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epdish (Keep The Fa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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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人權] 鳥籠公投、鳥籠罷免,以及一些核四的小故
時間Sat Apr 26 05:01:21 2014
鳥籠公投、鳥籠罷免,以及一些核四的小故事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37062/
陳方隅 2014/04/24 發表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覺得很奇怪,一向主張「續建核四」的執政黨,
在江院長一上任的時候就拋出了「停建核四」的公投議題?
更奇怪的是,
長期「反核」的民間團體竟然紛紛跳出來要求應該要來公投「續建核四」。
類似的例子還發生在 2010 年,強烈反對 ECFA 的台聯,
竟然大力推動「簽訂 ECFA」的公投,而且還被贊成 ECFA 的政府大力駁斥。
Photo Credit: mickeymanzzz CC BY SA 2.0
http://goo.gl/FCpXyq
其中的關鍵很簡單,現有的「公民投票法」門檻規定太高,
以致於可以輕易把一個議案否決。
本文主要就是要來談談,為什麼公投法被稱做「鳥籠公投」
(而且還是法案主要起草人陳文茜自己發明的稱呼),
以及一些關於公投(以及同樣嚴格的罷免門檻)往事,
而這些事情都跟核四有高度的關聯。
憲法第十七條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
在法律上,前兩者主要是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加以落實,創制與複決則以「公民投票法」為主。
簡單來說,前兩者是針對「人」,而後兩者是針對「事」。
要進行罷免和公投的時候,都是要先經過一定比例選舉人的提案和連署,
例如罷免案需原選區 2%選舉人提案和 13%連署。
先不提目前我們的公投和罷免在成案階段的各種問題,
目前罷免和公投的「通過門檻」幾乎是一模一樣:
必須要有一半的選舉人出來投票,以及投票的人當中過半數的人支持,
才能夠通過公投案及罷免案。
先來看西方主要民主國家的例子,
除了丹麥(公投案30%、修憲案40%)和義大利(50%),
我們再也找不到另一個國家對公投設下投票率門檻。
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的政策指引中也明白反對會員國對公投設立門檻。
http://goo.gl/OaW14U
五成投票率看似不高,但事實上問題很大,因為它把不投票的人視為「否決」,
而非「棄權」。
若依台灣過往各級選舉的投票率,最高也不過就是 75%上下
(2008 總統選舉 76%,2012 年為 74%。
而且以非大選來看,各級補選投票率多半不到五成),
假設我們以最寬鬆的 75%最高投票率來估算,
要反對一個公投提案只需要掌握 25%的民眾支持,請他們不要去投票,
這樣就可以輕易把公投案否決,因為投票率不到 50%即視為否決。
目前為止我們已進行過六個全國性公投案,全都是因為投票數不到一半而否決。
以第三案(向國民黨追討不當得利之黨產)為例,有 91%的投票人贊成,
但投票率不到三成。
根據這篇研究,
http://mapstalk.blogspot.tw/2008/01/blog-post.html
拒領公投票的人數不只和國民黨及新黨政黨票的得票數相當接近,
而且在泛藍支持度愈高的鄉鎮,選民愈容易感受到「領公投票」有壓力,
導致部分非泛藍支持者不敢領公投票。
「公投之所以存在,最重要的問題在於,某項議題爭議過大,
代議政治系統無法針對這個問題有效代表民意,
所以必須仰賴民主國家的公民行使權利,共同做出決定。
爭議過大的其中原因很可能是因為贊成與反對的聲音旗鼓相當,
因此更必須依靠公平公正公開的投票程序來達成一個結論。
現在的公投法問題就在於,愈是爭議性高的議題,若否定者為少數人,
則可以輕易使用棄權方式來將贊成的多數人的選擇給抹殺。」
(引自 PTT 鄉民精準又中肯的文章)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398002340.A.AE7.html
根據投票率來算,「贊成提案的人至少要是反對的兩倍,才不會被否決。」
否定提案的人只要不去投票就行了,去投票反而會幫助公投案通過。
試想,如果一個議題,社會上民意是贊成的人為反對的兩倍,
那代表已經有清楚的共識,又何必公投?
