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PuzzleDrag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板規一 //板旨及板務行政原則 1-1 本板是《龍族拼圖》討論板,龍族拼圖為日本 Gungho 社旗下之一款結合轉珠回合制RPG的手機遊戲,龍族拼圖為中文翻譯, 其日文原名為《パズル&ドラゴンズ》, 英文名稱為《Puzzle & Dragons》亦為本板板名來源。 本遊戲常用縮寫為:PAD、P&D 1-2 本板板旨為讓所有在PTT上的龍族拼圖玩家,有個專屬能分享資訊及討論的地方。 1-3 本板發文格式: [閒聊] 板友閒聊用,內容須與龍族拼圖相關。 [問題] 板友提問用,文內偷渡健檢時會更改標題為[健檢],並接受健檢文規範 [情報] 提供所有遊戲相關情報用,並附上符合文意的中文翻譯(不限字數) 此外考量到特殊時段會有多人發表情報文的關係, 同一主題之複數情報文,最後以保留第一篇或是說明最完善之文章為主 其他請發文者自己進行刪除(或由板主)! [心得] 心得之項目為地城攻略,角色/隊伍參數、編成,角色帳號培養 或其他玩家自行研究、開發、解說、描述之內容。 於不同文章類別提及心得項目比照心得規範。 [實況] 實況自己的遊戲體驗,實況結束後請"盡量"自己刪除! 若無刪除者則統一由板主"隔日"進行刪除,依系統日期為準 官方生放送之實況因會有大量情報的告知,"保存時間會長一點" 並在完整情報文整理出來後才進行刪除 [板友] 板友自介文,每人限發一篇,但每月(依月曆)可更新一次 標題請按照格式:[板友] PTT帳號 美/日/台版 組別 ID、名稱、版本、組別、遊玩日數、Rank、常用隊伍等項目為必填 未確實填寫者依板規二處置 [健檢] 向其他板友詢問/請益自身寵物隊伍之組成(包含首抽) 請確實填寫健檢範本之六大項目 隊伍、進度、轉珠技巧、有無課金、問題點/目標、組成想法六項 未確實填寫者依板規二處置 [創作] 板友創作用TAG,含塗鴉/ANSI、文章等 [統計] 所有有關於遊戲機率的統計(含抽蛋、掉落、升技、覺醒機率等) 統計文相關規範請見板規三 [問卷] 張貼問卷文須經過板務審核,請使用站內信告知問卷目的、內容大綱 本項規範請見板規4-1-1 [徵人] 專門給社團或LINE群招生用的TAG,詳細規範請看板規4-1 [活動] 板主或板友舉辦活動時會使用的TAG,板友欲使用請先向板主申請。 [TCG ] 所有和TCG有關的文章皆須使用此TAG [故事] 針對PAD中寵物的背景故事請用此TAG [設定] 針對PAD中寵物的名字、部件設定資訊請用此TAG 1-4 具創意、實用、激勵、有趣等特性之優良文章,板主、小板主得收錄至精華區。 收錄類型包含攻略文、優質地城/養寵心得文、轉珠心得文、新手教學文、 論文、創作文等類。 1-4-1 除板務主動收錄外,板友亦可主動推薦文章,經板務認定後, 即可收錄在精華區中。 1-4-2 創作文、論文將無條件收錄精華區。 請所有板友欲參與本板討論前先詳閱板規。 板規二 違反以下板規者刪文,情節嚴重追加警告一次至水桶七日不等 2-1 所有類別之文章須滿30字方可張貼(不含標點符號,超連結視為一字)。 但超連結比例偏高時不計入字數,由板務判斷 情報文等請先追加"編輯中"之後再追加簡單說明文意之中文翻譯,以便理解。 活動期間之抽蛋文於活動前30分鐘始可發布 2-2 張貼無關,或過度曲解、引申、推論Puzzle & Dragons 遊戲,或內容過於空泛、 無意義的詢問等類型之文章。 2-3 禁止徵友文,置底有專用文章可供使用。 遊戲X日心得和板友文內可含徵友資訊。 2-4 板友文每人每月限發一篇,若有多貼從最新一篇開始刪除。 2-5 文章用語嚴重妨礙閱讀者,如火星文、注音文或亂碼文 2-6 健檢文每人每月限發一篇,需滿足說明格式之要求,若有多貼從最新一篇開始刪除。 2-7 遊戲X日心得每人限50日張貼一次,此項依發文日期計 2-8 本板禁止詢問首抽,有疑問請到置底每日情報詢問 2-9 情報文請加中文摘要以便閱讀,字數不限但須完整表達內容 2-10 發、推文內連結含18禁之圖片、文章及影片 包含:女性乳首、男女性性器官、BL/GL/BG之各式性交及所有影射方式 2-11 針對本板或他板之板務討論文,或於發、推文中偷渡板務事項者, 惟置底之檢舉區或閒聊區不限。 板規三 違反以下板規(含發文、推文以及簽名檔),刪文並水桶1~30日不等,板務可以視情況退文。 3-1 使用爭議性、針對性、歧視性、過於暴力,色情,違反公序良俗,與犯罪關聯之詞彙 或以非理性、不客觀、缺乏合理之論述、挑釁的言論挑起多方對立,言詞交鋒 造成板上嚴重爭論,版面紊亂,視為引戰。 3-1-1 若違規情形不甚嚴重,但經他人或板主告知後,依舊使用具挑逗的言詞致使 討論方向有過於偏激之餘,為釣魚行為。板務將鎖文、禁回並給予當事人 水桶處分。 3-1-2 受釣魚者刺激而違規者,可視情況減輕其責任。 3-2 文章或推文用語,以明示或暗示涉及特定可明確辨識之個人之人格、名譽、隱私、 致有攻擊、貶低、挑釁、汙衊之情事者,當事人可向板主群聲請裁判, 並應附有效字數五十字以上之客觀理由。若判決確定,最輕不應少於水桶三日。 此條之檢舉人與被檢舉人得以和解 3-3 文章或推文用語,經板友認為對客觀上可供辨識之特定族群之人格、名譽、認同 有所影響,於檢舉區發起連署,至少五人連署後,方可向板主聲請裁判。 聲請同時,應附有效字數五十字以上之客觀理由。 3-4 未經同意任意增減他人推文 3-5 機率相關之文章: 文章主旨為討論、發問、閒聊、展示下列各項(其一),歸類為機率相關文章: 1.抽蛋 (含刷首抽之成果) 2.練技、合成大成功/超成功、蛋寶覺醒之機率 3.地城寵物遭遇、掉落率 4.其他不特定或隨機發生之事件 此項目適用[統計]之文章屬性,合乎門檻者收編精華區 3-5-1 抽蛋文須附上BOX截圖,截圖中應包含足量且相應主題的抽蛋寵 平日及合作之抽蛋文需有 85 抽以上 神祭、村選期間欲發抽蛋文需有 100 抽以上,此內容包含實況抽蛋之成果紀錄 意即:即使是實況文,數量未達本條門檻者視為違規 友情抽之成果需有 100 抽以上, 如遇到單筆友情抽要花500點,放寬為85抽 3-5-2 地城寵物遭遇、掉落之機率須達2500體力或100場 (例:超地獄刷寶玉50場*50體,雙周上級100場) 3-5-3 蛋寶覺醒須滿100隻以上;合成大成功或超成功須合成滿100次 3-5-4 練技機率 1. 以普通、技術地城(不含傳說系列)、金錢關、曜日地城、金屬龍地城寵物 為練技寵須滿100隻 2. 以降臨寵、普通與技術關之傳說系列地城尾王、超絕金屬龍王、雙色龍后 或其他合作與特殊地城為練技寵,須滿50隻 3. 以特殊地城之亂入寵練技,須滿30隻。