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ererer:人跟物品比,那些人能靠別的生活嗎??不是生活所逼,誰會去做 07/18 22:19
現在的根本問題不在生活問題,而在這樣的展延根本不合法,懂嗎?
我們怎麼可以因為"某些人很可憐",就違法一直給他們開後門?
※ 編輯: goetz (111.184.36.139), 07/18/2014 22:20:35
→ nixon:護照到期不能換照嗎? 07/18 22:20
→ heavensun:展延的確不合法...當時是否有輔導轉業計劃?? 07/18 22:20
這要問黃大洲,我不太清楚了。
※ 編輯: goetz (111.184.36.139), 07/18/2014 22:20:54
→ b2202761:法律是人訂的 應該提倡修法 07/18 22:20
是啊,但修法就不是阿扁和秦阿姨的責任了啊!
※ 編輯: goetz (111.184.36.139), 07/18/2014 22:21:10
→ deshocker:所以當娼妓能當多久?60幾歲的1F會想上她嗎? 07/18 22:21
→ shrincault:所以就是"依法行政"囉? 07/18 22:21
本來就是依法,有什麼不對?
某人在上一篇推文說"公娼起初是合法的",對不起,我要告訴你,
在阿扁上任之前,公娼就已經不合法了!!!!
※ 編輯: goetz (111.184.36.139), 07/18/2014 22:23:00
→ AFROGUNSO:當作做善事好嗎? 而且60幾歲再怎麼插也是有市場 07/18 22:22
→ AFROGUNSO: 差 07/18 22:22
推 lpbrother:反正都怪阿扁就好啦 07/18 22:22
→ deshocker:而且有些還借牌 說穿了只是因為要鬥阿扁才被神化 07/18 22:23
推 NEWOLD:沒有公娼執照 那些公娼難道就不再接客了嗎 一樓.. 07/18 22:23
推 ebaby2002:推 這是立法者的責任 怎麼只許騜講依法行政?阿扁講不行? 07/18 22:24
噓 CassSunstein:先把法規PO出來才好檢驗~ex.應查到底有無展延裁量權? 07/18 22:25
推 sakura000:阿扁廢娼是正確的 結果馬英九當市長又把妓女弄回當地 07/18 22:25
→ sakura000:馬英九這妓女市長讓妓女一待就是16年不走 07/18 22:26
推 ebaby2002:黨工快回答阿 "依法行政"只能騜講 其他人都不許講喔 07/18 22:27
→ shrincault:馬英九就是只會依法行政 所以才該下台...我當初投蔡 07/18 22:28
→ ebaby2002:我是說上篇某d開頭黨工 不是說你 我知你很關心妓權 07/18 22:29
→ kid725:那這樣就跟特赦阿扁一樣 不特赦也是依法行政 關到死吧 07/18 22:30
對不起,我也不贊成特赦阿扁,我甚至認為該把總統的特赦權整個廢除掉--
但我是很愛戴阿扁的。
→ ebaby2002:鍾君竺如果真那麼關心妓權因該跟太陽花學運團體聯合 07/18 22:30
→ ebaby2002:而不是配合當執政黨打手 更有可能拿到她要的公理正義 07/18 22:32
噓 jay111101:誠心問為什麼展延是不合法???執照到期不就是要申請展延? 07/18 22:33
→ jay111101:不可能重新申請吧.... 07/18 22:34
那我也誠心反問,政府有什麼義務一定要接受你的延期呢?
※ 編輯: goetz (111.184.36.139), 07/18/2014 22:35:22
→ shrincault:我只是認為安排公娼有更好的方法...並不是什麼依法行政 07/18 22:34
噓 CassSunstein:所以我前篇文才分析要先確認保障弱勢的價值觀立場啊! 07/18 22:36
→ CassSunstein:當建立此認知後 若展延屬公義的話 行政機關自宜展延~ 07/18 22:36
問題是誠如下一篇報導中所述,當時公聽會上大部分人士都認為展延並非公義。
※ 編輯: goetz (111.184.36.139), 07/18/2014 22:38:01
→ CassSunstein:閣下解讀行政法法理的涵養很奇怪 所以我才直指裁量面 07/18 22:37
推 sakura000:想更好的方法有個屁用 連個遊民都只能丟在公園無法處理 07/18 22:37
噓 jay111101:政府沒有義務要接受阿~~不過既然核准展延那為何是不合法 07/18 22:37
所以阿扁就是不要繼續展延了,有疑問嗎?
