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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乙等:(考核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 (一) 教學認真,進度適宜。 (二) 對訓輔工作能負責盡職。 (三) 對校務之配合尚能符合要求。 (四) 事病假併計超過十四日,未逾二十八日,或因重病住院致病假連續 超過二十八日而未達延長病假,並依照規定補課或請人代課。 (五) 品德生活考核無不良紀錄。 請問這樣的文字敘述,不好嗎?這些老師不是優良教師嗎? 考績本身的制度目的,在於給予表現優良的教師鼓勵,策勵教師精進 甲等: 晉本薪或年功薪一級外,並給與一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乙等: 除晉本薪或年功薪一級外,並給與半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丙等: 留支原薪 由上顯示..不論是甲等或是乙等,就立法目的而言,都是表現優良的老師。 從文字敘述而言,也看不出乙等的老師是"不適任教師" 更不用說什麼考列為乙等,會被學生和家長不信任 被考列為乙等的老師,會不爽.... 原因不是"不適任教師""表現差""我表現的那麼好,居然拿乙等" 因為考核辦法裡面的文字用語,乙等根本就是老好師 只是因為教師界的生態 向來學校"師師相護" 能考甲等 盡量甲等 所以蘇縣長採取這種方式 當然引起老師不滿... 老師也產生淪為次級老師的想法 但是 這是長久以來老師心態的問題 乙等的老師 根本不是不良教師 說穿了 還不是為了錢= = 表面上說 自己很認真 並非不適任教師... 乙等的規定本身,本來就是鼓勵優秀教師! 只是甲等的規定,是鼓勵超優秀教師...= = 基於國家的財政預算 有一個比例限制 確實比較好 只是比例小的人 總是喜歡吵 總覺得心態不平衡 超優秀教師 和 優秀教師的比例...10% : 90%才合乎常態分布吧 一個學校100%都是超優秀教師...也太扯了。 蘇縣長自己訂一個 90% : 10% 乙等的老師當然會心態不平衡 就跟人事行政局說 公務員的考績 75% : 25% 一樣 基於教師 師師相互 公務員也差不多.... 所以用輪的 似乎是比較公平一點的方法 不過也喪失了考績制度本身的目的了 -- 聰明的人,喜歡猜心 ◢◣◢◣ ◢◣◢◣ 雖然每次都猜對,卻失去了自己的心 ████ ████ 傻氣的人,喜歡給心 ◥██◤ ◥██◤ 雖然每次都被笑,卻贏得了別人的心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1.6.113
wands:甲等與乙等 改成 特優與優等 這樣比較好 163.29.237.129 04/23 17:06
wands:全薪獎金拿久了 突然剩一半 當然會痛 163.29.237.129 04/23 17:08
wands:如果只是名稱問題 那就改成特優跟優就好了 163.29.237.129 04/23 17:09
ilyuhu:推這篇 163.20.181.187 04/23 17:26
Kinus:推這篇 61.60.127.18 04/23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