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ravity113: 突然想到我桶過大師ee77也是有個幾次 02/09 01:47
→ Gravity113: 查一下ee77和takes的分身關係居然可以無疾而終 02/09 01:50
→ Gravity113: 剛剛跑去看了一下組務也沒有提出查分身的申請 02/09 01:53
→ Gravity113: 我好像也只能理解成被你們兩位吃案了? 02/09 01:53
推 wl2340167: Gravity113 若無的話 我可以再去組務提一次 02/09 01:59
→ Gravity113: 那就麻煩了,希望那些證據已經足夠提出查分身申請 02/09 02:04
→ Gravity113: 心血來潮翻一下組務和帳號部才發現甚麼都沒有... 02/09 02:06
→ Gravity113: 到底是誰跟我說卡在帳號部啊 02/09 02:15
→ Gravity113: 唉...問了好幾次"何時能有消息"居然連押個給進度的 02/09 02:19
→ Gravity113: 時間都辦不到,真該積極一點追殺的 02/09 02:20
→ wl2340167: 處理,這次我會去Sub_Gmobile申請處理,感謝。 02/09 02:24
→ Gravity113: 既然都找到板了,看一下多重帳號管理辦法好嗎 02/09 02:27
→ Gravity113: 那邊置底應該有寫由板主以上向組務提出吧 02/09 02:27
→ Gravity113: 難怪我用puzzle當關鍵字都找不到正式的申請案 02/09 02:28
推 Andruw0819: 重力你退了之後變得跟上任之前的JS一樣了…唉… 02/09 03:19
→ Gravity113: 你這樣講讓我好難過,哪個不像像那棵 02/09 03:25
→ Gravity113: 不過他在上任前我對他的評價還滿正面的 02/09 03:26
→ Gravity113: 像是板規修正案也給了相當多有用的意見,殊不知 02/09 03:26
→ Gravity113: 而當時也因為他是某大板板主,我確實期待過他的經驗 02/09 03:27
→ Gravity113: 能對板務的執行有實質的幫助就是了 02/09 03:27
→ Gravity113: 這次我是真的挺訝異那封站內信檢舉還真的石沉大海 02/09 03:28
→ Gravity113: 啊不就還好有去撈 02/09 03:28
推 spaceview: 想問一下 置底那樣公然討論重複購買福袋可以嗎? 02/09 04:38
→ spaceview: 一般的正常遊玩應該是沒辦法出現重複購買吧 02/09 04:39
推 king22649: 有趣的討論都不能討論 不如關版 02/09 08:00
推 nonverbal: 唔...有趣的外掛 還是外掛 02/09 08:17
→ king22649: 硬體上也算外掛=.= 02/09 08:33
→ king22649: 遊戲平臺沒有軟體控制的行為 也算外掛? 02/09 08:34
推 nonverbal: 你覺得路徑來源不算的話 那我無話可說嚕 謝謝指教 02/09 08:43
推 king22649: 沒在遊戲平臺上執行當然不算 02/09 11:51
→ sakaihayate: 所以沒在遊戲平台上執行 只是在你螢幕上面劃線也不 02/09 11:59
→ sakaihayate: 算囉 02/09 11:59
推 sakaihayate: 或是換個名詞, 輔助程式 這樣接受度有沒有比較高? 02/09 12:02
→ nonverbal: 懶得說嚕 謝謝指教 02/09 14:06
推 wl2340167: spaceview 關於這點 官方已有詳述可能會出現意外導致 02/09 14:11
→ wl2340167: 可以重複購買,第二次購買到的會只有6顆,應該沒問題。 02/09 14:12
推 wl2340167: king22649 我想本板的作用不只能討論有趣的影片。 02/09 14:19
→ wl2340167: 如果你對這到底是不是外掛還有所疑慮,可以寄信去問 02/09 14:19
→ wl2340167: GUNGHO,雖然他們的答案僅供本版參考用。 02/09 14:20
推 spaceview: 這樣也算誤導吧 然後還有打出方法來 就算真的買到了 02/09 15:18
→ king22649: 不是僅剩徵友+情報嗎? 02/09 15:51