且該亂入寵不得於其他地城中常駐 出現。(Ex:各色寶玉因為有レアキャラ常駐出現,因此不視為亂入寵) 3-5-5 練技寵與蛋寶之統計文,需附上滿足3-5-3與3-5-4條件與數量之截圖。 且須展現全部使用後之結果,寵物不得轉售或移作他用。 3-6 發表發錢文,或文章內含發錢訊息,應符合下列條件。若板友無法確定門檻, 應先去信板主確認 因抽蛋成果而為發錢,單篇須滿10000P; 因練技完成、遭遇掉落成功、蛋寶覺醒、角色HYPER、情報之 發錢文,單篇須滿5000P; 心得、攻略或其他事項之發錢文,單篇須滿2000P。 3-7 帳號贈送文之內容物須有5隻以上之金龍寵並以圖為證    不附圖或單一帳號內金龍寵未滿5隻者為違規 帳號贈送有置底交換區,懇請善用 3-8 推、發文內容有所疑問、質疑或錯誤之處而致有誤導之嫌疑,將採取下列各條措施 3-8-1 地城、寵物、隊伍參數引用錯誤時,經板主告知後須於15分鐘內主動修正, 未修正者予以刪文並警告一次。 3-8-2 地城攻略、角色培養,或其他由遊戲者自行開發、研究之流程、解說、 心得、策略等;如板友認為其有不實變造、誤導大眾、過分妄想之可能 需在檢舉區提出連署,達五人連署始得審理;連署同時需以站內信寄送 一份100字之理由書給板主。 經板主裁定理由充分時,得令推、發文者應主動出示具明確說服力之證明, 未能出示或證明不足者,將刪文並水桶,且禁止行為人發佈[心得]文50日。 3-8-3 偽造情報、或情報來源過於籠統、模糊、不具普遍認同之公信力,視為散佈 虛偽情報,行為者將刪文併予以水桶。 3-8-4 曾犯本條而再犯者,或文中錯誤、過於籠統不止一處時,板主得逕行刪文 並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警告、水桶之處分。 3-9 於文章中意圖夾帶、過度論及、或是未注意而提到未達本版規範之特別條件之內容 (抽蛋/統計/健檢/徵友/送帳號)者,板主可依情節程度判斷是否直接處置或給予 一定修正時間。 3-10 除經核准之廣告外。推、發文提及、暗示、教唆以現實金錢、虛擬貨幣 買賣、交易、交換遊戲帳號、非官方的相關內容。 然若該行為可使不特定三人以上無償受益者(如祭品或對賭雞排之類) 則不在此限。 板規四 違反以下板規(含發文、暱稱、推文、簽名檔),退文並水桶60日。 4-1 未經板務審核同意不得張貼廣告文、問卷文、非官方及板務之活動文, 本板一律禁止毫無關係的廣告文與活動文,問卷文可間接相關, 但仍需經過板務審核同意才可發文。 以P&D為主題之同人社團宣傳文可自由張貼,每社團/場3個月限一篇 4-1-1 LINE群每個月可發一篇招生文,需先來信向板主提出申請 並於審核通過後方可發文,發文時,標題請按照格式: [徵人] LINE群-LINE群名稱 來信時需附上預定發文內容,如果發文文章與審核內容差異過大 將視同未提出申請,並予以處分。 4-2 提及、宣傳或影射4-2-1規範之認定為外掛或不正當遊玩方式之文章(包含暱稱、 簽名檔、推文、影片、圖片、連結等)。 4-2-1 外掛與不正當遊玩方式係指 a. 修改遊戲內部資料以呈現異常之遊戲數據 b. 自動轉珠,輔助線等危害影響公平性之網頁或程式。(血量尺不在此限) c. 惡意退款並重複使用魔法石 d. 重複刷禮物、聖誕龍。 4-3 大量洗板,張貼無意義空泛文章,或是大量推無意義之推文於文章內 標準由板主裁定,本條目採一篇一罰合併處置 板規五 違反以下板規(含發文、暱稱、推文、簽名檔),退文並永久水桶。 5-1 發表張爸文、王浩宇文等被PTT站方明定為不受歡迎文章者。 5-2 推、發文惡意放置釣魚、病毒、色情廣告或網站連結 5-3 重複違反同一條板規達三次,且累計水桶日期達180天者 板規六 觸犯本條者,依情節嚴重處警告一次到永久水桶不等之裁罰。 6-1 若有板友之行為本板板規未明載,但有違PTT站規或中華民國法律者, 6-2 站務、板務公告之特別板規,效力優於本篇基本板規, 違規事由以特別板規處置。 6-3 置底閒聊區設立用意為提供各位一個輕鬆休閒的空間, 故若非重大違規或離題過遠者不處分 (例如:引戰、討論外掛、18禁討論等內容) 6-3-1 本板第一篇"#1H-p79ki (PuzzleDragon) [公告] 試閱"比照閒聊區辦理 6-4 為防止短時間內洗版壓縮其他網友討論之空間,系列討論文於24小時內 達到20篇時,板主得公告討論暫停24小時,期間內不得發同主題之文章 6-4-1 如果討論情形有所失控,且文章數量未達6-4之規範, 板主警告仍無改善時,得比照6-4處置 板規七 處罰 7-1 累計達三次警告者,水桶七天。並重新累計警告數 7-2 如有水桶前科之當事人,再次審判受桶。水桶期限變為當次水桶總天數乘上 累計總水桶次數。 當事人判定為PTT ID,僅認定單一ID違規事實。 7-3 於深夜時段;晚間00:00 ~ 07:00違規者,加重兩倍處置。 7-4 水桶期間以站方認定之分身繼續發言者,分身與本尊加重兩倍水桶期限, 並累計於原定水桶期限後。 7-4-1 請他人代發文章、圖片、影片者,一併受本尊之處置。但最重不應超過 水桶一年。 7-5 本版違規採一件一審,合併處置。 板規八 檢舉、審判、與上訴 8-1 板友於本板之言行,如有違反以上之條文者,板主群應主動或依板友之聲請, 依據本板規所賦予之權限,採取相應之處置。 8-1-1 違規行為於板主示警期限內或行為發生後十五分鐘內、未經板友檢舉而 自行修復者,不予處置。 8-1-2 違規行為業經板友檢舉或於發生後超過十五分鐘自行修改,板務得依情節 嚴重程度予以免訴,或追究其相當責任。 8-1-3 違規行為檢舉或處置之追溯期,為行為發生後七天以內, 超過期限則不予受理。 8-2 違規檢舉需由受害當事人提出,若板務認定當事人不適格,得裁定駁回檢舉。 8-3 板友提出檢舉時,應以信件或檢舉區推文提出,不接受水球之檢舉。檢舉時需檢附 文章代碼(AID),違規當事人ID,違規條文及理由。 8-4 板務判決,得由單一板主或多名板主處理。判決若為警告、水桶或劣退者,應發布 判決公告並於公告中署名。 8-5 當事人得對板務之裁定與判決上訴,上訴時效為判決確定後七十二小時內, 上訴時應具備一百字以上之理由書,供板主群參考。 8-6 非當事人對於板務之裁定與判決有異議者,可於檢舉區提出異議並附上完整說明。 於判決後七十二小時內達五人(含)以上提出異議,則需由三名板主共同審理該案。 8-7 當事人得隨時撤回其聲請或上訴。 當事人已撤回者,不得基於同一事件再次尋求救濟 8-8 和解條約:僅3-2的受害人可提出和解。 被檢舉人可向受害者道歉提出和解,被檢舉人與受害人達成共識, 即可由受害人提出和解申請,以解除被檢舉人的判決。 為避免被濫用,一個被檢舉人一個月只得和解一次! 第九條 附則 9-1 Puzzle & Dragons板板規新增或變更,非經所有板主同意,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6.40.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zzleDragon/M.1449491815.A.C8D.html
