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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yyang99 (Jay)》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公開取得企劃書,評審資料可否提供? : 時間: Tue Jun 9 10:28:42 2015 : : 未達公告金額,逾十分之一,公開取得企劃書之採購。評審會議結果通知廠商後, : 有評審未合格之廠商來函詢問委員姓名職業,並要求會議紀錄及評審彙總表。 : 想請教有經驗者: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參考最有利標,對於最有利標評審辦法 : 第20條的辦理方式。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9.130.123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33816924.A.DB1.html : → maniaque: 委員名單不是決標公告會寫?會議紀錄(第一議價順序)也會 06/09 13:15 : → maniaque: 發給各受評廠商 06/09 13:15 : → maniaque: 應該只剩下記載評分跟序位那一張吧,要問的重點在此 06/09 13:16 1.未達公告金額以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評審 採購網決標公告 並無強制公開 評審委員 的選項 PS.公告金額以上 以準用最有利標辦理評選時 採購網 就會強制要求公告 這算是 適用 準用 參考 其中一處差異點 2.最有利標評審辦法第20條 對於要求文件有不同商資格限制 A.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但未得標之廠商(資格合格廠商)-->評選結果要通知 PS.如果資格不合格-->機關根本不用通知 XD B.評選委員會之會議紀錄及機關於委員評選後彙總製作之總表, 除涉及個別廠商之商業機密者外,投標廠商並得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 詳最有利標評審辦法第20條 而參考最有利標 除非貴機關單獨去寫相關規範 不然除工程會認定可省略的(如決標公告不用登委員名單)外 其他規定都還是參考最有利標辦法 本案廠商不合格如果是"資格不合格"評審結果根本不用通知 但是本案廠商不管資格合不合格都屬投標廠商 可以申請閱讀抄寫、複印或攝影 "會議紀錄"及"機關於委員評選後彙總製作之總表" 原則上個人會告之依據法條廠商有這些權利 請他依法來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 PS.因為這些是廠商權利 所以要請場商派授權人員來機關執行 而不是要求機關主動給廠商(機關無此義務) 另外 也不單獨給廠商委員名單 因為按照工程會範本... 委員全部都會記載在 記錄及總表上 廠商想知道 就依法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 "會議紀錄"及"機關於委員評選後彙總製作之總表" -- 我從來沒討厭過記者,只是不喜歡一部份自稱記者的寄生蟲。我討厭的是那些對可能受到 政治力的事避而不提,而專寫會傷害一般市民的隱私及名譽的記者;更過分一點成為當權 者的利益代辯人的傢伙而已。         ~ 宇宙曆 797.1.26 楊威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76.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33863870.A.7CD.html
xoyster: 專業推 06/09 23:50
jayyang99: 果然專業,多謝解惑! 06/10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