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xbycz0123 (ZERO-MAXXX)
看板Q_ary
標題Re: [討論] 本板的板規~~~~歡迎大家討論!!!
時間Thu Jul 21 22:04:53 2016
本人已經承諾不申請本板板主
不過本人曾經在此文下推文承諾要回覆意見
所以本人還是在此發表板規修改建議
請小組長參考
19732 4 7/16 kissinwang □ [討論] 本板的板規~~~~歡迎大家討論!!!
19733 7/16 kissinwang □ [討論] 來自國家研究院的聖旨討論~營利行為
這2篇文章我一併回覆
我直接貼現行板規
再用紅字標示我修改的部分
藍字則是我的注解
本板宗旨:提供各個領域的研究者一個平台可以進行各種研究,方便其取得數據、統計資
料,藉以驗證假說與理論、尋找事實的真相。本板規目的在於明訂問卷施測者與受測者之
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並保護使用者應有之權利。
[00] 本板規牴觸
中華民國法令、PTT站規、國家研究院組規者,
無效。
本板規不受本板規以下條文所規定。
[01]
無關板旨、空白文、亂碼文、資料不全、語言錯誤,
文章直接刪除不另行公告。
說明:
(1)無關板旨:本板為問卷板,凡是無關本板宗旨之文章,
一律刪除。
(a)
按讚徵求、投票徵求、粉絲團人氣徵集等或與其相似類型之文章,
視為無關板旨。
(b)
以營利為目的之問卷徵求、
市場調查,雖與問卷相關,但違反PTT學術網路之宗旨,
視為無關板旨。
(c)違反中華民國法令、PTT站規、國家研究院組規之問卷,本身違法,
視為無關板旨。
(d)
尋人啟事、重大災難等緊急需求或突發變故
不受此項限制,
經板主同意後始可張貼。
(2)空白文:內文空白,經板主推文提醒
逾6小時而未改善者,
一律刪除。
(a)
簽名檔、推文或以*[0;30m控制碼遮蔽之文字不計算在內。
(b)因此項有6小時緩衝時間,且僅處分刪除文章,不得以手機app錯誤等為由規避責任。
(3)亂碼文:內文使一般使用者難以閱讀,經板主推文提醒
逾6小時而未改善者,
一律刪除。
(a)內文因Unicode錯誤或經過編碼、加密者,
視為亂碼文。
(b)內文有
50%以上為注音符號、火星文者,
視為亂碼文。
(c)因此項有6小時緩衝時間,且僅處分刪除文章,不得以手機app錯誤等為由規避責任。
(4)資料不全:各項問卷應提供之資料未完整提供,經板主推文提醒而逾12小時未補齊者,
一律刪除。
必填資料為
(a)問卷名稱:
簡單明確即可,可與標題相同
(b)研究目的:
10字以上,應詳實填寫
(c)研究單位:學校+系(所、班)/機關+署(局、處、所)/個人研究(若不屬於學校或機關)
(d)聯絡人姓名:可與研究者相同或不同,但
不得為暱稱或只有姓或名
(e)聯絡方式:電話/信箱/e-mail,
不得為站內信
(f)問卷連結:
超過一行時應以
http://0rz.tw或
http://goo.gl等縮短網址
(g)問卷截止時間:若有問卷數量限制者亦可加註於此
(h)回饋:視問卷種類而定
(5)語言錯誤:無正當理由使用繁體中文、英文以外語言發文者,
一律刪除。
標題是吸引人用的,標題不明不白造成乏人問津自行負責,不加規範
網址超過一行會造成不完整所以要求縮網址合情合理
研究目的/單位、聯絡人姓名/聯絡方式這4項應該要嚴格堅持
要來發問卷應該拿出相當的誠意,且必須為所發之文章負責,不應提供不詳實之基本資料
[02]
自行淨空文章,經板主推文提醒而逾12小時未回復原狀者,
文章刪除並水桶10日。
說明:本板因其性質,目前設定為
禁止自刪文章,
不得以修文方式將文章內容清空,或者
刪除/修改內部任何必填資料,以避免有心人士規避應盡之責任以及避免不必要之糾紛。
(1)
所有問卷文章,
應在回饋發放完畢後保留至少14日,截止之問卷可以將標題分類修改為
[截止]
或於標題其它處標示,板主可將已截止之問卷設定結案標記,其
問卷連結網址
亦可以修文方式刪除。
(2)
逾期之文章,若無發生糾紛而正在訴訟當中者,原發文者可以
站內信向
任一板主申請
刪除文章,若無正當理由
板主不得拒絕之,此外若申請者因問卷內提供之基本資料而遭受
他人騷擾者,亦可以站內信提出刪除要求。
(3)刪除他人作為表示已填問卷之推文,
視為自行淨空文章,但若因手機app等操作錯誤導致
重複推文者,
經當事人同意後,始可刪除重複之推文而
不受此項限制。
(4)板主可以自行認定優良問卷,並以站內信取得發文者同意以後,將其收錄至精華區。