→ king22649: 要能只剩有趣 想做還辦不到呢~~ 02/09 15:52
推 wl2340167: 因為置底還有 6-3 所以只能勸告了 02/09 16:36
→ fbixx: 1MkQ4WfR 3-8-1 肥鳥技能只補1000 02/09 17:32
→ wl2340167: 告知修正 若15分後未修正 刪文+警告 02/09 18:03
推 takes: 我說的是究進或覺醒,分歧究進也是究進,覺醒究進也是究進 02/09 22:20
→ takes: 你硬在雞蛋裡挑骨頭,不覺得累嗎? 02/09 22:20
推 Sougetu: 板主又還沒罰你警告你,緊張什麼 02/09 22:23
→ JPIGHEAD: 一句話有三四個注音文實在很傷眼 看得好累 02/09 22:54
→ Gravity113: 我有問題,分歧和覺醒都是究進的話那還分甚麼究進或覺 02/09 22:54
→ Gravity113: 醒? 你到底在講哪一種 02/09 22:55
→ Gravity113: 你一下說究進或覺醒一下說都是究進你到底想怎樣 02/09 22:55
→ wl2340167: 詞就說是誤導,確實也有一部份人將覺醒或是W究當成是另 02/10 01:20
→ wl2340167: 一種究進的方式,感謝詢問。 02/10 01:21
→ Gravity113: 但不爭的事實是他在講這個的時代光英早就有究進了 02/10 01:40
→ Gravity113: 前面檢舉應該是針對這一點啦 02/10 01:40
推 knuck: 怎麼有人講沒幾句就好像講很多一樣在那邊懶得說 www 02/10 03:33
→ knuck: 真沒耐心www 02/10 03:34
→ knuck: 話說我在檢舉區的疑問也被無視了就是 www 02/10 03:36
推 sheffler: 究竟是究進還是究進呢wwwwwwwwwwwww 02/10 03:42
推 wl2340167: Gravity113 我以個人的游戲理解 認為takes文內的究進說 02/10 04:19
→ wl2340167: 法並無理解上的問題,若執著於此點無非變成文字遊戲。 02/10 04:20
→ wl2340167: knuck 抱歉我並不知道那幾句是疑問。我解釋一下關於6-1 02/10 04:21
→ wl2340167: 此條原意主要是避免板規無規定到的事務,若違反法律或 02/10 04:22
→ wl2340167: 站規,板上會直接處置,但若是當初並無向板主方檢舉, 02/10 04:23
→ wl2340167: 而直接向權限更高的單位進行檢舉,那板主就不會再次處 02/10 04:24
→ wl2340167: 理該案,基本上也秉持著一事不二罰的精神,所以就不進 02/10 04:24
→ wl2340167: 行另外的處罰了。 02/10 04:25
→ wl2340167: 另外,關於4-3與2-2的差別,兩者之間顯然有嚴重度之分 02/10 04:26
→ wl2340167: 而4-3不僅是規範無關PAD的文章,更是避免以往出現過的 02/10 04:27
→ wl2340167: 大量鬧板文章而應對的條款。板主在判決時會考量事件的 02/10 04:28
→ wl2340167: 狀況以及嚴重度採取適用的板規,希望這些有幫助到你。 02/10 04:29
→ wl2340167: 感謝二位的詢問,另外無關於檢舉區事件的發言(如個人看 02/10 04:30
→ wl2340167: 法、閒聊),感謝配合。 02/10 04:31
推 knuck: 所以我才說6-1沒用阿 版上有判例用到過6-1的嗎? 02/10 05:09
→ knuck: 既然都違反"站規" 那就是請站務警察處理了 不會輪到版主 02/10 05:09
→ knuck: 既然要站務警察處理 => 6-1沒用了 02/10 05:10
→ knuck: 我指的4-3 & 2-2差異是指 同時踩兩者的時候 就變成有選擇 02/10 05:11
→ knuck: 的空間了 變成是想重判就用4-3 輕判就用2-2 02/10 05:12
→ knuck: 感謝W版主的回答 02/10 05:13
→ nonverbal: 懶得多費唇舌而已 浪費那個時間幹嘛呢 02/10 09:56
推 sheffler: 我當初問過能不能用6-1處理簽名檔違規時,版主請我去找 02/10 11:17
→ sheffler: 站務檢舉 02/10 11:18
→ sheffler: 才不是w版主現在說的這套(攤手) 02/10 11:18