Gravity113: 突然想到我桶過大師ee77也是有個幾次 02/09 01:47
Gravity113: 查一下ee77和takes的分身關係居然可以無疾而終 02/09 01:50
Gravity113: 剛剛跑去看了一下組務也沒有提出查分身的申請 02/09 01:53
Gravity113: 我好像也只能理解成被你們兩位吃案了? 02/09 01:53
wl2340167: Gravity113 若無的話 我可以再去組務提一次 02/09 01:59
Gravity113: 那就麻煩了,希望那些證據已經足夠提出查分身申請 02/09 02:04
Gravity113: 心血來潮翻一下組務和帳號部才發現甚麼都沒有... 02/09 02:06
Gravity113: 到底是誰跟我說卡在帳號部啊 02/09 02:15
Gravity113: 唉...問了好幾次"何時能有消息"居然連押個給進度的 02/09 02:19
Gravity113: 時間都辦不到,真該積極一點追殺的 02/09 02:20
wl2340167: JS板主的申請在 #1MO0maWp (ID_Multi) 但不知為何還未 02/09 02:24
wl2340167: 處理,這次我會去Sub_Gmobile申請處理,感謝。 02/09 02:24
Gravity113: 既然都找到板了,看一下多重帳號管理辦法好嗎 02/09 02:27
Gravity113: 那邊置底應該有寫由板主以上向組務提出吧 02/09 02:27
Gravity113: 難怪我用puzzle當關鍵字都找不到正式的申請案 02/09 02:28
Andruw0819: 重力你退了之後變得跟上任之前的JS一樣了…唉… 02/09 03:19
Gravity113: 你這樣講讓我好難過,哪個不像像那棵 02/09 03:25
Gravity113: 不過他在上任前我對他的評價還滿正面的 02/09 03:26
Gravity113: 像是板規修正案也給了相當多有用的意見,殊不知 02/09 03:26
Gravity113: 而當時也因為他是某大板板主,我確實期待過他的經驗 02/09 03:27
Gravity113: 能對板務的執行有實質的幫助就是了 02/09 03:27
Gravity113: 這次我是真的挺訝異那封站內信檢舉還真的石沉大海 02/09 03:28
Gravity113: 啊不就還好有去撈 02/09 03:28
spaceview: 想問一下 置底那樣公然討論重複購買福袋可以嗎? 02/09 04:38
spaceview: 一般的正常遊玩應該是沒辦法出現重複購買吧 02/09 04:39
king22649: 有趣的討論都不能討論 不如關版 02/09 08:00
nonverbal: 唔...有趣的外掛 還是外掛 02/09 08:17
king22649: 硬體上也算外掛=.= 02/09 08:33
king22649: 遊戲平臺沒有軟體控制的行為 也算外掛? 02/09 08:34
nonverbal: 你覺得路徑來源不算的話 那我無話可說嚕 謝謝指教 02/09 08:43
king22649: 沒在遊戲平臺上執行當然不算 02/09 11:51
sakaihayate: 所以沒在遊戲平台上執行 只是在你螢幕上面劃線也不 02/09 11:59
sakaihayate: 算囉 02/09 11:59
sakaihayate: 或是換個名詞, 輔助程式 這樣接受度有沒有比較高? 02/09 12:02
nonverbal: 懶得說嚕 謝謝指教 02/09 14:06
wl2340167: spaceview 關於這點 官方已有詳述可能會出現意外導致 02/09 14:11
wl2340167: 可以重複購買,第二次購買到的會只有6顆,應該沒問題。 02/09 14:12
wl2340167: king22649 我想本板的作用不只能討論有趣的影片。 02/09 14:19
wl2340167: 如果你對這到底是不是外掛還有所疑慮,可以寄信去問 02/09 14:19
wl2340167: GUNGHO,雖然他們的答案僅供本版參考用。 02/09 14:20
spaceview: 這樣也算誤導吧 然後還有打出方法來 就算真的買到了 02/09 15:18
king22649: 不是僅剩徵友+情報嗎? 02/09 15:51
king22649: 要能只剩有趣 想做還辦不到呢~~ 02/09 15:52
wl2340167: 因為置底還有 6-3 所以只能勸告了 02/09 16:36
fbixx: 1MkQ4WfR 3-8-1 肥鳥技能只補1000 02/09 17:32
wl2340167: 告知修正 若15分後未修正 刪文+警告 02/09 18:03
wl2340167: #1MkQ4WfR 已修正 若再找到錯誤處會直接以3-8-4處置 02/09 18:15
Sougetu: #1MkUgRvI 孫悟空早已究進,該陳述與當前遊戲內容相悖 02/09 21:47
takes: 我說的是究進或覺醒,分歧究進也是究進,覺醒究進也是究進 02/09 22:20
takes: 你硬在雞蛋裡挑骨頭,不覺得累嗎? 02/09 22:20
Sougetu: 板主又還沒罰你警告你,緊張什麼 02/09 22:23
JPIGHEAD: 一句話有三四個注音文實在很傷眼 看得好累 02/09 22:54
Gravity113: 我有問題,分歧和覺醒都是究進的話那還分甚麼究進或覺 02/09 22:54
Gravity113: 醒? 你到底在講哪一種 02/09 22:55
Gravity113: 你一下說究進或覺醒一下說都是究進你到底想怎樣 02/09 22:55
wl2340167: #1MkUgRvI 雖然未講清楚,但實際上難以單純就究進這個 02/10 01:19
wl2340167: 詞就說是誤導,確實也有一部份人將覺醒或是W究當成是另 02/10 01:20
wl2340167: 一種究進的方式,感謝詢問。 02/10 01:21
Gravity113: 但不爭的事實是他在講這個的時代光英早就有究進了 02/10 01:40
Gravity113: 前面檢舉應該是針對這一點啦 02/10 01:40
knuck: 怎麼有人講沒幾句就好像講很多一樣在那邊懶得說 www 02/10 03:33