為避免有人因問卷提供之個資而遭受騷擾,又希望保留問卷板傳統將有價值的問卷保留
故想出了2-1和2-4這種折衷辦法
個人認為發表於本板的政見應比照辦理
[03]
洗板者,
文章全數刪除,水桶10日,若
大於3篇者,
文章全數退文,水桶30日。
說明:洗板之定義為,
相同單位,相同研究對象,相同問卷,在相隔7日內重複發表2次以上
(1)若因手機app或操作錯誤等原因應於
24小時內以站內信向
任一板主說明,若此情況成立
則
保留第1篇文章,其餘全數刪除,不作水桶處分。
(2)
特殊需求者,應站內信取得
任一板主同意後,始得不受上開規定之限制,但內文
應加註
取得
同意此行為之板主ID,並且每次以
多發表1篇為限。
[04]
未履行約定發放回饋,經檢舉且查証屬實者,
水桶100日。
說明:發文者應履行約定發給填答問卷者應得之回饋,最遲應於截止日起計算
15日內發放
回饋,若經使用者檢舉,經板主告知後
7日內無適當回應
並補發者,視為未履行約定。
(1)若涉及詐欺者,為刑法管轄範圍,本板無權管轄,請使用者自行向警察機關報案。
(2)若涉及不當更動帳號數值者(如被ID_Finance判決洗錢後而發放P幣者),或利用本板
進行
洗錢等行為者,
加重水桶至300日。
(3)若使用者
重複填寫同一問卷或
使用多重帳號填寫同一問卷,或填寫
無效問卷,經查証
屬實者,
發文者得拒絕提供回饋給該使用者。
此條之所以不更改的原因為,板規僅為維持板面秩序用,至於個人操守等為道德規範,
無論是亂填問卷、開分身填問卷等等皆為施測者和受測者應自行協調的問題不該訴諸板規
未履行約定僅需警惕即可不必重罰之,至於可能部分人士僅需一次就畢業之後可以不理水桶
關於此論點我只能說,對於這樣的人無論罰多重都沒用,因為多半超過7天也不可能退文
關於問卷一定要發足夠回饋才可發表此說,個人認為倒沒必要,反正沒有回饋的問卷
通常也乏人問津,如果有人願意無償填寫也不需禁止,只要別黃牛就好
[05]
發文/推文挑釁、人身攻擊、引戰、公布他人個資、竄改他人推文者,
水桶100日。
說明:此項必須受攻擊之當事人來信檢舉方能成立。
(1)公布他人個資一項,係指公布
與問卷無關之個資,問卷之研究者、連絡人或研究內容
應有之個資當然不在此限。
(2)刪除推文
不視為竄改,但
不得刪除作為表示填寫過問卷之推文証據。
(3)修改推文內容
經當事人同意者
不在此限。
[06]
鬧板者,
文章退文,水桶1000日。
說明:鬧板定義如下
(1)使用[母告]、[么告]、[公吉]
、[公告 ]、Re:[公告]等分類之文章者。
(2)發表商業廣告文或18禁內容之文章
或推文者
,以商業宣傳為目的之問卷亦視同此項。
(3)連續發表大量無意義文章達6篇以上者,或同一文章連續無意義推文達21次以上者。
(4)發表標題如
(本文已被刪除) [***] 、(已被***刪除)等愚弄板眾之文章。
(5)張貼恐怖連結、18禁連結、病毒或木馬連結
、廣告連結等。
(6)使用多重帳號進行本條
第3項之行為者。
(7)發表PTT站規明定不受歡迎使用者之相關文章
,或不受歡迎使用者與此板發表文章。
(8)無正當理由任意使用記名公投及活動聯署選項。
(9)發表收集姓名、電話、住址等個資之問卷
(10)上述未盡事宜之處,經板主判定為鬧版者。
第9項為參考某人的意見而定
[07]
未經同意隨意轉載他人文章至他板者,
水桶30日。
說明:轉載他人文章全部或部分內容應取得原作者同意,即使轉載至隱板、test板,或利
用站內信、
複製貼上、截圖等方式轉載亦適用此條規定
,但作為檢舉申訴的証據不在此限。
[08]
累犯者,每次處分為
上次處分之2倍
說明:同一帳號違反同一條板規
2次以上者即為
累犯
(1)違反應處分刪除文章之板規
達3次以上者,從
第3次起文章退文,若該板規僅處以刪除
文章之處分者,
加水桶10日,此後
逐次加倍。
[09]
多重帳號鬧板,經人檢舉者,所有違規帳號受相同時間水桶處分,且送交帳號部。
說明:多重帳號必須有違反
第5條、第6條者之事實者始適用此條規定。
(1)若僅為使用多重帳號重複填寫問卷者,適用
本板規第4條第3項,由施測者與受測者
自行協調問卷回饋,
本板恕不干涉。
(2)若僅為使用多重帳號發表相同問卷者,適用
本板規第3條。
(3)若使用多重帳號違反同一條板規2次以上,查証屬實者,適用
本板規第8條規定,且
所有違規帳號
視為同一帳號受相同時間水桶處分,退文處分比照辦理。
(4)多重帳號之認定,
不以IP為單一依據,發文模式、風格、語氣、習慣等客觀條件亦為
參考之依據,
由板主自由心証;若不服板主認定,則
