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提出的申訴不是 "版主公告後再做出違背公告內容的判決" 的申訴.
而是 "判決標準一日數變" 而導致 "處罰了某件事接著說今後不處罰同一件事" 的事實.
當版友認為判決不妥並向仲裁者提出申覆,
反而被這個仲裁者以 "我是人 不是你"酸了一頓.
這位仲裁者給政治組使用者的判決,是水桶7天,
你這位仲裁者給這位版友的判決,叫做"請注意"?
以版友立場, 只能建議重新審理, 以昭公信.
※ 引述《okcool (Susan說)》之銘言:
: 判決: 如果板主公告後沒有再做出違背公告內容的判決
: 我覺得沒什麼不妥
: 不過也請ilyvonne板主注意一下
: 今後要宣布這類公告
: 適當選擇時機
: 避免發生處罰了某件事接著說今後不處罰同一件事的情況
: ※ 引述《jeromec (EviLivE of TKU)》之銘言:
: : 申訴人: jeromec
: : 申訴對象: ilyvonne
: : 申訴事由: 執法標準一日數變,無所適從。
: : 先讓人檢舉了追溯了三個禮拜的文章,
: : 等到網友提出其他相同的檢舉,然後再來發這一篇文章
: : 相關證據:(如附件中所述)
: : 板主回應: 還好我是人 不是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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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陳水扁是馬可仕之流(騙子),非無理謾罵,
說李登輝(巖正理男)敗家子,警告一次,
說唐湘龍外遇嘴,三天水桶,
說王金平不要臉..七天水桶.
有誰能告訴我,KMT版水桶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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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8.43.199.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