推 wl2340167: sheffler 抱歉我並不是當時版主 僅就現行狀況說明 02/10 12:18
→ sheffler: 是js說的。所以2位版主是不是該對6-1有共識?你們再討 02/10 13:13
→ sheffler: 論看看囉 02/10 13:13
→ Gravity113: 我怎麼記得你那時已經上任了… 02/10 15:08
→ Gravity113: sheffler妳說妳是什麼時候提的檢舉? 02/10 15:18
→ sheffler: 9/28 在置底檢舉區提的 當時3位版主應該都有看到 02/10 15:20
→ sheffler: 這是我備份在信箱的內容就是了 02/10 15:21
→ Gravity113: 可是大將軍說他不是當時的板主,花生省魔術? 02/10 15:23
推 knuck: 一條板規 兩種解讀 頗ㄏ 02/10 15:30
→ sheffler: 不過那時候是事後才在版上問的,一開始被打槍我就上站 02/10 15:49
→ sheffler: 務了。總之這條版規真的很詭異(? 02/10 15:50
推 wl2340167: 很抱歉看來是我記錯時間,但我確實未經手這案件,關於 02/10 17:31
→ wl2340167: 板規共識我會再與JS板主取得相當共識。 02/10 17:31
推 john0909: 那個...大家新年快樂喔o'_'o 大過年的還在敦促版主 02/10 17:37
→ john0909: 可見大家對這個版跟大將軍是有很高的期望與愛護的 加油! 02/10 17:37
噓 caka5566: 加油 新年快樂ob'_'ov 02/10 17:46
推 sheffler: 樓樓上這麼為版主著想,人真善涼 02/10 20:08
→ nonverbal: 大過年的哪有那麼多事阿 多休息比較實在 02/10 20:55
推 kksula: 過年沒人揪打麻將太無聊喔…… 02/10 21:42
推 kendra0606: 新年快樂~ 02/10 21:42
→ chuusan: 過年不易上線 把握機會推好大 02/10 23:12
→ chuusan: 媽啊 推錯文了 02/10 23:14
推 wl2340167: 處理中 02/14 20:38
推 wl2340167: 8-6需要五個人 加上完整一點的說明 麻煩了 02/15 02:08
→ aotearoaz: 版主只有兩個 翻不了案惹(X 02/15 02:12
→ wl2340167: 當時還有三個 這種小地方就別在意吧 02/15 02:14
推 ttoy: 目前看起來沒人願意陪同翻案@@ 我先去喊喊 湊到人數再來補述 02/15 02:19
→ aotearoaz: 阿抱歉 沒想到會回應 開個玩笑而已(′・ω・‵) 02/15 02:19
→ wl2340167: 沒關係 我也是開玩笑 02/15 02:21
→ aotearoaz: (′・ω・‵) 02/15 02:26
推 spaceview: 同意連署的話是直接推文就可以了嗎? 02/15 02:36
推 ttoy: 就來說對藍羊的判決有異議就好 記得補上文章代碼 02/15 02:51
→ ttoy: 從我的推文複製就好 02/15 02:51
→ skyerlight: 反串個也要被桶真的衰小... 02/15 02:53
→ biox3416: 綜觀全篇 bluelamb之推文僅是持反對方之立場回應原發文 02/15 02:57
→ biox3416: 者之論述 02/15 02:57
→ biox3416: 而判決依據的違規推文 僅是順應前句推文的玩笑 02/15 02:59
→ biox3416: 其後也未因該句推文引起多方對立,言詞交鋒 02/15 03:01
推 kakeyema: 只是反串。實際上後來也沒引起對立。 02/15 03:29
→ spaceview: 同意那段話根本沒有到引戰程度 02/15 03:37
→ Gravity113: 判決理由已經闡明僅是玩笑性質,卻仍以板歸處置 02/15 09:48
→ Gravity113: 以相同標準綜觀板上,應該有更多人需要受處置 02/15 09:49
→ Gravity113: 既然已經認定是玩笑話,為何又要以3-1處罰之? 02/15 09:50
推 acer5738G: 呵 就別翻案完之後被人說知名唉滴真好有人幫忙說話 02/15 09:52
→ acer5738G: 是我就放著泡水 以後任何類似發言一律檢舉 讓版主辦到 02/15 09:53
→ Gravity113: 一定會的啦,這你大可放心 02/15 09:54
