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immyduh (百般柔情 將化鬼影)》之銘言:
: 檢舉使用者之辦法:
: 6.未依檢舉格式進行檢舉者,不予受理。
對了,我必須在這裡解釋一下,
當閣下還是宋板板主時,
我認為大家都是板主,做的都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因此我一向對閣下仍保持尊重之意,
可以給你方便就盡量給你方便。
但閣下卸任之後,
一再到扁板嬉笑怒罵、挑釁板友、無視板規,
甚至到處去指桑罵槐,
連新上任都還沒開始做事的板主都被你拿來當揶揄舊板主的工具,
我只能說,尊重是互相的,
如此不尊重別人的板、不尊重板友,
這樣的行為也不值得我尊重。
我是執行板規的人,
對於有心想要善用討論板來進行討論的人,我會給予相當的尊重,
能夠不動用板規,就盡量不要動用板規,藉此讓討論板發揮最大的自由度。
板規所要規範的的,是那些擾亂討論板的行為,
擾亂的行為,需要的是板規的規範,而不是尊重,
因此,閣下的事,我也只能依照板規處理,
閣下犯規,我就依板規處理,該浸水桶就浸水桶,
閣下檢舉,依板規,格式不符不予受理。
就是這麼簡單,沒有什麼雙重標準,
也不會有為閣下所開的方便之門了。
這樣的回應也許是重了一點,但卻是我衷心的勸告,
期盼閣下可以善用討論板的功能,贏回大家對閣下的一點尊重。
本案回應至此,不做另外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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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immyduh 來自: 211.74.76.114 (03/10 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