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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雖然本次補選位於種子名單 但隨著時間推移,有些政見需要更新 因此發了這個更新版的徵選政見 給各位參考 二、自介/資格 《ID暱稱》jschenlemn (sinra) 《經濟狀況》小富 ($141857) 《登入次數》1502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797 篇 (退:0) 《目前動態》E:發表文章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4/12/2015 01:34:57 Sun 《上次故鄉》114.42.211.133 《 五子棋 》 152 勝 104 敗 9 和 《象棋戰績》 10 勝 3 敗 0 和 二、參選動機 愛,一個簡單卻有力的動機 三、參選政見 1. 勇敢發文,詳細分享 2. 活動參與與獎勵 3. 精華區多樣化 關於前三項與之前政見一樣,因此就不列出細項 本次主要更新為版規的部分 以下為列出我認為版規未來預計修訂的的方向與說明 1. 版規3-1重新區隔與制定 目前版規的規範為3-1 引戰或破壞板面秩序: 但是其實這條版規隱含了四種可能的違規 1. 釣魚 2. 過激言論 3. 族群迫害 4. 人身攻擊 四種違規的情形與處置各有相異處,因此有區隔細分之必要 a. 釣魚 也就是「使用挑逗性的言詞,致使討論偏向過於針對與激烈的行為」 b. 過激言論 使用「過於暴力,色情,或與犯罪相關聯,昧於風序良俗等詞語」 這條是為了防止玩家在評論角色時出現過於激烈的言論。 c. 族群迫害 「當事人使用的言論對於特定多數人造成負面影響」 類似群體嘲諷或是地圖砲,但是因為使用者也許並非故意,且其言論雖已具針對性, 但尚屬籠統而非強烈指向,因此與人身攻擊還是有所區隔 d. 人身攻擊 「針對特定個人而有客觀上之言語攻擊行為,造成該相對方認為其人格受有損害。」 與族群迫害不一樣,這條的針對性極為強烈。當事人不太可能是出於無意 因此處罰也會比族群迫害還要重,但也因此只有受攻擊者有資格提出檢舉。 以上就是我認為版規3-1需要重新修改與劃分的項目 至於詳細的條文與制定細節目前還需要進一步討論才能確定 2. 重新放為舊有版規6-4 原本6-4提供版主當討論串已經失焦或是討論爆炸時一個拉封鎖線的機會 現在的版規卻把他拿掉,也因此後續版主若鎖文或是結案,則失去了版規的授權 因此會把這條重新放回 3. 設定現有版規6-5冷卻時間 雖然此條在於避免洗版影響其他議題討論的空間,但硬性規定25篇就結案卻落於僵化 因為討論串最重要的精神還是在於內容,而非數量 因此我提出修正版的6-5 『6-5 為防止短時間內洗版壓縮其他版友討論之空間。 系列討論文於24小時內發文達20篇時,版主得公告討論暫停24小時, 期間內發文或以其他標題偷渡討論者,將刪文並視情況予以警告或水桶之裁量。』 以上6-4與6-5要配合一起實施。 一條規範系列討論文內容不要走火, 另一條防止短時間內大量討論洗版壓縮其他版友討論空間。 4. 廢除7-1-5 225倍的過度攻擊 這條規範過於籠統,處置也沒有合乎比例原則 因此現階段打算事先直接停用 至於違反同一條版規是否需要加重處置,我認為目前版規的規範沒有這個必要 有違規以現有版規處置已經足夠,並沒有需要特別加重到225倍的需求 5. 建立版規自我審查機制 一人違規,是那個人的問題,但如果一次有太多人違規 那麼就需要適時檢討一下版規了 因此我提出版規自我審查的機制。 『只要版主於審理期間發現版規適用有缺陷時,可以先宣告暫停審理 同時進行版規的檢討,等檢討完畢後,以最新的板規處理。』 - - - 礙於篇幅無法將所有可能更動的細節列出。因此僅列出概念與方向作為政見 四、經歷 1. Suckcomic 版主 2012~ 2. 參選兩次西洽版主,落選 3. 參選pad版主,落選 5. 結語 天佑PAD版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211.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zzleDragon/M.1428777459.A.D1E.html
joy3252355: 推個 ~~ 04/12 02:39
xvmon123: 請問過激言論如何判定? 04/12 02:40
spicysmall: 噓會被判定成過激嗎 04/12 02:41
caca5566: 為了防止玩家在評論角色時出現過於激烈的言論 新暗天? 04/12 02:41
caca5566: 你確定你沒有發過意淫文? 04/12 02:41
TinyMaster: 你能保持行政中立嗎 04/12 02:42
caca5566: #1KuEdFPb 你自己發的文 你怎麼判? 04/12 02:42
同樣回應xvmon123 除了版主主動判定外,版友也可提出理由書。判定標準與現有規範18禁的標準類似 我不認為那篇讚美新暗天的文章有「過於激烈」之餘 當然你也可能認為過激,那就請提交理由書給版主審查 版主審閱後會做出處置或不處置之判決。並同時檢附判決理由書
trollfrank: ╮(′・ω・`)╭ 04/12 02:43
※ 編輯: jschenlemn (114.42.211.133), 04/12/2015 02:51:05
acer5738G: ╮(′・ω・`)╭ 04/12 02:54
TinyMaster: ╮(′・ω・`)╭ 04/12 02:54
caca5566: 想對角色舔腋下 舔腿 你確定不過激? 04/12 02:58
caca5566: 好吧 我無言 你加油 04/12 03:00