→ caka5566: 翻案後一定會一些潛水的看熱鬧故意喊個名人特權啦 GGGG 02/15 13:01
→ kendra0606: 文針對本人 → panbie: 你是被搞RMT帳號的肛過嗎 有 02/15 15:03
→ kendra0606: 麼恨喔 02/02 01:12 言詞戲謔,惡意攻擊本人人格。 02/15 15:03
→ kendra0606: 以及在我要求panbie道歉後 推 Andruw0819: 看來是真的 02/15 15:04
→ kendra0606: 02/02 01:16 我認為在版上出現這種言詞攻擊是不適當的 02/15 15:04
→ kendra0606: 惡意辱罵也不是可以透過加疑問語調或"看來"就可以脫罪 02/15 15:05
→ kendra0606: 舉個惡劣的例子,如果有A攻擊B說"你媽是不是被狗幹才 02/15 15:05
→ kendra0606: 生了妳呀",難道這樣A可以用我是假設、猜測來脫罪嗎? 02/15 15:06
→ kendra0606: 希望版主處理,感謝。 02/15 15:06
→ trollfrank: 8-1-3 不用謝了 02/15 15:13
推 kendra0606: 因我之前已經向js版主檢舉,遺憾js版主因地震及過年繁 02/15 15:14
→ kendra0606: 忙請假 或是待js版主收假後處理? 02/15 15:14
推 trollfrank: 原來如此 說清楚嘛 害人家誤解你 那也請JS版主將已受 02/15 15:16
→ trollfrank: 理而未處理的檢舉事宜逐一處理囉~辛苦您了 02/15 15:16
推 knuck: 真的有人違恐天下不亂呢 看來是崩潰後變堅強了 02/15 16:47
→ Gravity113: 未看先猜超過七天不受理 02/15 18:03
→ Gravity113: 分身確認囉~該改的判決可以改一改了吧 02/15 18:08
推 sheffler: 大濕掰 02/15 18:11
→ wl2340167: 我還在研究這是要怎麼判 02/15 18:27
→ Minihil: 帳號被刪的被刪 被退註的退註 你是要水桶那帳? 02/15 18:28
→ Gravity113: 退註的不是會還在嗎?記得是說要重領認證信? 02/15 18:40
→ Minihil: 那要退註的帳違規啊 我A帳違規被桶 但B帳除非水桶期間出 02/15 18:44
→ Minihil: 來發言,不然會桶到B嘛? 02/15 18:44
→ Minihil: 最後一次犯的takes被刪了 所以怎桶? 02/15 18:45
→ Minihil: 當然退註的帳之後又違規應可算前次各帳累積次數 02/15 18:49
→ Minihil: 靠夭怎是我回答問題 無言 02/15 18:49
→ Gravity113: 7-4 現在不知道有沒有分身本尊同罪啦 02/15 18:49
→ Gravity113: 你都自問自答了…不過7-2好像又是分割處置了 02/15 18:50
→ Gravity113: 等大將軍結論吧 02/15 18:51
→ Gravity113: 現在7-4是針對水桶期間厚,那我真的不懂怎麼算了 02/15 18:55
推 ttoy: 7-4只是說水桶期間分身犯罪就一併處置並加倍不是? 02/15 18:56
→ ttoy: 7-2則是對累犯"ID"進行加重 所以應該是分開算 02/15 18:57
→ ttoy: A帳違規水桶期間 B帳出面發言則AB皆受A水桶天數*2 02/15 18:58
→ ttoy: B如果不是第一次在水桶時說話 那B就在多算倍率 應該是這樣? 02/15 18:58
→ Gravity113: 問題是,大師案改判好像應該適用前一版規定 02/15 19:07
→ Gravity113: 只好再找精華區XD 02/15 19:08
→ Gravity113: 因為現行版本是大師案後改出來的,當時的案件應該適用 02/15 19:09
→ Gravity113: 當時有效規定做處置才不會有溯及既往的問題吧 02/15 19:09
→ Gravity113: 有比對才發現現在的規定追加了各ID獨立處置,那開分身 02/15 19:15
→ Gravity113: 的不就刷到爽,查分身到底還有什麼作用? 02/15 19:15
→ jschenlemn: 我想很簡單的,大師的任何一個帳號在水桶間有發言紀錄 02/15 19:31
→ jschenlemn: 並且在發言後七日內提出檢舉,這樣才符合現行板規處置 02/15 19:32
