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oy3252355: 推個 ~~ 04/12 02:39
推 xvmon123: 請問過激言論如何判定? 04/12 02:40
噓 spicysmall: 噓會被判定成過激嗎 04/12 02:41
噓 caca5566: 為了防止玩家在評論角色時出現過於激烈的言論 新暗天? 04/12 02:41
→ caca5566: 你確定你沒有發過意淫文? 04/12 02:41
→ TinyMaster: 你能保持行政中立嗎 04/12 02:42
同樣回應xvmon123
除了版主主動判定外,版友也可提出理由書。判定標準與現有規範18禁的標準類似
我不認為那篇讚美新暗天的文章有「過於激烈」之餘
當然你也可能認為過激,那就請提交理由書給版主審查
版主審閱後會做出處置或不處置之判決。並同時檢附判決理由書
推 trollfrank: ╮(′・ω・`)╭ 04/12 02:43
※ 編輯: jschenlemn (114.42.211.133), 04/12/2015 02:51:05
推 acer5738G: ╮(′・ω・`)╭ 04/12 02:54
推 TinyMaster: ╮(′・ω・`)╭ 04/12 02:54
→ caca5566: 想對角色舔腋下 舔腿 你確定不過激? 04/12 02:58
→ caca5566: 好吧 我無言 你加油 04/12 03:00
推 ansonandan: 你可以雙手打字以示清白嗎(X 04/12 03:05
→ ufoofetkkk: 自己發的文當然不認為有過激之處 04/12 03:07
→ jouhouya: 過激的定義也太模糊了吧?維持原本有上車再處理不就好 04/12 03:09
過激言論同時間涵蓋到2-8,18禁的規範
但過於激烈的言詞不止於此。過於暴力的也算在內
EX: 「出這麼爛的寵,山本全家死光光好了啦!」
這個以現行2-8來判就不免有點問題
但若用過激言論則可以予以規範
若山本自己來檢舉則成立人身攻擊
推 song042008: 小偷可承認過他有偷東西? 04/12 03:23
新暗天那篇文章依現有版規下並沒有被處置
就目前為止是篇合乎規定的文章
你這樣用犯罪行為來影射並不恰當
推 z5921361: 如果想舔不行那prpr也要禁止? 有過激嗎? 04/12 03:27
推 kotenka: 那篇文章真的蠻噁的,推文聊聊就算,還發一篇專文... 04/12 03:28
※ 編輯: jschenlemn (114.42.211.133), 04/12/2015 03:30:51
推 k701: 請問如果我日文名字的苗字取山本的話 檢舉會成立嗎 04/12 03:35
→ k701: 可以算是當事人嗎?^^? 04/12 03:37
噓 hugo7935: 就你回應版友的內容,我給噓。 04/12 03:40
推 song042008: 看來他不懂我們推文再說啥 04/12 03:44
推 zxc610621: 推推 04/12 03:51
→ death0228: 現行板規也沒有對過激言行進行罰則 所以拿去審能幹嘛? 04/12 04:02
推 imut: 靠邀 你之前是AC板的大濕嗎? 04/12 04:12
推 odin1206: 舔舔 就投你惹 希望有新的舔舔文 04/12 04:31
推 song042008: 所以我說他不懂我們在講啥阿xDDDDDDDDDDD 04/12 04:42
→ Andruw0819: 這人跟吱吱選的話我寧願投給吱吱… 04/12 05:45
推 odin1206: 隨便啦 反正投誰都會被鬥下來啦(? 04/12 05:59
推 john0909: 因為我紅燈右轉沒被警察杯杯抓到 所以我紅燈右轉是合乎 04/12 06:18
→ john0909: 規定der 04/12 06:18
推 rutw: 舔舔 04/12 07:18
噓 wklxbiwee: 寧願投給吱吱 一個只會堅持己見的人當上板主就是版皇 04/12 08:20
噓 kingvsandy: 拜託投給他,我也想給意見,只是我的意見啦,不重要。 04/12 08:26
→ kingvsandy: 可是你不聽的話就是不合格,大家都可以給意見,你們 04/12 08:27
→ kingvsandy: 說好不好阿。 04/12 08:27
推 JPIGHEAD: 我問一個問題 也算是我的隱憂吧 就你管的板而言 漫吐在 04/12 08:29
→ JPIGHEAD: 這三年間人數逐漸成長 可是就以一個指標性的亂吐日而言 04/12 08:30
→ JPIGHEAD: 亂吐的人卻逐漸減少 請問你認為這原因是否與管理方式有 04/12 08:30
→ JPIGHEAD: 關?是否會想在pad版上複製漫吐那套模式來使用呢? 04/12 08:31
噓 hasroten: 耶以後不合己意的判決就可以送組務了 開心~ 04/12 08:39
推 tnst92191: 所以 幹你山本 這樣有算過激言論嗎? 04/12 08:41
推 liuedd: 還沒選上就被逗,你能繼續抗壓下去我就投你 04/12 09:16
推 animad: 幹你山本 04/12 09:20
推 diablo81321: 其實我不太懂為什麼你會覺得PAD板需要用到這麼僵化 04/12 09:24
→ diablo81321: 的板規線\ 04/12 09:24
推 fortexx: 最後一條打破罪刑法定的禁止溯及既往 這你敢信... 04/12 09:29
推 diablo81321: 而且 我覺得新的3-1有偷偷擴張之嫌... 04/12 09:30
→ fortexx: 還有審到一半改法律的喔 04/12 09:30
→ asas789: 改可以阿 不過該案依然用案法處理 不然就天天爽改就好了 04/12 09:32
→ asas789: 舊 04/12 09:33
推 diablo81321: 另外你的板規自我審查機制是想模仿停止審理申請釋憲? 04/12 09:37
→ diablo81321: 可是呢,那種東西是有權力分立才有的東西 04/12 09:38
推 diablo81321: 而且你沒有「最有利行為人」的原則 04/12 09:41
噓 hugo7935: 還沒選上就打官腔直接擊中我的地雷 04/12 09:45
噓 KerLae: 感覺就是版皇降臨的fu啊 04/12 10:02
噓 phoenix286: 不同意版規自我審查機制 判應該還是要照原版規 改之後 04/12 10:12
→ phoenix286: 才能用新版規 04/12 10:12
噓 SupaArchon: 虧你平常講得好像很懂法 結果最後一條zzzzzzzzz 04/12 10:15
→ blueyork: 老實說,感覺加上這些規定會讓pad戒嚴化......不是很樂 04/12 10:17
噓 Ladyrose: 你的政見與推文回應實在讓人不敢恭維,不要求客觀但起碼 04/12 10:17
→ Ladyrose: 要公平,但看來是做不到。 04/12 10:17
→ blueyork: 見;希望是我想太多 04/12 10:18
→ peterman167: 我這板皇都覺得這篇好可怕,重力小心 04/12 10:34
→ peterman167: Btw,如果只是因為愛而參選,那會因為沒有愛而離開職 04/12 10:35
→ peterman167: 位嗎?大板板主超消磨熱情的喔 04/12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