這就是公投之所以被稱做鳥籠公投的原因之一。
(只是「之一」,還有許多關於提案和連署的嚴苛條件)
我國的公投法是在 2003 年制定。
在此之前已有多次地方自辦公投的紀錄,最早的是高雄後勁反中油五輕;
1994 貢寮鄉反核四(投票率近六成,96%反對)、
1994 台北縣反核四公投(投票率近兩成,近九成反對)、
1996 台北市反核四公投(投票率近六成,54%反對),
但全都被執政者以「沒有法源依據」為由而忽略。
Photo Credit: ddio CC BY SA 2.0
http://goo.gl/sHr2rv
我國第一次罷免案成案也是因為核四。
在 1994 年之前,罷免案要通過的投票率門檻是三分之一。
當時就是因為反核四的運動風起雲湧
(核四是在 1992 年由李登輝總統拍板定案,1999 年動工,原預計 2004 年完工,
後因民進黨短期停建而延至 2006年,
但其後一延再延,經費一加再加,成為無底洞)。
1994 年 6 月,國民黨立委通過了核四預算案;
7 月,時任省議員的林義雄先生為此禁食,直到有十萬人簽名支持全國核四公投。
身為反對黨的民進黨和公民團體一同向執政黨施壓,要求徹回核四建案,
並同時發動罷免擁核立委,針對四名台北縣立委進行罷免。
此時國民黨的反制動作很有趣,其一是發動「反罷免」民進黨立委(但都沒有成案),
其二是提案修改罷免法:
大幅增加提案門檻為原本的十倍以上、規定罷免案不能跟其他選舉一起投票,
然後把罷免成立的投票投票門檻從三分之一改成二分之一。
史上第一次成案的罷免案因為投票率僅兩成而被否決。
當時的立委選制還是「複數選區」(每人投一票,同一個選區選出多個人,SNTV),
若以得票情形來看
(中選會網站只有從第三屆起算的資料,因此以 1995 年得票來參考),
被提案罷免的立委包括當時的黨團書記長林志嘉(約 6 萬票,4.1%)、
洪秀柱(約 5 萬票,3.5%),
但要罷免他們必須要台北縣選民人數 212 萬當中的 106 萬人出來投票,
然後至少要 53 萬人投贊成。
現在的縣市議員仍然是以複數選區的方式來選舉,此問題仍然存在。
而現今的立委選制雖已改成「單一選區兩票制」
(同一選區的區域立委只選出一人,另外投一票政黨票),只要投票率門檻存在,
政治人物永遠都是老神在在。
例如,新北市第一選區的吳育昇委員在 2012 年獲 11 萬票,該選區 29 萬選舉人,
必須要有近 15 萬人出來投票罷免他,
而上次選舉當中其他三位候選人的票數加起來只有 10.5 萬票。
雖說政治人物完全不用擔心罷免會過,
但他們還是努力加高罷免的「成案」門檻
(例如吳立委就提案:
連署過程必須提供身份證影本,並從嚴剔除影印不清楚的連署),
實在不知道是在擔心什麼?
遺憾的是,貢寮居民從 1985 年開始反抗,然後從 1994 年到現在,二十年過去,
我們已經花了 3300 億的建造經費
(全球最貴的核電廠,還不包括後續的維護、使用、處理費。
參考圖片),
http://goo.gl/1UrtDU
核四爭議仍然未解。
公投法、代議制度也都無法解決這樣的重大爭議,
而且我們似乎也看不到一個整體的能源政策(尤其是替代能源)規劃,
只看到政府拼命恐嚇人民廢核之後電費會增加。
江院長日前表示,公投高門檻不能怪他,因為那是民進黨通過的。
但事實上,
當時(2003)立法院仍然以國民黨和親民黨為多數(立法院從來還沒有政黨輪替過),
而且通過的是國親兩黨的版本。
其他版本當中,投票率不到一半視為「無效」而非「否決」的兩個提案版本,
都被「聯手搓掉」
(參閱〈公督盟:鳥籠公投誰搞的?
還原公投法立法原貌 立委提案、表決狀況現形〉)。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422/383713
在此國民黨版本公投法當中,還規定三年內不得對同事項重新提出公投,
且若是
「有關公共設施之重大政策複決案經否決者,
自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至該設施完工啟用後八年內,不得重行提出」。
同時還設置了「公投審議委員會」來審查全國性公投案,
迥異於其他版本中僅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負責程序審查。
這麼高的各式各樣門檻,這不是鳥籠公投,什麼才是?
再補一個思考。
馬總統表示,沒有設定投票率門檻的話公投「正當性」不足。
可是我們的各級選舉都沒有設定投票率門檻耶!