→ Minihil: 反了吧 板規不就是因為舊的有問題才修新板 卻回頭用舊的 02/15 19:33
推 ttoy: 也是 忘記要找當初的版本了Orz 02/15 19:33
→ Minihil: 是從無到有才會擇無 02/15 19:33
→ Gravity113: 所以大師六個帳號全部3-1三次之後再開第七個就沒事囉 02/15 19:34
→ jschenlemn: 基本上就從新從輕吧,現行板規如果無罪就不可能用舊的 02/15 19:34
→ Gravity113: ? 02/15 19:34
→ Gravity113: 而且當初案子就是你 js 程序搞錯才拖到現在好嗎 02/15 19:35
→ Minihil: 怎沒事 現在6個帳號不就都... 02/15 19:35
→ jschenlemn: 哪個程序,你是說多重帳號? 我是依據第一點送的 02/15 19:36
→ jschenlemn: 大師水桶時又沒有疑似開分身,本來我也以為沒辦法送 02/15 19:36
→ ttoy: 不能從新從輕吧(汗 應該照當時的板規版本判才對啊 02/15 19:36
→ Gravity113: 查分身被站方砍和板上累積違規應受的加重是同一回事? 02/15 19:36
→ jschenlemn: 可是這次小組長就直接上去了..說實在我也是不知道為何 02/15 19:37
→ Gravity113: 問你啊,你上次怎麼自送帳號部的 02/15 19:38
→ Gravity113: 你要不要再看一次送案的規定啊 02/15 19:38
→ jschenlemn: 大師又沒有開分身違規,所以我認為只能用第一點,超過 02/15 19:39
→ jschenlemn: 五個帳號,那點板主可以逕行送往帳號部 02/15 19:39
→ jschenlemn: 除非帳號部認定是只要一個帳號違規,就可以抓肉粽 02/15 19:41
→ jschenlemn: 把所有帳號都抓去來處理... 02/15 19:41
→ jschenlemn: 推文要CD好麻煩..清掉部分推文以便推文好了 02/15 19:42
→ Gravity113: 隨便你說啦,反正說到嘴破你也不會聽 02/15 19:42
※ 編輯: jschenlemn (120.126.40.65), 02/15/2016 19:46:34
→ Gravity113: 同一人持有帳號不互相累計你都寫了,從新從輕你也寫了 02/15 19:45
→ Gravity113: ,無敵星你也拿了,我小小一介亂板肥宅能奈你何 02/15 19:45
→ Gravity113: 而且現在又是“你認為”,大將軍知不知道啊 02/15 19:46
→ jschenlemn: 又來了,合理解釋你都要把話題轉到其他無關的地方 02/15 19:48
→ jschenlemn: 甚至涉及個人,你問大將軍,那我反問之前他解釋6-1時 02/15 19:48
→ jschenlemn: 怎麼沒問過我的意見? 02/15 19:48
→ Minihil: 大將軍知道是有用喔 02/15 19:48
→ jschenlemn: 雖然那段時間我是請假啦 02/15 19:49
→ Gravity113: 問你你是要回來剪綵喔 02/15 19:49
→ Minihil: 沒看他還在研究(測風向)怎判嘛 02/15 19:50
→ Gravity113: 無罪釋放啊,我都看出來了 02/15 19:51
→ Gravity113: 上次檢舉送大將軍後變成js處理,然後連何時案件到哪個 02/15 19:53
→ Gravity113: 層級的時間都給不出來,最後再交一次大將軍馬上就有結 02/15 19:53
→ Gravity113: 果還可以看到組務紀錄,到底是差在哪咧 02/15 19:53
推 funkD: 看來大師大概1-2週就可以復活了 \印和闐/\印和闐/\印和闐/ 02/15 19:54
→ Gravity113: 現在公告還沒出來我都覺得要看到無罪公告了,快來打我 02/15 19:54
→ Gravity113: 臉拜託 02/15 19:54
→ Minihil: 太麻煩的當然丟Js啊不然呢o'_'o 02/15 19:55
→ Gravity113: 說的是,無敵星真是神物 02/15 19:56
→ Minihil: 咦 公告不是大將軍在研究嘛 當然等他發啊 02/15 19:57
推 Sougetu: 嗚嗚嗚對不起,當初把分身證據丟給JS的是我,以後有幾個 02/15 19:57
→ Sougetu: 板主就丟幾個好了 02/15 19:57
