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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小弟是100年普考考上後又接著考上103年地特三等同類科同職系的現職人員 已知在受訓四個月的期間可以繼續保公保繳退撫,退休和休假年資可以銜接併計 但問題來了... 1.請問我今年是全考還是另考?? 2.承上題,假如是全考,如果考績是甲or乙,那我明年(105年)就可以升到六本二?? 3.年終獎金如何計算?? 是依據新舊單位的在職期間按照比例發放嗎? 也就是舊單位領104年1~3月在職期間的年終+新單位領104年3~12月在職期間的年終 公式為:普考薪資*1.5*3/12+三等特考薪資*1.5*10/12=我104年的年終獎金 但這樣子算法,好像多算一個月的樣子...反而賺到...感覺很奇怪 = = 有勞人事高手們為小弟指點一下迷津了,感恩 ^_^ PS:順便再請教一個問題,我前幾天收到一張新單位的派令, 派令上是新職的最後部分寫說我暫支委任三職等本俸二級,290俸點。 但說明部分又寫說我在訓練期間比照委任五職等本俸五級370俸點支領津貼 為什麼要先暫支三本二的薪資然後再比照五本五支領津貼 ?? 不直接比照五本五支領津貼就好,請問這樣做有什麼用意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112.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28150240.A.12E.html ※ 編輯: smile831 (118.160.112.58), 04/04/2015 20:36:02
jinglebell: 最後那問題應該是說那張派令是發給普考的你來佔缺但 04/04 20:43
jinglebell: 但薪水以考上三等的算法 等訓練合格就跟委3沒關係了 04/04 20:44
jinglebell: 感覺可以高資併低資打全考 但不得作升等用 不太確定 04/04 20:46
※ 編輯: smile831 (118.160.112.58), 04/04/2015 21:00:59
BlackCoal: 全考,不能做升等用 04/04 21:09
souldance: 請問受訓不是一般保險嗎 04/04 22:28
jinnawang: 不能升等就叫另考吧 04/04 22:30
jinnawang: 新進用一般保險,現職考上還是用公保 04/04 22:30
jinnawang: 訓練期間5本5,四個月後及格變6本1,明年沒晉級繼續一年6 04/04 22:32
jinnawang: 本1 04/04 22:32
jinnawang: 我狀況跟原po一模一樣,哈哈 04/04 22:33
jlh121347: 可以升俸級,不可以作為升職等之依據 04/04 22:39
Edifiel: 借問所以現職考上繼續用公保是需要留停受訓嗎?還是?謝謝 04/04 23:42
jinglebell: 現職考上有兩種情況 第一是具有該缺任用資格 可保公保 04/04 23:52
jinglebell: 續退撫,第二種不具派任資格(職系不同、綁約內)則只能 04/04 23:53
jinglebell: 參加一般保險,4個月註定要斷 04/04 23:53
Edifiel: 感謝J大。請問若職系不同中斷公保的話,會有什麼影響嗎? 04/04 23:56
Edifiel: 因為退休年資似乎如當兵買年資一樣,應該之前任公職期間 04/04 23:57
Edifiel: 也可以併計吧??先謝謝了 04/04 23:57
jinglebell: 4個月訓練合格後再保公保繳退撫就可接續計算退休年資 04/05 11:39
jinglebell: 但是休假年資 當年度不知道怎麼算 隔年是一定可以併計 04/05 11:40
Edifiel: 感謝J大解惑。 04/05 12:36
xiun0723: 1.全考 2.可以六本二 3.用今年12月的俸給43350不用比例 04/06 01:56
xiun0723: 4.用意就是你用現有資格權理,敘三本二,照支五本五 04/06 01:57
xiun0723: 你104的甲/乙不能拿來併計作為升7職等,但如果加上你之 04/06 02:00