可以提出抗議,由板主送交組務板
Acad-Affairs依照
#1MyMZe00 (Acad-Affairs)之辦法處理。
本條之所以不修改乃因帳號部業務繁忙,申請查詢多重帳號曠時廢日,故為之
之所以不同意把開分身填問卷列入板規處理對象乃因不欲增加帳號部負擔
施測者和受測者之間自己可以協調的問題沒必要丟給站方來解決
多重帳號查詢僅因用在影響板面秩序的行為
[10]
檢舉暨申訴辦法
(1)
檢舉者,以
站內信向
任一板主檢舉,板主若無正當理由需在
72小時內受理
不得拒絕之。
(2)
重複檢舉已經公告結案之案件者,
板主得拒絕受理。
(3)
若不服判決欲申訴者,需依國家研究院組規,先向
原處分板主以
站內信提出申訴,且
必須於處分公告起計算
7日內提出;申訴結果為
修改判決、撤銷判決,若有其他不屬本板
認定之申訴訴求者,視為不符合申訴程序,
板主得拒絕受理。
(4)申訴
業經原處分板主回覆後仍不服判決結果,
得再向組務進行上訴。
(5)無論
檢舉或
申訴,請儘可能
使用文章代碼(AID)而非文章網址。
[11] 標題、暱稱、簽名檔視同內文之一部分,投票意見視同推文
[12] 如遇突發狀況,板規有未盡事宜之處,板主得行便宜行事之權,以維持板上秩序。
原則上此條和6-10不宜輕用
第2篇的內容就如小組長所說很難界定
不過其實只要不是明顯的商業廣告文、衝點擊率作為營利目的、業配文、商業宣傳文等等
有些和商業公司有沾上邊的問卷就無傷大雅了
希望問卷板能夠更好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2.48.1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Q_ary/M.1469109895.A.233.html
噓 rem20020426: 其實你的承諾什麼的沒什麼人會當真 59.125.66.109 07/22 08:10
推 kissinwang: 謝謝你提供 可是 這些都要人力去執行 123.204.50.205 07/23 22:59
推 kissinwang: 大家覺得這個基準的板規 有哪些要修 123.204.50.205 07/23 23:00
推 kissinwang: rem20020426你覺得有哪些需要再改進~ 123.204.50.205 07/23 23:00
推 kissinwang: 但是人力上配置~我都覺得快累死了 123.204.50.205 07/23 23:00
推 kissinwang: 我可以問一下~保留期的文章之後 123.204.50.205 07/23 23:02
推 kissinwang: 那邊我其實看不懂原因~誰要解釋 123.204.50.205 07/23 23:03
※ 編輯: axbycz0123 (49.212.48.199), 07/24/2016 20:46:01
→ axbycz0123: 原因我上次政見裡有說 因為上次有板主 49.212.48.199 07/24 20:51
→ axbycz0123: 自刪文章起爭議 經本人思考過後 認為 49.212.48.199 07/24 20:51
→ axbycz0123: 其實問卷保留一年的傳統除了避免有人 49.212.48.199 07/24 20:52
→ axbycz0123: 技術規避承諾以外 無非是希望保留優良 49.212.48.199 07/24 20:59
→ axbycz0123: 問卷或研究資料而已 故提出折衷辦法 49.212.48.199 07/24 21:03
→ axbycz0123: 兩週讓發文者履行約定已足夠 49.212.48.199 07/24 21:13
→ axbycz0123: 保留優文就讓板主自己判斷這樣 49.212.48.199 07/24 21:13
→ axbycz0123: 這是避免有人因提供個資而遭騷擾所作 49.212.48.199 07/24 21:19
→ axbycz0123: 的調整 反正篩選優文本來就是板主義務 49.212.48.199 07/24 21:20
→ axbycz0123: 再說之後也不干我的事 大概就這樣 49.212.48.199 07/24 21:20
→ axbycz0123: 今天大概是最後一天了 祝福各位 49.212.48.199 07/24 21:21
噓 closejiang: 無作用的回文123.195.124.182 07/26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