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2.03 中國時報
尊重多元 是學術研究的前提
⊙曾嬿芬、孫春在 昨日時論廣場「宗教理想可否成為大學目標?」一
文對於輔仁大學天主教條款的爭議,提出了與我們不同的觀點及有意義的
問題。近年來,宗教團體紛紛設立大學成為台灣高等教育的一個重要趨勢
,我們很願意透過這樣的對話與辯論,激發社會對於當前我們所面對的宗
教、學術、教育的互動問題,作進一步的思考。
首先,作者問,「宗教理想是否可以作為大學目標?」他的答案是:「
像輔大這樣的私立學校,只要不違反國家的法令,它本來就可以根據自己
的理念辦校。」但是,我們必須了解,輔大及其他宗教團體所設的大學雖
然都是私立學校,但是這些學校仍然接受政府補助,據我們了解,以民國
八十七年度為例,政府對包括輔大在內的二十七所私立大學的補助金額便
佔這些大學總支出的二十%。私立大學在目前的確不能用宗教理想作為教
育目標,因為這和「有人不信基督教,他可以不必上教堂」的邏輯不同;
畢竟政府沒有補助教堂。一旦接受政府補助,私立大學的經營就不再是私
領域的事,而必須接受公眾的監督;不能用公共資源去支持單一的宗教觀
點,除非它們不再繼續接受補助。
其次作者說:「不宣揚某一種宗教的『中立』作法,其實在某些宗教者
的眼中,也是不中立。」這是無庸贅述的。但是「自由」、「多元」核心
價值所在是「尊重」而非「中立」,我們所寄望於宗教大學的不是要他們
保持中立,而是請他們尊重不同價值,或至少容許其價值接受質疑挑戰。
教育機構不是意識型態的複製場所,唯有多元並存,激盪重組創造出各種
新穎的思維,才能免於關門做皇帝式的照自己的形象複製下一代。
作者認為:「當我們理直氣壯指責別人不夠尊重多元時,表示我們是以
『尊重多元』這個指標要求所有人,這使得一些不以尊重多元為重要價值
、卻也不干擾別人生活方式的亞米希人,無法在自由社會立足。」這是一
個不當的類比。亞米希人將子女視為私產,果真「不干擾別人生活方式」
嗎?遑論輔大的天主教憲章直接干擾到教師對於社會學知識、議題與觀點
的討論(並進而干擾到其工作權益),以及干擾到學生的學習面向與內容
。
該文並表示,如果有人不能接受天主教,他可以不讀輔大,也可以不選
擇到輔大任教。其實輔大不是神學院,他的「大學」屬性應高於「宗教」
屬性。如果輔大在招生簡章中明言,一位學生進入輔大之後,她或他在四
年中所接受的價值光譜將是不完整的、是經過檢查篩選過濾的,則輔大就
是將「宗教」置於「大學」之上,無法成其大,而應該重新定義自己為神
學院,接受多元社會中神學院所享有的各種權利義務。
最後,該文認為尊重多元也只是一種價值觀,就和宗教價值觀一樣,沒
有哪一種價值觀應該要求其他價值觀放棄、屈服的道理,所以主張尊重多
元、反對單一價值規範的人無權要求宗教價值的撤退。我們不要忘了尊重
多元這一價值觀是我們今天人類知識得以如此豐富、有趣,並充滿未來潛
力的最重要基礎之一。以社會科學為例,社會科學的發展,從一開始便是
挑戰單一價值觀(在當時即是宗教),如果我們今天可以如此自由地、深
刻地討論社會上種種議題(包括我們現在正在討論的這個議題),難道這
不該歸功於一種「尊重多元」的環境?多元的價值觀是人文社會科學學習
、討論、研究的前提要件,畢竟人文社會科學就是在挑戰既有的價值與體
系,討論各種價值的衝突,以宗教為立校目的的學校如果無法接受這個前
提條件,我們認為它們並不適合成立這樣的科系。
(曾嬿芬為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孫春在為新竹市青草湖及香山社區
大學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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