許多國賠案大逆轉,
請到 LAW版參閱本人最近的兩篇拙著,並請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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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諒我這一生不羈放縱愛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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