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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後的分配是這樣 假如:甲案原來值5億 我有一家500萬(估價)的房 我就有1/100的權利 都更後 更新價值變成10億 然而建造成本備提列為2億 於是我就可以分配到10-2億/100=800萬的房 我就可以在新的房屋中選最接近800萬的房 然而選屋是有一定標準 以接近原始面貌為主 我可以選擇更新後750萬的房 然後我會領到50萬現金 我也可以選擇更新後850萬的房 然後我需要付50萬現金 但是也不能夠差別太多 例如我補800萬再選一間 而這部分只能夠跟建商協商用市價95折賣給你 店面的優先選店面 住家的優先選住家 頂樓的優先選頂樓 但是這項機制有兩個問題 建造成本提列 以及 估價結果 以及 95折賣 1.建造成本 提列目前市府有標準 但是可以做手腳 但是難度有點困難 2.估價結果 以上面的case來看 有可能更新後市價是20億 但是估價師說10億 那合理的分配是(20-2)億/100=1800萬 但你只分配800萬 這中間的金額就給建商賺走了 當然真實情況不會如此誇張 但是很技巧性 3. 95折賣,如果了解台灣的生態就知道,台灣的開價95折比一般市價還高 XD 至於在都更的案例中 只要談成建商穩賺不賠 營建成本浮誇提列 估價也可操控 而實際上台灣估價師都是偏向於建商的 他們要跟建商做很多次生意 但跟住戶只做一次生意 所以現在問題就是 建商 與 住戶 兩個陣營的對立 至於柯文哲的政策 可以可以選擇合建或是權利轉換 雖然這樣更複雜 但是將來將會是 建商合建住戶 與 權力轉換住戶 這樣住戶同時會存在於兩邊 才會更加有效的制約建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10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9548715.A.3A4.html
yommy1108 : 覺得原文有點天真 09/01 14:25
lbowlbow : 天真在哪裡啊? 09/01 16:25
lbowlbow : 好吧 八卦版的確有回文,仔細想是蠻天真的 09/01 16:42
lbowlbow : #1K10_Ft_ 09/01 16:43
SHIU0315 : 推更加有效制約建商...@ @ 09/01 19:08
noneed2argue: 推 09/02 00:59
sharkimage : 推 09/02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