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卷板<Q_ary> (以下簡稱本板)
本板宗旨:提供各個領域的研究者一個平台可以進行各種研究,方便其取得數據、統計資
料,藉以驗證假說與理論、尋找事實的真相。本板規目的在於明訂問卷施測者與受測者之
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並保護使用者應有之權利。
有鑑於大多數使用者以手機app等瀏覽PTT,故不再使用互動式板規,以利使用者閱讀。
此次修正一些繁瑣或不合時宜的板規。
現任板主angel07 2016/04/06
[00] 本板規牴觸中華民國法令、PTT站規、國家研究院組規者,無效。
本板規不受本板規以下條文所規定。
[01] 無關板旨、空白文、亂碼文、資料不全、語言錯誤,文章直接刪除不另行公告。
說明:
(1)無關板旨:本板為問卷板,凡是無關本板宗旨之文章,一律刪除。
(a)按讚徵求、投票徵求、粉絲團人氣徵集等或與其相似類型之文章,視為無關板旨。
(b)以營利為目的之問卷徵求、市場調查,雖與問卷相關,但違反PTT學術網路之宗旨,
視為無關板旨。
(c)違反中華民國法令、PTT站規、國家研究院組規之問卷,本身違法,視為無關板旨。
(d)尋人啟事、重大災難等緊急需求或突發變故不受此項限制,經板主同意後始可張貼。
(2)空白文:內文空白,經板主推文提醒逾6小時而未改善者,一律刪除。
(a)簽名檔、推文或以*[0;30m控制碼遮蔽之文字不計算在內。
(b)因此項有6小時緩衝時間,且僅處分刪除文章,不得以手機app錯誤等為由規避責任。
(3)亂碼文:內文使一般使用者難以閱讀,經板主推文提醒逾6小時而未改善者,一律刪除。
(a)內文因Unicode錯誤或經過編碼、加密者,視為亂碼文。
(b)內文有50%以上為注音符號、火星文者,視為亂碼文。
(c)因此項有6小時緩衝時間,且僅處分刪除文章,不得以手機app錯誤等為由規避責任。
(4)資料不全:各項問卷應提供之資料未完整提供,經板主推文提醒而逾12小時未補齊者,
一律刪除。
必填資料為
(a)問卷名稱:儘可能詳盡
(b)研究目的:10字以上,應詳實填寫
(c)研究單位:學校+系(所、班)/機關+署(局、處、所)/個人研究(若不屬於學校或機關)
(d)聯絡人姓名:可與研究者相同或不同,但不得為暱稱或只有姓或名
(e)聯絡方式:電話/信箱/e-mail,不得為站內信
(f)問卷連結:必要時請以http://0rz.tw或http://goo.gl等縮短網址
(g)問卷截止時間:若有問卷數量限制者亦可加註於此
(h)回饋:視問卷種類而定
(5)語言錯誤:無正當理由使用繁體中文、英文以外語言發文者,一律刪除。
[02] 自行淨空文章,經板主推文提醒而逾12小時未回復原狀者,文章刪除並水桶10日。
說明:本板因其性質,目前設定為禁止自刪文章,不得以修文方式將文章內容清空,或者
刪除/修改內部任何必填資料,以避免有心人士規避應盡之責任以及避免不必要之糾紛。
(1)所有問卷文章,應保存1年(以365日計算),截止之問卷可以將標題分類修改為[截止],
其問卷連結網址亦可以修文方式刪除。
(2)逾期之文章,若無發生糾紛而正在訴訟當中者,原發文者可以站內信向板主申請刪除
文章,若無正當理由板主不得拒絕之。
(3)刪除他人作為表示已填問卷之推文,視為自行淨空文章,但若因手機app等操作錯誤導致
重複推文者,經當事人同意後,始可刪除重複之推文而不受此項限制。
[03] 洗板者,文章全數刪除,水桶10日,若大於3篇者,文章全數退文,水桶30日。
說明:洗板之定義為,相同單位,相同研究對象,相同問卷,在相隔7日內重複發表2次以上
(1)若因手機app或操作錯誤等原因應於24小時內以站內信向板主說明,若此情況成立,則
保留第1篇文章,其餘全數刪除,不作水桶處分。
(2)特殊需求者,應站內信取得板主同意後,始得不受上開規定之限制,但內文應加註取得
同意此行為之板主ID,並且每次以多發表1篇為限。
[04] 未履行約定發放回饋,經檢舉且查証屬實者,水桶100日。
說明:發文者應履行約定發給填答問卷者應得之回饋,最遲應於截止日起計算15日內發放
回饋,若經使用者檢舉,經板主告知後7日內無適當回應並補發者,視為未履行約定。
(1)若涉及詐欺者,為刑法管轄範圍,本板無權管轄,請使用者自行向警察機關報案。
(2)若涉及不當更動帳號數值者(如被ID_Finance判決洗錢後而發放P幣者),或利用本板
進行洗錢等行為者,加重水桶至300日。
(3)若使用者重複填寫同一問卷或使用多重帳號填寫同一問卷,或填寫無效問卷,經查証