※ 編輯: goetz (111.184.36.139), 07/18/2014 22:38:21
→ shrincault:對 陳市長就是因此民調攀高不是嗎?很有魄力? 07/18 22:39
講不出辯駁的道理,就只能用這種東西來回應了嗎?
※ 編輯: goetz (111.184.36.139), 07/18/2014 22:39:32
→ jay111101:所以阿扁之前的展延有問題嗎??? 07/18 22:39
→ shrincault:民調讓他當上總統 不過也要付出代價 07/18 22:39
→ sakura000:比起馬英九+郝龍斌這16年來毫無進展 有迫力多了 07/18 22:39
→ shrincault:我不必辯駁什麼 因為鍾小姐會在媒體上繼續說 07/18 22:40
她說的不是真相,就這樣子,而閣下無法否認這點。
※ 編輯: goetz (111.184.36.139), 07/18/2014 22:41:12
→ shrincault:這並不是對陳水扁的否定 他很有能力 07/18 22:41
順便回答一下j君的問題:
公娼管理辦法當時違反了社會秩序維護法,行政命令與法律牴觸者無效,
換言之,這條辦法早就應該失效了!!!!
您認為牴觸母法的行政命令,還能算是"合法"嗎?
※ 編輯: goetz (111.184.36.139), 07/18/2014 22:43:05
→ shrincault:所以我才說是"代價" 因為這就是他該負的責任 07/18 22:44
那些假公濟私攻擊他的天龍人,倒是沒付出啥代價齁?
※ 編輯: goetz (111.184.36.139), 07/18/2014 22:44:43
→ shrincault:這並沒有否定他的政績...只是讓沒聲音的人說話而已 07/18 22:45
可是誠如上述,當時的情況是地方一面倒要求廢除公娼啊。
※ 編輯: goetz (111.184.36.139), 07/18/2014 22:45:42
→ shrincault:您可以直接去她們網頁留言...我本身也不是性工作者 07/18 22:45
我也只是把幕後煽動的黑手抓出來,並還原事實真相罷了。
※ 編輯: goetz (111.184.36.139), 07/18/2014 22:46:12
→ shrincault:對 可是您知道陳水扁當上總統以後 在總統府接見同志 07/18 22:47
→ shrincault:運動代表 當時社會對同志可沒有現在寬容喔 07/18 22:47
同志跟我現在提的問題沒有任何關連,請勿偏離話題,謝謝指教。
※ 編輯: goetz (111.184.36.139), 07/18/2014 22:48:02
→ shrincault:那時後2000年左右 連同志大遊行都還沒開始 07/18 22:48
這問題跟公娼毫無關連,謝謝指教.
※ 編輯: goetz (111.184.36.139), 07/18/2014 22:48:19
→ shrincault:我的意思是說同志也很不受歡迎 他可以接見啊 07/18 22:48
兩者不能相提並論,社會秩序維護法並沒有說同志不合法啊!!!!!
※ 編輯: goetz (111.184.36.139), 07/18/2014 22:49:02
推 after1:又是一個前政府不做為. 最後拖到不可收拾終於炸掉的案例 07/18 22:51
→ shrincault:所以您下一篇的意思是鍾小姐是藍營的嗎? 07/18 22:51
我不確定,但我必須說這個運動的起源是有政治黑手在操作的。
※ 編輯: goetz (111.184.36.139), 07/18/2014 22:52:11
→ shrincault:還是說這些性工作者都是藍營的?性權運動者也是? 07/18 22:52
我不是說了,帶頭的夏林清就是反扁大將?
都講得這麼清楚就別再凹了,很難看啦...
p.s.: 剛剛還在繼續辯下去,不過那個S君已經開始亞利安星球辯論法了,
有點可憐XD
※ 編輯: goetz (111.184.36.139), 07/18/2014 23:07:52
噓 requiem:什麼都可以覺得有政治黑手的思維本身才是政治黑手吧 07/19 00:46
推 jeanvanjohn:以當時的情況來說,夏家兄妹反扁是有政治意圖的。 07/19 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