xiun0723: 前的有符合,可以拿來取得4職等資格。差別在萬一你3年沒 04/06 02:01
xiun0723: 綁滿時才會有差 正常都沒差 04/06 02:03
wowking: 請問明年該是6本2還維持6本1啊~因為推文有兩種看法 04/06 14:29
smile831: 還有就是今年12月的俸給我應該會變成6本1 46225吧 @@ 04/06 15:54
照上述推文研判應該是今年的年終考績可以讓我升六本二 但不能做為升七職等用的機率大些 ^^" 所以這樣是表示我會比和我同時進來的三等特考初任人員 在六職等時提早一年多一個俸級 但在升七職等後又變回一樣的職等和俸級的意思嗎??? 簡單的示意圖(以下假設我和初任三等人員考績相同且升級順利的情況下 @@) 105年我六本二(假設104年全考甲or乙) 105年初任三等人員六本一(假設104年另考甲or乙) 106年我六本三(假設105考甲) 106年初任三等人員六本二(假設105考甲) 107年我六本四(假設106考甲)→升為七本一 107年初任三等人員六本三(假設106考甲)→升為七本一 ※ 編輯: smile831 (118.160.112.58), 04/06/2015 16:49:48
jinglebell: 依你算法應該107要7本2 04/06 18:17
smile831: 了解這樣就是俸級永久多同梯初任人員一級升職等速度一樣 04/06 19:00
jinglebell: 我非人事,只推估不確定。 04/06 19:04
jinglebell: 如果明年可敘6本2,則另外拿兩甲就是7本2 04/06 19:08
不好意思我有點強迫症,為了尋求正確解答 我又跑去翻了公務人員考績法 總算被我查到了正確的法條...^_^ 分享一下給大家知道 (其實我覺得這題可以考在以後的法緒選擇題,應該會考倒不少人= =) 以下是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0條和第11條 第 10 條 年終考績應晉俸級,在考績年度內已依法晉敘俸級或在考績年度內升任高 一官等、職等職務已敘較高俸級,其以前經銓敘審定有案之低官等、職等 職務合併計算辦理高一官等、職等之年終考績者,考列乙等以上時,不再 晉敘。但專案考績不在此限。 第 11 條 各機關參加考績人員任本職等年終考績,具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取得 同官等高一職等之任用資格: 一、二年列甲等者。 二、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者。 前項所稱任本職等年終考績,指當年一至十二月任職期間均任同一職等辦 理之年終考績。另予考績及以不同官等職等併資辦理年終考績之年資,均 不得予以併計取得高一職等升等任用資格。但以不同官等職等併資辦理年 終考績之年資,得予以併計取得該併資之較低官等高一職等升等任用資格。 根據第10條和第11條的體系解釋 委任三本二和薦任六本一合併計算六本一的年終考績時(甲or乙即考列乙等以上) 不再晉敘(無法升為六本二...還是六本一...>"<) 委任三本二和薦任六本一併資辦理年終考績之年資,不得予以併計取得 高一職等(薦任七職等)升等任用資格的依據 綜上所述,小弟升職等和俸級的速度還是和我同梯的初任人員一樣 @@ ※ 編輯: smile831 (118.160.112.58), 04/06/2015 23:26:32
szx: 不知道耶~可是我也聽過有人跟x大說法相同,是可以晉本俸的 04/07 00:54
diygood: 我是過來人,普考後高考,你明年是6本2,後年6本3 04/07 11:29
diygood: 大後年7本2 (iff 連二年甲) 04/07 11:30
diygood: 若沒2甲,可能先到6本4 隔年再跳7本3(累積2甲後) 04/07 11:42
diygood: 升等速度,快人家一年 04/07 13:08
那考績法第10條是怎麼回事...看來法條與實務操作不太相同~XD ※ 編輯: smile831 (1.164.149.227), 04/07/2015 21:52:08
diygood: 第十條,不包含考試及格取得。 04/08 15:03
diygood: 請參考 考績法施行細則第11條 04/08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