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PublicServ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各位先進好: 參考最有利標 投標須知有寫, 一、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 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 足1日者,以1日計。 二、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問題1: 等標期是7天, 7*(1/4)=2 廠商如果在第3天以後(含第3天)書面提出疑義, 機關是否需書面答復? 問題2: 廠商提的疑義, 經確認是誤植(但已過了可提出疑義期限) 請問機關該如何做,才符合採購法? 是否需向廠商口頭說明等 以上麻煩各位了, 先謝謝!!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5.1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71954804.A.11C.html
wands: 1.先確認廠商是疑義或異議 08/23 20:47
wands: 2. 若確認是招標文件有誤 更換文件並視需要是否延長等標期 08/23 20:48
appie: 你好,我認為是疑義,因多了一行字(沒刪到),異議是有爭議的意 08/23 20:50
appie: 思嗎? 08/23 20:50
appie: w大你好,請問已過了可提出疑義的期限,是否還需要更正文件? 08/23 20:54
wands: 得依採購法41條第2項辦理 08/23 20:57
wands: 總比明知招標文件有重大錯誤 還堅持開標 來的妥適 08/23 20:58
appie: 謝謝!! 感激不盡!! 08/23 21:09
OolightoO: 可以參考細則105-1的精神來用41條自行更正 08/24 07:41
futureq: 如果真的是機關的問題就上簽,就上簽重新公告延長招標 08/24 08:00
futureq: 期限,不要開標。不然以後也很麻煩拉。明明有問題不處理 08/24 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