knuck: 真沒耐心www 02/10 03:34
knuck: 話說我在檢舉區的疑問也被無視了就是 www 02/10 03:36
sheffler: 究竟是究進還是究進呢wwwwwwwwwwwww 02/10 03:42
wl2340167: Gravity113 我以個人的游戲理解 認為takes文內的究進說 02/10 04:19
wl2340167: 法並無理解上的問題,若執著於此點無非變成文字遊戲。 02/10 04:20
wl2340167: knuck 抱歉我並不知道那幾句是疑問。我解釋一下關於6-1 02/10 04:21
wl2340167: 此條原意主要是避免板規無規定到的事務,若違反法律或 02/10 04:22
wl2340167: 站規,板上會直接處置,但若是當初並無向板主方檢舉, 02/10 04:23
wl2340167: 而直接向權限更高的單位進行檢舉,那板主就不會再次處 02/10 04:24
wl2340167: 理該案,基本上也秉持著一事不二罰的精神,所以就不進 02/10 04:24
wl2340167: 行另外的處罰了。 02/10 04:25
wl2340167: 另外,關於4-3與2-2的差別,兩者之間顯然有嚴重度之分 02/10 04:26
wl2340167: 而4-3不僅是規範無關PAD的文章,更是避免以往出現過的 02/10 04:27
wl2340167: 大量鬧板文章而應對的條款。板主在判決時會考量事件的 02/10 04:28
wl2340167: 狀況以及嚴重度採取適用的板規,希望這些有幫助到你。 02/10 04:29
wl2340167: 感謝二位的詢問,另外無關於檢舉區事件的發言(如個人看 02/10 04:30
wl2340167: 法、閒聊),感謝配合。 02/10 04:31
knuck: 所以我才說6-1沒用阿 版上有判例用到過6-1的嗎? 02/10 05:09
knuck: 既然都違反"站規" 那就是請站務警察處理了 不會輪到版主 02/10 05:09
knuck: 既然要站務警察處理 => 6-1沒用了 02/10 05:10
knuck: 我指的4-3 & 2-2差異是指 同時踩兩者的時候 就變成有選擇 02/10 05:11
knuck: 的空間了 變成是想重判就用4-3 輕判就用2-2 02/10 05:12
knuck: 感謝W版主的回答 02/10 05:13
nonverbal: 懶得多費唇舌而已 浪費那個時間幹嘛呢 02/10 09:56
sheffler: 我當初問過能不能用6-1處理簽名檔違規時,版主請我去找 02/10 11:17
sheffler: 站務檢舉 02/10 11:18
sheffler: 才不是w版主現在說的這套(攤手) 02/10 11:18
wl2340167: sheffler 抱歉我並不是當時版主 僅就現行狀況說明 02/10 12:18
sheffler: 是js說的。所以2位版主是不是該對6-1有共識?你們再討 02/10 13:13
sheffler: 論看看囉 02/10 13:13
Gravity113: 我怎麼記得你那時已經上任了… 02/10 15:08
Gravity113: #1M1kDLHR (Violation) 檢舉時間九月,上任時間六月 02/10 15:17
Gravity113: sheffler妳說妳是什麼時候提的檢舉? 02/10 15:18
sheffler: http://i.imgur.com/EVnZnRo.jpg 02/10 15:19
sheffler: 9/28 在置底檢舉區提的 當時3位版主應該都有看到 02/10 15:20
sheffler: 這是我備份在信箱的內容就是了 02/10 15:21
Gravity113: 可是大將軍說他不是當時的板主,花生省魔術? 02/10 15:23
knuck: 一條板規 兩種解讀 頗ㄏ 02/10 15:30
sheffler: 不過那時候是事後才在版上問的,一開始被打槍我就上站 02/10 15:49
sheffler: 務了。總之這條版規真的很詭異(? 02/10 15:50
wl2340167: 很抱歉看來是我記錯時間,但我確實未經手這案件,關於 02/10 17:31
wl2340167: 板規共識我會再與JS板主取得相當共識。 02/10 17:31
john0909: 那個...大家新年快樂喔o'_'o 大過年的還在敦促版主 02/10 17:37
john0909: 可見大家對這個版跟大將軍是有很高的期望與愛護的 加油! 02/10 17:37
caka5566: 加油 新年快樂ob'_'ov 02/10 17:46
sheffler: 樓樓上這麼為版主著想,人真善涼 02/10 20:08
nonverbal: 大過年的哪有那麼多事阿 多休息比較實在 02/10 20:55
kksula: 過年沒人揪打麻將太無聊喔…… 02/10 21:42
kendra0606: 新年快樂~ 02/10 21:42
chuusan: 過年不易上線 把握機會推好大 02/10 23:12
chuusan: 媽啊 推錯文了 02/10 23:14
secundus: #1Mm3Dj2B HolloMOTO 3-1 參考 z-14-3-38,99..etc 02/14 19:00
wl2340167: 處理中 02/14 20:38
ttoy: 對#1Mm8GrWU中 bluelamb的判決提出異議 我認為沒那麼嚴重 02/15 01:53
wl2340167: 8-6需要五個人 加上完整一點的說明 麻煩了 02/15 02:08
aotearoaz: 版主只有兩個 翻不了案惹(X 02/15 02:12
wl2340167: 當時還有三個 這種小地方就別在意吧 02/15 02:14
ttoy: 目前看起來沒人願意陪同翻案@@ 我先去喊喊 湊到人數再來補述 02/15 02:19
aotearoaz: 阿抱歉 沒想到會回應 開個玩笑而已(′・ω・‵) 02/15 02:19
wl2340167: 沒關係 我也是開玩笑 02/15 02:21
aotearoaz: (′・ω・‵) 02/15 02:26
spaceview: 同意連署的話是直接推文就可以了嗎? 02/15 02:36
ttoy: 就來說對藍羊的判決有異議就好 記得補上文章代碼 02/15 02:51
ttoy: 從我的推文複製就好 02/15 02:51
skyerlight: 同前版主一樣對藍羊於#1Mm8GrWU的判決提出意義 02/15 02:52
skyerlight: 反串個也要被桶真的衰小... 02/15 02:53
