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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請問蘇縣長錯在哪
時間Wed Apr 23 17:04:11 2008
以下是乙等:(考核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
(一) 教學認真,進度適宜。
(二) 對訓輔工作能負責盡職。
(三) 對校務之配合尚能符合要求。
(四) 事病假併計超過十四日,未逾二十八日,或因重病住院致病假連續
超過二十八日而未達延長病假,並依照規定補課或請人代課。
(五) 品德生活考核無不良紀錄。
請問這樣的文字敘述,不好嗎?這些老師不是優良教師嗎?
考績本身的制度目的,在於給予表現優良的教師鼓勵,策勵教師精進
甲等:
晉本薪或年功薪一級外,並給與一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乙等:
除晉本薪或年功薪一級外,並給與半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丙等:
留支原薪
由上顯示..不論是甲等或是乙等,就立法目的而言,都是表現優良的老師。
從文字敘述而言,也看不出乙等的老師是"不適任教師"
更不用說什麼考列為乙等,會被學生和家長不信任
被考列為乙等的老師,會不爽....
原因不是"不適任教師""表現差""我表現的那麼好,居然拿乙等"
因為考核辦法裡面的文字用語,乙等根本就是老好師
只是因為教師界的生態
向來學校"師師相護"
能考甲等 盡量甲等
所以蘇縣長採取這種方式
當然引起老師不滿...
老師也產生淪為次級老師的想法
但是 這是長久以來老師心態的問題
乙等的老師 根本不是不良教師
說穿了 還不是為了錢= =
表面上說 自己很認真 並非不適任教師...
乙等的規定本身,本來就是鼓勵優秀教師!
只是甲等的規定,是鼓勵超優秀教師...= =
基於國家的財政預算
有一個比例限制 確實比較好
只是比例小的人 總是喜歡吵 總覺得心態不平衡
超優秀教師 和 優秀教師的比例...10% : 90%才合乎常態分布吧
一個學校100%都是超優秀教師...也太扯了。
蘇縣長自己訂一個 90% : 10%
乙等的老師當然會心態不平衡
就跟人事行政局說 公務員的考績
75% : 25% 一樣
基於教師 師師相互 公務員也差不多....
所以用輪的 似乎是比較公平一點的方法
不過也喪失了考績制度本身的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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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ands:甲等與乙等 改成 特優與優等 這樣比較好 163.29.237.129 04/23 17:06
→ wands:全薪獎金拿久了 突然剩一半 當然會痛 163.29.237.129 04/23 17:08
→ wands:如果只是名稱問題 那就改成特優跟優就好了 163.29.237.129 04/23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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