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如果板主公告後沒有再做出違背公告內容的判決
我覺得沒什麼不妥
不過也請ilyvonne板主注意一下
今後要宣布這類公告
適當選擇時機
避免發生處罰了某件事接著說今後不處罰同一件事的情況
※ 引述《jeromec (EviLivE of TKU)》之銘言:
: 申訴人: jeromec
: 申訴對象: ilyvonne
: 申訴事由: 執法標準一日數變,無所適從。
: 先讓人檢舉了追溯了三個禮拜的文章,
: 等到網友提出其他相同的檢舉,然後再來發這一篇文章
: 相關證據:(如附件中所述)
: 板主回應: 還好我是人 不是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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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妳的感情,是一個簡單的函數 f(x) = e^x
不管妳對它微分幾次,不變的,終究是不變,f'(x) = e^x , f''(x) = e^x .....
假如妳喜歡,也可以把它積分
但是,那將會多出一個常數c
而那個常數c,就代表我決不放棄妳的勇氣(cou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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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8.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