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的判決本來就是自由心證
像罵人的判斷本來就是主觀的
既然你是球員
就要尊重裁判的判決啊
來這邊申訴是一個管道
希望你能接受組長的判決
不要像有些人一樣
一而再再而三的申訴吵鬧啊
※ 引述《peal (學英文)》之銘言:
: 我也抗議喔
: 遜咖不是嚴重的人身攻擊是你說的
: 那天晚上我聽了很生氣
: 覺得bbs很黑暗
: 被人罵得這麼沒用 遜咖就我的感受 第一直覺就是 vaca肉腳
: 哪裡不是人身攻擊?
: 不是"嚴重"的人身攻擊是你說的
: 我覺得超級嚴重
: 你說 文章很幼稚 挑釁還說得過去
: 但是遜咖.....
: 並且對方之前就有不良紀錄
: 一說他分身 還刪我推文
: 明顯是開分身id來鬧的
分身只有在被關水桶時才靜止
這點只要找到證據版主會處裡的
: 應該給予重懲
: 特別是之前就有浸過水桶的
: 版主就不該對這種有不良紀錄過的輕判了
: 特別是他是那種水桶浸完後就上來攻擊人 等著被浸水桶那種人
: 你第2點的標準人身攻擊 那就是嚴重的人身攻擊嗎?
: 一定要超級嚴重的人身攻擊才算數嗎?
: 那你如果都自己覺得 不是超級嚴重的人身攻擊
: 就輕判對方
: 那你覺得對受害者公平嗎?
: 那你能體會受害者的感受嗎?
: 你就能知道對受害者本身而言這是種很輕微的傷害?
: 一有針對網友 你就會浸對方水桶
: 說 文章幼稚 是針對文章那沒錯
: 說我 遜咖那不就是針對網友嗎?
: 我隨便再舉個例子
: kmt版 868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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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勿對針對他人文章以外做攻擊
: 水桶一個禮拜
: 增加至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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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呢 坦護 泛藍的分身ID就別硬坳說是 沒達到 "嚴重"的人身攻擊了
: 其實之前不來組務檢舉 因為覺得版主吃力不討好
: 且又要被罷免 內心一定就已經很不好受了 還有投票數...
: 也不需要我出來了
: 只是OKCOOL讓我覺得太....
: ANYWAY 你都要懈任了 也沒拿到什麼錢
: 純粹為網友服務 還是在此感謝您對kmt版的辛勞 :D
: ※ 引述《ilyvonne (狗滾)》之銘言:
: : 口頭抗議。但是我沒有上訴的意願,只是讓小組長了解:
: : 建議小組長以後審理案件不能光靠單方面的說詞。
: : 畢竟當時事件都有前後因果關係。
: : (不過要小組長調查真的很累。)
: : 兩則判例並非類似違規事件。
: : 1.其中對iv80804板友的判決是挑釁,
: : 因為其中的幼稚是指人家的文章,而遜咖並不是嚴重的攻擊,
: : 因此兩個違規警告兩次。(警告下次再有違規水桶加倍)
: : 2.而goodbye板友的狀況是直接指名某他板板主智缺。
: : 標準人身攻擊。
: : 因此判例不同。
: : 想到說z小組長初任小組長,因此請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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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erryen 來自: 140.116.72.37 (02/26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