biox3416: 對#1Mm8GrWU中 bluelamb的判決提出異議 02/15 02:54
biox3416: 綜觀全篇 bluelamb之推文僅是持反對方之立場回應原發文 02/15 02:57
biox3416: 者之論述 02/15 02:57
biox3416: 而判決依據的違規推文 僅是順應前句推文的玩笑 02/15 02:59
biox3416: 其後也未因該句推文引起多方對立,言詞交鋒 02/15 03:01
kakeyema: 對#1Mm8GrWU中 bluelamb的判決提出異議 我認為沒那麼嚴 02/15 03:20
kakeyema: 只是反串。實際上後來也沒引起對立。 02/15 03:29
spaceview: 對#1Mm8GrWU中 bluelamb的判決提出異議 02/15 03:36
spaceview: 同意那段話根本沒有到引戰程度 02/15 03:37
vm06wl: 對#1Mm8GrWU中 bluelamb的判決提出異議 沒那麼嚴重+1 02/15 07:47
kirarie: 對#1Mm8GrWU中 bluelamb的判決提出異議 02/15 09:43
Gravity113: 對#1Mm8GrWU中 bluelamb的判決提出異議 02/15 09:48
Gravity113: 判決理由已經闡明僅是玩笑性質,卻仍以板歸處置 02/15 09:48
Gravity113: 以相同標準綜觀板上,應該有更多人需要受處置 02/15 09:49
Gravity113: 既然已經認定是玩笑話,為何又要以3-1處罰之? 02/15 09:50
ar0sdtmi: 對#1Mm8GrWU中 bluelamb的判決提出異議 沒那麼嚴重+1 02/15 09:52
acer5738G: 呵 就別翻案完之後被人說知名唉滴真好有人幫忙說話 02/15 09:52
acer5738G: 是我就放著泡水 以後任何類似發言一律檢舉 讓版主辦到 02/15 09:53
Gravity113: 一定會的啦,這你大可放心 02/15 09:54
caka5566: 翻案後一定會一些潛水的看熱鬧故意喊個名人特權啦 GGGG 02/15 13:01
kendra0606: 檢舉版友panbie以及Andruw0819,在#1H-qireo文章中推 02/15 15:02
kendra0606: 文針對本人 → panbie: 你是被搞RMT帳號的肛過嗎 有 02/15 15:03
kendra0606: 麼恨喔 02/02 01:12 言詞戲謔,惡意攻擊本人人格。 02/15 15:03
kendra0606: 以及在我要求panbie道歉後 推 Andruw0819: 看來是真的 02/15 15:04
kendra0606: 02/02 01:16 我認為在版上出現這種言詞攻擊是不適當的 02/15 15:04
kendra0606: 惡意辱罵也不是可以透過加疑問語調或"看來"就可以脫罪 02/15 15:05
kendra0606: 舉個惡劣的例子,如果有A攻擊B說"你媽是不是被狗幹才 02/15 15:05
kendra0606: 生了妳呀",難道這樣A可以用我是假設、猜測來脫罪嗎? 02/15 15:06
kendra0606: 希望版主處理,感謝。 02/15 15:06
trollfrank: 8-1-3 不用謝了 02/15 15:13
kendra0606: 因我之前已經向js版主檢舉,遺憾js版主因地震及過年繁 02/15 15:14
kendra0606: 忙請假 或是待js版主收假後處理? 02/15 15:14
trollfrank: 原來如此 說清楚嘛 害人家誤解你 那也請JS版主將已受 02/15 15:16
trollfrank: 理而未處理的檢舉事宜逐一處理囉~辛苦您了 02/15 15:16
knuck: 真的有人違恐天下不亂呢 看來是崩潰後變堅強了 02/15 16:47
Gravity113: 未看先猜超過七天不受理 02/15 18:03
Gravity113: #1MmO5Cl8 (ID_Multi) 02/15 18:07
Gravity113: 分身確認囉~該改的判決可以改一改了吧 02/15 18:08
sheffler: 大濕掰 02/15 18:11
wl2340167: 我還在研究這是要怎麼判 02/15 18:27
Minihil: 帳號被刪的被刪 被退註的退註 你是要水桶那帳? 02/15 18:28
Gravity113: 退註的不是會還在嗎?記得是說要重領認證信? 02/15 18:40
Minihil: 那要退註的帳違規啊 我A帳違規被桶 但B帳除非水桶期間出 02/15 18:44
Minihil: 來發言,不然會桶到B嘛? 02/15 18:44
Minihil: 最後一次犯的takes被刪了 所以怎桶? 02/15 18:45
Minihil: 當然退註的帳之後又違規應可算前次各帳累積次數 02/15 18:49
Minihil: 靠夭怎是我回答問題 無言 02/15 18:49
Gravity113: 7-4 現在不知道有沒有分身本尊同罪啦 02/15 18:49
Gravity113: 你都自問自答了…不過7-2好像又是分割處置了 02/15 18:50
Gravity113: 等大將軍結論吧 02/15 18:51
Gravity113: 現在7-4是針對水桶期間厚,那我真的不懂怎麼算了 02/15 18:55
ttoy: 7-4只是說水桶期間分身犯罪就一併處置並加倍不是? 02/15 18:56
ttoy: 7-2則是對累犯"ID"進行加重 所以應該是分開算 02/15 18:57
ttoy: A帳違規水桶期間 B帳出面發言則AB皆受A水桶天數*2 02/15 18:58
ttoy: B如果不是第一次在水桶時說話 那B就在多算倍率 應該是這樣? 02/15 18:58
Gravity113: 問題是,大師案改判好像應該適用前一版規定 02/15 19:07
Gravity113: 只好再找精華區XD 02/15 19:08
Gravity113: 因為現行版本是大師案後改出來的,當時的案件應該適用 02/15 19:09
Gravity113: 當時有效規定做處置才不會有溯及既往的問題吧 02/15 19:09
Gravity113: 有比對才發現現在的規定追加了各ID獨立處置,那開分身 02/15 19:15
Gravity113: 的不就刷到爽,查分身到底還有什麼作用? 02/15 19:15
jschenlemn: 我想很簡單的,大師的任何一個帳號在水桶間有發言紀錄 02/15 19:31
jschenlemn: 並且在發言後七日內提出檢舉,這樣才符合現行板規處置 02/15 19:32