如果以他自己 2012 年的得票來看,75% 投票率,51.6% 的得票率,
總得票數也不過是選舉人數的 38% 而已。
關鍵就在於,民主國家當中的選舉通常是把不投票視為棄權,而非否決。
最近江院長更誇張的發言還包括:
請林義雄先生的家人去勸他不要禁食;
以及 22 日前往義光教會時問了這個問題:
「義光教會怎麼會借場地給林義雄禁食?」
若不知道這些問題為什麼很誇張,請點選以下參考連結。
這段過往歷史,值得每個人深思。
林義雄靜坐面壁處 是當年摯親倒臥血泊處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424/385224/
林宅血案的事實與經過——康寧祥《台灣,打拼》281~287頁
http://goo.gl/lvdOQz
葉虹靈:記憶另一起二二八的責任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205/article/1047
吳乃德:誰殺了林義雄的母親和女兒?
http://agorataipei.blogspot.tw/2014/02/blog-post.html
陳嘉銘:林義雄先生的 Satyagraha 之路
https://www.facebook.com/chiamingchen/posts/10152165684108124
Photo Credit: 落實民主停建核四 林義雄禁食行動網站
http://goo.gl/k3F2jj
「那麼,我們現在能做什麼?」一句話總結:
我想,就是盡量去了解核四的正反爭論,了解公投、罷免的程序,
以及各種公共議題背後的意涵吧!
(行有餘力可以到各個活動現場支援或了解議題。
http://nonuke.today/
加入公投案的連署也是不錯的選擇,而且還免郵資喔!)
http://nonuke.weact.in/
後記 1
前天晚上在 FB 發文後,有位老師更正了我的說法。
原來我一直搞錯了公投門檻,還以為是要「總人數」的一半同意才行,
但其實一半說的是「投票率」。
這也是本文寫作動機:趁機多了解相關議題的背景資料。
我想,假設我是在跟蔡正元委員辯論(如同日前他與學生上電視談話節目的樣子),
他一定會說:「你政治系怎麼讀的!你老師應該要開除了。」
那我也只好依樣畫葫蘆回他:
「去跟江宜樺說吧!」
本人有幸上了江教授在台大開的最後一堂課——民主政治專題(101學年度上學期),
其中一堂課就是在講公投,我們在課堂上討論了門檻、題目的正反表列。
他在課堂上就是說門檻可以討論,但正反面題目表列是一個很大的操作空間。
江老師變成江院長之後,首要之事就是提出核四「停建」公投,這是對他幻滅的開始。
只是開始而已,後來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台大政治系學生給江老師的第一封公開信(2013-7)
http://goo.gl/vstSXS
台大政治系學生給江老師的第二封公開信(2014-3)
http://ernie80168.pixnet.net/blog/post/40738558
補充:江院長 4 月 23 日又特別發聲明澄清他「當然知道義光教會與林的淵源」。
如果江院長早就知道的話,那麼他對於林先生的幾番談話,
都是在明知故問、傷口灑鹽囉?
新聞下面有個網友神回覆:
「江的親友也沒有阻止他多年來不斷在其政治、學術形象上自殘、自殺的行為啊…」
最近江院長又說:
「拔除投票門檻,不涉多少人要參與投票,並以簡單多數決,哪怕只有三個人投票,
兩人反對就廢除核四,這是全世界絕無僅有的公投方式。」
事實上,正好相反,全世界大部份的公投都是簡單多數決。
所以江院長說的絕無僅有,大概是另一個平行宇宙的世界?
後記 2
有關於核四議題,2013 年 6 月至 8 月進行的「台灣選舉與民主化調查」(TEDS)
全台分層抽樣面訪民調有一系列的民意結果(樣本數 2292,誤差為正負2%):
(來源)
https://www.facebook.com/wearytolove/posts/10154054997305694
是否支持續建核四? 續建28.5% 停建 58.4%
假如電價會漲15%,仍支持停建嗎? 續建36.8% 停建50.8%
外國專家說安全,仍支持續建嗎? 續建47.5% 停建41.7%
是否會參與核四公投? 會 65.2% 不會 26.1%
公投投哪個 (上題不會即跳題)? 續建21.2% 停建38.9% 跳題34.7%
延伸議題:
王宏恩:公投請納不在籍投票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302/34862017/
(江老師在當部長的時候就曾大力推動不在籍投票,
我們也在民主政治的課堂上討論過這個議題。
這裡並不是要打臉,而是要提醒大家注意這個重要議題。)
延伸閱讀:
國會無雙:重大議題–核四議題(各項資訊+圖解)
http://musou.tw/topics/13
人渣文本:核四的邏輯
http://ninjiatext.blogspot.tw/2013/03/blog-post_25.html
數學觀點看公投門檻
http://pansci.tw/archives/37287
林義雄禁食前講話全文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422/383564/
林義雄:不可能有核安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423/384281/
《遠見雜誌》318期:八任總統都搞不懂的核四風暴
http://www.gvm.com.tw/Boardcontent_21130.html
落實民主,停建核四 (禁食行動網站)
http://linfast.logdown.com/
關於絕食行動的一些案例和思考
http://goo.gl/dyw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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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於是我們奮力前進,卻如同逆水行舟,註定要不停地回到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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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88.9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398459690.A.71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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