屬實者,發文者得拒絕提供回饋給該使用者。
[05] 發文/推文挑釁、人身攻擊、引戰、公布他人個資、竄改他人推文者,水桶100日。
說明:此項必須受攻擊之當事人來信檢舉方能成立。
(1)公布他人個資一項,係指公布與問卷無關之個資,問卷之研究者、連絡人或研究內容
應有之個資當然不在此限。
(2)刪除推文不視為竄改,但不得刪除作為表示填寫過問卷之推文証據。
(3)修改推文內容經當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06] 鬧板者,文章退文,水桶1000日。
說明:鬧板定義如下
(1)使用[母告]、[么告]、[公吉]等分類,回覆[公告]文章者。
(2)發表商業廣告文或18禁內容之文章者。
(3)連續發表大量無意義文章達6篇以上者,或同一文章連續無意義推文達21次以上者。
(4)發表標題如 (本文已被刪除) [angel07] 等愚弄板眾之文章。
(5)張貼恐怖連結、18禁連結、病毒或木馬連結等。
(6)使用多重帳號進行本條第3項之行為者。
(7)發表PTT站規明定不受歡迎使用者之相關文章。
(8)無正當理由任意使用記名公投及活動聯署選項。
(9)上述未盡事宜之處,經板主判定為鬧版者。
[07] 未經同意隨意轉載他人文章至他板者,水桶30日。
說明:轉載他人文章全部或部分內容應取得原作者同意,即使轉載至隱板、test板,或利
用站內信等方式轉載亦適用此條規定。
[08] 累犯者,每次處分為上次處分之2倍
說明:同一帳號違反同一條板規2次以上者即為累犯
(1)違反應處分刪除文章之板規達3次以上者,從第3次起文章退文,若該板規僅處以刪除
文章之處分者,加水桶10日,此後逐次加倍。
[09] 多重帳號鬧板,經人檢舉者,所有違規帳號受相同時間水桶處分,且送交帳號部。
說明:多重帳號必須有違反第5條、第6條者之事實者始適用此條規定。
(1)若僅為使用多重帳號重複填寫問卷者,適用本板規第1條第4項,由施測者與受測者
自行協調問卷回饋,本板恕不干涉。
(2)若僅為使用多重帳號發表相同問卷者,適用本板規第3條。
(3)若使用多重帳號違反同一條板規2次以上,查証屬實者,適用本板規第8條規定,且
所有違規帳號視為同一帳號受相同時間水桶處分,退文處分比照辦理。
(4)多重帳號之認定,不以IP為單一依據,發文模式、風格、語氣、習慣等客觀條件亦為
參考之依據,由板主自由心証;若不服板主認定,則可以提出抗議,由板主送交組務板
Acad-Affairs依照#1MyMZe00 (Acad-Affairs)之辦法處理。
[10] 檢舉暨申訴辦法
(1)檢舉者,必須以站內信向板主檢舉,板主若無正當理由需在72小時內受理不得拒絕之。
(2)重複檢舉已經公告結案之案件者,板主得拒絕受理。
(3)若不服判決欲申訴者,需依國家研究院組規,先向原處分板主以站內信提出申訴,且
必須於處分公告起計算7日內提出;申訴結果為修改判決、撤銷判決,若有其他不屬本板
認定之申訴訴求者,視為不符合申訴程序,板主得拒絕受理。
(4)申訴業經原處分板主回覆後仍不服判決結果,得再向組務進行上訴。
(5)無論檢舉或申訴,請儘可能使用文章代碼(AID)而非文章網址。
[11] 如遇突發狀況,板規有未盡事宜之處,板主得行便宜行事之權,以維持板上秩序。
本板規在公布後起計算第3日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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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Q_ary/M.1459874276.A.DB0.html
2016/04/06 修正部分字詞不完整之處
※ 編輯: angel07 (140.115.189.46), 04/06/2016 10:28:13
※ 編輯: angel07 (140.115.189.46), 04/06/2016 11:10:16
※ 編輯: angel07 (140.115.189.46), 04/06/2016 11:10:45
※ 編輯: angel07 (140.115.189.46), 04/06/2016 14:27:05
2016/04/07 補正部分條文疏漏之處
※ 編輯: angel07 (140.115.189.46), 04/07/2016 14: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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