Minihil: 反了吧 板規不就是因為舊的有問題才修新板 卻回頭用舊的 02/15 19:33
ttoy: 也是 忘記要找當初的版本了Orz 02/15 19:33
Minihil: 是從無到有才會擇無 02/15 19:33
Gravity113: 所以大師六個帳號全部3-1三次之後再開第七個就沒事囉 02/15 19:34
jschenlemn: 基本上就從新從輕吧,現行板規如果無罪就不可能用舊的 02/15 19:34
Gravity113: ? 02/15 19:34
Gravity113: 而且當初案子就是你 js 程序搞錯才拖到現在好嗎 02/15 19:35
Minihil: 怎沒事 現在6個帳號不就都... 02/15 19:35
jschenlemn: 哪個程序,你是說多重帳號? 我是依據第一點送的 02/15 19:36
jschenlemn: 大師水桶時又沒有疑似開分身,本來我也以為沒辦法送 02/15 19:36
ttoy: 不能從新從輕吧(汗 應該照當時的板規版本判才對啊 02/15 19:36
Gravity113: 查分身被站方砍和板上累積違規應受的加重是同一回事? 02/15 19:36
jschenlemn: 可是這次小組長就直接上去了..說實在我也是不知道為何 02/15 19:37
Gravity113: 問你啊,你上次怎麼自送帳號部的 02/15 19:38
Gravity113: 你要不要再看一次送案的規定啊 02/15 19:38
jschenlemn: 大師又沒有開分身違規,所以我認為只能用第一點,超過 02/15 19:39
jschenlemn: 五個帳號,那點板主可以逕行送往帳號部 02/15 19:39
jschenlemn: 除非帳號部認定是只要一個帳號違規,就可以抓肉粽 02/15 19:41
jschenlemn: 把所有帳號都抓去來處理... 02/15 19:41
jschenlemn: 推文要CD好麻煩..清掉部分推文以便推文好了 02/15 19:42
Gravity113: 隨便你說啦,反正說到嘴破你也不會聽 02/15 19:42
※ 編輯: jschenlemn (120.126.40.65), 02/15/2016 19:46:34
Gravity113: 同一人持有帳號不互相累計你都寫了,從新從輕你也寫了 02/15 19:45
Gravity113: ,無敵星你也拿了,我小小一介亂板肥宅能奈你何 02/15 19:45
Gravity113: 而且現在又是“你認為”,大將軍知不知道啊 02/15 19:46
jschenlemn: 又來了,合理解釋你都要把話題轉到其他無關的地方 02/15 19:48
jschenlemn: 甚至涉及個人,你問大將軍,那我反問之前他解釋6-1時 02/15 19:48
jschenlemn: 怎麼沒問過我的意見? 02/15 19:48
Minihil: 大將軍知道是有用喔 02/15 19:48
jschenlemn: 雖然那段時間我是請假啦 02/15 19:49
Gravity113: 問你你是要回來剪綵喔 02/15 19:49
Minihil: 沒看他還在研究(測風向)怎判嘛 02/15 19:50
Gravity113: 無罪釋放啊,我都看出來了 02/15 19:51
Gravity113: 上次檢舉送大將軍後變成js處理,然後連何時案件到哪個 02/15 19:53
Gravity113: 層級的時間都給不出來,最後再交一次大將軍馬上就有結 02/15 19:53
Gravity113: 果還可以看到組務紀錄,到底是差在哪咧 02/15 19:53
funkD: 看來大師大概1-2週就可以復活了 \印和闐/\印和闐/\印和闐/ 02/15 19:54
Gravity113: 現在公告還沒出來我都覺得要看到無罪公告了,快來打我 02/15 19:54
Gravity113: 臉拜託 02/15 19:54
Minihil: 太麻煩的當然丟Js啊不然呢o'_'o 02/15 19:55
Gravity113: 說的是,無敵星真是神物 02/15 19:56
Minihil: 咦 公告不是大將軍在研究嘛 當然等他發啊 02/15 19:57
Sougetu: 嗚嗚嗚對不起,當初把分身證據丟給JS的是我,以後有幾個 02/15 19:57
Sougetu: 板主就丟幾個好了 02/15 19:57
Gravity113: 是該全丟啦 02/15 19:59
jschenlemn: 老實說我也不知道為何小組長這次會受理並且送 02/15 20:00
jschenlemn: 收到Sougetu的信我就直接送,因為流程就是這樣寫的呀 02/15 20:00
jschenlemn: 不然我去問問看好了,究竟為何小組長會受理 02/15 20:01
wl2340167: 帳號這應該是意外 因為也有說五個帳號以上可以直接送ID 02/15 20:01
Gravity113: 那公告這兩天會出來嗎 02/15 20:01
Minihil: 慢慢來啦 人家還有昨天的8-6要弄 02/15 20:03
wl2340167: 關於大師那個,由於板規後來有過修改,現在要查證就是 02/15 20:12
wl2340167: 大師在過往板規還是處理一個人(也就是不看單一帳號時) 02/15 20:13
wl2340167: 到底有沒有開分身違規過才要加重,如果是已經改了,才 02/15 20:14
wl2340167: 開分身那就沒理由加重,水桶倍數處罰現在就是查查看以 02/15 20:14
wl2340167: 前有沒有開起來,才能再處置,這些都需要點時間查證。 02/15 20:14
wl2340167: 以上是我跟JS板主討論的結果,還請耐心等候。感謝配合 02/15 20:15
Gravity113: 了解 02/15 20:33
kendra0606: js版主您好,想請問我的檢舉案要處理了嗎? 02/16 22:10
david3809: 大師調查那篇底下 版友guest0079在引戰……… 02/17 00:57
trollfrank: 檢舉 guest0079於 #1MmocvDY 引戰 02/17 01:00
ttoy: 檢舉#1MmocvDY guest0079 3-2 02/17 01:01
gala710152: 同上 02/17 01:01
gekido: 同上 02/17 01:02
david3809: 同上 02/17 01:02
trollfrank: 引戰內容包括"他媽的沒人用腦袋" "睜眼說瞎話" 02/17 01:02
cuaphid: 同上 02/17 01:03
trollfrank: 以及"想法很賤" "真的很賤" 等 02/17 01:03