→ Gravity113: 是該全丟啦 02/15 19:59
→ jschenlemn: 老實說我也不知道為何小組長這次會受理並且送 02/15 20:00
→ jschenlemn: 收到Sougetu的信我就直接送,因為流程就是這樣寫的呀 02/15 20:00
→ jschenlemn: 不然我去問問看好了,究竟為何小組長會受理 02/15 20:01
→ wl2340167: 帳號這應該是意外 因為也有說五個帳號以上可以直接送ID 02/15 20:01
→ Gravity113: 那公告這兩天會出來嗎 02/15 20:01
→ Minihil: 慢慢來啦 人家還有昨天的8-6要弄 02/15 20:03
推 wl2340167: 關於大師那個,由於板規後來有過修改,現在要查證就是 02/15 20:12
→ wl2340167: 大師在過往板規還是處理一個人(也就是不看單一帳號時) 02/15 20:13
→ wl2340167: 到底有沒有開分身違規過才要加重,如果是已經改了,才 02/15 20:14
→ wl2340167: 開分身那就沒理由加重,水桶倍數處罰現在就是查查看以 02/15 20:14
→ wl2340167: 前有沒有開起來,才能再處置,這些都需要點時間查證。 02/15 20:14
→ wl2340167: 以上是我跟JS板主討論的結果,還請耐心等候。感謝配合 02/15 20:15
→ Gravity113: 了解 02/15 20:33
推 kendra0606: js版主您好,想請問我的檢舉案要處理了嗎? 02/16 22:10
噓 david3809: 大師調查那篇底下 版友guest0079在引戰……… 02/17 00:57
推 gala710152: 同上 02/17 01:01
推 gekido: 同上 02/17 01:02
噓 david3809: 同上 02/17 01:02
→ trollfrank: 引戰內容包括"他媽的沒人用腦袋" "睜眼說瞎話" 02/17 01:02
推 cuaphid: 同上 02/17 01:03
→ trollfrank: 以及"想法很賤" "真的很賤" 等 02/17 01:03
噓 s93184s: 不說了 同上 這類攻擊發言真令人感到噁心 02/17 01:04
推 ttoy: → guest0079: 但你一定不知道自己的想法很賤 我就教育你 02/17 01:04
→ ttoy: 這能多檢舉他3-1引戰吧? 02/17 01:05
推 asabase: 同上 02/17 01:08
推 c25256176: 同上 02/17 01:26
推 Sougetu: guest0079: 看了一下 版上很多人是不能講道理的 就是說不 02/17 01:31
→ Sougetu: 太用腦 3-1 02/17 01:31
推 JPIGHEAD: 同上 02/17 01:33
→ asabase: 同上 02/17 01:35
→ Awllower: 同上 02/17 01:38
推 c25256176: 同上 02/17 01:42
→ guest0079: 我覺得對版主檢舉版主真的很蠢 02/17 02:00
→ c910335: 喔不 大濕粉你這樣檢舉不會有效果的啦 02/17 02:12
→ c910335: 至少詳細說明為什麼會覺得版主這樣判不合理 02/17 02:12
→ c910335: 以及實際上理當怎麼判才足夠正當 02/17 02:12
→ c910335: 你或許該再仔細思考看看如何提出令人滿意的檢舉 02/17 02:13
→ c910335: 不然我想你也不夠資格針對版主的判決提出異議 02/17 02:13
→ Gravity113: 檢舉板主要到組務檢舉 02/17 09:14
→ knuck: 版主有做事是很好啦 但不代表吃了無敵星星就可以改變算法啦 02/17 09:56
→ knuck: 以這次判決而言 違規共8+10 = 18 次 => 60*18 =1080日 02/17 09:57
推 knuck: 看到大師被桶是很大快人心沒錯 不過數字也不能因此而亂算阿 02/17 10:01
→ knuck: 還請JS版主回復我的疑問唷 謝謝~ 02/17 10:01
→ jschenlemn: 現行板規是加重兩倍呀 02/17 10:13
推 knuck: 所以是用7-2而非7-4嗎 02/17 10:15
→ knuck: 講反了 用7-4 不用7-2 02/17 10:15
→ jschenlemn: 分身的話是7-4 02/17 10:17