ansonandan: 你可以雙手打字以示清白嗎(X 04/12 03:05
ufoofetkkk: 自己發的文當然不認為有過激之處 04/12 03:07
jouhouya: 過激的定義也太模糊了吧?維持原本有上車再處理不就好 04/12 03:09
過激言論同時間涵蓋到2-8,18禁的規範 但過於激烈的言詞不止於此。過於暴力的也算在內 EX: 「出這麼爛的寵,山本全家死光光好了啦!」 這個以現行2-8來判就不免有點問題 但若用過激言論則可以予以規範 若山本自己來檢舉則成立人身攻擊
song042008: 小偷可承認過他有偷東西? 04/12 03:23
新暗天那篇文章依現有版規下並沒有被處置 就目前為止是篇合乎規定的文章 你這樣用犯罪行為來影射並不恰當
z5921361: 如果想舔不行那prpr也要禁止? 有過激嗎? 04/12 03:27
kotenka: 那篇文章真的蠻噁的,推文聊聊就算,還發一篇專文... 04/12 03:28
※ 編輯: jschenlemn (114.42.211.133), 04/12/2015 03:30:51
k701: 請問如果我日文名字的苗字取山本的話 檢舉會成立嗎 04/12 03:35
k701: 可以算是當事人嗎?^^? 04/12 03:37
hugo7935: 就你回應版友的內容,我給噓。 04/12 03:40
song042008: 看來他不懂我們推文再說啥 04/12 03:44
zxc610621: 推推 04/12 03:51
death0228: 現行板規也沒有對過激言行進行罰則 所以拿去審能幹嘛? 04/12 04:02
imut: 靠邀 你之前是AC板的大濕嗎? 04/12 04:12
odin1206: 舔舔 就投你惹 希望有新的舔舔文 04/12 04:31
song042008: 所以我說他不懂我們在講啥阿xDDDDDDDDDDD 04/12 04:42
Andruw0819: 這人跟吱吱選的話我寧願投給吱吱… 04/12 05:45
odin1206: 隨便啦 反正投誰都會被鬥下來啦(? 04/12 05:59
john0909: 因為我紅燈右轉沒被警察杯杯抓到 所以我紅燈右轉是合乎 04/12 06:18
john0909: 規定der 04/12 06:18
rutw: 舔舔 04/12 07:18
wklxbiwee: 寧願投給吱吱 一個只會堅持己見的人當上板主就是版皇 04/12 08:20
kingvsandy: 拜託投給他,我也想給意見,只是我的意見啦,不重要。 04/12 08:26
kingvsandy: 可是你不聽的話就是不合格,大家都可以給意見,你們 04/12 08:27
kingvsandy: 說好不好阿。 04/12 08:27
JPIGHEAD: 我問一個問題 也算是我的隱憂吧 就你管的板而言 漫吐在 04/12 08:29
JPIGHEAD: 這三年間人數逐漸成長 可是就以一個指標性的亂吐日而言 04/12 08:30
JPIGHEAD: 亂吐的人卻逐漸減少 請問你認為這原因是否與管理方式有 04/12 08:30
JPIGHEAD: 關?是否會想在pad版上複製漫吐那套模式來使用呢? 04/12 08:31
hasroten: 耶以後不合己意的判決就可以送組務了 開心~ 04/12 08:39
tnst92191: 所以 幹你山本 這樣有算過激言論嗎? 04/12 08:41
liuedd: 還沒選上就被逗,你能繼續抗壓下去我就投你 04/12 09:16
animad: 幹你山本 04/12 09:20
diablo81321: 其實我不太懂為什麼你會覺得PAD板需要用到這麼僵化 04/12 09:24
diablo81321: 的板規線\ 04/12 09:24
fortexx: 最後一條打破罪刑法定的禁止溯及既往 這你敢信... 04/12 09:29
diablo81321: 而且 我覺得新的3-1有偷偷擴張之嫌... 04/12 09:30
fortexx: 還有審到一半改法律的喔 04/12 09:30
asas789: 改可以阿 不過該案依然用案法處理 不然就天天爽改就好了 04/12 09:32
asas789: 舊 04/12 09:33
diablo81321: 另外你的板規自我審查機制是想模仿停止審理申請釋憲? 04/12 09:37
diablo81321: 可是呢,那種東西是有權力分立才有的東西 04/12 09:38
diablo81321: 而且你沒有「最有利行為人」的原則 04/12 09:41
hugo7935: 還沒選上就打官腔直接擊中我的地雷 04/12 09:45
KerLae: 感覺就是版皇降臨的fu啊 04/12 10:02
phoenix286: 不同意版規自我審查機制 判應該還是要照原版規 改之後 04/12 10:12
phoenix286: 才能用新版規 04/12 10:12
SupaArchon: 虧你平常講得好像很懂法 結果最後一條zzzzzzzzz 04/12 10:15
blueyork: 老實說,感覺加上這些規定會讓pad戒嚴化......不是很樂 04/12 10:17
Ladyrose: 你的政見與推文回應實在讓人不敢恭維,不要求客觀但起碼 04/12 10:17
Ladyrose: 要公平,但看來是做不到。 04/12 10:17
blueyork: 見;希望是我想太多 04/12 10:18
peterman167: 我這板皇都覺得這篇好可怕,重力小心 04/12 10:34
peterman167: Btw,如果只是因為愛而參選,那會因為沒有愛而離開職 04/12 10:35
peterman167: 位嗎?大板板主超消磨熱情的喔 04/12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