s93184s: 不說了 同上 這類攻擊發言真令人感到噁心 02/17 01:04
ttoy: → guest0079: 但你一定不知道自己的想法很賤 我就教育你 02/17 01:04
ttoy: 這能多檢舉他3-1引戰吧? 02/17 01:05
trollfrank: 另外#1MmocvDY公告內時段三應為15360而非3840 02/17 01:06
asabase: 同上 02/17 01:08
c25256176: 同上 02/17 01:26
Sougetu: guest0079: 看了一下 版上很多人是不能講道理的 就是說不 02/17 01:31
Sougetu: 太用腦 3-1 02/17 01:31
JPIGHEAD: 同上 02/17 01:33
asabase: 同上 02/17 01:35
Awllower: 同上 02/17 01:38
gxgp: 同上 檢舉#1MmocvDY引戰 上面很多人講引戰內容了 02/17 01:42
c25256176: 同上 02/17 01:42
guest0079: 檢舉#1MmocvDY 版主認定7-4版規"加重兩倍水桶"過於主觀 02/17 01:59
guest0079: 我覺得對版主檢舉版主真的很蠢 02/17 02:00
c910335: 喔不 大濕粉你這樣檢舉不會有效果的啦 02/17 02:12
c910335: 至少詳細說明為什麼會覺得版主這樣判不合理 02/17 02:12
c910335: 以及實際上理當怎麼判才足夠正當 02/17 02:12
c910335: 你或許該再仔細思考看看如何提出令人滿意的檢舉 02/17 02:13
c910335: 不然我想你也不夠資格針對版主的判決提出異議 02/17 02:13
vlkppa: 檢舉#1MmocvDY guest0079 3-2 02/17 02:21
Gravity113: 檢舉板主要到組務檢舉 02/17 09:14
knuck: 對#1MmocvDY判決有異議 為什麼倍率是用乘的? 02/17 09:53
knuck: https://goo.gl/sDFKCU 這篇就是用累加的 3次所以*3 02/17 09:54
knuck: #1LkTgjy9 當時我這篇也來信給JS版主後 修正了判決 02/17 09:55
knuck: 版主有做事是很好啦 但不代表吃了無敵星星就可以改變算法啦 02/17 09:56
knuck: 以這次判決而言 違規共8+10 = 18 次 => 60*18 =1080日 02/17 09:57
knuck: 看到大師被桶是很大快人心沒錯 不過數字也不能因此而亂算阿 02/17 10:01
knuck: 還請JS版主回復我的疑問唷 謝謝~ 02/17 10:01
jschenlemn: 現行板規是加重兩倍呀 02/17 10:13
knuck: 所以是用7-2而非7-4嗎 02/17 10:15
knuck: 講反了 用7-4 不用7-2 02/17 10:15
jschenlemn: 分身的話是7-4 02/17 10:17
jschenlemn: 不過要從輕的話是要用舊板規處置.. 看來要修正了 02/17 10:18
knuck: 這樣那個數字也怪怪的 02/17 10:18
knuck: 分身與本尊加重兩倍水桶期限,並累計於原定水桶期限後。 02/17 10:19
knuck: 假設原本60天 第一次加重 = 60+60*2 = 180 02/17 10:21
knuck: 第二次加重 =180+180*2 = 540 02/17 10:21
knuck: 應該是要60* 3^18 才對 02/17 10:21
knuck: 那個"累計"的描述有點不直覺 02/17 10:22
kendra0606: 想請問我檢舉panbie還有Andruw0819是被吃案了嗎? 還是 02/17 11:25
kendra0606: 在此版說人被肛並沒有違反版規呢? 02/17 11:25
kendra0606: 我以為js版主沒有時間心力處理版務 但有時間處理後怎 02/17 11:26
kendra0606: 麼沒有先來後到的順序呢? 02/17 11:26
acer5738G: 這讓我想起了鳳王當年判人說吃屎去水桶的故事 02/17 12:47
Sougetu: #1MmzJ-I-中,munemoshune的推文,3-1 02/17 13:10
caka5566: #1MmzJ-I-,munemoshune 3-1引戰 02/17 13:34
jschenlemn: 大師一案從舊判決的話,因為已經惡意違規3次了 02/17 14:14
jschenlemn: 依舊會有255倍的加重,依照knuck的算法1080天 02/17 14:16
jschenlemn: 加上冥狼啟示225倍率 1080*225=243,000天的水桶 02/17 14:17
jschenlemn: 會比現行判決更重,也遠超過20年的系統上限 02/17 14:18
jschenlemn: 重判的意義不大 02/17 14:19
Gravity113: 其實是225倍,但確實沒有寫明期間內多次分身發言的兩 02/17 14:20
Gravity113: 倍是原判決兩倍或最後一次修正後兩倍,所以目前這樣堆 02/17 14:20
Gravity113: 其實有破綻可以抓但也不是沒道理 02/17 14:20
Gravity113: 但基礎天數仍有誤,應是原判決天數拿去跳倍率,在修正 02/17 14:23
Gravity113: 處置的公告時才扣除已處置天數,補足完整天數,所以第 02/17 14:23
Gravity113: 一段不該出現53、54這種基本天數,而是一律60,跳完才 02/17 14:23
Gravity113: 扣7、6天 02/17 14:23
Gravity113: 畢竟系統上不能在已水桶ID直接增加天數,而分身發言的 02/17 14:26
Gravity113: 處置本意也只是追加處罰,所以起算日仍是原始判決的時 02/17 14:26
Gravity113: 間,而倍率也應該有部份會吃到冥狼才對,該怎麼算就是 02/17 14:26
Gravity113: 要怎麼算才對,不然當初判五百年是判爽的嗎 02/17 14:26
Gravity113: 明明三四段就都用60,第一段為什麼要用剩餘天數? 02/17 14:29
Gravity113: 而且站方認定同一使用者之後違規次數就應該合併累計, 02/17 14:34
Gravity113: 應該先修正那幾次判決的原判決天數再算分身加重,然後 02/17 14:34
Gravity113: 同條累計3開始就全部改為225倍 02/17 14:34
Gravity113: 像是60*(2+2+225*8)之類的 02/17 14:40