→ jschenlemn: 不過要從輕的話是要用舊板規處置.. 看來要修正了 02/17 10:18
推 knuck: 這樣那個數字也怪怪的 02/17 10:18
→ knuck: 分身與本尊加重兩倍水桶期限,並累計於原定水桶期限後。 02/17 10:19
→ knuck: 假設原本60天 第一次加重 = 60+60*2 = 180 02/17 10:21
→ knuck: 第二次加重 =180+180*2 = 540 02/17 10:21
→ knuck: 應該是要60* 3^18 才對 02/17 10:21
→ knuck: 那個"累計"的描述有點不直覺 02/17 10:22
推 kendra0606: 想請問我檢舉panbie還有Andruw0819是被吃案了嗎? 還是 02/17 11:25
→ kendra0606: 在此版說人被肛並沒有違反版規呢? 02/17 11:25
→ kendra0606: 我以為js版主沒有時間心力處理版務 但有時間處理後怎 02/17 11:26
→ kendra0606: 麼沒有先來後到的順序呢? 02/17 11:26
推 acer5738G: 這讓我想起了鳳王當年判人說吃屎去水桶的故事 02/17 12:47
→ jschenlemn: 大師一案從舊判決的話,因為已經惡意違規3次了 02/17 14:14
→ jschenlemn: 依舊會有255倍的加重,依照knuck的算法1080天 02/17 14:16
→ jschenlemn: 加上冥狼啟示225倍率 1080*225=243,000天的水桶 02/17 14:17
→ jschenlemn: 會比現行判決更重,也遠超過20年的系統上限 02/17 14:18
→ jschenlemn: 重判的意義不大 02/17 14:19
→ Gravity113: 其實是225倍,但確實沒有寫明期間內多次分身發言的兩 02/17 14:20
→ Gravity113: 倍是原判決兩倍或最後一次修正後兩倍,所以目前這樣堆 02/17 14:20
→ Gravity113: 其實有破綻可以抓但也不是沒道理 02/17 14:20
→ Gravity113: 但基礎天數仍有誤,應是原判決天數拿去跳倍率,在修正 02/17 14:23
→ Gravity113: 處置的公告時才扣除已處置天數,補足完整天數,所以第 02/17 14:23
→ Gravity113: 一段不該出現53、54這種基本天數,而是一律60,跳完才 02/17 14:23
→ Gravity113: 扣7、6天 02/17 14:23
→ Gravity113: 畢竟系統上不能在已水桶ID直接增加天數,而分身發言的 02/17 14:26
→ Gravity113: 處置本意也只是追加處罰,所以起算日仍是原始判決的時 02/17 14:26
→ Gravity113: 間,而倍率也應該有部份會吃到冥狼才對,該怎麼算就是 02/17 14:26
→ Gravity113: 要怎麼算才對,不然當初判五百年是判爽的嗎 02/17 14:26
→ Gravity113: 明明三四段就都用60,第一段為什麼要用剩餘天數? 02/17 14:29
→ Gravity113: 而且站方認定同一使用者之後違規次數就應該合併累計, 02/17 14:34
→ Gravity113: 應該先修正那幾次判決的原判決天數再算分身加重,然後 02/17 14:34
→ Gravity113: 同條累計3開始就全部改為225倍 02/17 14:34
→ Gravity113: 像是60*(2+2+225*8)之類的 02/17 14:40
→ Gravity113: 現行公告算法的話就是60*2*2*225^8,不知道一行夠不夠 02/17 14:41
推 knuck: 225^8是怎樣 桶爆嗎 02/17 14:44
推 cianhao: 一行裝不下 ob'_'ov 02/17 14:44
推 knuck: E21 = 10^21 02/17 14:45
→ knuck: 1576418005371093750000天 多麼驚喜呀 02/17 14:46
→ Gravity113: 原來這他嗎是驚喜啊 02/17 14:47
→ Gravity113: 但還要回頭研究這累計算法有沒有問題就是了,沒道理認 02/17 14:54
→ Gravity113: 定用當時的跳倍率卻用現在的版本 02/17 14:54
→ Gravity113: 如果當初是每次+1那就應該是60*(1+1+1)*一群冥狼吧 02/17 14:56