Gravity113: 現行公告算法的話就是60*2*2*225^8,不知道一行夠不夠 02/17 14:41
knuck: 225^8是怎樣 桶爆嗎 02/17 14:44
Gravity113: http://i.imgur.com/B5cURwF.jpg 那個E是什麼啊 02/17 14:44
cianhao: 一行裝不下 ob'_'ov 02/17 14:44
knuck: E21 = 10^21 02/17 14:45
knuck: 1576418005371093750000天 多麼驚喜呀 02/17 14:46
Gravity113: 原來這他嗎是驚喜啊 02/17 14:47
Gravity113: 但還要回頭研究這累計算法有沒有問題就是了,沒道理認 02/17 14:54
Gravity113: 定用當時的跳倍率卻用現在的版本 02/17 14:54
Gravity113: 如果當初是每次+1那就應該是60*(1+1+1)*一群冥狼吧 02/17 14:56
Gravity113: 只有手機好難對照,我數學不好觀念很差,你們說咧 02/17 14:57
horseorange: 看得頭好痛 反正20年後應該沒人要玩手機惹啦 02/17 15:22
Minihil: #1MhvGb1_ (PuzzleDragon) 此篇無同步更新板規 02/17 15:26
Gravity113: 藍羊案受理了嗎 02/17 15:29
jschenlemn: 板規等投票結束就會一起更新.因為當初不知道要不要禁 02/17 15:49
jschenlemn: 藍羊案已經跟大將軍說了,之前我們也討論了,會請他 02/17 15:51
jschenlemn: 盡快完成判決並且公告 02/17 15:51
更新板規3-10,4-2。 詳細理由與對照依據 #1MhvGb1_ (PuzzleDragon) ※ 編輯: jschenlemn (120.126.40.65), 02/17/2016 16:06:42
Gravity113: 大師的計算題有要驗算嗎 02/17 22:07
JPIGHEAD: 樓上有人叫我? 02/18 01:43
gekido: #1MoLDE9- (PuzzleDragon) 惡意刪推文 02/21 14:08
fbixx: #1MoLDE9- (PuzzleDragon) 惡意刪推文 02/21 14:09
loveSETSUNA: 附議樓上 刪推文欠檢舉 02/21 14:09
murmur38: #1MoLDE9- 3-4 3-1 02/21 14:14
onlykevinpan: #1MoLDE9- 3-4 3-1 挑釁+刪推文 02/21 14:18
caka5566: #1MoLDE9- 3-4 3-1 明知故犯的話有沒有加重刑責? 02/21 14:18
Sougetu: #1MoLDE9- 3-4 第一個推文是我的,被他砍了 02/21 14:32
happyday799: #1MoLDE9- 3-4 3-1 挑釁引戰+刪推文 02/21 14:32
wl2340167: #1MoLDE9- 處理中 02/21 14:35
k1230588: 刪推文是每刪一條以獨立違規計嗎 02/21 14:38
wl2340167: 過往沒有特別紀錄 但應該是算是單一事件 02/21 14:42
sg8888sgsg: 請問怎樣的文章會被劣退 02/21 14:43
wl2340167: 視文章犯規的嚴重度 越嚴重越有可能被劣退 02/21 14:45
sg8888sgsg: 了解 謝謝版主 02/21 14:46
caka5566: #1Mp5SDSj 實況未刪 02/24 07:15
zxc654033: 以下推文我挑人加XD 02/24 09:29
zxc654033: 手機APP又推錯第二行QQ 02/24 09:33
wl2340167: 近期實況文皆已清除 02/24 18:18
acer5738G: 找時間弄一隻究進小雅起來等木英雄覺醒時當素材 02/24 18:52
loveSETSUNA: 問個:明天維修結束是不是需要一個重置抽集中串? 02/24 22:47
wl2340167: 可以發沒問題 02/24 23:26
x07456: 有人一二隊常駐297黑龍哥跟跟潮虎嗎 我明天加你親友w 02/25 00:39
x07456: 阿 抱歉留錯底置 02/25 00:40
spicysmall: 還麻煩板主重新收文摘了,有上色比較好看XD... 02/25 16:51
jschenlemn: 好 02/25 18:34
RSK: 180534554,三方親友&禮物蛋互換,請站內信~ 02/25 21:08
RSK: 抱歉恍神推錯文 orz 02/25 21:09
f222051618: 208 697 944 徵求神魔王 or 舊覺火印 常掛親友 02/25 22:43
f222051618: 我這邊會加你 方便的話請站內信或ID註明PTT 02/25 22:44
f222051618: 我自己也常掛神魔王 舊覺火印兩個 其他有火龍女 水雙 02/25 22:44
f222051618: 光咖等 都H了 02/25 22:45
acer5738G: 題個建議 協力機龍有加蛋20倍的時候可以發個報隊集中文 02/26 21:57
acer5738G: 如果版主來不及發的話 版友自己發應該也可以嗎? 02/26 21:57
Gravity113: 其實我覺得可以像置底一樣板友自己發耶 02/26 22:47
wl2340167: 好喔 我們會考慮的 但暫時還是不要自己發好了 怕太雜亂 02/27 00:39
wl2340167: 而且我個人是希望這種不需要回顧的資訊結束就能刪除 02/27 00:40
Gravity113: 我會建議可以開放板友發啦,規定比照抽蛋集中串 02/27 01:49
Gravity113: 除非你們想準時上哨發集中串,這應該也沒人反對就是了 02/27 01:49
Andruw0819: 都有一篇徵友了…想打的自己去徵就好,還開一篇幹嘛? 02/27 13:29
jschenlemn: 話說報隊集中文,之前也開過.. #1MU0HSxA 02/27 20:35
jschenlemn: 當時畢竟可以一人打,使用率不高,現在官方調整模式 02/27 20:36
jschenlemn: 我覺得可以把那篇文章重新置底試試看 02/27 20:37
trollfrank: 要不要稍作宣導一下 滿多人沒注意到的 02/27 23:15
trollfrank: 像是版標協力幫忙請洽至底之類的 02/27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