→ Gravity113: 只有手機好難對照,我數學不好觀念很差,你們說咧 02/17 14:57
推 horseorange: 看得頭好痛 反正20年後應該沒人要玩手機惹啦 02/17 15:22
→ Gravity113: 藍羊案受理了嗎 02/17 15:29
→ jschenlemn: 板規等投票結束就會一起更新.因為當初不知道要不要禁 02/17 15:49
→ jschenlemn: 藍羊案已經跟大將軍說了,之前我們也討論了,會請他 02/17 15:51
→ jschenlemn: 盡快完成判決並且公告 02/17 15:51
更新板規3-10,4-2。 詳細理由與對照依據 #1MhvGb1_ (PuzzleDragon)
※ 編輯: jschenlemn (120.126.40.65), 02/17/2016 16:06:42
→ Gravity113: 大師的計算題有要驗算嗎 02/17 22:07
推 JPIGHEAD: 樓上有人叫我? 02/18 01:43
→ loveSETSUNA: 附議樓上 刪推文欠檢舉 02/21 14:09
→ k1230588: 刪推文是每刪一條以獨立違規計嗎 02/21 14:38
推 wl2340167: 過往沒有特別紀錄 但應該是算是單一事件 02/21 14:42
→ sg8888sgsg: 請問怎樣的文章會被劣退 02/21 14:43
→ wl2340167: 視文章犯規的嚴重度 越嚴重越有可能被劣退 02/21 14:45
→ sg8888sgsg: 了解 謝謝版主 02/21 14:46
→ zxc654033: 以下推文我挑人加XD 02/24 09:29
推 zxc654033: 手機APP又推錯第二行QQ 02/24 09:33
推 wl2340167: 近期實況文皆已清除 02/24 18:18
→ acer5738G: 找時間弄一隻究進小雅起來等木英雄覺醒時當素材 02/24 18:52
推 loveSETSUNA: 問個:明天維修結束是不是需要一個重置抽集中串? 02/24 22:47
推 wl2340167: 可以發沒問題 02/24 23:26
→ x07456: 有人一二隊常駐297黑龍哥跟跟潮虎嗎 我明天加你親友w 02/25 00:39
→ x07456: 阿 抱歉留錯底置 02/25 00:40
推 spicysmall: 還麻煩板主重新收文摘了,有上色比較好看XD... 02/25 16:51
→ jschenlemn: 好 02/25 18:34
推 RSK: 180534554,三方親友&禮物蛋互換,請站內信~ 02/25 21:08
→ RSK: 抱歉恍神推錯文 orz 02/25 21:09
推 f222051618: 208 697 944 徵求神魔王 or 舊覺火印 常掛親友 02/25 22:43
→ f222051618: 我這邊會加你 方便的話請站內信或ID註明PTT 02/25 22:44
→ f222051618: 我自己也常掛神魔王 舊覺火印兩個 其他有火龍女 水雙 02/25 22:44
→ f222051618: 光咖等 都H了 02/25 22:45
推 acer5738G: 題個建議 協力機龍有加蛋20倍的時候可以發個報隊集中文 02/26 21:57
→ acer5738G: 如果版主來不及發的話 版友自己發應該也可以嗎? 02/26 21:57
→ Gravity113: 其實我覺得可以像置底一樣板友自己發耶 02/26 22:47
推 wl2340167: 好喔 我們會考慮的 但暫時還是不要自己發好了 怕太雜亂 02/27 00:39
→ wl2340167: 而且我個人是希望這種不需要回顧的資訊結束就能刪除 02/27 00:40
→ Gravity113: 我會建議可以開放板友發啦,規定比照抽蛋集中串 02/27 01:49
→ Gravity113: 除非你們想準時上哨發集中串,這應該也沒人反對就是了 02/27 01:49
推 Andruw0819: 都有一篇徵友了…想打的自己去徵就好,還開一篇幹嘛? 02/27 13:29
→ jschenlemn: 當時畢竟可以一人打,使用率不高,現在官方調整模式 02/27 20:36
→ jschenlemn: 我覺得可以把那篇文章重新置底試試看 02/27 20:37
推 trollfrank: 要不要稍作宣導一下 滿多人沒注意到的 02/27 23:15
→ trollfrank: 像是版標協力幫忙請洽至底之類的 02/27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